1、丹毛时装有限公司文件名称 禁止强迫劳动和囚工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 DM-WJ-005版 本 A/0 编制时间 2010.4.15 生效时间 2010.4.15制定部门 办公室 批准人1、目的不使用强迫劳工、不强迫劳动;保证员工请假方便、合理及充足的休息时间;保证员工的人身安全、健康、自由。确保在招聘录用、劳动管理、行动自由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2、范围适应本公司各部门3、责权办公室4、工作内容41 办公室42 公司尊重工人自由权利,包括受聘自由、辞职自由、加班及行动自由等。 43 公司禁止采用任何限制劳动自由的行为,如扣押身份证件、收取押金或抵押物、扣押工人工资、强迫搜身、限制工人出入
2、工厂和强迫加班等。 44 公司不使用也不支持使用任何形式的强迫劳动,包括监狱劳动、契约劳动、抵债劳动、奴役劳动、以惩罚或恐吓手段的、被强迫的、或者非自愿的劳动。45 各级管理人员,包括保安人员以及管理人员不得强迫搜身、强迫加班、限制员工行动自由或恐吓打骂员工。保安人员只负责维持公司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保护公司和员工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公司不使用保安人员对员工执行纪律处罚。 46 公司绝对不使用囚工(监狱劳工),也不允许供应商使用囚工。所有供应商必须经过审查,在确定没有囚工后方可将其列为合格供应商。47 公司建立申诉渠道(选举员工代表、设置意见箱等),让员工有机会反映其在工作上的意见或建议。 4
3、8 若发现有使用任何强迫劳动或强迫劳工,应及时通知管理者代表或办公室以及供应商,要求停止强迫劳动或强迫劳工的使用并采取必要的支持行动。49 公司保证控制加班时数, 员工有自由选择加班的权利。410 公司不会强迫员工加班加点,员工可以拒绝非正常加班,公司不会因此理由扣发员工工资,更不会以此理由解雇员工。 411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与工人签署劳动合同,明确雇佣条件,确保工人清楚明白,招工时不得附带任何限制性的、不合理的条件。只要员工有正当的、合理的理由,各级管理员不得通过劳动合同不合理地限制工人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 412 在生产过程中,因员工生产不合格产品而返工
4、返修時,禁止管理人員强迫员工延长工作时间作无偿返工返修或者打骂、虐待员工行为。 丹毛时装有限公司文件名称 禁止强迫劳动和囚工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 DM-WJ-005版 本 A/0 编制时间 2010.4.15 生效时间 2010.4.15制定部门 办公室 批准人413 公司处罚措施均书面通知违纪本人。处罚规定见员工手册中的员工“奖惩制度” 。决定处罚时必须由没有利益冲突的人员查清事实,取得证据,允许本人申辩。发现有不正当的处罚行为,可以直接向员工代表、部门主管甚至总经理投诉。414 公司禁止任何形式的不当惩罚行为,包括体罚、恐吓和辱骂员工的行为或扣减工资行为。 5、支持性文件51供应商管理程序52员工手册5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54江苏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55江苏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6、相关记录61 自愿加班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