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3:墙改节能减排工作总结材料提纲:一、完成墙改节能减排目标情况。主要是目标完成的时间及比例情况。二、加强墙改节能减排组织领导情况,主要是市、县政府组织落实相关部门职责、进行工作部署、实行公告制度、制定分批淘汰具体工作方案及实施情况。三、部门履行职责到位情况,主要是各市、县建委(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局)、经委(经贸局)、财政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安全监管局、电力供应企业在规定的淘汰期限内依法查处关停落后产能企业情况。即:建设部门是否严格执行墙体材料企业登记备案制度;国土部门是否注销采矿许可证和临时用地许可证;工商管理部门是否督促企业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环保部门是否吊
2、销排污许可证,依法处罚排污企业;发改部门是否取消投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批复,安监部门是否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当地政府是否责令其停产关闭。对无证无照的不合法生产企业,工商管理部门是否依法取缔,经委部门是否责令拆除落后窑炉,电力供应企业是否依法停止供电。四、企业转产新型墙体材料情况。即企业技术改造采用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鼓励的窑炉工艺或先进的砌块成型工艺技术情况。五、开展“禁实” 情况。 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经济适用房、示范建筑小区)和国家投资的生产性建设项目,各设计、审图、施工、监理单位是否确保新型墙体材料的采用。在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城镇规划区,是否按照要求“禁 实 ”,使用新型 墙 体材料。六、墙改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扶持情况。七、新型墙体材料开发生产供应和推广应用情况。主要是新型墙体材料开发项目落实情况,新型墙体材料生产数量、规模及主导产品供应情况,本地市场需求及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比例。八、墙改办对节能减排和“禁实” 工作督促 检查以及建立墙改节能减排和“禁实 ”长效机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