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舞钢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审批表No:姓 名 身份证号 与申请人关系职务职称年工资总收入工 作 单 位申请人配偶家庭成员申请人 房 屋 座 落建筑面积 产权比例 房屋性质现住房情况申请人保证:本表所填内容如有不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申请人: 联系电话:年 月 日申请人所在单位(街道办事处)意见:负责人签名: 单位签章年 月 日配偶所在单位(街道办事处)意见:负责人签名: 单位签章年 月 日市住房办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本表须用钢笔或一次性水笔正楷填写,涂改无效。2、工作单位须填写全称。3、房屋性质栏指: (1)承租公房 (2)承租私房 (3)借住私房 (4)自有私房4、职务或职称
2、栏,请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就高填写。5、现住房情况栏,请将本人及家庭成员住房情况逐一填写。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 单位对其住房和收入情况的真实性出具意见;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对其住房和收入情况的真实性出具意见。出具的意见须由单位或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7、 申请人交本表时须提交下列材料:(1)家庭成员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地址不一致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号相同的户口本);(3)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 房屋租赁证、 租赁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租赁私房的须提供出租人出具的租房证明并附出租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离异、丧偶的须提供单身证明。(4)家庭成员收入证明;a、 由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单位财务章的上年度收入证明和本年度上月份工资表(卡) 复印件;b、 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收入情况证明。(5) 军转证明;(6) 其它相关证明(离异、丧偶等有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