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学管理常规奖惩制度工作常规奖:主要用于奖励正常履行工作常规,严守工作纪律,保证教育教学秩序正常的教职工,按工作月每月发放工作常规奖 50 元。凡有以下情况者减发或停发工作常规奖:1私自调课(双方) ,监考失职,上课(监考)迟到、早退 10 分钟以上等现象,由教务员、教研组长记载,凡出现以上情况之一者,每次扣发工作常规奖 20 元,直至全部,有旷课现象,则停发全月工作常规奖。2无教案上课或教案严重不符合规范,教学进度与考试计划出入四学时以上,由教研组长、专业科检查记载,每次扣发工作常规奖 10 元,直至全部。3作业布置少于规定最低作业量,不批改或批改不认真、不及时,无成绩记载,酌情扣除部分乃至
2、全部工作常规奖。4教师应按规定上好辅导课,完成规定的听课数(工作未满三年的青年教师每学期 20 节,其他教师每学期 10 节)对辅导课少一节或听课量不足者,少于一节各减发工作常规奖 5 元,听课以听课笔记为准(听课者指专任教师) ,在期中和期末由专业科组织教研组长检查统计(期中检查时听课数量需达 10 节和 5 节)5应准时、认真参加学校有关学习、活动及教研活动,因病因事应请假,无故不参加学校、教研组规定的活动、会议,每次扣发工作常规奖 10 元。6工作常规奖与出勤挂钩:病事假在 2 天以上 7 天以下扣发常规奖的1/4,7 天以上 12 天以下扣发 1/2,12 天以上 20 天以下口 3/4,20 天以上扣发全部常规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