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放射诊疗单位卫生许可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设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第 449 号令)3、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第 46 号令)4、放射诊疗管理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卫监督发2006479 号)实施单位1、仅使用 X 射线 CT 机、CR、DR、普通 X 射线机或牙科、乳腺 X 射线机等开展 X 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由辖区卫生行政部门付诸实施;2、同时开展介入放射诊疗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实施。审批条件1、使用 X 射线 CT 机、CR、DR、普通 X 射线机或牙科、乳腺 X 射线机等开展 X 射线影像诊断工作;2、同时开展介入放射诊疗工作
2、(现场核实达标 85%,关键项目达标)。需要提交材料(一)申请放射诊疗卫生许可1、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 3、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及其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4、放射诊疗设备清单、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设备清单;5、属于配置许可管理的放射诊疗设备,尚需提交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6、放射工作卫生许可证或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7、本年度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报告(复印件);8、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需要提交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二)已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新增放射诊疗设备1、放射诊疗许可变更申请表(
3、书面及电子版);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 3、放射工作卫生许可证正、副本;4、新增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审查、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建设项目放射防护评价报告书及建设项目放射防护评价审查认可书;建设项目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书及建设项目放射防护竣工验收审查认可书;5、新增放射防护设备清单(书面及电子版);6、放射诊疗设备影像质量控制检测报告和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放射防护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经核查后,原件退回,复印件保留); 7、新增放射诊疗项目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核查后,原件退回,复印件保留);8、新增专业人员一览表(书面及电子版);9、办
4、理放射诊疗许可如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办理,被委托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办理。(三)注销放射诊疗设备1、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2、放射诊疗设备注销申请(含注销设备清单);3、办理放射诊疗许可如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办理,委托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办理。(四)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1、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22、放射诊疗设备、人员清单及变动情况;3、校验周期内放射工作人员每年的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和教育培训情况;4、放射诊疗设备影像质量控制检测报告和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放射防护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经核查后,原件退回,复印件保留); 5、放射事件发生与处理情况;6、申请放射诊疗许可校验的单位如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办理
5、,被委托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同步进行,医疗机构应当在校验期限届满前三十天向卫生部门提出校验申请)(五)变更名称、法人代表等基本情况1、已变更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放射诊疗许可变更申请表(书面及电子版);3、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4、办理放射诊疗许可如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办理,委托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办理。注意事项:(一)建设项目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书、建设项目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书、放射诊疗设备及工作场所相关检测由湖北省卫生厅认可的有资质的单位出具;(二)放射工作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按相关规定执行;(三)材料纸质、文字的要求:审批流程 受理-审核-批准法定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作出决定,但依法需听证、检测检验的时间除外。承诺时限 新证、换证须现场审核,3 个工作日颁发卫生许可证。颁发证件名称 放射诊疗许可证法律效力有效期: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步校验。依法领取放射诊疗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收费事项 不收费收费依据 无审批权限1、X 线影像诊断由区卫生局负责实施;2、含放射介入治疗的医疗机构由市卫生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