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文书课程重点提示七一、民事、行政起诉状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民事、行政起诉状,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据事实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诉讼时制作并使用的法律文书。民事、行政起诉状既是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行政案件的依据,也是原告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工具。民事、行政起诉状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1.首部。依次写明:(1)标题。应当居中写明“民事起诉状”或“行政起诉状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为公民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内容;当事
2、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其名称、地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和电话等,原告还应写明企业性质、工商登记核准号、经营范围和方式、开户银行和账号等。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应当写明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名称、所在地址和电话,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2.正文。依次写明:(1)诉讼请求。即诉请人民法院解决的具体问题。(2)事实与理由。民事起诉状中,应当写明原、被告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以及发生权益争议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情节和结果等。行政起诉状中,应当写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原告合法权益的事实经过、原因及其结果。理由阐述应当依事论理、依法论理,与事实及诉讼请求相一致。(
3、3)证据。证据应当真实、可靠,并注明其来源(证人证言应写明证人姓名及住址)。3.尾部。写明致送受诉法院名称、起诉人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日等。附项写明起诉状的副本数、附送证据的名称及件数等。二、刑事自诉状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 刑事自诉状,是指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制作并使用的法律文书。刑事自诉状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具,也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主要依据。刑事自诉状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1.首部。依次写明:(1)标题。居中写明“刑事自诉状”。(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依次写明自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
4、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项。2.正文。依次写明:(1)案由和诉讼请求。即控告的罪名和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请求。(2)事实与理由。应当首先写明被告人犯罪的具体事实,然后以事实为基础、以有关法律规定为依据阐明起诉理由。(3)证人姓名和住址,证据的名称与来源。3.尾部。写明致送的人民法院名称,由自诉人签名后,注明年月日。附项应写明所附刑事自诉状副本的份数和其他证据情况。三、上诉状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上诉状,是指诉讼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定,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变更原审裁判或请求重新
5、审理的诉讼文书。上诉状是诉讼当事人行使上诉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工具,也是上一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下一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进行全面审查,经过审理并依法作出裁判的依据。根据案件性质的不同,上诉状可分为刑事上诉状、民事上诉状、行政上诉状等,格式及写作要求基本一致。上诉状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1.首部。写明:(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上诉状”、“刑事上诉状” 、“行政上诉状”。(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为公民的,应当分别写明上诉人、被上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并在括号中注明其各自在一审程序中的诉讼地位。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其名称、
6、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告人提出上诉的,上诉状中只写上诉人,不写被上诉人。(3)案由。写明“上诉人因 XX(案由)一案,不服 XXX 人民法院 XXXX 年 X 月 X 日 X法 X(民、刑、行)初字第 X 号判决(裁定) ,现提出上诉。”在刑事上诉状中应表述为:“上诉人 XX(案由)一案,于 XXXX 年 X 月 X 日收到 XXX 人民法院 XXXX 年 X 月 X 日(XXXX) X 字第 X 号刑事 XX(判决、裁定),现因不服该 XX(判决、裁定)提出上诉。”2.正文。写明:(1)上诉请求。即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解决的具体问题。应当明确、具体、详尽。(2)
7、上诉理由。应当针对原审裁判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等方面的错误进行论证,阐明上诉理由。3.尾部。写明结束语(“此致”“XXX 人民法院”),由上诉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文末写明附项(副本份数、证据情况)。四、答辩状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答辩状,是指民事、行政和刑事诉讼中的被告、被告人或被上诉人根据民事、行政起诉状、刑事自诉状或民事、行政、刑事上诉状的内容,针对原告、自诉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或上诉人提出的上诉请求作出答复,并依据事实与理由进行辩驳的法律文书。答辩状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1.首部。写明:(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行政答辩状” 、“刑事答辩状”。(2)
8、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答辩人是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的,应当在其项后写明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及其与答辩人的关系。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其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的姓名和职务。(3)案由。写明“因 XX 一案,提出答辩如下:”2.正文。写明答辩理由。应当针对原告、自诉人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进行反驳与辩解,具有针对性和反驳性。3.尾部。写明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并由答辩人签署,注明文书制作的年月日。文末写明附项(副本份数、证据情况)。五、强
9、制执行申请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和写作内容强制执行申请书,是指法律文书中确认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在应当承担义务的对方当事人拒绝履行义务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的申请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法律文书。强制执行申请书是生效法律文书中确认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的工具,对保障生效裁判得以执行,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具有重要作用。强制执行申请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1首部。写明标题、当事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及申请事项(写明生效文书的制作单位、文书标题编号与制作日期等,并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2正文。概括写明生效文书确认的申请人享有的权利和被申请人应尽的义务,叙明被申请人拒绝履行义务的事实并阐明其错误,提出请求强制执行的具体事项。3尾部。写明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由申请人签署,注明年月日。文末写明附项(生效文书的名称、份数及被申请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