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绍兴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企业标准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技术标准QG/SS06.06-20091 总则1.1 本标准规定了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的技术要求。1.2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供水区域范围内建筑黄海标高24 米,且150 米的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1.3 高层住宅二次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规范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泵站设计规范GBT5026597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
2、003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电器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24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93)无负压管网增压稳流给水设备GBT/T26003-2010管网叠压供水设备CJ/T 254-2007管网叠压供水技术技术规程CECS221:2007装配式给水箱92SS177不锈钢食品容器卫生标准GB9684绍兴市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设备及部件
3、推荐产品目录(2009)无负压给水设备验收标准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T14976.2002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_140-2010_3 增压给水系统选择及供水分区QG/SS06.06-20093.1 增压给水系统选择3.1.1 建筑黄海标高 100 米及以下的高层住宅增压供水方式,根据供水管网条件可采用无负压管网增压稳流给水系统或采用根据供水管网条件可采用无负压管网增压稳流给水设备增压供水或采用低位水池+变频水泵水箱给水系统恒压变频水泵联合增压供水。建筑黄海标高 100 米至 150 米之间的超高层住宅采用低位水箱加变频泵提升至高位水箱米之间的超高层住宅应采用低位水池+高位水箱+恒
4、压变频泵联合增压供水,再由高位水箱(或水泵)向用户分区供水。3.1.2 采用无负压管网增压稳流给水系统的采用无负压管网增压稳流给水设备的,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3.1.2.1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最不利时供水压力大于等于 0.20MPa,接入口处的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管径DN200。3.1.2.2 市政供水管径比生活泵房进水管管径大 2 级及以上,见表 3.1.2.表 3.1.2 泵房进水管与泵房进水管口径对照表市政管网管径(mm) 200 300 400设备进水管径(mm) 100 150 200二次供水设计秒流量(L/s) 10 20 303.1.2.3 小区住宅生活用水供水设计秒流量30 L/
5、s。3.1.2.4 利用管网模型平差工具进行水力计算,评估新增地块高峰用水时现状市政供水管网供水安全的影响,确保现状直供水用户及新增地块的直供水用户最不利入户压力0.1MPa。3.1.3 不能满足 3.1.2 条规定的高层住宅,应采用低位水箱加变频泵增压供水应采用低位水箱+恒压变频泵联合增压供水。3.2供水分区3.2.1 高层住宅市政直供水分区应满足以下要求高层住宅市政直供水高度规定如下:绍大线以东、104 国道北复线二环北路以南、上樊公路以西、外环南路以北二环南路以北、上樊公路以西 (含城东生态园) 区域内建筑黄海标高 24 米内,其它区域内建筑黄海标高 20 米内的,可采用市政管网直接供水
6、。3.2.2 增压供水楼层每 7 层作为一个分区,每个分区应设置独立的供水系统。3.2.2 二次供水设施不宜采用入户表前减压或分区阀减压的供水方式。特殊情况需减压供水的应优先采用总管减压,减压阀按一用一备设置。3.2.3 建筑黄海标高 100 米至 150 米之间的生活给水系统应设分区减压阀,垂直并联分区供水。3.2.4 各分区最低卫生器具配水点处的静水压力不宜大于 0.35MPa,各分区最不利配水点的水压不得小于 0.1MPa。4 管道及附属设施4.1管道及安装4.1.1 二次供水设施中的涉水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 的有关规定。
7、4.1.2 不锈钢管材质使用牌号为 0Cr18Ni9 (SUS304)以上的食品级不锈钢,并符合GB/T17219生活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规定。QG/SS06.06-20094.1.3 应选用耐腐蚀和安装连接方便可靠的给水管道及配件,宜采用内衬不锈钢镀锌钢管、不锈钢管、铜管。4.1.4 超高层增压泵至屋顶水箱段给水管道宜采用不锈钢管;泵房内给水管道及地下室明装且口径DN100 的给水管道宜采用不锈钢管和内衬不锈钢复合管的给水管道宜采用不锈钢管或内衬不锈钢镀锌钢管。4.1.5 埋地敷设的增压给水管道,管材宜选用内衬不锈钢镀锌钢管管材宜选用内衬不锈钢镀锌钢管、不锈钢管。4.1.
8、6 不锈钢管、铜管应采用法兰、卡箍连接或焊接,内衬不锈钢镀锌钢管应采用丝扣或法兰连接。4.1.7 不锈钢管焊接要求:4.1.7.1 焊接应采用亚弧焊或手工电弧焊,焊材应符合 YB/T5092 的要求,焊缝高度不小于母材厚度,焊缝与母材应当圆滑过渡,表面不得有裂纹、未焊透、未熔合、咬边、表面气孔、弧坑、未填满和肉眼可见的夹渣等缺陷,焊缝应进行无损检测。4.1.8 设计有地下室的,增压给水管道安装应吊装于地下室顶板下,管道与管道、管道与墙壁或构件的净距应不小于 200mm。管道支、吊、托架应按室内管道支架及吊架GJBT-630 规范要求安装,并应安装橡胶减震垫。4.1.9 给水立管宜安装在管道井内
9、,也可明装于公共通道位置。明管安装于公共通道位置的给水立管,其安装位置不得影响人员通行。4.1.10 安装在管道井内或明装于公共通道位置的给水立管,管道与墙壁及管道间应保证足够的维修间距,立管外壁与墙面、外壁与及立管外壁间最小间净距不得小于 100 mm。4.1.11 埋地敷设的给水管道管顶覆土: DN80 及以下口径管道一般不得小于 500mm,DN100 及以上口径管道一般不得小于 700mm。4.1.12 内衬不锈钢镀锌钢管安装前在管道外壁应涂刷两道银粉漆进行防腐处理,管道安装完成后,对管道外壁破损处及丝口连接处采用红丹漆防锈处理,然后再次粉刷二道银粉漆作防腐处理。4.1.13 室外明露
10、给水管采用 30mm 厚泡沫橡塑管壳进行保温,泵房内、吊顶内的给水管道需包10mm 厚泡沫橡塑管壳防结露,保温层做法详见图集 03S401/P50。4.1.14 各个分区增压给水管网末梢(一般在立管底端)应设置排放口,且每只增压给水立管末梢设置排放口,排放管就近接入雨水井或集水井。排放管与雨水井或集水井水位应保证空气隔断。4.1.15 在每套增压给水系统的压力最高点及最低点分别设置一只压力表。4.2管道井4.2.1 生活给水立管的管道井内不宜设置其他管道,管道井尺寸应根据建筑高度、管道数量、管径大小、排列方式、维修条件等,结合建筑平面和结构形式等合理确定管道井的尺寸。4.2.21 建筑物黄海标
11、高 60 米 18 层及以下的,管道井尺寸净距不得小于 600mm1000mm,若与消防给水立管共用管道井,管道井尺寸净距不得小于 600mm1200mm,且要求生活给水立管与消防给水立管对称布置;。QG/SS06.06-20094.2.2.2 建筑物黄海标高 60 米以上、100 米以下的,高度在 18 层至 32 层时,管道井尺寸净距不得小于 700mm1200mm;若与消防给水立管共用管道井,管道井尺寸净距不得小于 1000mm1200mm,且要求生活给水立管与消防给水立管对称布置;。4.2.2.3 建筑物黄海标高高度在 33 层至 50 层时 100 米以上、150 米以下的,管道井尺
12、寸净距不得小于 800mm1200mm1400mm,给水管道对称布置;若与消防给水立管共用管道井,管道井尺寸净距不得小于 1000mm1700mm,。4.2.3 管道井内给水立管的布置方式参照附图(一) 。且要求生活给水立管与消防给水立管对称布置。4.2.4 管道井应每层设外开检修门,检修门应采用双开门,其尺寸不小于:高 1800mm宽 900mm,管道井的井壁和检修门的耐火级限及管道井的竖向防火隔断应附合消防规范的规定。4.2.5 管道井地板应按可变荷载标准值 2KN/m2 配筋。4.2.46 给水管道井地板及井壁四周应做好防渗漏措施。4.2.5 7 电梯口门堂板铺设地砖应高于电梯前室地面
13、15mm,且电梯前室地面应按不小于 1%的坡度坡向楼梯口,防止水进入电梯井。4.2.6 8 给水管道井内须设置一支 De75 的 PVC 排水管,并在每层设置向上的 Y 型三通及地漏,排水管至底层通入雨水井内,至屋顶与大气相通。4.2.7 9 给水管道穿越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的外墙处、屋面处须设置防水套管。穿过墙壁和楼板,宜设置金属或塑料套管。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须高出装饰地面 20mm。4.3 阀门4.3.1 给水管道上使用的各类阀门的材质,应耐腐蚀和耐压。根据管径大小和所承受压力等级,可采用全铜、全不锈钢和铁壳铜芯阀门。4.3.2 位于地下室的给水管道各类控制阀应明装,便于检修,不得设
14、置在吊顶内或非公共通道内。控制阀下方不应有电气设备或遇水可引起事故的设施。4.3.3 环状管段分段处,从干管上接出的支管起始端、和各单元分区立管均须设置控制阀。4.3.4 泵房内加压设备进水总管及每套加压设备出水总管上应设置一只远传控制阀。4.3.5 管道排放口控制阀阀门应采用防盗阀门。4.3.6 一户一表嵌墙安装于水表箱内的,表前阀采用铜伸缩闸阀,表后阀采用防空转铜闸阀。一户一表安装于管道井内的,表前阀采用铜闸阀,表后阀采用防空转铜闸阀。4.3.7 二次供水管道的最高点应设置自动排气阀门,其他参照设计要求。4.3.8 防空地下室给水管道上防护阀门的设置及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4.3.8.1 当
15、给水管道从出入口引入时,应在防护密闭门的内侧设置;当从人防围护结构引入时,应在人防围护结构的内侧设置;穿过防护单元之间的防护密闭隔墙时,应在防护密闭隔墙两侧的管道上设置;4.3.8.2 防护阀门的公称压力不应小于 1.OMPa;QG/SS06.06-20094.3.8.3 防护阀门应采用阀芯为不锈钢或铜材质的闸阀或截止阀;4.3.8.4 人防围护结构内侧距离阀门的近端面不宜大于 200mm。阀门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4.4水表4.4.1 进生活泵房前须单独设置总计量水表,总计量水表应安装于室外地面,并应配备远传装置。4.4.2 给水立管安装在管道井内的,进户水表安装在管道井内,且水表前后短管上应
16、固定支架,以确保水表运行平稳;给水立管明装于公共通道位置的,进户水表应安装于嵌墙水表箱内。水表均采用远传水表。4.4.3 水表面相对地面高度应在 0.41.2m 之间,水表外壳距墙面净距为 1030mm。4.4.4 屋顶消防水箱进水计量水表应采用远传水表。4.4.5 建筑物内不同用水性质的给水系统,须在引入管前分成各自独立的给水管网,并分别装表计量。4.4.6 一户一表水表安装详见附图(二) 。5泵房及其设施5.1泵房5.1.1 泵房应设置于该小区最接近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接入口处,宜采用地上泵房,且进出应便利畅顺;特殊情况泵房需设置在地下的,其位置必须位于地下室最大面积所在区域,地面标高高于该区
17、域所有标高,且尽量设置在靠近地下室出入口处,其垂直上一层不得有住宅。5.1.2 泵房须单独设置,具有独立的门窗, 不得与其它设施用房合用。5.1.3 泵房使用面积应根据二次加压设备建设安装维护需要设计.。泵房净高不应低于 3 米,,泵房内宜有设备检修场地,检修场地的尺寸应满足设备外形尺寸四周净距不小于 0.7 米安装维护要求。5.1.3.1 采用无负压管网增压稳流给水设备加压供水无负压加压设备加压方式的生活泵房使用面积应满足以下要求:一套加压设备的建筑面积不应小于 40m2,每增加一套加压设施泵房使用面积应增大 20。5.1.3.2 水箱联合变频泵加压方式的泵房使用面积应根据二次加压设备与水箱
18、容积建设维护考虑采用水箱+恒压变频泵联合加压供水的生活泵房使用面积应满足二次加压设备与水箱容积安装维护要求。5.1.4 泵房门宽度应满足设备搬运需求,且宽度不得小于 1.5 米,高度不得小于 2 米,门采用防火、防盗门,材质为不锈钢或碳钢静电喷塑。水泵机组的布置间距详见下表:表 5.1.2 水泵机组布置空间要求电动机额定功率 水泵机组外轮廓面与墙面之间的最小 相邻水泵机组外轮廓面之间的最小QG/SS06.06-2009(kW) 间距(m) 间距(m)22 0.8 0.72555 1.0 0.855,160 1.2 1.25.1.5 水泵机组及配电柜混凝土基础高度不得小于 300mm。5.1.6
19、 泵房内须单独设置集水井并安装潜水泵,潜水泵排水流量按进入地下室所有进水管爆管时的最大流量设计,并用液位仪控制潜水泵排水,一用一备,集水井内须设置超高水位报警装置。5.1.7 泵房内离地面 5CM 处应设置液位报警装置。5.1.78 给水管道、配电管、信号管穿越泵房墙和地面或楼面的,接口完工后须做好封堵防渗水处理。5.1.89 泵房室内地面采用 600*600 米黄色地砖铺装,应有不小于 1%的坡度坡向集水井或排水沟,保证地面干燥无积水。泵房室内四周墙面高度 2.1 米以下采用 300*450 白色面砖装饰。5.1.910 泵房须安装轴流风机和百叶窗(宽 0.8 米*高 1.0 米) ,保证良
20、好的通风条件。5.1.1011 泵房内应配置烟感探测器,配备 4Kg 手提 ABC 干粉灭火器 2 只。5.1.11 12 泵房内需具备有线网络(光纤)接入条件,同时,应确保无线网络信号全覆盖。5.1.12 13 有线网络接入时,泵房外宜采用电缆井或电缆桥架形式铺设,泵房内应采用保护套管形式铺设。5.1.1314 泵房内不得有穿越风管、消防管等与二次供水设施无关的其他管道穿越。5.2 水箱5.2.1 小区加压泵房的低位水箱有效容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 20%30%确定,当水箱容积大于 50m3时,宜分为容积基本相等的两格,并能独立工作。5.2.2 水箱宜独立设置,且结构合理、内壁光洁、内拉筋无毛刺
21、、不渗漏。5.2.3 高位水箱的生活用水调节容积,不宜小于其供水范围内用户最大用水时水量的 50%。5.2.4 高 位 水箱内应设电子式水位开关,并 配 备 水位控制器及 水箱电动进水阀。5.2.5 水箱、水箱内爬梯、支撑件及配件的材质须选用 0Cr18Ni9 (SUS304)以上的食品级不锈钢,外爬梯、支持件等须使用不锈钢材料,焊缝应进行抗氧化处理。5.2.6 低位水箱必须设置于城市供水管网接入口处单独的专用房间内,水箱间应有良好的通风措。5.2.7 6 水箱高度不宜超过 3 米。当水箱高度大于 1.5 米 时,水箱内外应设置爬梯。5.2.87 建筑物内水箱侧壁与墙面间距不宜小于 0.7 米
22、,安装有管道的侧面,净距不宜小于 1.0 米;水池(箱)与室内建筑凸出部分间距不宜小于 0.5 米;水池(箱)顶部与楼板间距不宜小于 0.8 米;水池(箱)底部应架空,距地面不宜小于 0.5 米,并应具有排水条件。5.2.9 8 水箱应设进水管、出水管、溢流管、泄水管、通气管、人孔,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5.2.98.1 水箱进水管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 的规定。5.2.98.2 水箱人孔必须加盖、带锁、封闭严密,人孔高出水箱外顶不应小于 0.1 米,圆型人孔直径应不小于 0.7 米,方型的人孔每边长应不小于 0.6 米。QG/SS06.06-20095.2.
23、98.3 水箱进水管与出水管,必须安装阀门。低位水箱进水控制阀后安装遥控浮球阀(带电磁阀),与液位仪同时控制水箱水位,在水箱水位超高或超低时能自动停机或报警。水箱外部应安装玻璃管液位仪和溢流报警装置。5.2.98.4 水箱进水管与出水管,必须采取相对方向设置,必要时应设导流装置。5.2.98.5 水箱进水管下沿必须高于溢流管上沿,距离应不小于 0.1 米。溢流管管径应大于进水管管径,宜采用水平喇叭口溢水,溢流管出口末端应设置耐腐蚀材料防护网,与排水系统不得直接连接并应有不小于 0.2 米的空气间隙。5.2.98.6 水箱出水管管口下沿距水箱底部应不小于 0.1 米。5.2.98.7 泄水管必须
24、设在水箱底部,直径应不小于DN50。水池(箱)底部宜有坡度,并坡向泄水管或集水坑。泄水管与排水系统不得直接连接并应有不小于0.2米 的空气间隙。5.2.98.8 水箱溢流管、放空管直径不小于 50mm 且严禁与排水系统直接相连,与集水井最高水位应有不小于 0.3 米的空气隔断。5.2.98.9 水箱必须设置通气管,通气管管径不应小于 DN25,并应采取防护措施,如安装微孔过滤器等。施。5.3 水泵机组5.3.1 生活饮用水水泵机组所安装的阀门,其阀芯及阀杆的材质必须为不锈钢,牌号为 1Cr18Ni9T或 2Cr13。 蝶阀不得使用于DN50 的管道,不得使用于水泵吸水管。5.3.2 水泵须具有
25、备用泵,应设置为自动切换、交替运行。5.3.2.3 水泵须具有变频调速供水功能,且应具有手动、自动和远程控制三种方式。5.3.2.4 水泵应利用出水管上的压力传感器反馈的水压信号实现恒压供水。5.3.2.5 在泵出水干管振动处、总管减压阀的出口处必须设置压力传感器,其量程选择应为工作压力的 1.52 倍。压力控制精度差不应大于 0.01Mpa。5.4电气、控制柜5.4.1 生活泵房须从小区自变(或公变)引入单独的三相五线制电源,配置双回路电源自动切换开关。单独设置具有远传通讯功能的计量电表。电源进线总开关必须安装于配电柜内。设计于地下室的配电柜、电气控制柜其底部标高必须高于地下室最大面积所在区
26、域的标高 300mm 以上。5.4.2 进出泵房供配电电缆保护管必须采用防火泥进行封堵。5.4.3 泵房用电设备电缆单芯截面积 4mm2及以上,必须采用 YJV(YJV22)型规格电缆。5.4.4 泵房必须配备应急照明灯,泵房面积在 50 平方以下,设置二盏,50 平方及以上,设置三盏(或四盏) ,照明强度不低于正常照度。5.4.5 泵房内配备防潮照明灯,照度要求按照普通工业厂房要求,墙上配防潮单相插座及照明开关。5.4.6 泵房内的电缆布线按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施工,与其它设备的间距符合规范要求,架空电缆下方不得布置水泵机组。QG/SS06.06-20095.4.7 电气控制柜体按标
27、准制作,防护等级 IP30。单台水泵功率大于 15KW 的机组还应配备软启动器,控制柜内布线及元器件的安装必须符合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的安全认证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 5.4.8 电气控制柜应单独进线,设专用断路器,断路器容量符合系统工作要求。5.4.9 电气控制柜内要求设置过电压、瞬间过电压、浪涌电压保护,对雷电感应、雷电冲击有保护作用。浪涌保护器回路单独设置电源断路器。5.4.10 电气控制柜内各接线端子标志应清晰,并与图纸对应。5.4.11 电气控制柜面板需具备有人机对话功能的显示屏,对话界面应汉化,显示清晰,变异操作。显示屏面应能显示运行参数、设置参数、报警参数、历史数据
28、。5.4.12 电气控制柜安装环境必须干燥通风,无阳光直射,温度 0-40,无振动,无粉尘,无影响通讯系统工作的电磁辐射源。5.4.13 电气控制柜需配备自动通风、散热设备。5.4.14 电器控制柜上方不得设有供水设施或充满介质的管路系统。5.5 防雷5.5.1 泵房内在有金属管道进出处、总电源进线处、水泵机组基础边应设专用接地桩。5.5.2 水泵机组的控制柜内必须安装电源避雷器,信号避雷器,各种电器元件的接地端接入专用接地桩。5.5.3 供电保护接地采用 TN-S 系统。5.5.4 泵房内的专用接地桩应利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基础内的钢筋作为防雷接地装置,没有钢筋混凝土基础作为接地装置时,应围绕
29、建筑物四周敷设成环形的人工接地装置。5.5.5 专用接地桩宜与泵房防雷接地装置共用接地体,并宜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1。若与防雷接地装置分开,两接地装置的距离不应小于 3 米。5.5.6 专用接地桩应高出地面或基础 10cm,用12 镀锌圆钢或-404 镀锌扁钢焊出。5.5.7 控制柜内接地线径按相线确定,当相线 S16mm2,接地线径=相线线径。当 16 mm2S35 mm2,接地线径=16mm2,当 S35 mm2,接地线径=S/2。接地线径不得小于 10mm2,长度小于 500mm,接地电阻小于 1 欧姆。5.5.8 金属管道进出泵房处,水泵机组的接地线径不得小于接地桩的
30、截面积,长度小于 500mm。5.5.9 泵房必须经市级防雷部门防雷专项技术验收合格。6 试压及验收6.1 管道安装完工后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稳压时间及允许压降见下表:表 6.1 管道水压试验压力压降要求(MPa)管材种类 层数 试验压力 稳压时间 允许压降立管 内衬不锈钢复合管1 层-4 层 0.9MPa 15min 0.03QG/SS06.06-20095 层-18层 1.2MPa 15min 0.0319 层-32层 1.6MPa 15min 0.0333 层-50层 2.0MPa 15min 0.001 层-4 层 0.9MPa 15min 0.005 层-18层 1.2MPa 15mi
31、n 0.0019 层-32层 1.6MPa 15min 0.00地下室加压管不锈钢管33 层-50层 2.0MPa 15min 0.006.2 隐蔽工程必须进行中间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6.3 新建、在建、已建成投运的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验收,按本标准执行。其中无负压设备验收见附录绍兴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无负压供水设备专项验收规定 。6.4 生活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方可使用。6.5 验收程序:先按本标准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再至现场实际检验;最后出具验收报告。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公司工程处负责制订并解释;本标准于 2009 年 9 月 15 日首次发布,2013 年 10 月第三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