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53.020.20J 80DB 41河 南 省 地 方 标 准DB 41/T XXXXXXXXX冶金钢丝绳电动葫芦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XXXX - XX - XX 发布 XXXX - XX - XX 实施河 南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I目 次前 言 II冶金钢丝绳电动葫芦技术要求 .1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型式与基本参数 13.1 型式 .13.2 基本参数 .14 技术要求 .14.1 基本要求 .14.2 工作环境条件 .24.3 安全 .24.4 主要零部件 .25 试验 .25.1 试验方法 .25.2 安全制动试验 .36 检验规则 .3
2、II目 次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型式与基本参数 13.1 型式 13.2 基本参数 14 技术要求 14.1 基本要求 14.2 工作环境条件 24.3 安全 24.4 主要零部件 25 试验 25.1 试验方法 35.2 安全制动试验 36 检验规则 3III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河南省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纽科伦(新乡)起重机有限公司、长垣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河南省起重设备配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卫华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卫华机械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大方重型机器有限公司、河
3、南蒲瑞精密机械有限公司、长垣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龙宏欣、崔鹏、孟文生、王洪波、冯梦想。本标准参加起草人:杨孟虎、雷金柱、付普、韩毫月、李静宇。1冶金钢丝绳电动葫芦技术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冶金钢丝绳电动葫芦(以下简称冶金葫芦)的型式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及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冶金场合吊运熔融金属的钢丝绳电动葫芦,特殊安全条件要求较高的电动葫芦可参照采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版)适用于本文件。GB/
4、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7552008 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GB/T 38112008 起重机设计规范GB/T 4942.12006 旋转电机整体结构的防护等级(IP代码)分级GB/T 5973 钢丝绳用楔形接头GB/T 5975 钢丝绳用压板GB/T 5976 钢丝绳夹GB/T 6067.1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8918 钢丝绳GB/T 10051.12010 起重吊钩 第1部分:力学性能、起重量、应力及材料GB/T 13306 标牌JB/T 7688.12008 冶金起重机技术条件 第1部分:通用要求JB/T 9008.12014 钢丝绳电动葫芦 第1部分:型式与基本参数、技术
5、条件JB/T 9008.22015 钢丝绳电动葫芦 第2部分:试验方法3 型式与基本参数3.1 型式冶金葫芦根据有无运行机构和运行机构型式,分为固定式冶金葫芦、单轨小车式冶金葫芦和双轨小车式冶金葫芦。各结构型式应符合JB/T 9008.12014中4.1的要求。3.2 基本参数冶金葫芦的工作级别不应低于M6,额定起重量不宜大于10 t,起升高度、起升速度和运行速度应符合JB/T 9008.12014中4.2的要求。4 技术要求4.1 基本要求2除下述要求外,其它技术要求应符合JB/T 9008.12014中5.1、5.2中的规定。4.2 工作环境条件冶金葫芦的工作环境温度最低为-10 ,最高不
6、超过 60 。4.3 安全4.3.1 冶金葫芦应设置常闭式工作制动器,工作制动器的制动安全系数不应低于 1.75。4.3.2 冶金葫芦除设置一个工作制动器外,还应在低速端上设置安全制动器,安全制动器和工作制动器应能彼此独立操作。当传动部件失灵或工作制动器失灵导致载荷下坠时,安全制动器应能可靠地支持住额定载荷,且应使它在载荷下降速度达到额定下降速度的 1.5 倍之前能制动起作用。4.3.3 冶金葫芦在上升极限位置应设置不同形式双重限位保护装置,并且能够控制不同的电气回路。4.3.4 冶金葫芦应设置超载限制器,其动作载荷不大于 1.08 倍的额定载荷。4.3.5 冶金葫芦的下方应设置隔热装置。4.
7、3.6 冶金葫芦应设置导绳器或采取其它防乱绳措施。4.3.7 冶金葫芦钢丝绳缠绕系统中,不应采用平衡滑轮,且固定绳头应符合 GB/T 5973 要求。4.4 主要零部件4.4.1 起重吊钩起重吊钩组不应采用滑轮罩与轭板一体式结构,吊钩力学性能应符合GB/T 10051.12010中的规定。4.4.2 钢丝绳4.4.2.1 钢丝绳应选用 GB 8918 中金属丝绳芯或金属丝股芯钢丝绳,其安全系数不应小于 5.6。4.4.2.2 钢丝绳尾部应用钢丝绳夹固定,其数量和固定方法应符合 GB/T 5976 中附录 A 的规定。4.4.3 卷筒4.4.3.1 卷筒宜采用无缝钢管加工或钢板卷制。4.4.3.
8、2 卷筒应采取适当措施,如卷筒配备凸缘端板、框架/外壳或导绳器,防止钢丝绳从卷筒的边缘滑落。凸缘卷筒端板应当突起,距离卷筒上绳圈的顶层至少为钢丝绳直径的 1.5 倍。4.4.4 滑轮4.4.4.1 宜采用轧制滑轮。4.4.4.2 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跳出凹槽的措施。4.4.5 电动机4.4.5.1 电动机型式、基本参数、性能及尺寸均应符合产品的设计以及主机的使用要求。4.4.5.2 电动机的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 GB/T 4942.12006 中的 IP54(风罩除外)。4.4.5.3 电动机绕组绝缘结构的热分级应不低于 H 级。4.4.5.4 电动机的工作制应不低于 GB 7552008 中规
9、定的 S3,负载持续率应不低于 40%,每小时起动次数应达到 240 次。4.4.6 电控设备电控设备外壳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 GB/T 4942.2 中的 IP54。5 试验35.1 试验方法冶金葫芦的试验方法应按 JB/T 9008.22015 的有关内容执行。5.2 安全制动试验5.2.1 总则冶金葫芦型式试验时,机械式安全制动器应做功能试验和能力试验。5.2.2 空载功能试验模拟超速制动试验:开动起升机构,模拟超速故障,安全制动器应可靠动作,安全制动且无机械损伤。5.2.3 额定载荷制动能力试验在额定载荷状态下,主起升系统停止工作,人工打开工作制动器,关闭安全制动器,重物不下滑。6 检验规则冶金葫芦的检验规则分为出厂检验、型式试验和寿命试验,其检验(试验)内容与方法应符合JB/T 9008.2的规定,并以产品设计工作级别作为试验基本条件。各检验规则按JB/T 9008.1中的7.1、7.2、7.3规定内容执行。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