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书甲方:北京化工大学勤工助学中心(北区)市场联系 部乙方:北京府学路宾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甲方:(一)在 2009 年开学初迎新活动(2009 年 8月 29 日左右一周内)为乙方在校园西门街道、艺术活动中心前街道、主教迎宾大道、食堂东侧街道、五六号楼前街道五处为乙方悬挂宣传横幅(位于校园西门街道、主教迎宾大道、食堂东侧、五六号楼前街道的四条横幅尺寸均为600cm * 80cm,艺术活动中心前街道的一条横幅尺寸为 400cm * 60cm) ,横幅内容为:“ ”。 (二)在迎新工作中,甲方的同学有义务为咨询乙方地址的学生、家长对乙方的地址进行具体描述。 乙方:(一)条幅的制作经费由乙方承担。(二)在甲方为乙方悬挂横幅的当天,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伍佰元整(横幅每条壹佰元) 。本合作协议书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处理。甲乙双方互相保证,本着互利双赢的原则,在以后各类活动中,享有同等合作优先权。以上协议,若甲方违反,即退还所收费用;若乙方违反,即照此协议的协议费用(伍佰元整)赔偿甲方。本合作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方:北京化工大学勤工助学中心(北区)市场联系部乙方:北京府学路宾馆甲方:乙方:签署日期:2009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