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四百三十一、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将全部案卷材料加以整理装订立卷。案卷分为诉讼卷(正卷) 、秘密侦查卷(绝密卷)和侦查工作卷(副卷) 。四百三十二、诉讼卷(正卷)是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起诉的诉讼案卷。案件侦查中各种法律文书,获取的证据及其他诉讼文书材料都订入此卷。为便于辩护律师及经人民检察院认可的其他辩护人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又将“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专门装订成册,称诉讼文书卷。其他法律文书和证据另行成册,称证据卷。 四百三十三、诉讼文书卷有关材料及排列顺序如下:1卷内文件目录; 2传唤通知书;3拘传证;4呈请拘留报告书;5延长拘留期限报告书;6拘留证;
2、7对被拘留人家属或单位通知书;8提请批准逮捕书;9 (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书;10逮捕证; 11对被捕人家属或单位通知书;12提请批准延长羁押期限意见书;13 (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羁押期限决定书;14取保候审决定书;15保证书;16对被保证人罚款决定书;17保证金收据;18退还保证金决定书;19没收保证金决定书;20责令具结悔过通知书;21解除取保候审决定收;22监视居住决定书;23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24搜查证;25鉴定结论。26通缉令;27关于撤销号通缉令的通知;28起诉意见书。四百三十四、证据卷(包括部分法律文书)有关材料排列顺序;、卷内文件目录;、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右上贴照片)
3、 ;3、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4、移送案件通知书;5、刑事案件立案报告表;6、刑事案件破案报告表;7、犯罪嫌疑人的抓获经过和自首情况;8、现场勘查笔录;9、现场勘查图;10、现场勘查照片;11、人身检查笔录;12、侦查实验笔录;13、复检、复验笔录;14、搜查笔录;15、调取证据通知书;16、调取证据清单;17、扣押物品清单;18、处理物品清单;19、随案移交物品清单;20、发还物品清单;21、销毁物品清单;22、没收违禁品收据;23、决定扣押犯罪嫌疑人邮件通知书;24、扣押邮件笔录; 25、退回扣押邮件、电报清单;26、解除扣押邮件通知书;27、决定扣押犯罪嫌疑人电报通知书;28、解除扣押犯罪
4、嫌疑人电报通知书;29、查询犯罪嫌疑人汇款通知书;30、冻结犯罪嫌疑人汇款通知书;31、解除冻结犯罪嫌疑人汇款通知书;32、查询犯罪嫌疑人存款通知书;33、协助查询单位存款通知书;34、冻结犯罪嫌疑人存款通知书;35、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36、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37、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单位) ;38、鉴定聘请书;39、辨认笔录;40、被害人陈述;41、被害人亲笔证词;42、证人证言;43、证人亲笔证词;44、物证、书证;45、物证、书证照片;46、提讯证;47、讯问笔录(一般综合笔录排在前面,其后按时间顺序排列) ;48、犯罪嫌疑人亲笔供词;49、犯罪嫌疑人户籍证明;50、前科材料;51、
5、释放通知书;52、附带民事诉讼材料;53、其他材料。四百三十五、视听资料作为证据,不能装订入卷的,放入资料袋中随案卷移送。四百三十六、一个案件涉及多起犯罪的,其证据卷应当以每起案件为一个完整的组成部分排列案卷,重罪在前、轻罪在后,同等罪的以时间先后排列。 四百三十七、诉讼卷的分册编号排列顺序为诉讼文书卷在前,一册装订不下,分册装订,证据卷在后,一册装订不下,亦分册装订。全案卷宗顺序依次排列编号。四百三十八、侦查工作卷材料及其排列顺序:1、卷内文件目录;2、侦查终结案件审批表;3、侦查终结报告;4、呈请立案报告书;5、呈请破案报告书;6、呈请留置报告书;7、呈请传唤报告书;8、呈请拘传报告书;9
6、、呈请逮捕报告书;10、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11、呈请撤销取保候审报告书;12、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13、呈请撤销监居住报告书;14、呈请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报告书;15、呈请调取证据通知书;16、呈请人身检查报告书;17、呈请侦查实验报告书;18、呈请复验、复查报告书;19、呈请搜查报告书;20、呈请扣押犯罪嫌疑人邮件、电报报告书;21、呈请解除扣押邮件、电报报告书;22、呈请查询犯罪嫌疑人存款报告书;23、呈请冻结犯罪嫌疑人存款报告书;24、呈请冻结存款报告书;25、呈请查询汇款报告书;26、呈请冻结犯罪嫌, 疑人汇款报告书;27、呈请解除冻结汇款报告书;28、呈请鉴定报告;29、呈请辨认报告
7、书;30、讯问计划;31、案件汇报提纲;32、讨论案件记录;33、调查计划;34、起诉意见书底稿;35, 、呈请要求复议意见书;36、呈请提请复核意见书;37、其他需要保存的有关材料;38、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39、判决书、裁定书;40、考证表。四百三十九、秘密侦查卷有关材料及排列顺序:、卷内文件目录;、立案材料;、破案报告;、使用秘密侦查, 手段和技术的请示报告;、利用秘密侦查手段获取的材料;、涉及国家机密的文件材料;、有关敌情、社情材料, ;、需要订入的其他机密材料。四百四十、卷宗封面的制作要求:1、案件名称。应当以犯罪嫌疑人姓名和案件性质作为案件名称。一人一罪,写明姓名罪名;一人数罪的
8、,写明姓名由主罪到轻罪的所有罪名;共同犯罪的,写明案件主犯姓名由主罪到轻罪的所有罪名;集团犯罪的,写明首要分子姓名集团案。2、犯罪嫌疑人姓名。单独作案的,写明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姓名,集团犯罪的,由首要分子、主犯、从犯按顺序写清。3、立卷人。填写整理装订案卷人的姓名;4、审核人。填写负责对案卷审核人员的姓名,一般填刑侦中队、大队负责人的姓名。5、立卷日期,填写装订案卷的完成日期。6、卷宗封面应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四百四十一、装订案卷的要求:、侦查终结的各类案卷,均属永久性保存档案,在装订前要把文书材料上的订书钉、大头钉、回形针等金属物去掉。、对于大小不一的文书材料及其他不便装订的材料,要进行加工裱糊,裱糊时用胶水,不要用浆糊。纸张规格不一的,剪裁或折叠处理。、用铅笔或圆珠笔书写的文书材料,又不能重新制作的,应将原件复制一份,复制件放在原件之后一并入卷。、装订案卷每册以页(厚度为毫米左右)为宜。、装订案卷时,要将文书材料下边和右边取齐,在案卷左侧装订线处,用线绳三点一线连接,每两点之间的距离以十厘米左右为宜,装订案卷要达到整齐、美观、坚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