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烟台市莱阳中心医院控烟考评奖惩制度一、控烟工作办公室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科室控烟工作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要求及时整改。二、各科室必须严格落实烟台市莱阳中心医院关于开展控烟工作的实施方案,负责所属区域的控烟卫生工作。发现患者、家属及来访者吸烟,及时劝阻,保证控烟区域无吸烟者,无烟头。三、控烟区实行包干负责制,各科室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范围内发生吸烟现象,负责人负监管失职之责。四、本院职工不得在吸烟区吸烟,也不得穿着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给予相应的处罚。五、各科室实行控烟目标责任制,若抽查发现控烟区域有吸烟者或有烟头等
2、违反控烟规定的现象,给予相应处罚。六、所有扣发额度由控烟办公室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汇总,报院领导审批,交财务科进行处理,并将处罚结果全院通报。七、医院设立“优秀无烟科室 ”奖,在创 建“无烟医院”工作中,未发生违反规定的科室,按年度单项奖进行奖励。八、对戒烟成功的个人进行表彰。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控烟领导小组办公室。烟台市莱阳中心医院控烟考评奖惩标准为了更好地开展控烟工作,推进无烟单位建设,创建良好的无烟环境,培养职工良好的健康行为和习惯,保障广大群众身心健康,特制定我院控烟考评奖惩标准:一、认真学习和贯彻禁烟相关规定,在院内做好禁烟宣传工作,候诊大厅、各诊室、病房、会议室、电梯、走廊
3、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并设置醒目的禁烟标示。二、充分利用医院网站、宣传栏、各种讲座宣传吸烟的危害。三、职工禁止在控烟区吸烟,也不准穿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工作区以内均为无烟区,不放置烟具,不互相敬烟。违反者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全院通报并扣发奖金。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四、职工禁止在院内乱丢烟头,抽查中发现一次扣发奖金 100 元。五、控烟区实行包干负责制,在控烟区域发现吸烟者或烟头等违反控烟现象,每发现一处扣发所在科室当月奖金 100 元。六、各科室对职工有监督教育之责,若本科室职工因吸烟被处罚,科室承担连带责任,与职工扣除相同金额的罚款。七、医院设立“ 优秀无烟科室” 奖,在 创建“无烟医院”工作中,未 发生违反规定的科室,每科室奖励 600 元。八、对无视医院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部门和个人,将进一步追究科室和个人责任。本标准从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控烟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