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夜班护士准入制度1. 注册护士。2. 在聘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至少半年,在上级护士指导下参加夜班不少于 10 次。3. 在医院护理部的领导下,有护士培训与科研管理委员会的护士层级与特殊岗位培训小组制定夜班护士的培训制度,确定培训计划、内容、方式、学时数等,并组织实施。4. 由医院专科护理委员会确定夜班准入条件,并在护理部的领导下组织进行相关理论、专业技术和夜班能力考核。成绩合格者,经该委员会审核准入后,方可独立从事夜班护士工作,并享受夜班护士的有关待遇。5. 具有夜班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独立完成急危重症抢救配合工作的能力;具有病情观察与应急处理能力;具有规范、准确、及时、客观书写
2、护理文件的能力。6. 具有良好的慎独精神。7. 遵照执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ICU 专业护士准入制度1. 接受 3-6 个月 ICU 专业培训合格的注册护士,并有 2 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2. 掌握本专科相应的医学基础理论知识、病理生理学知识及多专科护理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一定的病情综合分析能力。3. 熟练掌握心肺复苏、血流动力学监测、人工气道的应用及管理、常用急救与监护仪器的使用和管理,包括除颤仪、呼吸机、心电监护仪、降温机、血气分析仪、各种微量输液泵等。4. 掌握常见危重症病人的抢救与护理、休克病人的观察及护理、器官移植术后监护、危重病人的营养支持。5. 每年获得规定的专科继续教育学分数。6. 遵照执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