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动化学院学生早操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学生早操的管理,鼓励学生锻炼身体,不断增强身体素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培养组织纪律观念,根据南京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学生早操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管,院学生会组织实施,年级辅导员、班主任负责检查督促。第三条 一年级新生必须按规定出早操。每学期第二周起开始组织早锻炼,期末考试前停止早锻炼。第二章 早操具体规定第四条 除公共节假日外,每周一至周五早上出早操。如遇雨、雪天不能出早操,也应当按时起床。早上 6:40 至 7:00 为出早操时间。第五条 早
2、操出勤情况由院学生会文体部具体负责,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将视情节严肃处理。第六条 学生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早操时,应当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因急病或者特殊情况来不及请假的应当在当天内补办请假手续。病假必须有医务室证明,事假必须有充分理由,请假审批手续按南京工程学院学生请销假规定由年级辅导员审批办理。所有的假条必须在周五中午之前上交文体部,未交或迟交的按旷操处理。第七条 学生早操时不得托人或代人虚报出勤,一经发现通报批评。第八条 学生早操出勤情况每周统计一次并予以公布。第三章 早操奖惩第九条 每学期评奖评优、团内推优及党校培训时,早操出勤率将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给予考虑,对于每学期表现突出
3、的班级及个人将给予相应的奖励。第十条 班级早操平均出勤率未达到 90%的,取消该班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评选资格。无集体假条情况下,缺人达三分之二及以上的班级,算集体旷操。第十一条 学生早操无故缺勤一次,综合测评中早锻炼及课外体育活动总分扣 10 分。学生早操无故缺勤一次按旷课一学时计,缺勤一次批评教育,缺勤二次通报批评,并取消其一切评奖(包括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 、评优资格,缺勤三次给予警告。累计到一定学时,按南京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有关条款给予处分。第十二条 迟到、早退或做操质量差,综合测评中早锻炼及课外体育活动总分扣 5 分/次。其中迟到二次以旷操一次计,做操不认真三次以迟到一次计。第四章 附 则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自动化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