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计总院文件 1 / 6 金螳螂 设计研究总院 施工图 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规定 1 总则 1.1 为加强和保证 施工图 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在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08 年版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房屋建筑部分(2013 年版 )、江苏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07 年版 )的基础上, 结合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金螳螂设计研究总院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以下简称本规定) 。 1.2 本规定的适用范围: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施工图设计 阶段编制的设计文件 , 均应在 本规定的范围内 , 而陈设品(如雕塑、
2、活动家具、绿植、织物等)和 其它相关专业(如园艺、专业照明、水景、玻璃幕墙、音响和视觉设计等) 的 设计内容和 设计 文件深度不在本规定的范围内。 1.3 建筑装饰工程 施工图 阶段的设计图纸必须根据本规定以及 金螳螂设计研究总院 施工图制图规范 绘制,并经过严格校审,做到准确、清晰、完整。 1.4 施工图设计文件 除 执行本规定的要求外,还应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规,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效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1.5 本规定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具有通用性 , 在执行本规定时 , 应根据项目的 具体 内 容和设计范围对本规定的条文进行合理 执行 。 1.6 在施工图设计中如 出现 套用有关
3、图集的图例,应注明套用图集的名称等 相关信息。 2. 基本规定2.1 建筑装饰 施工图 设计的基本内容 2.1.1 建筑室内要求装饰装修设计的 地面、 墙面、天花 、 门窗、隔断和固定家具 等 , 以及建筑 外立面要求装饰装修 设计 的部位。 2.1.2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中需要配置的设备和设施的定位设计 。 2.1.3 在对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中 所 涉及到的 建筑 变形缝等进行装饰设计时 , 须表达清晰、 完整。 2.2 建筑装饰设计 施工图 阶段 : 2.2.1 要求 完成建筑装 饰装修工程施工需要的全部图纸。本阶段的设计文件应明确施工做法(包括节点大样),制定技术措施,选定装饰材料、装饰配
4、置、饰品, 与 其他相关专业之间的设计总院文件 2 / 6 技术协同问题 ,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法规与标准,并包含申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必要文件,以此作为工程的现场施工以及设备、装饰配置、饰品安装的依据,且能满足编制施工图预算、 施工招标、工程施工 以及 工程验收时作为竣工图的基础性文件之用。 3 施工图设计 装饰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根据已获批准的方案设计进行编制,内容以施工图设计图纸为主,文件编制顺序该依次为:封面、图纸目录、施工 图 设 计 说明、 材料表、 图纸 等。 3.1 施工 图 设计 说明 3.1.1 工程概况 1)应写明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和建设单位 等 ; 2)应写明工程的原始情况、建筑面
5、积、装饰 要求 、设计范围等 。 3.1.2 施工图设计的依据 1) 所依据的国家和地区现行政策、法 规、 设计 标准 , 其他有关规定; 2)经国家、地区上级有关部门审批获得批准文件的文号及其相关内容; 3)应着重说明装饰设计 对于 防火、生态环保等规范方面的 遵循 情况。 3.1.3 施工图设计说明 1)应写明装饰设计在结构和设备等技术方面 对原有建筑进行改动的情况; 2)应包括建筑装饰的类别、防火等级、防火分区、防火设备、防火门等设施的消防设计说明; 3)对工程所 有 可能涉及到的声、光、电、防潮、防尘、防腐蚀、防辐射等特殊工艺的设计 内容 进行说明; 4)对设计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
6、新设备 、 新材料的构造、工艺要求等 情况进行说明。 3.1.4 关于施工图设计图纸的有关说明 。 1) 应能说明图纸的编制概况、特点以及提示看图施工时必要的注意事项; 2) 同时还 应对图纸中出现的符号、绘制方法、特殊图例等进行说明; 3) 对 地面、 墙面、 天花、固定隔断等的施工用料和做法进行说明,标注所引用的相关图集和代号,其中的一些部分可直接在图纸上引注或加注索引号 。 3.2 材料表 装饰材料表中应注明施工图中所采用的装饰材料及其燃烧性能等级。 3.3 施工图设计 文件 施工图设计 文件 应包括平面图、天花布置图、立面图、剖面图、节点 详图 。 对于一些规设计总院文件 3 / 6
7、模较小或者设计要求较为简单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纸的编制可以依据本规定作相应的简化和调整。 3.3.1 平面图(所有平面图应共同包括以下内容) 1) 标明原有建筑条件图中被装饰设计保留的以及新发生的柱网 和承重墙、主要轴线和编号 。轴线编号应保持与原有建筑条件图一致,并注明轴线间尺寸及总尺寸 。 标明 内外门窗位置 和编号 、 定位尺寸 、 门的开启方向 、 房间名称或编号 ; 2)标明装饰设计 及 变更过后的所有室内外 墙体、门窗、管井、电梯 以及 自动扶梯、楼梯 、疏散楼梯 和 平台 、 阳台等 , 并标明楼梯的上下方向 示意 ; 3)标明固定的装饰造型、隔断、构件、家具、卫生洁具、照明灯
8、具、花台、水池、陈设以及其他固定装饰配置的 准确 位置 定位尺寸 ; 4)标注楼层 不同空间 的 地面 、 楼梯平台的标高等; 5) 标注索引 符号 、图纸名称和制图比例 ; 6) 标明 每层建筑平面中防火分区面积 、 防火分区分隔位置及安全出口位置示意( 只有 为一个防火分区,可不注防火分区面积 ) , 以示意图 ( 简图 ) 形式在各层平面中表示 ;同时在相关图纸中 应注明防火分区、消防通道、消防监控中心、防火门、消防前室、消防电梯、疏散楼梯、防火卷帘、消火栓、消防按钮、消防报警等的位置,标注必要的材料和设备编号或型号、定位尺寸和其他必要尺寸 。 3.3.1.1 总平面图 (总平面图除了必
9、须符合第 3.2.1 点之外,还应表达以下内容) 应能全面反映各楼层平面的总体情况,包括家具布置、绿化布置 、 软装配饰 布置、地面装饰 和 设备布置等内容; 在图纸中可以对作 一些必要的 文字说明; 底层平面 需 标注 室内外地拼标高 、 指北针。3.3.1.2 平面布置图 ( 根据平面布置图的种类不同,除了必须符合第 3.2.1 点之外,还应表达以下内容) 平面 布置图 。 应标注所有可移动的家具和隔断的位置、布置方向、柜门开启方向,同时还应能确定家具上摆放物品的位置,如电话、电脑、台灯、各种电器等 ;应 标注定位尺寸和其他必要尺寸 。 给排水末端定位图 。 给排水末端定位图在规模较小的装
10、饰设计中可以与家具布置图合并。一般情况下应标明所有洁具、洗涤池、上下水立管、排污孔、地漏、地沟的位置,并注明排水方向、定位尺寸和其他必要尺寸 。设计总院文件 4 / 6 机电设备图 。 应标明地面和墙面上的电源插座、通讯和电视信号插孔、开关、固定的地灯和壁灯、暗藏灯具等的位置,并标注必要的材料和产品编号或型号 及 定位尺寸 。 如果楼层平面较大,可单独绘制 分区平面 图,同样也应符合以上规定。3.3.1.3 平面尺寸图 ( 包括隔墙尺寸图和完成面尺寸图, 除了必须符合第 3.2.1 点之外,还应表达以下内容) 标注装饰设计 新发生的室内外墙体和管井等的定位尺寸、墙体厚度与材料种类 , 并注明做
11、法; 标注装饰设计新发生的室内外门窗洞定位尺寸、洞口宽度与高度尺寸、材料种类 ,门窗编号等; 标注装饰设计新发生的楼梯、自动扶梯、平台、台阶、坡道等的定位尺寸、设计标高及其他必要尺寸,并注明材料及其做法; 标注固定隔断、固定家具、装饰造型、台面、栏杆等的定位尺寸和其他必要尺寸,标注材料及其做法; 如果楼层平面较大,可单独绘制 分区平面 图,同样也应符合以上规定。3.3.1.4 索引图 规模较大或设计复杂 的装饰设计需单独绘制索引图 ; 应注明所有的立面、剖面、局部大样和节点详图的索引符号,必要时可增加文字说明帮助索引。 3.3.1.5 地 坪 布置图 (地坪布置图除了必须符合第 3.2.1 点
12、之外,还应表达以下内容) 标注地面装饰材料的种类、拼接图案、不同材料的分界线; 标注地面装饰的定位尺寸、标准和异形材料的单位尺寸、 排版放样图 ; 标注地面装饰嵌条、台阶和梯段防滑条的定位尺寸、材料种类及做法; 如果楼层平面较大,可单独绘制 分区地面 图,同样也应符合以上规定。3.3.1.6 天花布置图 (天花布置图应包括所有楼层的天花布置图、灯具 设施 定位图等 ,除了必须符合第 3.2.1 点之外,还应分别表达以下内容 ) 天花布置图 。应标明天花造型、天窗、构件、装饰垂挂物及其他装饰配置定位尺寸、材料和做法; 综合布点图 。应标注所有明装和暗藏的灯具(包括火灾和事故照明)、发光天花、空调
13、风口、喷头、探测器、扬声器、挡烟垂壁、防火卷帘、防火挑檐、疏散和指示标志牌等的位置,标明定位尺寸、材料; 如果楼层天花较大,可单独绘制 分区天花 图,同样也应符合以上规定。设计总院文件 5 / 6 3.3.3 立面图(立面图中应表示出以下的内容) 标明立面范围内的轴线和编号,标注立面两端轴线之间的外包尺寸 和 两端轴线编号立面转折较复杂时可用展开立面表示,但应准确注明转角处的轴线编号; 绘制立面左右两端的内墙线,标明上下两端的地面线、原有楼板线 和 装饰设计的 天花及其造型线; 标注 平、剖面图未能 表 示出来的屋顶、檐口、女儿墙 、 窗台以及其他装饰构件、线脚等的标高或尺寸 , 标注 天花剖
14、切部位的定位尺寸及其他相关所有尺寸,标注地面标高、建筑层高和天花净高尺寸; 绘制墙面和柱面、装饰造型、固定隔断、固定家具、 软装配饰 、广告灯箱、门窗、栏杆、台阶等的位置,标注定位尺寸及其他相关所有尺寸 , 可移动的家具、艺术品陈设、装饰部品及卫生洁具等需绘制 详细定位尺寸 ; 标注立面装饰材料 名称 、 装饰 材料排版 及 定位尺寸等; 标注立面上的灯饰、电源插座、通讯 和电视信号插孔、开关、按钮、消火栓等的位置及定位尺寸,标明材料及必要说明、施工做法等; 对需要特殊和详细表达的部位可以单独绘制局部立面大样,同样应符合以上规定。3.3.4 剖面图(包括整体剖面图以及局部剖面图) 3.3.4.
15、1 整 体 剖面图 。 应剖在层高和层数不同、地面标高和室内外空间比较复杂的部位,应符合以下几个要求: 剖面图中可视的墙柱面应按照其立面图内容绘制,标注立面的定位尺寸和其他相关尺寸,注明装饰材料和做法; 应绘制天花、天窗等剖切部分的位置和 收口工艺, 并 标注尺寸,注明装饰材料和做法; 应绘制出地面高差处的位置,标注定位尺寸和其他相关尺寸,标明标高; 标注 节点构造 索引 号 和编号、图纸名称和制图比例。3.3.4.2 局部剖面图 局部剖面图应绘制出平面图、天花平面图和立面图中未能清楚表达的 部位,明确 剖切部位装饰结构各组成部分以及这些组成部分与建筑结构之间的关系, 并 标注详细尺寸、标高、
16、材料、连接方式和做法。 3.3.5 局部大样图 局部大样图是将平面图、天花 布置 图、立面图和剖面图中某些需要更加清楚说明的部位, 应 单独抽取出来进行大比例绘制的图纸,反映更详细的内容。 设计总院文件 6 / 6 3.3.6 节点详图 (应以大比例绘制,剖切在需要详细说明的部位,包括以下内容) 表示节点处内部的结构形式,绘制原有建筑结构、面层装饰材料、隐蔽装饰材料、支撑和连接材料及构件、配件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标注所有材料、 构件、配件等的详细尺 寸、产品型号、做法和施工要求; 表示装饰面上的设备和设施安装方式及固定方法,确定收口和收边方式,标注 部件 详细尺寸和 定位尺寸及 做法; 表
17、示 其他凡在平、立、剖面图或文字说明中无法交 待 或交待不清的 装饰 构配件和 装饰构造。 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和详 图 有关 的装饰 构造的表达 须 一致。3.4.1 家具(采购 和 加工 制 作明细表)详图 3.4.2 灯具(采购 和 加工 制作明细表)详图 3.4.3 卫生洁具与配件( 采购 )明细表 3.4.4 门窗(采购 和 加工 制作明细表)详图 3.4.5 装饰配置和 织物 明细表 3.4.6 特殊设备和设施 采购 明细表 3.5 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签署 3.5.1 所有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签字栏中都应完整的签署设计负责人、设计人、制图人、校对人、审核人的姓名 ,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3.5.2 有其他相关专业配合完成的设计文件,应由各专业设计人员进行会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