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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介绍及其说明资料文本资料大全.doc

上传人:小屁孩 文档编号:9022224 上传时间:2019-07-20 格式:DOC 页数:19 大小:75.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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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_MY GYM CHINA CO. LTD. 美吉姆国际儿童教育中心 员工手册 2010-6 目录第二章录用 2第三章员工行为规范 4第四章培训 5第五章工资制度 6第六章员工奖惩 7第七章考勤与休假 7第八章差旅费制度 9第九章离职管理 11第十一章福利及保险 12第十二章 员工职责行为准则 12第十三章 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15附件:员工违纪处罚细则 15-_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了树立本中心良好的组织管理秩序、增强职工素质,提高工作效率,严肃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发挥职工积极性,将中心发展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政策,制定本员工手册(以下简称“本手册”)

2、 。本手册依法制订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二条 本手册的适用范围(一)本中心内部员工管理,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外,均依本手册办理;(二)本手册适用于经中心批准录用的所有员工及附属机构的员工; (三)本手册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在温州市鹿城区吉美培训中心。第二章录用第一条 招聘程序本中心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须增加人员时,应报中心总监核准后,由人事专员办理招聘事宜。本中心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内部优先,择优录用,并倡导举贤不避亲。 招聘程序如下:(一) 用人部门提出申请,中心总监即行拟订招聘计划。 1、招募职位名称及名额 2、资格条件限制 3、职位预算薪金.4、任用日期 5、招聘方式 6、

3、准备事项(二) 各有关招聘计划,需报运营总监批准,录用后报人事专员备案。(三) 人事专员收集所有应聘材料送交运营总监通阅后挑选合格者,由人事专员寄发面试通 书或电话联系。不合格资料,归档半年后销毁。(4) 背景调查:视情况应做有效的背景调查。(5) 结果评定:录用人员由人事专员或中心总监组织安排就职前训练及其它准备工作。(六) 人事专员或中心总监建立相应的人事档案。-_第二条 面试合格应聘人员经面试或测验合格后,经运营总监确认发送任职通知书后,由人事专员安排入职工作。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和社会保险,试用期的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人员工作表现不符合

4、中心标准、违反中心规章制度、资料提供不实者或发现进入中心前有不法行为者可依法终止试用期。第三条 入职管理(1) 员工录用条件1.员工按照中心要求提供了真实有效的离职证明、社会保险转移单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2.员工个人简历、求职登记表所列内容应与真实情况相符; 3.员工经体检身体健康、符合从事录用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且体检信息真实; 4.员工符合录用岗位职位描述的工作能力要求。 5.员工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 6.员工诚实、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二) 员工录用程序 1.拟入职员工必须在中心通知的期限内提交原用人单位的离职证明,并说明档案存放情况。2.员工必须

5、如实填写员工档案表 ,并保证所填写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员工必须确保所填写的居住地址或通讯地址及通讯方式是中心相关文件的送达地址。若员工居住地址或通讯地址及通讯方式发生变更,必须及时通知中心。凡因员工未及时通知致使中心相关文件无法送达或无法与员工取得联系的,该文件视为送达,相应法律责任由员工个人承担。3.员工不得迟于试用期满前与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因员工个人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及时签订的,相应法律责任由员工承担。 4.中心向员工公示员工手册及其他规章制度,员工必须阅读并签字确认。(三)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聘用;若因为隐瞒情况入职后被发现任何下列情况者,中心有权立即解聘: 1.品性恶劣,曾被公、私营

6、单位开除者;2.被判处有期徒刑或受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毒品或其他代用品者;4.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严重慢性病及体格检查经本中心认定不适合者;5.经查,员工入职时提供的个人信息虚假或与事实不符者; 6.入职时无法提供真实有效的学历证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等个人资料者;-_7.未满十八周岁者。 (四)员工入职前,必须办妥下列手续:1.缴验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2.员工提交最近半年内半身免冠照片三张; 3.前往中心指定医院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给中心,体检费用由中心承担; 4.填写员工登记表;5.领取员工手册及请假卡; 6.签订保密协议; 7.签订劳动合同。第四条 试用期管理用期

7、管理试用期期间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中心的规章制度,按照录用条件和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试用期除有特殊规定外,一般为三个月。根据试用期期间的实际表现,中心有权决定是否延长试用期。延长周期以月为单位,至多不超过三个月。(一)试用期内员工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即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中心可以立即与员工解除聘用关系,并且不承担任何形式和金额的薪资补偿:1.提供虚假学历证书、工作履历及离职证明,或个人简历、求职登记表填写内容不真实;2.试用期不能胜任岗位要求,考核不合格; 3.不能按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4.工作态度消极、缺乏团队合作精神,沟通能力不足;5.有任何违反中心规章制度的行为;6.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8、情形。 (二)员工试用期满前,应向直接主管提交转正申请,相关负责人必须为该员工做试用期评估。通过试用期评估者,由人事专员凭试用期评估表正式行文通知核准其为正式员工。第三章员工行为规范第一条 员工应遵守本中心的一切规章制度第二条 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一)按时上班,不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二)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精神饱满,衣着整洁;(三)上班时间严禁做私事,严禁打闹、嬉笑、高声喧哗,严禁打牌及下棋。不得在中心内酗酒、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果皮,保持室内及桌面清洁整齐并避免摆放与工-_作无关的物品。中心的物品须妥善保管,不得挪为私用。办公桌内切忌存放大量现金及贵

9、重物品,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物品等;(四)严禁在工作时间内上网聊天、进行网络游戏及浏览与中心或工作无关的网页; (五)员工只能在用餐时间在员工厨房或本部门室内(非经营区域)用餐; (六)遵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德,注重个人品德修养,衣冠整洁,着装规范,举止端庄得体;诚实守信,谦虚谨慎,尊敬上级,尊重他人;互帮互助,保持良好的工作氛围; (七)上班期间使用中心电话,无论公事或私事,必须长话短说。电话铃声响后应及时接电话,并使用标准语言“您好、请稍等、谢谢”等,通话结束时应说“再见”; (八)有客人光临时,任何人都有义务热情接待。在接待客人时应举止文明、谈话祥和、 礼貌待人。给客户解释

10、要耐心细致,介绍情况客观准确。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 客户发生争吵,并严禁评论和辱骂客户; (九)有强烈的主人翁精神,维护中心名誉,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机密或以中心名义在 外招摇撞骗,树立“我与中心共发展”的信念,严于律己,宽于待人,艰苦奋斗, 勤俭节约;(十)努力学习,勤奋向上,坚持不懈地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第四章培训第一条 培训目的本中心给员工安排的各类培训均为使员工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为员工的个人成长和中心的发展创造条件。第二条 种类本中心的培训包括以下两大类:(一) 员工岗前培训(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行为规范、职业道德等) ; (二) 专业技术/技能培训。第三条 培训执行

11、在新进员工报到后,全体新员工进行一定时间的集中培训。由中心人力资源部主持职前培训,制定职前培训计划,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1) 各部门负责人应配合人力资源部对新进员工的培训工作。凡涉及介绍本部门职责、功能的,均应认真准备。(二) 凡被中心通知参加培训的员工必须按照中心的要求参加培训。第四条 培训内容-_(一) 人力资源部培训内容 1. 中心简介(概况、中心历史、中心精神、经营理念、未来前景、中心组织说明) ; 2. 中心人事规章和福利(作息、考勤、用餐、服饰、礼仪、休假、加班、奖励) ; 3. 员工手册说明; 4. 财务管理制度(费用报销) ; 5.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6. 办公场所和办公

12、设备的介绍; 7. 消防安全知识普及,紧急事件处理;8. 本岗位职责、行为规范、工作内容、工作规程; 9. 投诉及合理化建议渠道; 10. 参观有关中心场所。 (二) 各部门实施专业基础知识培训内容 1. 行业定位; 2. 专业知识中的基础知识(精选浅显易懂,与中心业务密切相关的内容讲解) ; 3. 业务及销售工作概况(着重讲述各部门工作的沟通与协调,增强员工的合作配合意 识) 。(三) 必要的培训(售前售后服务、跟踪调查、专业知识) 。第五章工资制度第一条 工资发放工资的发放日期和相应的税费的扣除根据中心规定,按员工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基本工资和奖金,发放日期为每月的 7 日,支付的是员工上月

13、的工资。员工工资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由中心代扣代缴的费用,由中心从员工的工资中依法扣除及缴纳。如员工造成中心损失的,中心可依法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相应的金额。如员工违反本手册的规定被中心处以扣除工资等处罚的,中心可依法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相应的金额。第二条 工资的计算方法员工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和奖金三部分构成,工资均以税前数值计算。中心每月实发给员工的工资按以下公式执行: 实发工资= 基本工资 + 岗位津贴 + 奖金 -社会保险个人部分-个人所得税 -其它应由中心代扣代缴的费用-其它可由中心扣除的费用-_第六章员工奖惩第一条 奖励中心依据员工的表现,会

14、对员工进行合理和适当的奖励。中心设如下奖项: (一) 对于客户提出表扬的员工 -客户满意奖; (二) 对于表现优异或有突出贡献的员工 -最佳表现奖; (三) 对提出良好建议并被采纳的员工 -最佳建议奖。第二条 处罚视情况不同,中心对发生过失或过错的员工会分别给予不同层次的处罚,对情节严重的中心 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而不做任何补偿。除本手册另有规定外,员工过失或过错的认定及处罚 措施按本手册附件员工违纪处罚细则执行。第七章考勤与休假第一条 工作时间中心以每周五天工作制度为原则,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可灵活安排授课与上班时间,员工应服从中心的工作时间安排。第二条 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行为,依下列

15、规定处理:(1)上班时间迟到超过 15 分钟或离岗 1 小时以上,按事假半天处理,无故者按旷工处理。不得补请事假、病假抵充;(2)每一公历月内,员工每累计三个工作日(包括连续或不连续的工作日)均迟到,且每次迟到时间均在 15 分钟以内的,按事假半天处理;(3)员工请假需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得到部门主管和中心主任签字同意才能离岗,否则视为旷工;病假一天以上需有医院诊断证明,方可休假;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办理请假手续,需在当日上班两小时内电话请示部门主管,经同意后方可休假;-_(4)连续一年时间内,如员工旷工时间累计达到 3 天以上的,中心有权视为员工严重违反中心的规章制度而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16、5)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并书面警告一次;(6)无故提前三十分钟下班者以旷工半天论处,因公外出需经部门主管和中心总监批准;(七)病假工资按国家和温州市的规定执行,事假工资扣除 100%日工资及岗位津贴,旷工扣除 200%日工资及岗位津贴,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第三条 法定假日员工除一周两天休息外,可享受法定休假日如下:元旦节、 “五一”劳动节、国庆节和春节、端午、清明、中秋节。员工有义务根据中心的安排参加中心节假日的值班。法定节假日值班费或调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第四条 年假(一) 中心正式聘用的员工,正式工作满一年后给予每年 5 天的带薪年休假,

17、每两年增加一天年休假,上限为 20 天/年。如员工本人依法可以享受的法定最低带薪年休假天数超过本条前述规定的,按员工本人依法可以享受的法定最低带薪年休假天数执行。(二) 年假需当年休完,不得累计,休年假需一次性或分两次休完,不得以年假抵充病假、事假;如当年未休完的年假视为逾期作废。员工申请年假必须提前 15 天提出申请,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第五条 婚假员工依国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结婚登记手续的给予法定婚假 3 天,如符合男 25 周岁、女 23 周岁及以上初婚的晚婚条件,则享受婚假 15 天(含 3 天法定婚假,但必须在结婚注册日后一年内取假) 。职工进中心前已开具结婚证书,进中心后不

18、能享受婚假。婚假逢休息日不另外补假,逢法定假日可另外补假。试用期内不能使用婚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第六条 产假对于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非晚育分娩享受产假 90 天,晚育分娩除享受法定产假 90 天(已婚妇女 24 周岁或以上初育的为晚育) ,另可享受 30 天奖励产假,一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另加 15 天。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的产假工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标准发放。对于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员工(包括男员工和女员工) ,-_应按计划生育的规定执行,同时中心有权视为该员工严重违反中心的规章制度,而解除其劳动合同。第七条 丧假员工夫妻双方的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

19、偶之父母)去世,可享受丧假每次 3天(含假日) ,休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劳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标准发放。第八条 工伤因公受伤在无法正常上班及有医院开具证明的情况下经劳动部门鉴定认可为工伤的,其休假视为上班。工伤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 其他病假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期及医疗期待遇按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 伤医疗期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第十条 假期取用员工请假分为事、病、婚、产、丧、工伤、年休假,原则上不同种类的假期不可连休。(1) 员工因事必须本人处理时申请事假,事假期间将扣除当天工资及相应比例的津贴,三天以内事假由部门主管批准,三天以上应请示总经理或中心主任。(2)

20、 员工因病须治疗及修养时申请病假,1 天以上应出示有效医院病假证明,病假工资按国家和温州市的有关规定执行。连续三天以上七天以内的病假由部门主管/中心主任批准,七天以上应请示总经理。(三) 员工请假,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审批单,连续 3 天以内经部门主管签字批准,连续 3 天以上应经中心主任或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并且将所担任工作转交他人接手,方可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于休假当日利用电话,邮件,电子邮件或其他方法,迅速报告。(四) 年度累计事假 150 天以上,病假 3 天以上,中心可根据情节将其留职查看或解聘处理。第八章差旅费制度第一条 基本要求因公出

21、差人员必须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查询到达目的地的交通方式、线路、时间和费-_用等。预订目的地附近符合标准的酒店。在不降低工作质量的前提下,控制和节约成本支出。第二条 出差申请1) 员工因公务申请出差时,必须于出发前提出申请。出差时间预计超过一天者,必须于出发前填写出差申请表 ,详载出差事由、地点、行程及借款金额,交由部门主管和总经理审核。若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审核无出差之必要则退回当事人。核准后之出差申请表需交人事专员备案。 2) 目的地为温州以外或为市内但是需要借款的,出差人员必须填写出差申请表 ,出差借款金额应按照相关标准计算。无借款的温州市内出差无须填写出差申请表 。第三条 出差费用标准1)

22、交通: a) 城市间: 火车 六小时以内按硬座标准报销;六小时以上按硬卧标准报销;飞机 出发和到达时间合理,报请总经理后可以购买飞机票;如果非到达时间或机场巴士线路限制等原因,往返机场要求乘坐机场巴士。 市内交通 出差人应以地铁、公交车为主;必须乘坐出租车的将按照总监 50 元/天,总监以下 30 元/天的标准报销,超出部分中心不予报销。确实因特殊情况而超标的,由总经理批准。b) 市内: 乘坐市内交通工具应以公共交通为主。因时间、目的地等原因需要乘坐出租车的,需要事先得到总经理的批准,报销时必须载明起始地。2) 住宿:出差期间住宿的选择以经济型酒店为原则,一般以普通标准间 150 元/天为标准

23、,两人以上同行必须合住( 男女同行除外) ,实报实销。报销时须附原始凭证(由住宿地点开出之发票及对账单) 。3) 餐补:出差期间,中心按照实际出差天数给予 30 元/天补助(餐费补助部分需要员工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发票内容以实际就餐发票,交通费发票,办公用品发票,电话充值发票等为宜) 。出差天数以实际到达目的地时起算,离开时终止。4) 其它:除以上各项必须的公务支出外,其它支出必须经得总经理批准,否则不予报销。第四条 报销规定1)报销时间 出差人员应在返回中心后一周内向中心报销有关费用,填写费用报销单,经由部门负责人进行符合性审查后,上报总经理签字批准。签核后转交财务进行报销。逾期将按规定

24、进行处罚。2) 票据遗失 出差人员如果发生能够确认的票据丢失,必须向中心说明。经核实后,可以-_用其他有效票证抵用报效。3)票据粘贴 出差前已经填写借款申请并领取借款的人员无需再次提交借款申请表,直接填写费用报销单,并将所有发票清楚整洁的粘贴于费用报销单背面右上方。出差前没有申领借款的同事,请于事后报销费用时同时填写借款及报销两份申请表。并将所有票据清楚整洁的粘贴后提交。第九章离职管理第一条 离职手续(1) 员工有离开中心意向或因客观原因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写辞职申请书,经部门主管和中心总监审核转总经理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手续清楚及完善后方能正式离职。(2) 员工辞职,应提前三十日或以上提出申

25、请,部门主管和中心主任以上应于六十日以前提出,应得之工资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第二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第三条 提前解除合同者需在离职前上交及结清以下事项:1. 相关制服,办公用品,一切与中心相关的资料; 2. 返还培训费,费用的计算请参见第八章第四条; 3. 完整的工作交接手续; 4. 结清所有费用款项(借款、欠款) 。第十章人事档案制度和人事考评第一条 中心提倡正直诚实的作风,并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发现员工提供的个人资料有虚假的,中心有权依法解除该员工的劳动合同。第二条 凡进入我中心的人员

26、,应填写员工登记表,并提供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及其他必要证件,证书的复印件,一寸照片三张,由人力资源部归档,建立人事档案。第三条 中心的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各部门发生人员变动调整时应向人力资源部备案。-_第四条 当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请员工于一个月内将有关文件或书面材料报给人力资源部备案。(一)姓名; (二)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三)婚姻状况;(四)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五)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第五条 查阅人事档案必须填写申请书经部门主管和中心主任签字同意方可进行。第六条 实行员工奖惩制度,根据员工出勤及对中心作出的贡献给予适当奖励;如违反中心规章制度,因疏忽造成中心利益

27、遭受损失,将酌情给予相应处罚,每年进行一次业绩考评,考评的结果作为个人表现的依据。第十一章福利及保险第一条 正式聘用员工一律参加基本社会保险,由相关人员统一办理。第二条 温州城镇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并应依据相关规定承担各项权利和义务,个人缴纳部分由中心统一代扣代缴。第三条 在中心工作满一年并表现良好的员工,经其直接上级领导提出,并经中心管理层讨论同意后可享受中心给予参保的团体意外伤害险。第四条 员工个人部分社会保险的扣缴基数以月基本工资额度为准,个人参保缴费比例,将按照温州市的相关缴费比例的变动而变动。第十二章 员工职责行为准则第一条 基本原则(一)中心倡导守法、廉洁、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 (

28、二)职员的一切职务行为,都必须以维护中心利益,对社会负责为目的。任何私人理由或利益都不应成为其职务行为的动机; -_(三)因违反职业道德,给中心造成经济损失者,中心将依法向其追讨经济赔偿;情节严重者,如中心怀疑其涉嫌犯罪的,将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或报案,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四)在员工招聘或任用上,中心倡导举贤避亲,亲属或好友回避的原则,为人才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中心内不允许有亲属关系的员工任职。第二条 经营活动(一) 工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开展经营活动。特别禁止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 范围从事投资业务; (二) 工除本职日常业务外,未经中心法定代表人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 以

29、中心名义考察、谈判、签约;2. 以中心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3. 以中心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4. 代表中心出席公众活动。第三条兼职(一)员工未经中心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 (二)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无论是否获取薪金或其它任何形式的报酬) :1. 在中心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或者利用工作时间和中心其他资源从事所兼任的工作;2. 兼职于中心的业务关联单位或者商业竞争对手; 3. 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单位的商业竞争;4. 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中心形象; 5. 部门主管、中心主任级以上员工兼职。第四条 个人投资员工可以在不与中心利益发生冲突的前提下,从事合法的投资活动,

30、但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 投资:1. 投资于中心的商业竞争对手的;2. 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3. 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二项投资行为的。第五条 利益(1)员工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准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否则将构成受贿。(2)只有在对方馈赠的礼物价值较小,接受后不会影响正确处理与对方的业务关系,而拒绝会被视为失礼的情况下,可暂时在公开的场合接受,回中心后应在两个工作日 内上交人力资源部,由中心统一处理;-_(3)员工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交往中,应坚持合法、正当的职业道德准则,反对以贿赂 及其他不道德的手段取得利益。未经所在总经理书面批准,员工不得在有可能存在 利益冲突的业务关联单

31、位安排亲属、接受劳务或技术服务;(四)员工不得挪用公款谋取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利益; (五)员工不得用公款购买各种俱乐部会员卡供自己从事个人消费。第六条 佣金员工对外业务联系活动中,遇业务关联单位按规定合法地给予的佣金一律上缴中心作为营业外收入或冲减成本;个人侵吞的,以贪污论。第七条 交际应酬(一)中心对外的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务实的原则,不得铺张浪费。严禁涉及违法及不良行为。(2)中心内部的接待工作,提倡热情简朴,不准以公款搞高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三)职员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联系过程中,对超出正常业务联系所需要的交际活动,应谢绝参加。包括: 1. 过于频繁或奢华的宴请及娱乐活动

32、;2. 设有彩头的牌局或其它具有赌博性质的活动;3. 邀请方的目的明显是为了从本中心取得不适当利益的活动。第八条 保密义务(一)员工有义务保守中心的经营机密,无比妥善地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二)员工未经中心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和复印有关密级的中心文件,以及其他中心未公开的经营情况或业务数据。这些有密级的中心文件为中心资产之一,员工不得归属于私人的文件中;(3)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将中心的资金、车辆、设备、房产、原材料、产品等擅自赠与、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给其他中心,单位或者个人;(四)员工对因工作需要配发给个人使用的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应妥善保管,不准违反使用规定,做不适当用途。第九条

33、 行为的自我判断与咨询(一)员工在不能清除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违反本手册时,可按以下方法处理:1. 以该行为能否毫无保留地在中心公开谈论,为简便的判断标准;-_2. 向中心人事管理部门或者总经理提出咨询。(二)接受咨询的部门应给予及时、明确的指导并为当事人保密。第十三章 员工着装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树立和保持中心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本中心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第二条 员工上班时间,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得体、大方、整洁;第三条 员工上班时,应将头发梳理整齐,男员工不得留披肩发,胡须应及时修剪,女员工不得抹浓妆,不得佩戴繁杂饰物。第四条 中心着装要求以商务休闲装为主,商务休闲装不

34、含牛仔服、运动服、广告衫、无领或无袖的衣服、超短裙、吊带裙、短裤、过分新潮、怪异的服饰;第五条 男士可选择单件套西装、西裤配衬衫、卡其布裤配衬衫、西裤配有领素色 T 恤衫、POLO 衫。女士可选择针织开衫、衬衫、POLO 衫、西裤、A 字裙或一步裙,裙长需过膝。女员工上班不得穿超短裙、超短裤、低胸衫或其他过薄、过露、过紧、过透的服装;第六条 因工作岗位需要穿制服的,需保持制服的整洁;第七条 上班期间要求穿着干净的棉袜,拖鞋只允许在办公区穿着,女员工不可穿着丝袜;第八条 女员工上班提倡化淡妆,金银或者其他饰物的佩戴应适当符合岗位要求;第九条 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除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 50 元;一

35、个月连续三次以上违反规定的,扣除当月 10%的基本工资。附件:员工违纪处罚细则纪律或有秩序的行为是在竞争的环境中为了圆满达到中心的目标所必需的,亦是为了中心保 护其员工未来利益所必需的。中心期望员工理解并以自律的行为无条件和负责地接受纪律为 工作的必需条件。员工应把实现该期望作为己任。-_因此,矫正组织内偏差的行为通常是惩罚 性质的,称为 “违纪处分” 。应该通过提倡纪律,强调“自律”以防止成员的偏差行为. 第一条 中心订立了下列可能发生的违纪事件及相应的处分措施: 1轻微行为过失-提出口头警告; 2一次行为过失-或轻微行为过失三次( 含三次)以上,提出书面警告;3一次重大行为过失-或两次行为

36、过失( 不限于同一方面的问题),中心有权视作严重本中心的规章制度而予以解除劳动合同;4一次严重触犯法纪中心有权视作严重违反本中心的规章制度而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条 不同类别之违纪事情有不同的纪律处分措施,具体如下: 1如属轻微过失行为过失或工作失误,直接上级向员工提出口头警告,旨在给当事人提供一个立即改正错误的机会。 2如属屡犯(三次以上,含三次 )的轻微行为过失或行为过失,直接上级报中心主任或总经理后向员工发出书面警告并将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对于较为严重的过错,屡犯过错造成连续不努力工作,在给予这种处分的同时或其后,还可以考虑这样几种措施:不予加薪,降职,降级,中心主任或总经理有权作出

37、这类处分。 3如属接获警告信后再犯的行为过失,或所犯为重大行为过失,员工可能被停职,降职,降薪以待进一步调查,员工亦会接受最后书面警告。 4如属接获最后书面警告通知后新犯的重大行为过失两次以上(含两次) 的行为过失,或为严重触犯纪律,员工应被立即解雇,其劳动合同同时解除。 5直接上级及人力资源部在采取违纪处分前应确认事实并准许员工就有关事件进行解释。如属被指称为重大行为过失,进而严重触犯法规的,将以解除劳动关系作为严重惩罚。 第三条轻微行为过失(口头警告)(一)日常行为方面的轻微过失,如: 1. 对一些与日常行为有关的责任、守则的轻微疏忽; 2. 对中心其他员工或其他中心有关人士无礼、粗鲁、狂

38、暴(二)履行职责方面的轻微过失,如: 1. 对一些与日常工作职责、办公室规章制度有关的守则轻微疏忽;2. 不经意的怠工或和办公室规章制度相抵触; 3. 没有按照既定的做法、守则或指示就工作所需的任何材料,信息等及时地与其他员工沟通或向主管汇报。(3)出勤方面的轻微过失,如: 1. 无故迟到 15 分钟以内壹次;2. 未经中心规定之程序擅自休假、请病假,且没有恰当或可证明理由的;3. 因私人原因,如接听私人电话过长或过于频繁地中断工作,或利用中心电话打私人长途。(四)安全,卫生和办公室管理方面的轻微过失,如:1. 忽视危险警告牌等;2. 其它方面的轻微行为过失等。-_第四条 行为过失(书面警告)

39、:(一)日常行为方面的过失,如:1. 屡犯(两次以上,含两次)轻微行为过失;2. 在工作时间内对中心其他员工或其他与中心有关的人士放肆、冒犯粗暴的行为及在与中心有关的事项上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和办公场所以外有上述表现;拒绝诚意地回答直接上级或管理层经理所提出的任何合法问题。(二)履行职责方面的行为过失,如:1. 履行职责时屡犯(两次以上 ,含两次) 轻微行为过失;2. 故意造成中心财产不必要浪费或损害,金额达到人民币 2000 元的;3. 在发生轻微事故,执行工作出错,或出现轻微损害,浪费或其他事情时没有立即通知直接上级或其他主管经理;4. 拒绝与其他员工协作。(3)出勤方面的行为过失,如:1.

40、出勤方面屡犯(两次以上,含两次 )轻微行为过失;2. 缺勤一天不上班且未事先通知直接上级或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 3. 迟到不足 15 分钟三次以上。(4)安全、卫生、或办公室管理方面的过失: 1. 屡犯(两次以上,含两次)安全、卫生或办公室管理方面的轻微过失;2. 疏忽与安全、卫生和工作区管理有关的守则和指示; 3. 在工作区内非特别划为吸烟区的地带吸烟; 4. 在并非中心专门为弃置垃圾或废物而设的地方扔倒垃圾或任何废物; 5. 其它方面的行为过失等。第五条 重大行为过失(解除劳动合同): (一)日常行为方面的重大行为过失,如: 1. 屡犯(两次以上,含两次)行为过失; 2. 严重疏忽有关

41、日常行为的守则,指示或一般标准、办公室规章等,致使中心遭受损失的;3. 在中心工作时间内包括在中心外和工作时间外就中心有关的情况向其他员工或其他与中心有关的人员进行恐吓或以任何方式进行威胁或使用强迫手段; 4. 当上级提出任何与中心、中心经营或调查工作出勤等有关的正当问题时,或员工在要求休假、福利等情况下作出虚假,不完整或误导的说明,或提供不真实的材料;5. 试图掩饰其他员工所犯的行为过失或过错,对其他员工所犯的行为过失或过错提供不真实的情况,情节严重的;6. 在工作时间于中心办公区进行赌博活动; 7. 未经许可动用中心的金钱或资金,超过人民币 1,000 元; 8. 从其他员工或任何与中心有

42、关的人士处接受或索取金钱、贿赂、不正当的礼物或报酬,或向该员工或有关人士赠送或给予上述物品。(2)履行职责方面的重大行为过失,如: -_1. 在接获警告信后仍屡犯(两次以上,含两次)职责方面的行为过失; 2. 严重玩忽职守; 3. 不服从其主管或其他主管人员的合法命令,情节严重的; 4. 造成重大浪费和损害, 金额达到人民币 5000 元以上的; 5. 在中心表格和其他文件上填写错误或虚构的材料,情节严重的; 6. 隐瞒或不向经理或其他员工传达中心需要的重要资料和信息,如重大损失或事故等。(3)出勤方面的重大行为过失,如: 1. 在接获警告信后仍屡犯(两次以上,含两次)犯出勤方面的行为过失;2

43、. 严重疏忽有关出勤、休假等守则、指示和惯例; 3. 连续三天缺勤而没有预先通知或无正当理由说明事先不能请假; 4. 为休假而提出虚假或误导的理由。(4)安全、卫生或办公室管理方面的重大行为过失,如: 1. 在接获警告信后仍然屡犯(两次以上,含两次)有关该等事项的任何行为过失; 2. 严重疏忽与安全、卫生、工作管理有关的守则或指示; 3. 屡次(两次以上,含两次)酗酒后上班,影响中心正常工作的; 4. 其它方面的重大行为过失等。第六条 严重触犯法纪(解除劳动合同): (1)一般行为方面的严重触犯法纪,如: 1. 违反行为守则或一般行为规范的犯罪行为或严重触犯法纪; 2. 在工作时间内外或工作场

44、所内外就中心有关的事项, 对其他员工或其他与中心有关的人士进行阻挡、殴打、打架,或任何其他暴力行为; 3. 屡次(两次以上,含两次)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区内饮用含酒精的饮料; 4. 被追究刑事责任; 5. 偷窃、盗用、为非法目的藏匿或未经许可试图从中心取出任何属于中心或任何中心有关人士的财物; 6. 故意损害属于中心或其他员工或任何其他中心有关人士的任何财物或故意造成他们的财物遭受损害,情节严重的; 7. 未经许可向任何人士透露绝密、机密、中心外部机密文件等; 8. 参与和中心利益冲突的其他经营活动或受雇于其中,或从中获利。(2)履行职责方面的严重触犯法纪,如: 1. 在接获最后警告信后,或被处罚

45、后仍然在履行职责方面犯有任何行为过失;2. 故意违反职守,守则或指示的行为,情节严重的; 3. 因玩忽职守造成中心的重大损失和损害,金额达到人民币 5000 元以上的。(三)出勤方面的严重违纪行为,如: 1. 在接获最后警告信后,或被处罚后仍然在出勤方面有任何行为过失; 2. 故意违反中心有关休假,出勤,小休等方面守则,指示和惯例,情节严重的; 3. 连续三天(含三天)以上缺勤而没有事先通知直接上级、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或事后没有正当合法证明说明理由。-_(四)安全,卫生和工作管理方面的严重违纪行为,如: 1. 在接获最后警告信或处罚后,仍然在安全,卫生和工作管理方面有行为过失,情节严重的; 2. 未经许可乱动安全设施,警报信息等,情节严重的; 3. 未经许可乱动设备,工具,车辆等造成危险的; 4. 吸毒; 5. 违反中国大陆法律和道德水准,实施嫖娼行为; 6: 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员工确认 本人确认已经阅读并理解本手册的全部内容。员工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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