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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中小学教师第四次业务考试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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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宣城市中小学教师第四次业务考试说明(含选考科目学习要点、公共知识、幼儿园相关知识内容)一、考试科目:1、幼儿园:幼教2、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科学。3、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4、普通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5、职业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职业道德与法律、植物生产与环境、畜禽解剖生理、机械基础、基础会计、电子技术基础、建筑识图与构造、旅游概论、秘书基础、人体解剖学、计算机应用基础(教材版本附后)6、选考科目:学校管理、教育学、

2、心理学(三科学习要点附后)。二、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一) 考试形式1、采用闭卷笔试的形式,考试时间为 150 分钟。2、试卷满分为 100 分。(二) 试卷结构考试内容包括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两部分;试题有判断题、选择题和简答题3 种题型。1试卷题型比例判断题 10%选择题 40%简答题 50%2试题难度比例容易题约 70%中等难度(稍难)题约 30%3试卷内容比例(1)公共知识部分占 20%,其中判断题 10%、选择题 10%。包含下列四项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宣城市中小学教师四项纪律和八项注意宣城市中小学教师违纪违规教育与处分暂行办法(以上四项具体内容附后)。公共

3、知识部分:分中学(含职中)、小学各命一套,分别通用于中学(含职中)、小学各个学科。(2)专业知识部分占 80%学科基础知识占 30%,题型为选择题。初中按中考中等难度水平、普通高中按高考中等难度水平、职业高中按对口高考中等难度水平命题,幼教命题范围为幼儿园管理条例(具体内容附后)、幼儿园工作规程(具体内容附后)和幼儿园教师指导用书(安徽省少年儿童出版社)第四章相关知识。其它参照执行。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占 10%,题型为简答题。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均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实施建议中的教学建议部分命题;职业高中依据教学大纲或教学基本要求中“教学建议” 命题;幼儿园依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具体

4、内容附后)命题。不突破此范围。教材分析与处理能力占 25%,题型为简答题。给出教学内容,让考生分析教学目标、重点、难点等,以及在实际教学中的处理方法。 教学设计与评价能力占 15%,题型为简答题。给出一个教学设计、教学案例,让考生写出评价意见。注意:选考科目学校管理、教育学、心理学的专业知识命题范围为相应学科学习要点,题型包括:选择题 30%和简答题 50%。4、有关说明每科命一套试卷,其中小学各学科试题学科基础知识和教学设计与评价能力部分不分年级段命题,教材分析与处理能力部分分低年级段(13 年级)和高年级段(46 年级)命题,供考生任选一题考试。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1993 年

5、 10 月 31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3 年 10 月 3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15 号公布自 199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三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

6、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 第六条 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 对学

7、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

8、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九条 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 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二) 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三) 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四) 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章 资格和任用 第十条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 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

9、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第十一条 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 (一) 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 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 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 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 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 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 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 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

10、行政部门规定; (五) 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 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六) 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二条 本法实施前已经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中任教的教师,未具备本法规定学历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教师资格过渡办法。 第十三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

11、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要求有关部门认定其教师资格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予以认定。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 第十四条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第十五条 各级师范学校毕业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国家鼓励非师范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中小学或者职业学校任教。 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教师职务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七条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的聘任应

12、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实施教师聘任制的步骤、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四章 培养和培训 第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办好师范教育,并采取措施,鼓励优秀青年进入各级师范学校学习。各级教师进修学校承担培训中小学教师的任务。非师范学校应当承担培养和培训中小学教师的任务。各级师范学校学生享受专业奖学金。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对教师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业务培训。 第二十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为教师的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提供方便,给予协助。 第二十一

13、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培养、培训教师。 第五章 考 核 第二十二条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第二十三条 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准确,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师以及学生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 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第六章 待 遇 第二十五条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六条 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

14、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解决住房提供方便。 第二十九条 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医疗机构应当对当地教师的医疗提供方便。 第三十条 教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适当提高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小学退休教师教的退休金

15、比例。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国家补助、集体支付工资的中小学教师的待遇,逐步做到在工资收入上与国家支付工资的教师同工同酬,具体办法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第三十二条 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教师的待遇,由举办者自行确定并予以保障。 第七章 奖 励 第三十三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由所在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应当予以表彰、奖励。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荣誉称号。 第三十四条 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向依法成立的奖励

16、教师的基金组织捐助资金,对教师进行奖励。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分。国家工作人员对教师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

17、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本法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严重妨碍教育教学工作,拖欠教师工资,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

18、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 各级各类学校,是指实施学前教育、普通初等教育、普通中等教育、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以及特殊教育、成人教育的学校。 (二) 其他教育机构,是指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等。 (三) 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第四十一条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育教学辅

19、助人员,其他类型的学校的教师和教育教学辅助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 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军队所属院 校的教师和教育教学辅助人员,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有关规定。 第四十二条 外籍教师的聘任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四十三条 本法自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附件 2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 年修订) 一、 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 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

20、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 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 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

21、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 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附件 3宣城市中小学教师四项纪律和八项注意一、四项纪律第一、禁止违规补课、有偿家教及未经批准到校外兼课。第二、禁止接受家长的财物和宴请及向学生推销资料、商品和保险等商业活动。第三、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第四、禁止上班前饮酒、在教室内抽烟及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二、八项注意第一、要尊重学生,不要讽刺、挖苦、训斥学生。第二、要爱岗敬业,不要不备课或无教案上课。第三、要爱护学生,不要公布学生的成绩或按成绩排座位、名次。第四、要严于律己,不要在工作场所打牌或麻将、玩电子游戏。第

22、五、要为人师表,不要穿拖鞋、背心、无袖衫或奇装异服进入教学场所。第六、要廉洁从教,不要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第七、要文明礼貌,不要讲脏话、粗话。第八、要尊重家长,不要指责、训斥家长。附件 4宣城市中小学教师违纪违规教育与处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师 德建设,规范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对教师的违纪违规教育分为诫勉和告诫两个种类,中小学教师违反市师德建设的纪律或有关规定尚未达到行政处分程度的,应视情节给予诫勉和告诫教育。第三条 本办法

23、行政处分种类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的中小学教师包括:各级各类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少年宫、教师进修学校、电化教育机构、教学研究机构的教师。上述单位中的其他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诫勉教育一次:(一)不尊重学生,讽刺、挖苦学生的;(二)在课堂上抽烟或使用通讯工具的;(三)利用工作之便接受家长宴请的;(四)不能认真听取家长正确意见和建议,训斥或指责学生家长的;(五)语言不文明,在教学或工作场所讲粗话、脏话的;(六)不注意教师形象,穿拖鞋、背心、无袖衫或奇装异服进入教学场所的;第六条 有下

24、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告诫教育一次:(一)诫勉教育后仍不改正的;(二)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但没有造成后果的;(三)上班前饮酒的;(四)参与违规补课和有偿家教,情节较轻的;(五)公开排列学生名次或按成绩排列座位的;(六)不备课或无教案上课的;(七)在工作场所打牌、打麻将、玩电子游戏的;(八)未经批准到校外兼课的;(九)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接受家长礼品、礼金的;(十)有公开歧视学困生言行的;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分或记过处分:(一)告诫教育后仍不改正的;(二)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后果的;(三)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四)擅自组织学生违规补课或有偿家教,情

25、节严重的;(五)参与不健康的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六)向学生、家长推销书籍、刊物、商品和保险等谋取私利的;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开除处分:(一)公开诋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反对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的;(二)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宣传、从事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四)体罚学生,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五)组织和参与有偿家教、违规补课,屡教不改的;(六)工作敷衍塞责,完不成教学任务,教育教学成绩低下的;第九条 教师违反有关 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开除公职。第十条 教师违反

26、 规定,给予诫勉和告诫教育由所在单位作出决定,并报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由群众向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举报并经查实或教育行政部门在检查工作中发现教师违反规定应给予诫勉和告诫教育的,由查实和发现的教育行政部门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其所在单位。第十一条 给予教师诫勉和告诫教育,作出决定的单位或部门应与被诫勉或告诫教育的对象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并下达诫勉教育通知书和告诫教育通知书, 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交给本人,一份存入其人事档案,一份存入作出决定的单位。第十二条 教师违反规定,应给予行政 处分的,按人事管理权限由相应的单位或教育行政部门按行政处分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三条 教师对给予的违纪教育和行政处

27、分不服的,可在接到违纪教育通知书或行政处分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决定部门(单位)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监察部门提出申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行政监察部门有权变更或撤销下一级教育行政部门作出的决定。在上级部门复查其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第十四条 受诫勉教育一次的教师当年不得 评为先进个人;受诫勉教育二次或告诫教育一次的当年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一年内被诫勉教育二次以上或告诫教育二次的年度考核应定为不称职等次。第十五条 受到行政处分教师的评先、评优、晋升职称、聘用与否等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06 年 3 月 16 日附件 5学校管理学学习要点张国宪第一章 学

28、校管理及学校管理学一、学校管理与学校管理学1、学校管理的内涵学校管理是按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在遵循一定规律原则的基础上,学校各类事务的协调活动。2、学校管理特性。1) 、教育性。教育者的教育是教育获得教育性的前置条件。首先教育管理者要接受教育当然。2) 、学术性。教育行政管理是一种学术性活动。3) 、滞效性。教育的长效性决定了教育行政的滞效性。4) 、不确定性。教育效果、评价,影响因素多种多样。5) 、价值相关性。6) 、利益主体多元性。3、学校管理学学校管理学是通过分析学校管理现象,揭示其中的规律,指导学校管理实践,推进学校管理创新的科学。二、研究学校管理学的意义(一)现代学校教育需要科学的

29、管理(二)学校管理改革需要正确的理论指导(三)提高学校管理水平需要加快学校管理学科建设三、学校管理学的研究方法1、调查法 2、观察法 3、文献法 4、信念法5、比较法 6、案例法 7、多学科的方法第二章 学校管理思想原则一、民主化思想原则1、涵义:民主化思想原则就是民主管理学校,让全体利益关系人(具体所指为教师和学生)参与管理过程,充分表达权益。2、意义:有利于管理目标的实现;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有利于教师积极性的提高,增强组织士气;有利于保证管理权力的正确表达,防止权力的搁浅和滥用。3、具体表现:思想观念深处上:行政人员具有习惯化的民主意识,乐于、善于听取教师、学生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监督。

30、实践工作中:充分尊重基层的意见,反映群众呼声,还要善于吸收,贯彻。保障形式上:重要决策和改革要召开相关会议,创造更好的参与条件。4、学校民主管理中需要解决的问题要有教师权利意识;要有学生角色意识;要有民主意识;要重视非正式组织的建设,建立民主管理的气氛和软环境;要重视制度建设。二、科学化思想原则1、涵义:学校管理活动要符合教育科学理论、管理科学理论。科学化是学校管理所追求的,因此才有学校管理学的学科发展,管理思想的引入。2、具体表现:有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有明确的职责分工;有可靠的制度建设;有先进的教育管理思想和特有的经验;有现代管理手段。3、学校科学管理中需要解决的问题第一、学校管理机构设置

31、要科学;第二、学校管理制度要合规律性、合目的性; 第三,学校管理人员的专业化建设要加强。三、适应性思想原则(方向性原则)1、涵义:适应性思想原则是指学校管理活动反映国家对学校教育的要求以及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要求。2、学校管理适应什么适应新的外部关系;适应新的人才目标;适应新的教育和管理观念;适应教师、学生新的身心变化。3、学校管理如何坚持适应性思想原则建立有机、稳定、健康的公共交往关系;建立和谐、友好、互信的人际交往关系;建立导向性的管理制度。四、有效性思想原则1、有效性涵义管理的有效性就是指管理行为的发出指向所追求的目标,并产生经济和社会效益,提高单位成本效率。2、学校管理有效性不足的表现

32、管理成本过大;用投入的成本而不是产出价值来衡量学校管理;学校管理中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能兼顾;学校管理效绩评价困难。五、人本思想原则学校人本思想原则也就是以培养新人为本。六、系统性思想原则1、学校是系统2、学校系统的核心要素:知识系统(学术系统) 、组织系统(行政系统)第三章 学校管理过程一、决策及其特征决策是管理的首发阶段,而后来的各阶段都是对决策的具体化表达。因此,决策关系到整个管理的全过程,决策质量决定整个行政管理的质量。一般来说,决策具有如下特征:第一,决策的选择性。第二,决策总是要达成具体的、有确定性的目的,目的性。第三,决策都是要付诸实施的,可行性。第四,约束性。第五,决策实际上是

33、权力和利益的重新分配与确立。第六,决策一般都要付出代价。二、学校决策特征教育行政决策是指教育行政主体为了保证教育目的的实现,教育制度的落实,在教育咨询和信息收集的基础上,对教育行动方案做出选择的活动。教育决策除了具有以上特征外,还表现出以下特征:第一,合法性。第二,权威性。第三,普适性。第四,非赢利性。三、学校管理决策的一般原则第一、信息全面准确。第二,可行性原则。第三、预测性原则。第四,时效性原则。第五,最优化原则。第六,非均衡原则。第七,弹性权变原则第八,集体决策原则。四、学校管理决策的一般程序(一)收集信息;(二)发现并明确问题,确立目标;(三)拟订被择方案;(四)方案评估、选优;(五)

34、组织实施,追踪决策。五、教育控制1、教育控制的含义:教育控制就是以决策目的为依据,衡量决策执行的实际效果与预定目标之间的差距,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以保证决策目的实现的过程。简单地说,为了连接教育决策和教育目标之间关系的调整行为就是教育控制。2、教育控制的一般步骤第一,建立判断准则和标准;第二,衡量差距;第三,纠正偏差第四章 学校管理方法一、管理活动中方法的重要性1、管理方法是决策通向目标的中介2、学校管理围绕人展开,方法更重要。人的巨大差异性,合适的方法才能打开我们认为合适的人。二、学校管理中法律方法是指学校管理中积极贯彻国家法律和政策,并有效利用法律等手段,达到教育教学管理的目的,实现教

35、育的目的,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1、为什么要强调法律方法其一,法律赋予学校法律主体; 其二,教育法律法规日趋健全; 其三,学校面临各种法律纠纷。 2、学校管理法律方法特点严肃性;规范性;强制性。3、依法管理要思考的问题依法治校学校自主;依法治校教学自由;法律意识和观念宣传。三、学校管理中的行政方法行政方法是依据行政隶属关系,通过命令、规章、纪律、签合同等行政性手段,对学校各类事务的管理方法。1、学校管理中行政方法的特点权威性;一定的强制性;双向性;具体性;无偿性。2、学校管理中行政方法的运用其一,行政权力使用者必须认同管理就是服务;其二,行政方法使用对学校管理者素质提出更高要求;其三,行政方法的

36、使用要建立可靠的信息系统。3、用行政方法开展学校管理要思考的问题其一,学校组织的性质;其二,要有正确的指导思想: 其三,行政方法要慎重。四、学校管理中的经济方法学校管理中的经济方法是在学校管理中利用工资、津贴、奖金的手段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提高学校组织士气。1、学校管理中经济方法的特点驱动性;敏感性;差异性。2、学校管理中行政方法的运用第一,要将经济方法与其他方法结合起来;第二,要综合运用经济方法。结构工资制度,福利待遇。五、学校管理中的教育方法学校管理的根本目的是调动师生的教学积极性。教育方法的使用是适用的,有效的,因此是常用的、重要的。同时,教育方法是其他各种方法的必要铺垫作用。1、学校管

37、理中教育方法的特点长效性;内生性;广泛性。2、学校管理中教育方法的运用第一,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第二,自觉与规范相结合;第三,组织和非组织的形态相结合。六、学校管理中的学术方法学校是知识传递和创新的场所,学术方法是特有的方法。所谓学术方法,就是通过繁荣学术,以学术凝聚力量,促进教师和学生的进步,推动学校管理获得实效。第五章 学校组织与管理体制一、 、学校组织及特性1、学校组织及意义。学校是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的专门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社会机构。学校组织存在的意义:第一,为人类提供简约的成长机制;第二,为人类提供健康、纯洁的环境;第三,为人类提供交往的平台,实现文化认同2、学校组织性质的区分:

38、1) 、作为行政系统的学校组织: 第一,有明确的分工:管理者;教师;第二,有清晰的权力等级关系;第三,有规章制度;第四,有资格要求和发展路径。2) 、作为学术系统的学校组织: 第一,学校是文化传递、创新的场所;第二,教师、学生是学校存在的依据;第三,教师、学生的成长不需要权力和命令;第四,各主体间的等级秩序不明显。3、学校组织的特性自主性;多样性;松散性;依附性自组织性。二、学校内部组织设置1、学校组织机构设置原则:党政分开;讲求效率;权责一致;分工协同;层次幅度适当。2、学校的一般组织机构:1) 、行政性组织:校长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教研室;年级组2) 、非行政性组织:党的基层组织、群众

39、团体(工会、共青团、妇联) 、研究性组织、校办企业三、学校管理体制学校管理体制是确立学校内部管理结构与过程的组织制度,主要指学校的机构设置、领导制度、管理权限的划分。核心是管理权限的划分,也就是说,学校管理体制的中心是领导体制。从宏观上看,学校管理体制有集权制和分权制之分。从学校微观层面上看,学校管理体制有首长制(或一长制)和委员会制之别。四、校长负责制1、校长负责制的涵义:校长负责制是由校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学校党组织保证监督,教职工民主管理的完整的领导体制。它至少有三方面的基本内涵:校长负责、党组织监督保证和教职工民主参与。2、校长负责制的优势有利于政党分开,有效防止党

40、对行政的干预;有利于调动校长积极性,并给党的工作留下空间;有利于保证管理效率,减少管理层次,并且行动迅速;有利于加强管理工作科学化、落实责任制3、校长负责制实施中的问题第一、对于校长来说校长要有权;第二、党组织要保障。党组织要发挥作用,书记要支持校长工作。第三,教工要参与。教师要认同校长负责制第六章 学校领导者管理一、对校长角色的认识1、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2、校长是学校行政权力的掌握者3、学校是学校学术权力的表达和维护者4、校长是筹资者5、校长是教育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这是校长的核心角色。以上所有角色实际都是为校长作为质量第一责任人服务的,是落脚点和归宿。校长是什么人,是负责教学质量的人。二

41、、校长的作用1、代表学校。形象工程;整体水平和信誉。从他身上基本能看到学校的风貌。2、导引学校。校长手里不应该拿着鞭子,而是举着旗帜,提着灯笼,走在前面。3、组织师生。获得正确的目标并带领众人实现目标。4、沟通内外。 。远见卓识;公共关系。三、校长的素质要求第一,校长的职业素养。包括政治品质、职业理想和观念、道德行为规范,政策法律意识,热爱学生,献身教育,责任性和负责精神等。第二,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专业包括了自己的专业追求以及学校管理方面的知识。同时,作为校长一定要有教学和管理的成功经验。第三,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思想。第四,必要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分析判断,组织管理,行为表达能力,教学

42、指导能力(获得信任) ,社会交往能力,应变和危机处理能力。第五,创新精神。第六,学习能力。终身学习,学会学习,共同学习,建立学习性组织。四、校长的产生1、委任制;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法定的任免机关依照一定标准和程序直接任命校长的制度。我国主要是委任制。2、考任制3、聘任制4、选举制5、综合制;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逐步实施的校长任用制度。基本程序是:公开推荐,组织部门考核,组织考试或答辩,群众评议,主管部门任命。五、我国校长的职责和任职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热爱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关心爱护学生,刻苦钻研教育

43、、教学业务。热爱本职工作。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团结同志,联系群众。严于律己,顾全大局。言行堪为师生的表率。(二)乡(镇)完全小学以上的小学校长应有不低于中师毕业的文化程度,初级中学校长应有不低于大专毕业的文化程度,完全中学、高级中学校长应有不低于大学本科毕业的文化程度;中小学校长应分别具有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以上的教师职务;都应有从事相当年限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都应接受岗位培训,并获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三)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六、校长的培训1、基本原则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服务,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和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2、主要内容政治思想理论,政策法律基础,教育

44、理论与实践,现代教育技术,科技与认为知识等。3、基本类型任职资格培训。新任校长或拟任校长要接受履行岗位职责必须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在职校长的提高培训。主要是面向在职校长进行学习和掌握新知识、新技能和新观念的培训。在职校长五年内必须接受提高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作为继续任职的必备条件。骨干校长高级研修。针对有办学和管理经验,具有一定理论修养的校长进行七、我国校长专业化要解决的问题第一,完善校长的培养和培训体系,促进校长的专业发展;第二,建立校长职业的从业标准;第三,规范校长职业的道德要求和伦理,强化职业认同和信念;第四,提高校长的社会地位和吸引力;第五,鼓励发展校长专业性团体;第六,建立校长的流动

45、机制。第七章 教师管理一、教师形象的判断1、教师不是站在讲台前说话的人;2、教师不是殉道者;3、教师不是文化殖民主义者;4、教师是学生学习的促进者;5、教师是伴奏者、合作者、反思者;6、教师是教育产品的提供者;7、教师是管理者,还是雇员;8、教师是万能的智者,还是学习者。二、教师劳动的特点1、教师劳动的复杂性;2、教师劳动的创造性;3、教师劳动的示范性;4、教师劳动的个体性;5、教师劳动的协助性;6、教师劳动价值实现的间接性。三、新时期教师基本素质1、以时代精神为主导的思想品质和素养。2、以学术性、示范性与人文性相统一的文化素质。3、以开拓创新为核心的能力素质。4、以心理健康为标志的身心素质。

46、四、教师管理的功能与特点1、教师管理的功能促进学校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学校组织的有效运行;促进教育教学改革的推进和目标的实现;促进教师的成长和发展。2、教师管理特点第一,教师管理的人文性;第二,教师管理的主体性(自我管理,参与管理) ;第三,教师管理的柔性。五、现代教师评价特征第一,评价目的上,重视教师专业发展。第二,评价组织方式上,重视教师在评价中的主体作用。第三,评价内容上,重视全面性和久远性,强调一贯表现,而非一时一事。第四,评价方法上,强调多种方法的并用。不仅有领导评价、学生评教,还有自我评价、同行评价。第五,评价效果上,着眼于调动教师自我改进提高的积极性。六、教师激励的策略1、教师激励的

47、策略物质激励;目标激励;民主激励;情感激励;榜样激励。2、激励基本的原则第一、从需要等次出发;第二、多重激励并进;第三、群体激励。第八章 学生管理一、学生管理的概念、特点和意义1、学生管理的概念:学生管理是人们为学生成长提供的各种引导和服务,根本目的是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2、学生管理的特点学生管理的教育性;学生管理的开放性(全员性) ;学生管理的持续性;学生管理的差异性;学生管理的间接性。3、学生管理的意义1) 、有利于教育目的的实现;2) 、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3) 、有利于学生的健康全面成长。4、学生管理的基本原则内、外结合;软、硬结合;专、兼结合;知、情结合;爱、惩结合二、学生管理

48、的基本内容(一) 、学生常规管理:包括1、学习管理:明确学习目标;掌握学习方法;养成学习习惯2、生活管理:做人与交往规则;生活技能和常识3、心理辅导(二) 、学生组织管理:包括1、班级管理:形成共同的价值观;集体主义精神;情感归属;共同进步。2、社团管理1) 、中国少年先锋队2) 、共青团组织3) 、学生会4) 、其他社团第九章 教学工作管理一、教学管理的任务和组织系统1、教学管理概念:狭义的是指学校管理者为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标,提高教学质量,运用一定的原理和方法,组织、协调、指挥和控制各种教学因素的行为。广义上不仅包括学校教学管理,还包括教育行政机关对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学的管

49、理和指导。2、教学管理的任务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坚持正确的教育教学方向;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深化教学管理改革;推进教学科研,促进教学研究;动员必要教学资源,营造学生成长的环境。3、教学管理组织机构政府层面:教学行政管理机构、教学业务管理机构、教学督导机构。学校层面:四系统(决策指挥系统;专家咨询系统;教学评价系统;教学行政系统) ;三小组(教研组、年级组、备课组)4、教学管理的依据:坚持教学思想;执行教学文件;遵循教学规律;参照教学诊断。二、教学行政管理教学行政管理包括:1、教学计划管理2、教学常规管理:常规包括:1) 、教的常规:备课、上课、实验实习、复习、作业批改、辅导答疑、考核2) 、学的常规:预习、听课、复习、作业3) 、课堂常规:课堂准备、课堂秩序、课间要求4) 、教务行政常规:开学前;编班、编排课表、作息时间表、周历、学籍管理、教学档案设施整理、校本培训等3、教学例行检查开学初;新学期教学工作安排,落实教研室、第二课堂计划等学期中:其中教学检查、其中考试,质量分析学期末:复习考试、考试分析、教学总结、学生评价、下学期教学安排。4、教学资料归档三、教学质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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