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政府性担保公司生存的尴尬一、 定位的尴尬:企业?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型企业?为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助力中小企业突破发展瓶颈,专门定位于服务中小企业的担保公司应运而生。据称,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世界各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行之有效的通行做法,在发达国家,担保机构早已有数十年的发展历史且成效卓著。借鉴国外的经验,国内的担保机构在 1998 年艰难起步,从沿海发达地区逐步不过波及到笔者所在的西部落后地区。迄今为止,笔者所在地区的担保机构仍呈现一面倒的现象,即有实力,有信誉,银行比较认可,真正能够为中小企业融资难助一臂之力的基本都是政府背景的机构,而民营担保机构大多厮混在个人房贷、汽
2、车消费贷款等领域,少数虽然开展了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的,也主要是与农村信用社合作,未能进入主流银行的眼界。设立担保机构的担保在通过信用放大作用和增级作用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从而间接的推动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从国外的经验来看,此类担保机构的定位大多是以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振兴中小企业市场的宗旨,不以盈利为目的官方或半官方机构,比如,日本的信用保证协会即是一例。然而到国内之后,别样的国情让脱胎于发达国家中小企业担保机制的政府担保机构很快就开始变味。如果将发达国家那样,将担保机构定位为一种政策性机构,以扶植中小企业为宗旨而不以盈利为目的,那么这种机构发挥作用的大小势必将更多地依赖于地方政府的行政
3、效率。很显然,目前地方政府行政管理体系中存在的体制性缺陷和管理性缺陷都不足以支持政策性担保机构实现2高效率运作。事实上,在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改革开放过程之中产生的巨额不良贷款已经足以证明:不遵从商业规则和市场经济规律,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政企不分,一切服从于粉饰政绩需要和长官意志的政治化决策模式注定将使政策性担保机构走向失败,同时还可能伴生大量的道德风险。在否定了政策性机构的定位之后,担保机构走向企业化似乎已成为必然选择,一种理想的假设就是:将扶植中小企业发展的担保机构定位于不以盈利为目标的企业,由政府注资,实行企业化运作,让企业通过市场化运作解决自身的生存问题和发展问题
4、,既赋予其明确的社会责任,又使其充分感受到市场竞争的压力,逼使担保机构走向良性的自我发展循环。但是,这种理想化的设计不但未使政府担保机构的定位尴尬随之消除,反而使问题变得更加突出。首先,从财务观点看,设立公司的根本宗旨是创造利润和控制风险,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在企业发展的初中级阶段,利润(过去主要强调会计利润,现在经济利润日益受到重视)就是衡量企业经营业绩的最佳指标。因此,不以盈利为目标的定位本身就有违商业逻辑。其次,担保机构完全不同于供水、供热、公共交通等公用事业企业。公用事业企业的产品和服务提供给广大人民群众,关系民情民生。而担保机构的产品和服务直接收益者则是少数中小企业家,即便加上所属企
5、业员工、上游供应商等间接相关者,受益群体也非常有限。如果我们把政府担保机构对企业贷款担保所发生的损失视为和公用事业企业产生的亏损一样是政府一种变相贴补的转移支付,那么这两种补贴类型所具有的社会公正性具有天壤之别。前者主要补贴的是可能早已非常富有的企业老板,甚至成3为一些不良企业主敛财骗财的手段,员工、上游供应商等间接相关者的受益面几乎为零。在这种情况下,担保机构对于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的控制责任要远远大于公用事业企业。人们可以体谅公用事业企业的亏损,但是,人们能够原谅担保机构发生代偿损失么?一边是市政府大力扶植中小企业的高规格社会责任要求,一边是财政、国资等部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决不允许发生
6、代偿损失的高标准经营责任要求,担保机构被逼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据笔者所知,国内目前的政府担保机构的定位也是形态各异,有的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有的是企业性质,其从业人员有的还是公务员身份,有的则是事业单位编制,更多的是纯粹的企业招聘人员。还有相当部分机构属于混合型,貌似企业,但成员的身份各异,身份的不同决定了员工个人职业发展目标和工作心态的巨大差异,客观上加大了企业的管理难度,进一步降低政府担保机构的运营效率。五花八门的机构形态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各级政府在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问题上的矛盾心态,以及对政府担保机构该如何发展的模糊认识。而在另一个侧面,定位的尴尬则源于地方政府捉襟见肘的财力,在西部
7、地区,这一显得问题尤为突出,某些地方政府即便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完成了担保机构的设立,但财政投入的后续乏力却并不足以支撑对担保机构的长久支持,这让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之间疲于奔命的担保机构经营者们更加没有了底气。二、 使命的难堪:挡箭牌、避弹衣?与国外同行不同,国内的担保机构从诞生之初就处于备受银行歧视的地位,尤其是政府型担保机构,在与银行委曲求全的合作中最终沦为银行风险转嫁的下家。就笔者4所接触的担保机构而言,与银行的基本条件就是为贷款人承担 100%的连带保证责任,只是各家协作银行在放大倍数和代偿宽限期的规定方面略有所不同。各级政府虽然也多次发文提出协作银行应与担保机构共担风险,但由于共担风险
8、的话语权牢牢掌握在国内银行手中,至今无法落实。在国际上,担保机构和银行一般按照相应的比例承担的贷款责任,而且担保机构也具备通过完善的保险机构、再担保机构等分散风险的机制。还是以日本的信用保证协会为例:日本担保机构的损失补偿制度相当健全。首先是与金融机构的风险共担机制,发生贷款损失后,由信用保证协会承担 80%,金融机构承担 20%;其次是为担保机构建立了完善的风险补偿体制,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损失补偿制度。信用保证协会担保贷款后与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属于政府下属的金融机关性质)签订保险契约,由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建立专门的保险准备基金,一旦发生的代偿损失,金融公库将支付保险金弥补信用保证协会的损失;二
9、是基金补助金制度。政府每年直接向信用保证协会拨付基金补助金,可将这一基金用于补偿损失;三是地方公共团体的财政支援和捐助;四是特别补助金。信用保证协会针对特定对象提供贷款担保(主要是一些因开户银行倒闭、客户破产等恶性经营事件导致资金困难的企业) ,如发生损失后,由政府创办的基金拨款给信用保证协会。国内银行机构一家独大的非对称竞争格局却彻底让担保机构的风险共担变成一个难于实现的梦想,风险分散又无从着落,担保公司陷入更加危险的境地。谁也无法否认中小企业是一个潜力巨大的贷款需求市场,但谁也不能不承认中小企业贷款也是一个充满险情与无奈的市场:5第一,中小企业存在的综合风险过大,概况起来主要包括:1)经营
10、风险远远高于大中型企业:经营不规范,管理流于粗放的中小企业大多没有成熟的经营决策体系,企业发展高度依赖于企业家的人格化特征明显,普遍缺乏抗风险能力,难于抵御内外部波动变化而带来的不利影响,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较差。从世界范围来看,中小企业短命是不争的事实,国内中小企业的生存周期指标在世界范围内处于更加落后的地位。2)信息不对称的风险十分突出。中小企业的信息透明度低,国内市场经济秩序的不规范和中介机构市场的混乱使得包括审计报告等在内的中小企业信息失真问题十分突出,信息不对称使得银行难以了解中小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故而采取回避放贷的态度。 3)企业治理风险难以掌控。中小企业多为企业家个人或家族所控制
11、,缺乏规范的公司治理机制,决策的随意性不仅加大了经营风险,更易导致企业资产经常在企业与老板个人(或家庭)之间无序地顺意转换,企业人格化的特点使得中小企业在防范治理风险的同时又衍生出对企业家个人道德风险的考量, “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对个人品行及能力的把握之难使得银行更加不敢向中小企业放款。4)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加剧了银行相关人员的个人职业风险。传统的银行绩效考核机制不利于鼓励向中小企业放款,这一点与政府担保机构所面临的定位问题是相似的。在转型为商业银行之后,银行对不良贷款责任追究制度更加严厉,大企业大项目不但发生不良贷款的概率更低,而且,由于整个放贷过程环节长,参与人员众多,最终决
12、策的群体性更强,即使发生不良贷款最终对个人影响甚微。6相比之下,中小企业最终决策上需要的个人判断性更强,发生不良贷款对经办人和决策者的职业生涯影响较大。第二,国内银行,特别是四大行的高度集权制的信贷业务流程无疑更适合大企业、大项目,这种信贷管理模式管理成本较高且多属于固定成本,用这种信贷管理模式实施量小面广的中小企业贷款必然导致投入多而产出少的规模不经济问题。第三,中小企业自身信用低,缺乏合格的担保抵押物。在四大商业银行先后开始向真正的商业性企业转型后,仅从西部地区来看,避开甚至放弃中小企业贷款市场的趋向更加明显,这也是催生政府型担保机构的一个最直接的原因,那么,在“武装到牙齿”银行临阵退缩之
13、后,依靠“小米加步枪”起家的担保公司却能够解决银行所怯于面对的问题吗?先看第一个难题风险:与历经二十余年商业化发展的银行相比,在管理体系的完善性、各级管理人才的配置和金融技术专业性能力等各个方面,再大规模的担保机构与银行相比也是小巫见大巫。而从抗风险能力来说,抛开软实力不谈,多数担保公司的资本金甚至比不上一个银行小储蓄所的存款规模。再看第二个难题投入产出:担保机构在这方面似乎应有优势。因为担保机构的运营成本更低。金融机构主要管理成本就是人力资源成本,的确,与没有什么信贷额度也能活得非常滋润的银行白领相比,担保公司的从业者就像是信贷市场的一群苦力,低收入、低福利,基本上没有什么保障可言;职业稳定
14、性更无处谈起;工作负荷远远高于银行同类岗位,即便是在政7府性的担保机构,这种情况也比比皆是。中小企业各种风险的综合存在及复杂表现实质上使得对中小企业信贷考察的难度甚至要超过有些大型企业,对信贷相关经办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知识储备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熟练掌握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的人才甚至比熟练掌握大型企业贷款业务的人才更加难得,然而担保机构未来发展前景的不乐观及现实待遇较差的现状使得担保机构根本无法吸收优秀的金融机构从业者加入,目前在担保机构担纲的虽有不少都有过银行工作经历,但大部分都是在原有银行已处于边缘化状态的工作人员,有的是甚至就是银行内退人员或淘汰人员。在银行中做得比较出色的业务骨干基本都不看好
15、担保公司,对担保机构长远发展而言,这才是一个真正的致命伤。对主要依靠智力和服务创造价值的担保业而言,凭借雇佣廉价劳动力而获得低成本优势显然是短暂的,商业银行已经不同程度地意识到传统公司信贷业务的不足,逐步调整了在信贷管理方面的资源配置(特别是股份制银行) ,使面向中小企业的信贷决策程序趋于科学,担保公司在信贷成本方面的优势逐渐在缩小,担保公司的出现并不能解决银行传统信贷模式中投入产出不经济的问题。更何况银行往往并不信任担保公司的信贷调查和评审,不会因为担保公司的介入而省略了自身的相应流程。既不能排除风险问题,又无法解决投入产出问题,那么担保公司在银行的眼里只剩下一个作用充当自己的挡箭牌、避弹衣
16、,安全帽,成为协作银行试水中小企业贷款市场的避险工具。正如某位银行行长所言:“担保公司的作用就是帮我们去踩中小企业贷款的地雷阵 。 ” 一些新设立的担保机构为小有所获而沾沾自喜,津津乐道于自己在中小企业贷款市场的独特管理见解,似乎发8现了银行所不曾发现的新天地,寻找了到银行业务的盲区。如果我们开始把银行当作只知道回避风险而不知道开拓市场的傻子,那么犯傻的正是担保机构自己。(阳谷县人都知道,日升昌自己就有一支护卫队,成员来全部自于朝廷最精锐的八旗兵。连正规军都不敢碰的活,威武镖局却去接了盘,难怪当地人怀疑总镖头老蒲是在被县太爷评为“阳谷县实践科学发展观杰出代表” ,连续数日在本县若干乡镇进行巡回
17、演讲之后,因过度激动导致雄性荷尔蒙分泌过剩,引发脑便秘,最终着了日升昌的道。后来有人揭秘,县衙原来在日升昌在巨额贷款,老蒲头的获奖乃是日升昌与县太爷共同策划实施的结果。 )三、 运营的痛楚:向左转,向右转? 有“挨刀”之险而无“舔血”之利,激励机制完全扭曲的运营模式使担保机构聚集了过多风险无法分散,如果照此道路发展下去,公司必然不会走得长远。无论是政府的还是民营的担保机构都已经认清了这一点,该怎么办?顺向思维的结果是管理思维的银行化,将抵押担保责任再次推给中小企业,要求中小企业提供合乎自己要求的反担保条件。本来因为缺乏抵押担保品而求助担保公司的中小企业不得不再次捡起回到自己脚下的皮球。尽管这一
18、做法明显违背中小企业担保体系的产生机理和设立初衷,但在国内却成为正常不过的现象,协作银行的支持态度进一步鼓励了担保公司落实反担保措施的做法,对于银行而言,担保公司的反担保措施越是牢靠,它的保险系数也越高。强化反担保条件对于民营担保机构而言无可厚非,作为商业性的机构,它们有保护自己的权力。但对政府背景的担保机构而言,强化反担保的要求却不能不让人重新审9视其存在的价值。日本信用保证协会担保的中小企业贷款中,无担保的公司贷款担保占到信用协会业务量的 90%以上,充分彰显了其政策性机构的独特作用。而在国内,政府担保机构施行政策性机构的模式已经彻底被实践所否定,而不断强化反担条件,最终与商业担保机构完全
19、等同的思维却又从逻辑上否定了其存在的意义,因缺乏风险分散机制而被迫形成的运营痛楚遭遇了特殊身份所带来的定位尴尬。运营的痛楚并未到此结束。强化反担保条件可以在一定程度化解风险,但却不能解决收益过低的问题,政府担保机构也需要钱,也需要利润来解决自身的生存问题和国有资产的增值问题。压缩机构规模,控制管理成本,提高收费标准,但还是不够,问题再次摆在眼前。业务多元化是一个很普遍的回答。最常见的做法是投资在开展担保业务的同时,尝试介入投资业务(包括自营贷款、风险投资等,也有担保公司介入实体经济) ,几乎所有的担保公司都有涉足投资业务,只要看看担保机构的盈利构成就知道这项业务对担保机构来说有多重要。理论上,
20、高收益的投资可以弥补担保业务收益过低的缺陷,与担保业务相得益彰。但是应该看到,国内的银行过去也是混业经营,但如今银行储蓄信贷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信托业务早已走上各自独立的专业化分工道路。银行分业经营的经验告诉我们,专业化经营更符合社会分工原理,投资业务本身是一项专业知识要求更高、技术操作更加复杂的业务,虽与担保业务有相通之处,但存在的差异更多,投资业务本身具有的高风险性并不能抵消担保业务的风险。担保公司走向多元化是生存压力的逼迫和利润驱动使然,在笔者接触的政府性担保机构中,通过投资业务或政府补贴获得利润要远远超过担保业务产生的净利润,10担保业务自身的生命力岌岌可危。可以预见,业务多元化成功的
21、最终结果将是使担保公司看淡担保业务的回报,最终逐步淡出担保业务。更多的担保公司正在酝酿一条全新的发展路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上市中小银行。从银行手中取得话语权的最好方式就是自己成为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是主要面向三农的贷款公司,只贷不存,也有人称其为民间高利贷的合法化机构,金融风暴的肆虐使得早已不是新生事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再次成为民间资金走向金融殿堂的希望,但小额贷款公司不能吸纳存款,还不是真正的银行。等成为村镇银行就已经具备了银行的要素,最终上市通过资本市场兑现价值最大化,完成从蛹化蝶的蜕变,完全脱离担保的苦海。“手执两端”民营担保公司面对的最主要经营问题,上游要找好银行,争取更低的保证
22、金比例,更大的放大倍数,更快捷的审批;下游要找好客户,除此之外无他。但是对政府背景的担保公司来说,则不得不顾及政府的政治要求。由于发展定位的模糊,政府背景的担保公司与广大中小企业一样缺乏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高层人员往往是政企合一,由政府官员兼任。商业模式中掺杂的政治元素使政府担保机构的经营管理变得复杂,企业并不能完全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选择合作银行,确定合作方式,对下游客户的选择也同样受到影响。地方政府无法干预任何一家银行的经营,但影响担保公司的决策却是小菜一碟,一些居心叵测的企业也频频利用自己的政府公关能力向担保机构施压,试图通过担保公司曲线获取银行资金。盘旋在“政府、银行、企业”三个鸡蛋上跳
23、舞的政府担保机构比民营担保又多出一份经营处境的尴尬。11四、 政府担保机构的出路何在资料显示, 截止 2006 年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3,366 家(其中政府全资或参与出资的有 1,317 家) ,从1998 年至 2006 年累计担保额 8,051.87 亿元,累计代偿额38.21 亿元,平均代偿率 0.47%;累计追偿额 15.56 亿元(资料来源: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调研报告) 。2007 年日本信用保证协会 52 家分会的贷款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为 9,056 亿元,担保余额合人民币为 19,403 亿元,2007 年发生代偿损失合人民币 454 亿元,追偿额合人民币193 亿元。数
24、据比较中看到两个巨大差距:1、国内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八年时间累计的业务量尚不及日本信用保证协会一年的业务量。2、国内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数量是日本同行的 64 倍。从业人数是日本同行的几乎 4 倍。由以上的数据对比,我们可以得出的结论是:国内的担保机构是多而弱,日本是少而强;除了少数经济发达地区外,由于上述分析的各种因素导致多数国内的政府性担保公司实际上无所作为。担保机构(尤其是带有特定使命的政府型担保机构)的顺畅运行和健康成长需要三大基础条件:第一, 通过市场竞争解决银行开发中小企业信贷客户的内生动力。对银行而言,国内担保机构的诞生仅仅只解决中小企业担保品的问题,风险问题和投入产出问题还是没有找
25、到解决的办法。用设立担保公司的办法去推动银行主动投身中小企业贷款市场无异于让一个瞎子领着另一个瞎子上路。任何市场问题的解决都必须要从解决市场主体的内生12动力开始。如果银行对中小企业信贷没有动力,没有兴趣,政府就是设立再多的担保机构也无济于事。可以想见,政府设立担保公司的最初设想也是想走日本的信用担保模式,充分发挥担保机构的政策导向性作用,以担保公司为主导解决广大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使担保体系成为普惠众多中小企业的春雨。但实际运行的结果是,担保公司与银行的协作发展成了以银行为主导的模式,银行自己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去解决头两个困难(风险问题、投入产出问题) ,只有在最后面对第三个困难(担保抵押物
26、)才会想到担保公司。虽然这种模式也可以解决部分中小企业的困难,担保公司却已退化成为不折不扣的银行避险工具,与当初设立时的预想大相径庭。国外学者对银行贷款的类型研究表明,对中小企业贷款多属于关系性贷款,即银行的贷款决策主要基于通过长期和多种渠道的接触所积累的关于借款企业及其业主的相关信息而作出。贷款决策并不依赖于财务报表、商业计划或各类书面文件等“硬信息” ,而主要依靠从与企业近距离接触所了解到各种信息做出判断,这些信息不仅包括通过办理业务而得到的经营信息和财务信息,还包含了从各种途径(员工、供应商、竞争对手以及利益相关者)中获取的有关企业行为、信誉和业主个人(包括家庭)品行的信息。这种信息称之
27、为 “软信息” 。“硬信息”易于量化,不具有人格化特征,判断分析“硬信息”主要依赖专业理论知识;“软信息”不易量化,具有强烈的人格化特征,判断分析“硬信息”主要依赖判断者个人的经验和综合能力,辅之以专业理论知识。当前国内各大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的贷款评审流程基本都是基于大量真实可靠的“硬信息”设计的,这种信贷模式施之于中小企业信贷市场显然是低效率甚至是无效的。中13小企业的风险识别和把握需要银行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软信息”分析系统机构。目前,信用社、商业性担保机构的运营发展大多也正是依赖于与企业近距离地接触,获取大量可靠的“软信息” (至少它们认为是可靠的) ,择机进行投资。从国外的经验来看
28、,中小企业银行信贷市场的拓展则有赖于一批更加专业化的中小银行,这些银行在和大银行争夺大客户资源中处于劣势地位,竞争的需要和盈利的渴望使它们将市场重心转向中小企业信贷市场,它们有意愿也有手段去发掘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进一步开放金融市场,提高银行市场的竞争饱和度才是激活中小企业贷款市场的根本。第二, 政府角色的合理定位改革开放取得成功的关键在于充分发挥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而不是因为自上而下的“大炼钢铁般”的政治性推动。在中小企业贷款市场,这一法则同样适用。经济学家的总结是,全能的政府不会是有效的政府,不能清醒界定行政干预和市场调节的边界,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结果是:混乱不堪的经营管理
29、和违背商业规律的资源配置(胡踢、乱踢) ,阻碍了新生经济力量的加入(球霸) ,引发新的腐败和权力寻租(黑哨) 。政府投资公用事业企业是必须的,因为这是一个缺乏竞争,市场经济失灵的地方。但是,中小企业贷款市场并不是市场经济失灵的区域,相反,这是一个风险环伺,但同时也是机遇丛生的特殊信贷领域。首先,中小企业对资金渴求企业使得在贷款定价方面金融机构处于绝对优势,面向中小企业的信贷产品盈利水平高,与之伴生的各种中间业务收益率也相当不错。从信合与民间借贷的利率定价水平就足以证明这一点。14其次,中小企业信贷产品全部百分之百都是中短期产品,流动性高,对于以储蓄为主要负债的商业银行来说,流动性的增强为其盈利
30、增长提供了最佳的资金来源,而且有利于其优化调整资产负债的配置结构,降低流动性风险。目前,在中小企业信贷市场上,各种市场力量都在积极参与,从国有商业银行、中小商业银行、信用社、典当行、林林种种的投资公司、民间借贷、地下钱庄等等。这足以证明中小企业信贷并不是一个市场机制失灵的地方,而是一个充满市场活力和商业前景的融资市场。缺乏抵押担保仅仅是银行望而却步的一个次要原因,政府担保机构存在无助于解决实质问题。 说到这里,不能不提及政策性银行。在西部地区,商业银行过度的保守和消极使得政策性银行开始踏入中小企业信贷市场,成为众多政府担保机构的合作对象。与商业银行专注于创造企业价值不同,背负着政府使命的政策性
31、银行面临着和政府担保公司一样的尴尬处境,一边是政府赋予的政治使命,一边企业生存发展的商业使命。不过,这并没有难住甚至能够将权力凌驾于地方政府之上的政策性银行,银行的强势在政策性银行身上得到远远超过商业银行的展现。政策性银行所设计的“三台一会”中小企业贷款模式的无非沿用了开行一贯鼓吹的“开发性金融”理论,所谓的“开发性金融” ,其实说白了就是捆绑地方政府实施信贷投放,由政府承担最终的风险屏障。 对于面向地方政府的基础建设贷款,开发性金融是把政府行为的借款包装成为商业行为的借款。在缺乏有效商业竞争,市场机制失灵的基础建设和公用事业领域,开发性金融的这种包装至少可以让地方政府把钱贷到手去搞建15设,
32、多少有点积极意义。况且符合资金长借长投匹配的也只有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想做也做不了。从规模看,与政策性银行所擅长的政府型长期信贷业务相比,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的“地量”规模不及一笔长期信贷业务的“零头” ;从技术层面来看,由于不做结算业务,缺乏掌握企业资金动向的技术手段和与企业直接沟通的业务管道,政策性银行并不擅长开展企业融资业务,特别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融资贷款业务,这是开行目前难于在中小企业贷款业务领域难于取得成功经验的一个致命伤。高投入和低回报本质上决定了开行不可能将中小企业融资贷款作为其核心业务,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对开行而言永远将是,也只能是一种“政治作秀” 。庄子记载一个“鲁侯养鸟”的故
33、事:有一只海鸟落在鲁国,鲁国国君以悲天悯人之怀,给它摆上酒宴,为它演奏九韶乐章,准备了猪、牛、羊来供奉它。海鸟被弄得头昏眼花,心情悲伤,不敢吃一块肉、不敢喝一杯酒,三天后就死了。庄子评价此为“此以己养鸟也,非以鸟养鸟也” ,就是说鲁侯是用对待自己的方式来养鸟,而不是用对待鸟的方式来养鸟。用开发性金融的思路开展中小企业信贷,无异于“鲁侯养鸟” 。将中小企业贷款信贷这一充满经济活力的商业业务上升为纯粹的政治符号,不能不说政策性银行的一大败笔,是一种从市场经济走向计划经济的倒退,等价交换,自由选择的商业准则被滥用的行政干预践踏得不成人形。与商业银行相比,政策性银行内心的怯懦表现得有过之无不及。政策性
34、银行做中小企业贷款业务既违背了市场机制的选择,又违背了银行专业分工的安排。第三, 秩序井然且运行高效的诚信机制在访问日本信用保证协会期间,一位国内的同事曾经16问及:你们做那么多业务,难道不怕企业欺骗你们,恶意骗贷,故意赖账不还?日本同行楞了半晌说,您的问题提得很好,我们真还没有想到呢。我不太清楚日本担保机构完整的业务流程,但可以相信的一点是,日本担保机构对于中小企业恶意欺诈的担心要远远小于我们,以至于它们甚至不用去过多考虑这个问题,而这却是国内银行和担保机构严防死守的重点。对政府型担保机构而言,诚信机制还有一个极其最重要作用,就是防止企业将政府资助以坏账形式装进企业主自己的腰包。诚信体系的建
35、设是实在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了,涵盖了信用记录的征集管理,失信惩戒机制,司法诉讼执行机制等方方面面。但是为什么诚信建设的问题提出多年后,国内目前的诚信环境至今没有彻底改观呢?窃以为,最直接原因乃是腐败对权力的侵蚀已经渗透到诸多环节,何时国内能把腐败问题,把权力寻租的问题较好地解决了,诚信建设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笔者所知的一个企业,在政府担保机构发生担保贷款已经长时间逾期,政府机构被迫按约代偿,但这家企业至今仍在享受财政局的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等各项政府补助,担保贷款的违约对企业老板的最直接的影响是其座驾由捷达升级为广本。什么时候,政府能够如约履行自己对各级商业单位或个人的偿债义务(而不仅仅是对有
36、权有势的银行) ,能够积极配合金融机构果断地强制执行违约企业或个人的财产,能够不再把腰缠万贯却满嘴谎话,诚信记录劣迹斑斑的企业老板敬为上宾,国内诚信建设的希望也就来到了。综上所述,政府性背景的机构应撤出担保市场,至少在西部落后地区,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性担保机构应全面17撤退,因为它们缺乏生存发展的内在生命力,根本不可能完成既定的使命,地方政府窘迫的财力又无法给它提供持续的支援。由于政治体制和经济水平的巨大差异,类似于发达国家的政策性机构运行模式并不适合于中国。如果要求它作为一个商业机构去运行,政治任务与商业理念的冲突将使其陷入企业不像企业,政府不像政府的不伦不类的境地,最终走向灭亡,只不过是比政策性机构来得稍微晚一些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