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培训制度1、疫情管理人员、网络直报人员和有关院科领导要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传染病知识培训,全面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2、对全院医务人员每年进行两次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3、新入院的医生和实习生必须进行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4、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管理条例、卫生部 37 号令(卫生部关于修改 ) 、传染病监测信息工作指南、传染病诊断标准等。5、疫情管理人员和网络直报人员必须接受上级疾控部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6、拒绝参加培训者按有关制度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