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3月12日,第七章 民法上的时间时效制度,【提要】时间是生活的过程性标志,在民法上主要体现为“期间”和“期日”。时效制度是法律事实的一种,指一定状态经过一定的期间,其效果可以直接引起权利变动。时效制度的价值在于稳定固定时期发生社会信赖利益的事实关系。时效分为“取得实效”和“消灭时效”(诉讼时效),前者属于所有权的一种取得方式;后者目的在于促使权利人行使自己的权利。,2018年3月12日,一、民法上时间规范的作用类型和法律属性,民法对时间规范,一般的时间标志,法律事实,期日,期间,自然人的出生、死亡时间点 法人设立、终止时间点 成为完全民事(刑事)能力之日 合法适婚、劳动年龄,宣告失踪
2、或死亡期间 附期限的合同 租赁的最长期限合同法票据承兑期间和付款提示期间,时效制度,除斥期间,取得时效,消灭时效,2018年3月12日,【案情介绍】某建筑公司与孙某合作,建筑公司出资进行建设,孙某出土地使用权,合作开发某小区建设工程。后孙某提出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建筑公司,退出合作开发工程建设。双方约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480万元,但是没有签订书面协议,也没有将土地使用权过户。一年后,建筑公司要求孙某协助将土地使用权过户,孙某趁机提出须另加800万元,否则不予过户。建筑公司无乃,出具欠孙某800万元借款的借条,孙某协助予以过户。14个月后,建筑公司向法院起诉,以胁迫为由,请求依法撤销该800万元借
3、款协议。 【法律问题】 1、期限及其种类 2、期限的确定和计算,2018年3月12日,二、期限及其种类,期限,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时间。期限分为期日和期间。 期日是指民法上有确定意义的“时间的点”; 期间表现为有确定意义的“时间的段”。,(一)期日,期日,民法上有确定意义的不可分的时间点。,1、“不可分”不能理解为几何上的“点”,它可以有实际的长度,但在生活观念上被点化; 2、期日的分类: “独立期日”和“附属于期间的期日”,2018年3月12日,(二)期间,期间,民法上有意义的时间段,以一定的时点为起点,另一时点为终点所持续进行的时间跨度。期间的两端是“期日”,所以期间的确定,
4、离不开对其起始和终止期日的确定。,期日与期间可以独立发生作用,也可以与其他事实结合,以成立特殊法律事实的形式发挥作用。,2018年3月12日,(三)期限的分类 1、法定期限 2、指定期限 3、约定期限 (四)期限的意义 1、决定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起止。 2、是进行某些法律推定的依据。 3、决定权利行使和义务履行的时间限度。 4、是法律行为效力的起点或终点。 5、可以用来确定权利的取得、存续或消失。,2018年3月12日,(五)期限的确定和计算,1、期限的确定方法 (1)规定日历上的一定时间 (2)规定一定的期间 (3)规定某一法律事实出现的特定时刻 (4)规定以某人提出请求
5、的时间为准 2、期限的计算方法 (1)期日的计算 (2)期间的计算:自然计算法;历法计算法。 在期限的计算及相关法律用语上,使用“以上”、“以内”的,均包括本数;使用“不满”、“以外”的,均不包括本数。如果当事人对用语有特别约定的,依其约定。 民法对于以星期、月或年为单位,而且连续进行的期间,一般采取历法计算法。如宣告失踪期间,“下落不明满两年”;对于时、分、秒为单位,或者以星期、年、月为单位的“非连续累计期间”,适用自然计算法。票据法第107条,本法规定的各项期限的计算,适用民法通则关于计算期间的规定。按月计算期限的,按到期月的对日计算;无对日的,月末日为到期日。(特别法优先),2018年3
6、月12日,第二讲 时效制度,【案情介绍】1962年出生的于某在2006年向法院起诉称,他1岁患病时到某医院治疗,静脉注射完毕时,输液的针头折断留在腕部血管中。该医院为于实施了手术,但手术失败,针头没有取出来。由于保护措施不当,针头顺血液流入肩部被卡住。医院为他再次进行手术,针头突然随血液通过心脏流到肺部,手术再次失败。当时医院承诺,今后终生为于某免费治疗。于某认为,43年来针头一直留在他的肺部,给他和他的家属造成巨大精神压力。由于手术造成于某颈部歪斜,给其生活及工作带来极大不便,于某为此要求医院支付取针费10万元、残疾补助费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20万元。法院审理认为,由于本案事故发生在19
7、63年,民法通则于1987年1月1日施行时,于某的民事权利被侵害已经超过20年。于某在民法通则实施后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该诉讼时效依法应从1987年1月1日起计算,一年后诉讼时效期间完成。原告提出诉讼主张时,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因此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律问题】1、诉讼时效的概念和效力;2、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和起算时间;3、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和延长;4、除斥期间。,2018年3月12日,消灭时效,时效制度,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的时间之后,即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时效制度在法律性质上属于“客观事件”,即不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而能产生法律效果的法律事实。,时效制度,“
8、取得时效”物权,刑法的“追诉时效”民法的“诉讼时效”,2018年3月12日,(一)取得时效,是指无权占有人以行使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的意思公然、和平和持续占有他人的物达到一定期间,而取得所占有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的制度。,一、物权法上的时效 取得时效,小贝踢飞的点球,2018年3月12日,(二)取得时效的构成要件,1.占有:所有权取得时效,对物的占有一般要求为自主、公然、和平和持续占有。,自主占有,即占有人以自己所有的意思占有标的物; 公然占有,不特别隐秘其占有之事实之占有; 和平占有,即不以暴行或胁迫取得或维持之占有; 持续占有,即不间断地占有。,2、经过“ 法定期间 ”,2018年3月12日,
9、第一,有利于民法体例的完备;第二,确定财产归属,定纷止争的;第三,有助于维护交易安全、稳定社会秩序;第四,有助于当事人及时举证和解决纠纷法院的及时判决;第五,促进物尽其用,充分发挥财产的利用效率。,(三)取得时效的合理性及功能,2018年3月12日,一般意义上的诉讼时效,是指债权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的实质,是对民事权利保护的一种时间限制。,二、民法上的消灭时效诉讼时效,1、诉讼时效是一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民事法律事实,以法定的事实状态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的连续存在作为适用依据,不为当事人的意志
10、为转移; 2、诉讼时效具有法定强制性,双方当事人不得协议解除或者改变; 3、诉讼时效只适用于请求权。例外:民法通则解释170条: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受到侵害的,不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2018年3月12日, 区分“起诉权”、“胜诉权”和“实体权利”,(一)诉讼时效的效力,权利人的起诉权并不消灭; 诉讼时效届满之后,权利人丧失胜诉权; 权利人的实体权利也不消灭,而转变为“自然权利” 。,(1)法院在审理中不得主动援用诉讼时效; (2)义务人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后自愿向权利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人可以接受;义务人自愿履行债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反悔的,法院不予支持。 民法通则135
11、;民通意见171。,2018年3月12日,对于诉讼时效的意义,应该有正确的全面的认识。诉讼时效制度的目的不是处罚权利人不及时行使请求权的行为,更不是保护义务人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而是:,(二)诉讼时效的意义:,稳定社会经济秩序; 敦促债权人行使权利; 作为证据之代用,有利于人民法院处理民事纠纷。,区别对比:刑事犯罪的“追诉时效”,2018年3月12日,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 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
12、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刑法第88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89条: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2018年3月12日,651998年2月起,张某与许某结伙盗窃,先后共同作案五次,共窃得财物价值25000元,销赃后得赃款9000元,二人平分。1998年10月张某单独作案一次,窃得现金5000元。1999年3月案发后,张某主动交代曾在1988年元月单独作案,窃得摩托车一辆,价值1800元。在追究张某和许某刑事责任时,张某和许某分别对下列何种数额负
13、责?(99年司考卷二65题)A张某盗窃合计31800元 B许某盗窃25000元C张某盗窃30000元 D许某盗窃12500元,2018年3月12日,(一)一般诉讼时效,三、诉讼时效的种类,(二)特殊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是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诉讼时效。民法通则135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拍卖法第61条:拍卖标的存在瑕疵(1年); 海商法第257条:海上货物运输损害赔偿的请求权(1年),1、短期诉讼时效:民法通则136条 一年:,2
14、018年3月12日,2、长期诉讼时效,有些法律对于特定的民事活动规定了长于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即为长期诉讼时效。,(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42条: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起时计算。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265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9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
15、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45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2018年3月12日,四、诉讼时效的起算,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指从何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7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一)人身伤害赔偿的诉讼时效起算:民法通则司法解释168条: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
16、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2018年3月12日,案例某电力公司于1996年为一用户安装了小型工业用电装置,因为安装人员的疏忽,将电力互感器的圈蕊匝数安装成10倍率的,但其收费人员却按电流互感器上铭牌显示的6倍率收费,结果实际少收40%电费,直到在2003年5月的一次检查中,才发现实际少收了电费。2004年,该电力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索用户7年以来少缴的40%的电费,而用户以此案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请求人民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018年3月12日,1、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 2、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自权利人提出履行要求的次日或优惠期结束的次日开
17、始计算; 3、关于分期履行(付款)合同的诉讼时效的起算。 最高法院2003年11月对有关法院类似问题的个案请示中作出了答复:应按每笔相对独立的债权履行期限届满时分别起算。,(二)合同的诉讼时效的起算,2018年3月12日,甲在地拥有一处营业用房,乙公司欲在此地开发建设一大型综合性的设施,于是双方签订合同,规定乙公司以自己的费用将甲在地的房屋拆除,在地为甲建造一新的质量更佳的营业用房;自该房屋于98年5月6日建成时起,由甲无偿地使用15年;期满时乙公司有权将该房屋收回。该房屋如期建成,但甲却一直未请求乙公司交付该房屋,迟至03年1月1日才请求乙公司履行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责任。乙公司则以甲的请求
18、权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予以抗辩。,案例继续性债权诉讼时效的起算,2018年3月12日,五、诉讼时效的中止,【案情介绍】张震系黄海市人,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新疆石河子某部工作。其父母去世时在黄海遗留有私房两间,因无其他子女及亲属,张震在继承该房后一直将其闲置。张震数年未回家乡,遂写信给同学询问房屋情况。1988年8月20日张震获悉:1987年5月张震家邻居孩子结婚,在家中请客,私自将张震家房门扭开招待客人,晚上未将炉火熄灭引起火灾,两间房屋被焚烧殆尽。张震于1990年7月20日向部队请假,准备回家处理此事,但恰逢部队有参加抗洪抢险的紧急任务,张震申请未被批准。1990年9月2日张震参
19、加抗洪抢险的紧急任务完成后,经部队批准张震赶回黄海市,于9月5日向黄海市东山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邻居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其邻居辩称,该案已过诉讼时效,法院应驳回张震的诉讼请求。 【问题】法院能否支持张震的诉讼请求,为什么?,2018年3月12日,诉讼时效中止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因此,法律规定暂时停止时效期间的进行,待阻碍诉讼时效进行的事由消除后,时效继续进行。 民法通则139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中止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
20、,N个月,继续计算N个月2年,诉讼时效到期, 时效中止的含义,诉讼时效的中止,2018年3月12日,1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 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人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情况。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 二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权利人为无行为能力人,且无法定代理人; 继承开始,但没有确定继承或遗产馆里人; 法官自由裁量的情况。, 诉讼时效中止应当注意的问题,2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始产生中止诉讼时效的效力。 3诉讼时效中止之前已经经过的期间与中止时效的事由消失之后继续进行的期间合并计算。,2018年3月12日,六、诉讼时效
21、的中断,【案例】霍雨与金辉系邻居,1990年10月二人因为琐事发生抓扯,霍雨将金辉打伤,金辉共花去医疗费400余元。金辉同霍雨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二人遂于1990年12月2日申请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中霍雨表示他愿意赔偿金辉600元,但现在无力支付,待他将其自留地所种药材卖了之后,才能给钱,金辉表示同意。二人于1990年12月10日达成调解协议,协议载明:霍雨将其自留地所种药材卖了以后3日内,支付金辉赔偿金600元。1995年6月,霍雨将其自留地所种药材出卖他人,得款1200元。得知这一情况后,金辉多次向霍雨索款未果,遂向人民法院起诉。霍雨的代理律师则称,金辉自1990年12月10日与
22、霍雨达成协议以后,再未主张其权利,该案诉讼时效已过,法院应驳回金辉的起诉。 【问题】法院能否支持金辉额诉讼请求,为什么?,2018年3月12日,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由于法定适用的发生,致使以前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民法通则140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请求、起诉、承诺,起算点,返回起算点重新计算,诉讼时效的中断,2018年3月12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实施的行为。, 适用诉讼时效“中断”应当注意的问题,(1)起诉:即权利人依
23、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 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 (广义的理解) (2)请求:指权利人直接请求义务人履行义务; (3)认诺: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 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 明示; 推论。,2018年3月12日,2、诉讼时效的“中断”的次数不受法律限制。 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履行义务而中断之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可以再次(多次)主张权利,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民通意见173条,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3、诉讼时效中断,已经
24、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归零,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民法通则第140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2018年3月12日,七、诉讼时效的延长,民法通则 第137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1988关于人民法院处理涉台民事案件的几个法律问题七、诉讼时效:为了保护去台人员和台胞的合法权益,我们在适用诉讼时效方面,对涉台民事案件作了特别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权利
25、人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由于涉及去台人员和台湾同胞的案件,许多已经超过20年了,因此,对去台人员和台湾同胞的诉讼时效期间问题,根据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作为特殊情况予以适当延长。,2018年3月12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2002年12月26日)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证券市场投资人要求银广夏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时效期间至2004年5月15日届满。为保护广大证券市场投资人的合法权益,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银广夏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从2004年5月16日延长至2004年8月15日。
26、, 银广夏一案诉讼时效延长个月,2018年3月12日,八、除斥期间、诉讼时效和最长权利保护期间,除斥期间是某些形成权有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确定的存续期间,本质上属于特定权利的时间属性。除斥期间的价值在于尽早消灭法律关系不稳定的状态,所以,除斥其间经过导致权利当然、绝对、确定的消灭。,婚姻法第11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要求撤销婚姻,该请求应当在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高院婚姻法的解释第12条:婚姻法11条规定的“一年”,不受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一)法定除斥期间:用于单方法律行为“形成权”,2018年3月12日,合同
27、法第47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该撤销权消灭。 高院合同法解释第8条:合同法47条规定的一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终止、中断、延长的规定。 担保法: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期满之后6个月。 高院担保法解释第31条: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后果。,2018年3月12日,(二)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区别:,两者法律后果不同:实体权利胜诉权; 期限不同:不变期间可以终止、中断 使用条件不同:法院是否主动援用; 适用范围不同:形成权请求
28、权 起算时间不同:权力形成之日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三)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间;,民法通则第137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民通意见第175条第二款,137条“二十年”的规定,使用延长的规定,不适用中止、中断的规定。,2018年3月12日,【案例分析】甲出售一批奶牛给乙,双方约定,甲于1999年11月4日在其养牛场向乙交付奶牛,乙于1个月后向甲付款。1个月后乙没有付款,而甲也忙于其他事务无暇顾及。2001年7月4日甲因为车祸受伤成为植物人,因对由谁担任其监护人发生争议,迟至2001年8月4日才确定了由丙担任甲的监
29、护人。2002年2月3日丙清理甲的财产的时候发现尚有乙的欠款还没有追回,遂向乙主张权利,因乙认为该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已过不愿意偿还发生纠纷。 本案中,甲对乙的付款请求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期间不受保护?,2018年3月12日,【法律分析】针对本案从以下几个步骤分析: 1、本案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制度? 2、适用普通诉讼时效还是特殊诉讼时效制度,即对于该债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3、对于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即诉讼时效何时起算,是否发生中止、中断以及延长的事由?,2018年3月12日,1、2001年4月1日,范某从曹某处借款2万元,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2003年3月22日,曹某通知范某还款,并留给其10天准备
30、时间。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若曹某于2003年4月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 B、若曹某于2005年3月2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C、若曹某于2005年4月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裁定驳回其起诉 D、若曹某于2005年4月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2018年3月12日,2、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 B、一般诉讼时效期间属于可变期间 C、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所受领的给付构成不当得利,2018年3月12日,3、诉讼时效因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而中断,下
31、列哪种情形不能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A、对方当事人在当事人主张权利的文书上签字、盖章的 B、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该信件或数据电文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C、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从双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D、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下落不明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县(市)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2018年3月12日,4、下列关于民事权利中的形成权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形成权只能通过明示方式行使 B、效力待定合同中相对人的催告权并非形成权 C、债权人的撤销权属形成权 D、形成权不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2018年3月12日,5、2002年5月8日,王某骑车回家经过一工地时,掉入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坑中,造成骨折。王某于同年6月10日找到建设项目的发包人和承包人要求赔偿,两单位互相推诿。同年6月13日,王某前往法院起诉,突遭台风袭击,中途返回。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本案诉讼时效期间于2003年6月10日届满 B、王某6月13日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 C、发包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D、承包人应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