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书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2甲方:省(自治区、直辖市) 县(市、区)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乙方: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及号码: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服务处所: ,社区戒毒地点: , 戒毒治疗机构及所在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 条的规定,根据 公安局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书(文号: ),为了保证乙方完成社区戒毒/社区康复, 甲方与乙方签订协议如下:一、甲方的职责:(一)帮助乙方制定并监督执行戒毒/康复计划;(二)向乙方提供有资质的戒毒治疗机构及戒毒治疗途径的信息;(三)对乙方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依照
2、有关规定予以指导和帮助;3(四)每周至少与乙方约见一次,了解相关戒毒/康复情况,督促乙方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定期接受检测;(五)对申请短期离开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地点的予以审批;对提出变更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地点的,协调有关部门予以审批;(六)对乙方违反协议规定的行为进行告诫,对严重违反协议或吸食、注射毒品的,及时向执行地公安机关报告。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权利1、乙方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遇到困难和歧视时,可以向甲方提出求助;2、乙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可以申请甲方协调有关部门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二)义务乙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本协议:1、自觉遵守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管理,接受甲方监督,定期向甲方如实报告戒毒情况,主动接受全程戒毒治疗;2、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主动接受检测;3、变更就医、就学、就业地点和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4、申请变更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地点的,应当提前 天向甲方报告;5、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与有吸毒等不良行为的人接触。4三、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执行,至 年 月 日止。永靖县 人民政府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者基层组织)负责人签字: 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单位盖章)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家庭监护人签字: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