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行业研究报告目 录一、行业概况 2(一)行业界定及主要特征 2(二)市场细分 2(三)产业链构成 3(四)关键驱动因素 3二、行业知识概述 4(一)相关术语 4(二)垃圾收运系统 5(三)垃圾分类及特征 6(四)垃圾处理方法 9三、国内外垃圾处理现状分析 15(一)国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概况 15(二)中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现状 17四、行业运营核心问题探讨 27(一)市场规模增长预测 27(二)投融资模式分析 29(三)盈利模式解析(厂、场内运营部分) 33(四)垃圾处理费征 收情况 35(五)市场竞争格局 36(六)最新行业动态 37五、业内重点企业简介 38六、行业发展趋势分
2、析 43【附 件】 44一、 行业概况(一) 行业界定及主要特征垃圾处理行业属于环保产业的一个分支,下辖工业垃圾、危险品处理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三类子行业。下文主要就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子行业(以下简称“垃圾处理行业” )展开探讨。我国垃圾处理行业起步较晚,关于垃圾处理行业的认识,业内争论不绝于耳。如行业边界与属性等都是近年争论的焦点。关于前者,垃圾处理始于垃圾的产生,止于垃圾最终处置,是一个综合性的服务体系,包括从垃圾的产生、收集、分类、运输、拣选、综合利用、最终处置的整个过程。关于后者,垃圾处理具有管理和技术并重的共同属性。在当前缺乏资金、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特殊背景下,人们往往容易扭曲了垃圾处理
3、行业的本性,过多关注垃圾处理中的资金、工程和技术问题,存在一定程度的片面性。概言之,垃圾处理行业具有如下特征:(1) 准公共物品属性。政府部门负责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并将逐步退出垃圾处理的实际运营,由运动员角色向裁判员角色转变,垃圾处理活动必须在政府部门严格监管下进行;对这种准公共物品的提供,目前我国多采取收费加补贴的方式,以垃圾处理服务费的名义向运营商支付。(2) 区域垄断性。按照我国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运营商一旦获取某区域的特许经营权并正常运营,将在特定范围、特定时期内排斥其他运营商的进入,形成区域垄断。(3) 具有很强的政策导向性。垃圾处理是典型的政策导向性行业,行业市场规模、经
4、营模式、技术选型、运行规范(标准)等各方面均在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中有明确规定或受其影响较大。(4) 投资回收期较长,属“保本微利”行业。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较大,且经济效益较低,投资回收期较长,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是垃圾处理的主要动力。联系到水务行业相关收费政策关于“保本微利”一词的定义 6%-12%的净资产收益率应是运营企业的合理盈利水平。(二) 市场细分世界著名期刊 EBJ(Environment Business Journal)将环保行业的企业分为以下 3类:环保设备、环保服务、资源利用。参照该方法,结合自身特点,垃圾处理行业主要包括以下 3 类企业:设备供应类、工程类、运营类 。其中
5、,设备供应类企业主要从事垃圾处理设备的生产与销售;工程类企业主要为运营企业或下游企业提供设备安装和技术支持服务;运营类企业则专业从事固废处理业务,如专业环卫清运公司、填埋厂、垃圾焚烧发电厂等。根据固体废物的不同种类,固废处理行业又可划分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理 3 大领域。其中危险废物具有污染性强、处理难度大且处理成本高等特点,因此一般单独列出。 或同时扮演投资者角色近年来,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雏形初现,现已初步形成了以下几大细分市场: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与运营市场;卫生填埋场建设与运营市场;堆肥厂建设与运营市场;垃圾填埋气体利用市场;垃圾渗沥液处理市场;垃圾综合处理厂
6、建设与运营市场;大型垃圾处理转运站建设与运营市场;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垃圾收运市场等。(三) 产业链构成在完全市场化条件下,垃圾处理产业链构成主体主要包括垃圾源、设备供应商、工程企业、专业运营企业。其中专业运营企业包括纯粹的垃圾处理厂(场)运营、保洁公司、运输公司等。产业链上下游之间主要涉及到 3 类主要需求:一是运营企业对工程企业的建设需求,二是运营企业或工程企业对设备供应商的设备需求,三是下游运营企业对上游运营企业、垃圾源的垃圾输送需求(如下图黑线箭头所示) 。由于我国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起步较晚,如收运系统、垃圾处理厂(场)运营职责多由市政管理部门承担,因此严格意义上讲,这些市政管理部门也应
7、成为构成主体之一,但本文不再另行论述,将其一并归入专业运营企业对待。此外,垃圾处理作为市政公用事业的一部分,政府监管、中介服务也会对产业链构成产生重要影响。运营企业 无害化处理垃圾源 生 活 垃 圾 工 业 垃 圾 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运输系统资源回收处理填埋焚烧堆肥废品回收行业 制造业设备供应商工程企业政府监管、中介机构图 1 垃圾处理行业产业链(四) 关键驱动因素环保产业的发展与国家政策、环保市场需求、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公众的环境意识以及技术进步与创新等因素密切相关,其中国家政策与生态破坏程度所决定的环保市场需求是影响产业持续发展的核心驱动因素。据此本文认为,垃圾处理行业发展的关键驱动因素也
8、有 2 个:一个是国家的行业政策法规,另一个是垃圾存量及产生量,两者基本上决定了垃圾处理市场的规模和发展潜力。其中,垃圾产生量主要取决于国家的工业发展水平和生活消费水平,行业政策法规则与行业所处的发展阶段密切相关。主要的影响机制较为简单:1)政策标准越高,行业面临的市场需求就越大;2)垃圾治理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全球趋势,垃圾总量越大,行业面临的机会也就越多。目前我国垃圾处理产业化尚处于初级阶段,市场化改革也还处于局部试点阶段,相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体系,健全的市场化运作体系都需要在实践中形成、检验和不断完善。根据近年国内外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推断,未来 5-10 年,我国垃圾处理行业面临重大发
9、展机遇,市场化程度和行业技术水平都有望取得实质性进展。二、 行业知识概述(一) 相关术语1. 固 体 废 物 : 即通常所说的“垃圾” (本文 “垃圾”与“废物” 、 废弃物、 “固体废物”同义) ,是指人类在生产、消费、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国外的定义则更加广泛,动物活动产生的废弃物也属于此类) 。主要包括固体颗粒、垃圾、炉渣、污泥、废弃的制品、破损器皿、残次品、动物尸体、变质食品、人畜粪便等。有些国家把废酸、废碱、废油、废有机溶剂等高浓度的液体也归为固体废弃物。通常按照固体废弃物的来源分为城市生活固体废弃物、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农业废弃物。2. 生 活 垃 圾 : 指城市
10、日常生活或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规定的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包括:居民生活垃圾、商业垃圾、集市贸易市场垃圾、街道清扫垃圾、公共场所垃圾和机关、学校、厂矿等单位的生活垃圾。3. 生 活 垃 圾 清 运 量 : 指报告期内收集和运送到垃圾处理厂(场)的生活垃圾数量。4. 生 活 垃 圾 无 害 化 处 理 率 : 即通常所称的“垃圾处理率” ,指报告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与生活垃圾产生量比率。在统计上,由于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易取得,可用清运量代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方法主要有卫生填埋、焚烧、堆肥等三种符合垃圾无害化处理标准的处理方法,卫生填埋、焚烧、堆肥等三种
11、符合垃圾无害化处理标准的处理方法以及经分选、消毒、加工利用的生活垃圾量均计算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计算公式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生活垃圾产生量100%。5. 工 业 垃 圾 : 又 称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 是 指 在 工 业 生 产 活 动 中 产 生 的 各 种 废 渣 、粉 尘 及 其 他 废 物 等 。 如 机 械 工 业 切 削 碎 屑 、 研 磨 碎 屑 、 废 型 砂 等 , 食 品 工 业的 活 性 炭 渣 , 硅 酸 盐 工 业 和 建 筑 业 的 砖 、 瓦 、 碎 砾 、 混 凝 土 碎 块 等 。 工 业 垃圾 是 一 个 笼 统 的
12、概 念 , 还 可 以 细 分 为 建 筑 垃 圾 、 电 子 垃 圾 等 类 别 。6. 工业垃圾产生量: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状、半固体状和高浓度液体状废弃物的总量,包括危险废物、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物和其他废物等;不包括矿山开采的剥离废石和掘进废石(煤矸石和呈酸性或碱性的废石除外) 。酸性或碱性废石是指采掘的废石其流经水、雨淋水的 p值小于 4 或大于 10.5 者。7. 工业垃圾综合利用量:指通过回收、加工、循环、交换等方式,从固体废物中提取或者使其转化为可以利用的资源、能源和其他原材料的固体废物量(包括当年利用往年的工业固体废物累计贮存量) 。如用作农
13、业肥料、生产建筑材料、筑路等。综合利用量由原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统计。8. 工业垃圾综合利用率: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占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百分率。计算公式是: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100。9. 工业垃圾贮存量:指以综合利用或处置为目的,将固体废物暂时贮存或堆存在专设的贮存设施或专设的集中堆存场所内的量。专设的固体废物贮存场所或贮存设施必须有防扩散、防流失、防渗漏、防止污染大气、水体的措施。10. 工业垃圾处置量:指将固体废物焚烧或者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的场所并不再回取的工业固体废物量(包括当年处置往年的工业固体废物累计贮存量
14、) 。处置方式如: 填埋(其中危险废物应安全填埋) 、焚烧、专业贮存场(库)封场处理、深层灌注、回填矿井等。11. 工业垃圾排放量:指将所产生的固体废物排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场所以外的量。不包括矿山开采的剥离废石和掘进废石(煤矸石和呈酸性或碱性的废石除外) 。12. 建筑垃圾:指人们在从事拆迁、建设、装修、修缮等建筑业的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渣土、废旧混凝土、废旧砖石及其他废弃物的统称。按产生源分类,建筑垃圾可分为工程渣土、装修垃圾、拆迁垃圾、工程泥浆等;按组成成分分类,建筑垃圾中可分为渣土、混凝土块、碎石块、砖瓦碎块、废砂浆、泥浆、沥青块、废塑料、废金属、废竹木等。13. 电子垃圾:又名电子废
15、物,是指废弃的电子电器产品、电子电气设备(以下简称产品或者设备)及其废弃零部件、元器件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纳入电子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包括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报废产品或者设备、报废的半成品和下脚料,产品或者设备维修、翻新、再制造过程产生的报废品,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废弃的产品或者设备,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生产或者进口的产品或者设备。14. 医 疗 垃 圾 : 指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在 医 疗 、 预 防 、 保 健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活 动 中 产 生 的具 有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感 染 性 、 毒 性 以 及 其 他 危 害 性 的 废 物 。
16、15. 农 业 垃 圾 : 农 业 生 产 、 农 产 品 加 工 、 畜 禽 养 殖 业 和 农 村 居 民 生 活 排 放 的 废 弃物 的 总 称 。(二) 垃圾收运系统(1) 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城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一般由收集、运输(清运)和转运三个环节组成,是否设置转运环节应依据垃圾运距、垃圾产生量与车辆运输能力来确定,如下图所示。该领域现阶段的研究重点是如何通过优化转运节点布局及运输线路,达到提高收运效率,降低收运成本的目的。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收运职责由市政部门履行。1. 生 活 垃 圾 收 集 方 式 容器式。所谓容器式指的是收集容器放置于固定的地点,服务时间为一天中的全部或大部分
17、时间。常见的收集容器有桶式和厢式两种。主要街道的两侧和公共场所设置果皮箱也属于容器式收集方式。 目前使用的收集容器材料多为钢或塑料制品。钢制容器结构强度大,可制成较大的容积,但也有易腐蚀,洗刷不便的缺点。塑料垃圾筒具有重量轻,耐腐蚀,易于保洁等优点,正在获得较多的应用。 收集站式。收集站式以固定构筑物作为其收集容器。构筑物一般为砖、水泥结构,样式各异,容器约 510m 3,不密封。这种收集方式的特点是收集容器为半永久型,故此容器使用寿命长,费用较低,但它具有容积固定,高峰季节会发生垃圾漫溢的情况,易造成周围卫生状况的恶化,保洁困难。适用于人口密度高、区内道路窄小的地区,对一些对噪声、粉尘等污染
18、控制要求较高的地区,实行上门收集、分类收集的地区也较适宜于采用这种收集方式。 垃圾管道收集式。即在多层和高层住宅楼中,通过铺设垃圾道收集居民生活垃圾的收集方式。该方式技术先进,收集效率相当高,适用于居住密度较大的大型高层住宅群。但这种收集方式投资相当大,日常运行费用也较高,且不便于对垃圾收集的管理和控制以及推行分类收集。因此仅在日本、瑞典等少数发达国家的少数城市有应用实例。目前,北京、广州和上海等城市相继规定新建住宅楼不设垃圾道,许多城市还将已建住宅楼的垃圾道封闭用。 2. 生 活 垃 圾 运 输根据操作方法的不同,运输方式分为“固定式”和“移动式”两种模式。固定式收运的容器则始终在原地不动,
19、收集车把垃圾装入车中运走。空的垃圾容器留在原地。移动式收运是把装满垃圾容器整个运往转运站或处理场,卸空后在把容器拉回原处或其他地点。 3. 转 运 站城市生活垃圾转运站是为了使小型垃圾收集车从居民、商业和其它单位等各收集点清除的垃圾在这里合并,并将其投入大型车辆或其它运输成本较低的运载工具继续运往处理厂(场)以节省运输费用的设施。垃圾转运站和转运方式选择应用的主要因素是经济上的合理性。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全过程中,垃圾的收集和运输是耗费人力和物力最大的一个环节,采用垃圾中转的目的,就是提高垃圾收集运输的效率和质量。(2) 工业垃圾收运系统工业垃圾收运并没有固定的模式,各垃圾源均有各自的运输处置
20、方式,但必须在国家相关部门严格监管下执行,对于建筑、医疗垃圾等运输方式,相关规定中均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在此不再展开论述。(三) 垃圾分类及特征(1)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具有产生量大、成分复杂,含有大量有机质,容易滋生大量细菌及散发恶臭等特点。2008 统计年鉴数据显示,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为 1.55 亿吨,县城、建制镇约为 0.7 亿吨。生活垃圾的主要组成成分有煤灰、厨渣、果皮、塑料、落叶、织物、木材、玻璃、陶瓷、皮革和纸张以及少量的电池、药用包装材料铝箔、SP 复合膜/袋、橡胶等。归纳起来可以将其分为四大类。 厨余垃圾:如果皮、菜皮、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等食品类废物及花草等生物类废
21、弃物,所占比重通常为 40%-60% ; 可回收垃圾:包括纸张、塑料、玻璃、橡胶、金属、纺织品、竹木等,所占比重 数据来源: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十一五”规划 。取值为 2005 年,近年可能稍有变化。的 10%-25%; 其他垃圾:主要包括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所占比重约为 20%; 有害垃圾:包括日光灯管、电池、喷雾罐、油漆罐、废润滑剂罐、药品、药瓶、涂改液瓶、过期化妆品、一次性注射器等。当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突出特点是含水率高,一般为 4565%;热值低,一般在4200kJ/kg 左右;有机成分高,厨余类有机生活垃圾部分约占 4
22、060%;垃圾中可回收成分低,约占 1025%。此外,生活垃圾成分受季节、地理位置、经济发展状况以及燃料结构等影响较大,例如:气化率低、经济生活水平低的城市的生活垃圾热值低、煤灰等成分相对较高;气化率高、消费水平较高、城市人口基数大、气候干燥的城市生活垃圾的热值相对较高,煤灰的含量较低;南方的城市生活垃圾中有机物的含量较高,基本上在 40%75%之间;而经济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较高的东部地区生活垃圾的易回收的废品含量相对较高。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各大城市,尤其是北方城市随着城市燃气化率的不断普及,城市生活垃圾中的有机物含量及垃圾热值有增长趋势,同时随着居民消费水平升级,废纸、塑料、玻璃、金属、织物
23、等可回收物所占比例也在不断提高。填埋、焚烧处理和有机堆肥是当前国内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主要方法。小知识 :生活垃圾具有较高的回收利用价值:回收 1 吨废纸可造好纸 850 公斤,节省木材 300 公斤,比等量生产减少污染 74;每回收 1 吨塑料饮料瓶可获得 0.7 吨二级原料;每回收 1 吨废钢铁可炼好钢 0.9吨,比用矿石冶炼节约成本 47,减少空气污染 75,减少 97的水污染和固体废物;经生物技术处理堆肥,每吨可生产 0.3 吨有机肥料。(2) 工业垃圾1. 建筑垃圾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进程推进,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数量惊人。据不完全统计,按照新建施工 500600 吨/万平方米,拆迁 7
24、00012000 吨/万平方米的标准推算,近年新建、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高达 2 亿吨。目前我国绝大部分建筑垃圾没有得到妥善处理,被露天堆放或者不做任何处理的直接填埋。其危害在于:首先是占用大量土地。据相关资料显示:奥运工程建设前对原有建筑的拆除,以及新工地的建设,北京每年都要设置二三十个建筑垃圾消纳场,造成不小的土地压力。 其次是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建筑垃圾中的建筑用胶、涂料、油漆不仅是难以生物降解的高分子聚合物材料,还含有有害的重金属元素。这些废弃物被埋在地下,会造成地下水的污染,直接危害到周边居民的生活。 再次是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地表沉降。 小知识 :建筑垃圾同样具有很高的回收利用价值。废
25、弃砖经过粉碎后用于建筑板材的骨料。制造隔墙板材,不但质轻强度高而且隔音、膨胀系数小,因取材容易、廉价而大大降低了板材成本。废弃混凝土块料经细粉碎后可与标准砂 1:1 拌合作为砂浆细骨料用于墙地面抹灰、屋面砂浆找平层、砌筑砂浆、制做铺地砖等。废弃混凝土块料粉碎后可做混凝土现浇或预制构件中的骨料使用,用于建筑非承重部位。这样不但节约了建设资金,而且不会降低构筑物的强度。若按建设施工单位每施工 10000 平方米建筑就产生500 吨建筑废渣计算,如果综合利用可创经济效益 2 万余元;如果外运,仅运费就达 1 万余元。对建筑垃圾的再利用不但有可观的经济效益,而且实现了施工现场的文明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管
26、理。国内建筑垃圾技术创新的方向主要是对大量砖和混凝土进行再加工。2. 电子垃圾主要包括各种使用后废弃的电脑、通信设备、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等电子电器产品。电子信息技术产业作为我国发展最快的产业之一,由此产生的电子垃圾也快速增长,未来 1020 年将是电子垃圾增长的高峰时期。电子垃圾是毒物的集大成者。一台普通的 CRT 电脑显示器就含有镉、汞、六价铬、聚氯乙烯塑料和溴化阻燃剂等有害物质、电脑的电池和开关含有铬化物和水银、电脑元器件中还含有砷、汞和其它多种有害物质;电视机、电冰箱、手机等电子产品也都含有铅、铬、汞等重金属;激光打印机和复印机中含有碳粉等。如果将废旧电子产品作为一般垃圾丢弃到荒野或
27、垃圾堆填区域,其所含的铅等重金属就会渗透污染土壤和水质,经植物、动物及人的食物链循环,最终造成中毒事件的发生;如果对之进行焚烧,又会释放出二恶英等大量有害气体,威胁人类的身体健康。电子垃圾中含有很多可回收再利用的有色金属、黑色金属、玻璃等物质。尤其是贵金属,其品位是天然矿藏的几十倍甚至几百倍,回收成本一般低于开采自然矿床。目前国内却尚无专门的电子垃圾处理厂。 “破碎解离分选”的物理处理方法将是未来电子垃圾处理的首选方案。3. 医疗垃圾根据中国卫生部门统计,2008 年末,全国医疗机构床位 403.6 万张,病床利用率为74.7%,按每个床位 1kg/天计算,全年医疗垃圾总产生量约为 110 万
28、吨。医疗垃圾虽然产生量不大,但危害性较高,其收运、处理都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医疗废物共分五类,并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 感染性废物: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包括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垃圾等; 病理性废物:指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试验动物尸体,包括手术中产生的废弃人体组织、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损伤性废物:指能够刺伤或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包括医用针、解剖刀、手术刀、玻璃试管等; 药物性废物: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被污染的废弃药品,包括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等; 化学
29、性废物: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化学物品,如废弃的化学试剂、化学消毒剂、汞血压计、汞温度计等。医疗废物带有各种细菌、病毒,其危害程度不言而喻。此外,医疗废弃物中含有较高比例的塑料成分,焚烧过程会产生剧毒性物质二恶英,是焚烧产生二恶英类物质的主要源头。医疗废物的处理处置技术主要包括焚烧、高压蒸气灭菌、等离子体、微波辐射、破碎高压消毒、化学消毒等,其中,焚烧是医疗垃圾最普遍的无害化处理方式。(3) 农业垃圾 主要包括:1)农田和果园残留物(如秸秆、杂草、枯枝落叶、果壳果核等) ;2)牲 详见附件畜和家禽的排泄物及畜栏垫料;3)农产品加工的废弃物和污水;4)农村居民粪尿和生活废弃物。农业
30、废弃物如果任意排放不仅造成农村生活环境的污染,而且会污染农业水源,影响农业产品的品质,危害农业生产,传染疾病,影响居民健康。农业废弃物主要是有机物,这些废弃物,若处理得当,多层次合理利用农业废弃物,可成为重要的有机肥源,如饲草的过腹还田、鸡粪处理后用为部分猪饲料、利用作物秸秆和粪便制取沼气、沼渣养蚯蚓、渣液当作肥料等,是当今生态农业研究和推广的重要内容之一。(四) 垃圾处理方法(1) 卫生填埋填埋处理是大量消纳城市生活垃圾的有效方法,也是所有垃圾处理工艺剩余物的最终处理方法。该方法在国际上得到了最广泛的应用。我国经济欠发达地区以及干旱少雨、土地利用价值低、丘陵山区等地区的生活垃圾处理,多以填埋
31、处理为主。根据工程措施是否齐全、环保标准能否满足来判断,可分为简易填埋场(IV 级填埋场) 、受控填埋场(III 级填埋场)和卫生填埋场(I、II 级填埋场)三个等级。所谓填埋处理是将垃圾填入已预备好的坑中盖上压实,使其发生生物、物理、化学变化,分解有机物,达到减量化和无害化的目的。填埋处理工艺主要采取场底防渗、分层压实、每天覆盖土、填埋气导排、渗漏水处理、填埋气体用于发电等措施,进行垃圾的填埋处理。如下图所示。检查计量垃圾进场 压实覆土压实填埋 密封 最终覆土绿化导气渗滤液池60%含水量0.5t/d垃圾低位热值3300kJ/kg 时不需添加辅助燃料从无害化角度,垃圾中可生物降解有机物10%,
32、从肥效出发应40%资源回收 无现场分选回收实例,但有潜在可能前处理工序可回收部分原料,但取决于垃圾中可利用物的比例同左产品市场 可回收沼气发电 能产生热能或电能 含重金属较高的低效有机肥,废品回收最终处置 本身就是最终处理方式仅残渣需作填埋处理,为初始量的 10%-20%左右非堆肥物需作填埋处理,为初始量的 30%-40%地表水污染 有可能,但可采取措在处理厂区无,在炉灰 在非堆肥物填埋时与卫生 参考城市垃圾处理工程 ,科学出版社, 2007施减少可能性 填埋时,其对地表水污染的可能性比填埋小填埋相仿地下水污染有可能,虽可采取防渗措施,但仍然可能发生渗漏灰渣中没有有机质等污染物,仅需填埋时采取
33、固化等措施可防止污染重金属等可能随堆肥制品污染地下水大气污染 有,但可用覆盖压实等措施控制 二恶英等微量剧毒物需采取措施控制 有轻微气味,污染性不大土壤污染 限于填埋场区 可能因二恶英的有毒物质沉降造成 需控制堆肥制品中重金属含量三、 国内外垃圾处理现状分析(一) 国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概况欧洲国家在垃圾处理运营管理与技术方面处于领先地位,如法国、德国、瑞士、丹麦、英国等国家,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管理与技术等各方面日趋成熟,并积累了许多经验。下文以欧洲国家为例展开论述。(1) 欧洲国家的垃圾政策欧洲国家的垃圾处置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即受欧盟统一政策指令的影响。目前欧洲国家的垃圾数量仍在持续增加。
34、因此,欧盟的长期政策主要是为了减少垃圾数量。各成员国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特点因地制宜的制定国家层面的具体法律法规,行业技术规范及标准。(2) 欧洲国家垃圾管理的主要原则旨在改善垃圾管理的欧洲共同战略中提及了四项主要原则:“源头控制”原则应该在源头上限制垃圾的产生;“污染者付费”原则处理废物的成本应该由生产废物的个人或机构承担;预防原则预期可能发生的问题;邻近原则尽可能在接近源头处对废品进行处理。欧洲各具体国家在本国的垃圾管理中一般都遵循该原则。(3) 欧洲国家在垃圾处理问题上采取的措施欧盟成员国越来越关注垃圾处置问题,着眼于通过经济的方法来减少填埋和焚烧的处置方式,如税收或回收利用/循环再造业务
35、。一般采取的措施包括:1. 选择性的垃圾收集和应纳税的垃圾箱和垃圾袋一方面,大部分欧洲国家都要求将垃圾从收集源头上进行分类。垃圾分类非常细,具体分为纸、玻璃(分为棕色、绿色、白色) 、有机垃圾(残余果蔬、花园垃圾等) 、废旧电池、废旧油、塑料包装材料、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大件家具等) 、废旧电器、危险废物等。另一方面,源头上控制垃圾数量。通过实行塑料袋收费制度大大减少了塑料的使用。此外,在一般各居民住户家中,都设有机垃圾收集桶和剩余垃圾收集桶,各户居民可根据自己产生的垃圾量,确定所需垃圾桶的大小,桶大小不同交费价钱也不同。2. 可退回包装的押金制度许多国家对城市居民均实行生活垃圾收费制,不少国
36、家还在商品流通领域实行抵押金制度。如德国规定产品的销售者有义务在一次性容器及包装上加贴标签,并向消费者收取抵押金。挪威规定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要缴一定数额抵押金,在汽车被回收时再连同利息一起返还。而对于低值包装物的押金设计,一般认为应该占商品价值的大部分,否则很难实现回收目的。3. 推广清洁工艺由于垃圾填埋、焚烧、堆肥等处置方式的采用,仍然会产生一系列的环境问题,如焚化炉可能导致附近人口恶心、头痛、皮肤和眼睛不适,并有显著的精神性应激。类似这样的健康危害导致市民更有力地反对在其家园附近兴建新的废物处理场。针对这些处理方式产生的环境问题,欧洲国家正在努力改进技术,减少处置过程中的渗漏,废气排放等,
37、实现无害化,清洁化。4. 废旧产品的回收和循环再造近年来,欧洲国家把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提高到了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垃圾资源化已经成为各国谋求的垃圾治理目标。各国在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进程中,都制定了符合本国国情的相关法律、规章和各种标准规范。如德国制定了关于容器包装废弃物的政府令;法国制定了容器包装政府令;丹麦制定了再循环法;奥地利制定了包装条例等等。除法规保障外,这些国家还对废弃物循环利用和再生利用予以政策上的支持。同时遵循“谁污染谁负担”的原则,借助经济手段来保证有关举措的实施,如采取课税制度等。5. 为再生产品创造市场通过政策支持或是财政支持为再生产品制造商创造发展环境,如税收减免、
38、财政补贴等。欧洲国家的垃圾处理行业通常由大型跨国公司来主导,政府或地方市政通过招投标或建立合营公司来实现垃圾处理行业的私有化,必然要求跨国公司在该行业中清洁技术和循环利用技术的采用,这也必然要求政府或市政要提供相应的平台市场的创造和保护,特别是保证公私企业的竞争。(4) 欧洲国家垃圾处理技术应用现状 西欧国家在垃圾处理技术上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如德国等国),而北欧(如瑞士、丹麦等国)也在迅速发展。从欧洲国家城市垃圾处理技术的发展史,可以看到,要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并严格达到行业各项标准,是多种技术并用的结果。目前欧洲各国使用的技术主要有:卫生填埋技术、焚烧技术、堆肥(生
39、化)技术和分类回收利用技术。由于垃圾组分具有复杂性、多变性和地域差异性等特点,因而,各种方式在不同国家的构成比例有所差异。1. 卫生填埋大多数国家在早期都采用垃圾填埋技术来处置生活垃圾,英国最早于 1930 年就开始采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法。之后,由于填埋技术无法解决垃圾渗滤液的问题,以及该技术无害化程度低,对水源和大气的影响程度较大。各国逐渐改进垃圾填埋方式,对垃圾进行分层压实和每日覆盖,并控制填埋沼气的转移。但是,由于该方法占地面积大、资源回收率低等弊端,欧洲各国政府制定有相应的限制性法规,如相关规定要求:垃圾不能直接填埋,而必须要经过前处理,最终处理后剩余的残渣才可填埋,例如对焚烧等处理后
40、的残渣进行填埋。此外,欧盟关于垃圾填埋出台了新的规法,要求 2009 年欧洲多数国家只允许有一个垃圾填埋场。在此背景下,填埋处理渐渐被焚烧和回收利用等方式所取代,即在处理的比例方面逐渐下降,目前应用占比 15%-35%左右。尽管如此,填埋仍是垃圾处理的最终方式。2. 焚烧处理垃圾焚烧处理在欧洲已有 100 多年的历史,近年来的发展重点在于焚烧后的余热利用及烟气处理。目前欧洲国家大约有 20%-40%左右的垃圾通过该方法得到有效处理。而在荷兰、瑞士、丹麦,瑞典及日本(非欧洲国家)等国,焚烧已成为垃圾处理的主要手段,其中瑞士垃圾焚烧率为 80%,日本、丹麦垃圾焚烧率在 70%以上。预计将来垃圾焚烧
41、技术仍会继续得到发展。3. 有机堆肥对堆肥技术进行科学研究始于 20 世纪 20 年代。早在 20 世纪的 7080 年代,欧洲国家在提高垃圾堆肥产品质量,扩大垃圾堆肥产品销售和拓展垃圾堆肥产品使用范围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地推动了垃圾堆肥技术的推广应用。20 世纪 80 年代后期,发达国家的生活垃圾堆肥技术应用陷入低谷,有不少国家的许多规模较大且机械化程度较高的生活垃圾堆肥厂相继倒闭。但即使在这种形势下,一些国家或城市仍在坚持不断改进垃圾堆肥技术,提高垃圾堆肥产品质量,稳步发展着生活垃圾堆肥技术。目前,国外生活垃圾堆肥厂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但市场前景仍被看好。4. 回收及循环利用该方法被欧
42、洲甚至世界各国广泛接受,应用前景非常广阔。始作俑者欧盟国家在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进程中,都制定了符合本国国情的相关法律、规章和各种标准规范。对生活垃圾尽可能进行回收和循环利用,最有效的途径是尽可能对生活垃圾实施分类收集。在瑞士,铝制品的回收利用率在 90%以上,全国有 17 个铝制品处理中心负责金属铝及其合金的回收再生产工作,使每年消耗的铝资源基本得到回收而循环使用。垃圾回收在瑞士有法可依,政府立法规定,企业生产塑料瓶包装的产品,必须保证回收空瓶 75以上,否则不予批准。对于有害物质的回收,规定则更为严格。该国几乎所有的废旧干电池由销售商店回收后,运到废电池厂进行集中处理。废弃的家用电器集中收回
43、后还要在专门工厂进行了检测、分拣、分类处理。(二) 中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现状(1) 政策法规垃圾处理行业具有很强的政策导向性。对此,本文分别从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两个角度展开分析。力图对相关政策法规进行概要性介绍并对其中重要条文进行引述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00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对工业固体废物 “减量化” 、 “再利用和资源化”提出了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05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第三十二条:国家实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 本章各项政策法规详见附件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
44、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若规定的申报事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2005)指出:要加强政策扶持和市场监管,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打破地方和行业保护,促进公平竞争,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环保产业的发展。重点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环保技术装备和基础装备,在立足自主研发的基础上,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努力掌握环保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大力提高环保装备制造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推进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自主制造。培育一批拥有著名品牌、核心技术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能够提供较多就业机会的优势环保企业
45、。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推进环境咨询市场化,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科技部,2000年 5 月 29 日实施)对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 、 “综合利用” 、 “收集运输” 、 “垃圾处理方式选型及填埋、焚烧、堆肥技术”提出了相关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 (国办发200772 号)规定,自 2008 年 6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 0.025 毫米的塑料购物袋(以下简称超薄塑料购物袋) ,并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2002 年,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
46、保总局联合发文“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 ,首次明确提出“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制度” ,为推动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和市场化奠定了坚实基础。同年,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 , “意见”囊括了包括财政、金融(融资) 、土地使用、电价优惠等多项重要条款,为推进垃圾处理市场化发挥了实质性促进作用。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依据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垃圾处置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 1128 号)文件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营业税征税范围,单位和个人提供的污水处理劳务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
47、务,其处理污水取得的污水处理费,不征收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污水、垃圾处理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认定为生产性企业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3388 号)文件规定: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埋费,免征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197 号)规定;为了切实加强和改进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步伐,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36 号)的规定,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本通知自
48、 2001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此前对上述污水处理费未征税的一律不再补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所称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条规定:城镇污水处
49、理项目和城镇垃圾处理项目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 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 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 5 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垃圾处置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51128 号)的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垃圾处置劳务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对其处置垃圾取得的垃圾处置费,不征收营业税。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环保总局,2007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明确指出:“国家鼓励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回收处理再生资源,鼓励开展有关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 ”同时对再生资源经营规则进行了约定,另明确指出:商务部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国范围内再生资源回收的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商务主管部门为再生资源回收的行业主管部门,行使监督管理职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建设部,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