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鱼粉运输注意事项鱼粉在国际危规中(1374(b)类为 4.2类危险品(属于易燃物质)和第九类(杂类危险品),按其含脂肪量及含水量高低及不同处理方法分为危险性大的、危险性中等的、危险性低的和经抗氧化处理的四类,在运输中对各类均有不同的有求。运输中鱼粉含水量应在 6%-12%之间,低于 6%时货物中的油类易氧化产生大量热量以至自燃,高于12%时则适应了菌类的活动,而产生磷化氢气体,该气体一经与空气接触就开始燃烧。由于鱼粉运输较困难,接到货运任务后组织船员认真学习国际危规中关于鱼粉运输的安全要求,并严格执行其规定。建议装卸时申请有关单位监装、监卸。运输时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1 应取得当地公证机构
2、签发的证书,证明货物含水量、含脂肪量,装运前抗氧剂浓度,每票托运货物的包装、件数和总重量,自制造场内发出鱼粉使得温度计生产日期等,凡含水量超过 12%,温度超过 49度的鱼粉应拒装.。2 配载时要注意隔热,勿接近机舱和双层底加温燃油柜并应与易燃物品分开。堆装方法应采用垂直码垛法或予留通风道。3 航行中每个航行班要量取货物温度并加以纪录。4 当货物温度超过 55度并继续上升时,应限制向货舱通风。如继续发热,有燃烧可能时,应注入co2或惰性气体。5 应根据国际危给要求对不同的鱼粉采取通风措施。6 避免雨天作业,装卸作业时忌用手钩,以防破包。7 不能与易燃、爆炸及其他发热货物同装一仓。8 装船时,船上必须留取货样,放在密封的瓶子里,抵卸港时供化验用。9 整个装卸及运输过程中做好防火措施,不到万不得已不得使用水来灭火,以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