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禁忌17 地下商店的营业厅未设置防烟或排烟设施1据统计,火灾丧生人员约85受烟气的窒息,多数人员是吸入有毒气体引起昏迷而罹难。因此建筑防火设计必须采取切实可靠的防烟、排烟措施。2地下商店的营业厅是人员密集的场所,设置防烟、排烟的设施对于疏散和救援都十分必要和重要。【措施】地下商店的营业厅应设置防烟与排烟设施,防排烟设施设计满足(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第942的要求来划分防烟分区。其要求规定:需设置机械排烟设施且室内净高小于等于6m的场所应划分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500m 2。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防烟分区宜采用隔墙、顶棚下凸出不小于500mm的
2、结构梁以及顶棚或吊顶l下凸出不小于500mm的不燃烧体等进行分隔。如图l一37所示。禁忌18 当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厅、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时,最远房间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9m1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等公共娱乐场所的人员密度较大,火灾造成的损失非常惨重。2尽量将这类的公共娱乐场所设置在建筑物内的首层、二或三层的靠外墙的部位,尽量避免设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和尽端,建筑中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不利于人员的疏散。禁忌19 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厅、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布置在建筑物
3、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1.公共娱乐场所一般应尽量布置在建筑物内的首层、二或三层,有利于人员的疏散,尽量避免设置在其他楼层。【措施】 当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桑拿浴室(不包括洗浴部分)、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必须布置在建筑物内首层、二层或三层以外的其他楼层时,不应布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如图140所示。 禁忌20 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厅、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布置在建筑物地下一层,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大于10m 1这类场所只能设置在地下一层时,需要保证地下一层地面与
4、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小于等于10m。2设置在地下一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尽量浅埋,否则在该场所发生火灾后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困难。【措施】当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桑拿浴室(不包括洗浴部分)、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布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人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如图141所示。禁忌21 布置在建筑物内首层、二层或三层以外其他楼层的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厅、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中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大于200m 21“一个厅、室”是指一个独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
5、所单元。歌舞娱乐场所的的面积过大,潜在的火灾隐患很大,一旦失火,将造成很大的损失。2 布置在地下一层、四层及四层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疏散距离、火灾扑救都相对较困难,因此对其内部的要求相对要高。【措施】 当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桑拿浴室(不包括洗浴部分)、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布置在建筑物内地下一层和四层、四层以上的楼层时,该场所中的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应小于或等于200m 2。如图142所示。禁忌22 布置在建筑物内首层、二层或三层以外其他楼层的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厅、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等歌舞
6、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中的厅或室之间未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O0h 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不低于 1O0h 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或厅、室的疏散门未设置乙级及以上等级的防火门.1.为保证在一定时间内把火灾限制在该防火单元内,保证相邻的其他防火单元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在建筑内采用有较高耐火极限的防火分隔构件,划分该独立单元。2. 分隔构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墙体和不低于100h的楼板与其他单元或场所分隔,且设有不少于两个疏散门,疏散门为耐火极限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单元之间或与其他场所之间的分隔构件上无任何门窗洞口。【措施】当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
7、)、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桑拿浴室(不包括洗浴部分)、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布置在建筑物内地下一层和四层、四层以上的楼层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OO 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不低于1OO h 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厅、室的疏散门应设置乙级防火门,如图143、图144所示。1.2 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禁忌23 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符合相关规定1根据(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多层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1-4和图1-45的要求。2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为6m,3考虑到有些旧城市在改建和扩建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些具体困难,因此进行一
8、些有条件的调整。【措施】 1 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1-4的规定。与其他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章和第4章的有关规定执行。如图1-46、图1-47所示。2考虑根据实际情况对表1-4中的规定进行适当的调整。如: 两座建筑物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高出相邻较低一座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屋面15m范围内的外墙为防火墙且不开设门窗洞口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如图1-48所示。 禁忌24 防火间距未按照相邻建筑物外墙的最近距离计算【措施】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物外墙的最近距离计算。禁忌25 当相邻建筑物外墙有凸出的燃烧构件时,防火间距未计算凸出
9、部分的距离1. 当相邻建筑物外墙有凸出的燃烧构件时,该凸出的燃烧构件在火灾中会对邻近的建筑产生强辐射热和烟气的影响,因此应将该凸出部分的尺度计入防火间距中,若凸出的构件是非燃烧体时,可不予考虑。【措施】当外墙有凸出的燃烧构件时,应从其凸出部分外缘算起。如图l一53所示。13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禁忌26 民用建筑的安全出口布置过于集中,一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某个楼层,其相邻两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小于5m。1设置两个安全出口并且使人员能够双向疏散是建筑安全疏散设计的基本原则,因此多个出口的建筑安全疏散的性能较好。2当公共建筑中某一房间的建筑面积超过60m。时,应设置两个疏散门。3(
10、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的两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措施】民用建筑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两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如图154所示。禁忌27 公共建筑内的某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某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未经计算确定,或仅设置一个安全出口.1紧急疏散时惊慌的心里状态下,必然会出现拥挤等许多意想不到的现象,因此平时使用的各种门、楼梯等,在发生事故时不一定能够满足安全疏散的要求,由此要求在建筑物中应设置较多的安全出口。2公共建筑内的每个
11、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该经过计算确定。一般情况下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两个。【措施】公共建筑内的每个防火分区、二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两个,如图155所示。禁忌28 不满足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条件的公共建筑却仅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1公共建筑当满足一定的条件时,可以考虑设置1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2建筑物使用性质的限制。医院、疗养院、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和幼儿园建筑不允许仅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3层数限制。设置一个疏散楼梯的建筑的楼层均控制在3层以下,并对耐火等级、每层的最大面积等作出规定。【措施】 公共建筑
12、内的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设一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符合表1-5(公共建筑可设置一个疏散楼梯的条件)禁忌29 老年人建筑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未尽量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或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1为了给老人幼童创造良好的安全疏散条件,避免人员混杂所带来的恐慌,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及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应尽量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2当实际条件不允许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必须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宜在该建筑内设置独立的老幼安全出口。【措施】老年人建筑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的建
13、筑内。当必须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如图1-61、图l-62所示。禁忌30 一、二级耐火等级公共建筑的顶层局部升高部位的安全疏散不符合相关规定1 在公共建筑中,建筑物顶层局部升高,该部位防火疏散是不能忽略的。2在屋顶的部分局部高出l一2层,设计上不宜布置会议室等面积较大、容纳人数较多的房间或存放可燃物品的仓库。3在高出部分的底层应考虑设置1个能直通主体部分平屋面的安全出口,以利于在火灾时上部人员可以疏散到屋顶安全逃生。4主要要求包括:当设置2部及2部以上疏散楼梯的-、二级耐火等级的公共建筑,其顶层局部升高层数不超过2层、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每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00m。时,该高出部位可设置1部与下部主体建筑楼梯间直接连通的疏散楼梯,但至少应另外设置1个直通主体建筑上人平屋面的安全出口,并且该上人屋面应该符合人员安全疏散要求。禁忌31 医院及疗养院的病房楼的疏散楼梯未采用室内封闭楼梯间及室外疏散楼梯1.当发生火灾时,普通电梯可能会因供电中断而停止运行。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