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大全20150619更新.docx

上传人:gnk289057 文档编号:8953247 上传时间:2019-07-18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31.7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大全20150619更新.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大全20150619更新.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大全20150619更新.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大全20150619更新.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大全 20150619 更新 一、首先,向梁野税官致敬,他的热帖“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表 ”给了我很大启发。表格式的排版的确比文字描述、列举更加直观、清晰。 经版主推荐看了小陈税务的热帖,发现他的帖子理解更准确,内容更全面,操作更注重实务。请看小陈税务热帖“最新企业所得税费用扣除一览表”。感谢大漠胡杨 1 的提醒,增加了“职工培训费”的文件,我此前误把职工培训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旧称、俗称“职工教育培训费用”)混为一谈。但在 2014 版的所得税年报表中,职工教育经费和职工培训费又合二为一了 税妈的心事,你千万别猜,我们都不懂。二、税前扣除项目扣除项目扣除标准、限额比例

2、说明 政策依据1、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 准予扣除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价外费用、免税项目成本费用】企业所得税法 8 条2、 公益性捐赠支出 年度利润 12%以内 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企业所得税法 9 条实施条例 51 条3、 固定资产折旧按规定计算各项资产的扣除直线法、最低年限企业所得税法 11 条实施条例 60 条4、 无形资产摊销按规定计算各项资产的扣除直线法、最低 10 年企业所得税法 12 条实施条例 67 条5、 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按规定摊销各项资产的扣除不低于 3 年企业所得税法 13 条实施条例 70 条6、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准予追补发生年度扣除,追

3、补不得超过 5 年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与征管法追征期 5 年匹配税总公告 2012 第 15 号7、 投资资产成本 准予扣除 转让处置 实施条例 71 条8、 存货成本准予扣除各项资产的扣除使用或销售存货企业所得税法 15 条实施条例 72 条9、 转让资产的净值 准予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 16 条10、 工资薪金(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等)准予扣除汇算清缴前支付的准予在预提年度扣除合理的工资薪金。劳务与工薪的区别。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辞退福利实施条例 34 条国税函20093 号财会20148 号税总公告 2015 年第 34 号10.1 季节工、临时工、实习

4、生、返聘离退休人员、劳务派遣工支付劳务公司的为劳务费,直接支付派遣工的为工资薪金、福利费区分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支出,计入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和税前列支税总公告 2012 第 15 号税总公告 2015 年第 34 号10.2 股权激励 上市公司可行权当年扣除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权后,根据股票实际行权时的公允价格与当年激励对象实际支付价格的差额及数量,作为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税总公告 2012 年第 18 号10.3 残疾人工资 100%加计扣除 汇算清缴时 财税200970 号10.4 雇员 个税 属于工薪 企业承担雇员个税 税总公告 2011 年第 28 号11、 五险一金 准予扣除养老、医疗

5、、失业、工伤、生育等基本社会、住房公积金依照规定范围和标准实施条例 35 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金管20055 号12、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 、补充医疗保险费工资总额 5%以内缴足基本养老、医疗,且为全体员工支付。补充养老退休后才能享受;补充医疗必须用于治疗。实施条例 35 条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财税200927 号浙财税政字200915 号13、 职工福利费 工资薪金总额14%实际发生。与工资同时固定发放的福利性补贴可作为工资扣除实施条例 40 条国税函20093 号税总公告 2015 年第 34 号14.1、工会 经费14.2、党组织工作经费工资薪金总额2%工资薪金总额1%拨缴, 工会经费收

6、入专用收据 、税务机关委托代收工会经费凭据。实施条例 41 条 税总公告 2010 年第 24 号税总公告 2011 年第 30 号组通字201442 号15、 职工教育经费(含职工培训费用,见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工资薪金总额2.5%超过部分结转实际发生,超过部分结转。软件企业准确划分并扣除职工培训费用的职工教育经费余额仍按 2.5%扣除。实施条例 42 条税总公告 2014 年第 29 号国税函20093 号15.1工资薪金总额8%超过部分结转外包示范城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2010-2018)、高新企业、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国税函20093 号 财税201459 号财税201563

7、 号国发2014 10 号15.2 实际发生额100%单独核算。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含动漫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财建2006 317 号财税200965 号财税201227 号15.3 作为成本 100%扣除 航空企业空勤训练费;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税总公告 2011 年第 34 号税总公告 2014 年第 29 号16、手续费、佣金财产保险保费15%;人身保险保费10%;其他合同金额5%按限额计算扣除。不得计入其他费用直接扣除。17、 准备金 证券、保险、金融、担保18、 业务招待费 按实 60%且销售营收合计*5 可并计筹建期招待费。 国税函201079 号 集团总部、创投特殊政策

8、。=销售营收+股息红利+股权转让+未完工产品预售收入税总公告 2012 第 15 号19、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一般销售营收15%;化妆品、医药、饮料(不含酒)企业30%;烟草=0 ,不得扣除可并计筹建期费用;超过部分结转;销售(营业)收入= 主营业务+ 其他业务+视同销售 +未完工产品预售收入2011-2015财税201248 号税总公告 2012 第 15 号国税函2009202 号20、借款利息 据实扣除 100%向金融企业借款利息;金融企业存款和同业拆借利息、企业债券的利息实施条例第 38 条20.1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向非金融企业借款利息;向非关联的自然人借款。实施条例

9、第 38 条税总公告 2011 年第 34 号国税函2009777 号20.2支付关联方的利息不超过规定比例和规定计算的部分向关联企业借款、独立交易、税负不高于关联企业;向关联自然人借款、独立交易。财税2008121 号国税函2009777 号国税发20092 号20.3 超出部分不得扣除从关联方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 46 条财税2008121 号国税发20092 号20.4投资者未缴足资本的资金缺口的利息,不得扣除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 国税函2009312 号20.5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利息,不得扣除实施条例第

10、49 条21、 公益性捐赠 年度会计利润12%以内 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 实施条例第 51 条22、环境保护、生态保护等专项资金23、财产保险24、特殊工种人身险25、劳动保护支出26、煤矿维简费27、交通、住房、通讯补贴福利费,工资薪金总额 14%税务上归入福利费。财务上对已货币化改革的纳入工资总额,未改革的进福利费。国税函20093 号财企2009242 号28、出版、发行单位处置库存呆滞出版物形成的损失国办发2014 15 号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教育经费按工资薪金 8%扣除的,增加了高新技术企业、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外包示范城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延续 4 年。三、

11、加计扣除项目 1、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规定项目的研发费用 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 150%摊销。范围:八项费用+ 五项费用2、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 100%加计扣除。依据:财税200970 号3、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符合条件的创意和设计费用,加计扣除。依据:国发201410 号。新增项目,规定具体比例、范围的财政部文件待发。等到花儿也谢了四、不得扣除项目不得扣除项目政策依据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款项,2 、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 5、第九条规定 以外的捐赠,6、 赞助支出,7、未

12、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企业所得税法 10 条9、资本性支出不得当期直接扣除,应当分期扣除或计入成本10、不征税收入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实施条例 28 条11、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经营租赁方式租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与经营活动无关、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企业所得税法 11 条12、无形资产:自行开发的支出已扣除、自创商誉、与经营活动无关 企业所得税法 12 条13、 投资资产 的成本(投资期间) 企业所得税法 14 条14、 以前年度的应扣未扣支出,不得扣除。但准予追补至发生年度计算扣除,追补期限不得超过 5 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15、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实施条例 49 条16、商业保险17、向未履行功能、承担风险,无实质性经营活动的境外关联方支付的费用等四类不得扣除税务总局公告 2015年第 16 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 > 管理学资料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