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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1月何忠老师详细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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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hezhongmail ,何忠,新增值税、新营业税、新消费税处理与运用,一流转税改革对企业的重大影响和机遇,本讲座的内容,二增值税重点变化及应对策略,三营业税的重点变化及应对策略,一增税转型的改革历程2004年7月1日起,转型试点首先在东北三省的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等八大行业进行;2007年7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中部六省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的电力业、采掘业等八大行业;2008年7月1日,又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内蒙古自治区东部五个盟市和四川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试点内容:除四川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以外,其他试点地区实行的试点办法的主要内容是:对企业新购入的设备所含进项税额,先抵减欠缴增值税,

2、再在企业本年新增增值税的额度内抵扣,未抵扣完的进项税余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流转税改革对我企业的重大影响和机遇,试点成果:据统计,截至2007年底,东北和中部转型试点地区新增设备进项税额总计244亿元,累计抵减欠缴增值税额和退给企业增值税额186亿元。试点工作运行顺利,有力地推动试点地区经济发展、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也为全面推开增值税转型改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二增值税转型的意义1.直接降低了购进设备的增值税税负增值税转型改革,允许企业抵扣其购进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将消除我国当前生产型增值税制产生的重复征税因素,降低企业设备投资的税收负担,在维持现行税率不变的前提下,是一项重大的减税政策。,流转税

3、改革对我企业的重大影响和机遇,2.对促进技术进步及产业结构调整起到了积极作用 由于它可避免企业设备购置的重复征税,有利于鼓励投资和扩大内需,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3.有利于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提高企业竞争力及抗风险力目前,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已波及欧洲、亚州拉丁美洲,全球经济增长出现明显放缓势头,一些国家甚至出现经济衰退的迹象,金融危机正在对实体经济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在这种形势下,适时推出增值税转型改革,对于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提高我国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据测算此项改革财政预计将减收超过1230亿

4、元,是我国历史上单项,流转税改革对我企业的重大影响和机遇,税制改革减税力度最大的一次,相信这一政策的出台对于我国经济的持续平稳较快发展会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转型增加了部分企业及行业的税负1.增值税的转型后业务范围的扩大,使得开具营业税发票的企业的生存空间减小,转而成为一般纳税人,从而间接提高了流转税的税负。2.扩大增值税的业务范围,提高了一般纳税人的征管范围。3.由于增值税转型堵塞了少计收入的问题,因此,增加了所得税的税负,企业通过普通发票虚开发票虚列成本的现象将大大减少,企业的偷税的空间被大大压缩。,流转税改革对我企业的重大影响和机遇,4.减少了进口设备虚增的问题,股权投资成本价值回归,

5、抑制了通过虚增进口设备成本设备,增加股权投资价值的操作空间。,流转税改革对我企业的重大影响和机遇,增值税暂行条例的主要变化点1.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2.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自用消费品(如小汽车、游艇等)所含的进项税额,不得予以抵扣。3.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对小规模纳税人不再设置工业和商业两档征收率,将征收率统一降至3%。4.补充了有关农产品和运输费用扣除率、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资格认定等规定,取消了已不再执行的对来料加工、来料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设备的免税规定5.将纳税申报期限从10日延长至15日。,增值税重点变化及应对策略,1.如何尽量多抵扣固定资产的进项税第

6、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增值税重点变化及应对策略,此次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的核心是允许企业新购入的机器设备所含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为保证方案落实到位,在增值税实施细则中对一些具体问题予以明确。一是明确除专门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税项目等的机器设备

7、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外,包括混用的机器设备在内的其他机器设备进项税额均可抵扣;细则第23条:条例第十条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等。前款所称不动产是指是指不能移动,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建筑物,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二是明确不动产在建工程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并对其概念进行了界定; 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后,购进货物或者劳务用于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已经允许抵扣,只有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才不允许抵扣,因此将原细则“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改为“不动产在建工程

8、”,并对不动产的概念进行了解释。问题一:企业外购的钢管用于埋设地下管道、企业外购的钢材用于固定企业的油罐进项税额能否抵扣?中央空调、电梯呢?相关问题链接:干煤棚是否属于房产?是否属于房产税征税范畴,是否要缴纳房产税?答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87)财税地字3号)的规定:“关于房产的解释:,“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

9、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 因此,如果贵公司所说的“干煤棚”符合上述规定就需要缴纳房产税。 三是根据其上位法授权,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具体明确为应征消费税的游艇、汽车和摩托车(中轻型商用车能抵扣吗?) 购进的卡车、货车的进项是可以抵扣的, 问题二:生产小轿车的企业将自产的小轿车用于管理流转税如何处理?所得税如何处理?,消费税实施细则第六条:条例第四条第一款所称用于其他方面,是指纳税人将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消费税第四条: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

10、其他方面的于移送时纳税。 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一、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一)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二)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三)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四)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五)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六)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思考: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的提高,对汽车巿场的影响?此次增值税转型对乘用车是否有利?关注:已抵扣的固定资产

11、进项税额转出的规定在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的通知财税170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条例第十条(一)至(三)项所列情形的,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 本通知所称固定资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后计算的固定资产净值。,2.只要是2009年取得的设备专用发票都允许抵扣吗?问题:2008年12月购入一项固定资产,已开始使用,但增值税专用发票是2009年1月5日取得,能否抵扣?主要是看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如果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是在2009年则可以抵扣,否则是不行的。问题:2008年11月购入一项固定资产,企

12、业取得普通发票一张,在12月10日企业做退货处理,2009年1月3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要注意除开具红字发票外,还应有相关的佐证,如运输单据等。稽查人员一定会查相关凭证。问题:增值税转型改革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具体操作时以什么为标准?是指购入机器设备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时间吗?,增值税重点变化及应对策略,财政部税政司郑建新回复:增值税转型在东北这些地区试点的时候我们是根据购进机器设备和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具体开具时间进行操作的。目前,转型改革具体实施的操作性文件我们正在制定过程中,有关具体办法我们将在文件中明确。考虑到目前增值税采用的是“以票控税”的管理模式,转型

13、改革实施办法需要与这一模式有所衔接,所以原则上我们还是要以购进机器设备和专用发票开具的具体时间为准。,3.取消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退税政策的影响条例引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外经贸等部门关于当前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73号)第一条第二款:对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国产设备,如该类进口设备属免税目录范围,可全额退还国产设备增值税并按有关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也是在生产型增值税和对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的背景下出台的。由于转型改革后,这部分设备一样能得到抵扣,因此,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也相应停止执行。点评:外商投资企业原

14、先购买国产设备可全额退还增值税,现在可在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重点变化及应对策略,4.设备进口与国内采购的选择此次改革要取消的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政策,主要是指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外经贸等部门关于当前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73号)规定的增值税免税政策。这些政策是在我国实行生产型增值税的背景下出台的,主要是为了鼓励相关产业扩大利用外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在(国发199737号)文中第一条“进口设备免税”的范围第(一)款中规定:对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并转让技术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

15、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增值税重点变化及应对策略,在第(二)款中规定:对符合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国内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但在执行中也反映出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进口免税设备范围较宽,不利于自主创新、设备国产化和我国装备制造业的振兴;二是内资企业进口设备的免税范围小于外资企业,税负不公。转型改革后,企业购买设备,不管是进口的还是国产的,其进项税额均可以抵扣,原有政策已经可以用新的方式替代,原来对进口设备免税的必要性已不

16、复存在,这一政策应予停止执行。,增值税重点变化及应对策略,5.对机器设备维修商的影响及其业务的调整咨询问题:年销售收入达50万或超过50万的小规模机械加工企业,是否一定要转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转行吗?增值税实施细则第28条: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1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首先,对于设备维修企业而言,年销售收入达50万就必须按一般纳税人管理,其购置维修零件取得的进项税额才能抵扣,否则即使开具了普通发票,其销项税额也按17%税率进行

17、计算。,增值税重点变化及应对策略,其次,从维修设备企业角度思考,他们也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取得的维修费的进项税额方能在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以此判断,一些年销售收入在50万左右的原小规模企业应积极争取成为一般纳税人,否则,在今年对其业务的开展将产生较大的影响。,6 对融资租赁业务的影响及其业务调整 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批准可以进行融资租赁业务的融资租赁公司,从2003年起按规定应该缴纳5%的营业税,其计税依据是以其向承租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包括由出租方承担货物购入价、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运杂费、安装费、保

18、险费、以及纳税人为购买出租货物而发生的境外外汇借款利息支出等费用。其他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而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其租赁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的,应该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租赁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增值税重点变化及应对策略,给承租方的,不征收增值税,征收营业税。 例:一家融资租赁公司将一台价值(实际成本)为1170万的设备了租赁给一家制造业公司,每年收取租赁400万,租赁期是4年共收取1600万。,7.对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和利废企业的影响及其业务处理2008年11月10日,国务院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19、在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增值税重点变化及应对策略,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为什么增值税条例修订中,没有明

20、确废旧物资发票抵扣税款的规定? 长期以来国家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业给予了增值税优惠政策,从2001年5月起,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并允许下个环节购进免税废旧物资按照普通发票10%进行抵扣。这种上环节免税、下环节扣税的做法虽然扶持了废旧物资回收、促进循环利用的作用,但是违反了“征多少扣多少、未征收不扣税”的基本原理,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在执行中也出现了比较严重的问题。 一是产废企业容易偷逃增值税,故意隐瞒销售废旧物资时应缴纳的增值税;,二是会诱发利废企业虚增进项税额抵扣,导致回收单位虚开废旧物资销售发票享受免税,利废企业用虚开发票多抵扣款,从而造成国家税款大量

21、流失,破坏了税收征管的秩序,也严重影响回收行业的规范和健康发展。 为此,税务机关采取了很多措施加强征管,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制度设计的缺陷,所以必须从根本上进行调整才可以扭转不利的局面。经征求多方意见并报国务院批准,将改变废旧物资增值税优惠方式,因此,在修订增值税条例时没有将废旧物资发票纳入条例作为合法抵扣凭证。 2008年12月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以下简称通知)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调整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的增值税政策。并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废止(财税2001 78号) 、,(国税发200460号)、(国税函2004736号、2

22、0061227号)、2004128号、 2005544号)、国税发200743号 主要的变化如下:变化一:取消原来对废旧物资回收企业销售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取消利废企业购入废旧物资时按销售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依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政策。变化二:单位和个人销售再生资源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变化三:加强“废旧物资经营单位”征收管理 变化四: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变化五:报废船舶和机动车拆解企业适用本通知规定问题一:废旧物资回收单位与利废企业如何应对?,8.视同销售的变化第四条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

23、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它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巿)的或经税务机关批准实行汇总纳税的除外;(四)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非应税项目);(五)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它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增值税重点变化及应对策略,(七)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9 无偿赠送与“买一赠一”问题“买一赠一”与返利券假设一商场打了一个广告:买100送20,一顾客买了1000元的热水器,开具了1000元的发票,顾客取得了发票

24、1000元及200元的返利券。这时,商场按1000元记收入。如顾客下次再消费时,欲购买2000元的彩电,实际支付了1800元现金及200元的返利券。这时如何开具发票呢?问题一:如何做账?借:销费费用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值税重点变化及应对策略,这样做账行吗?返利券的用途:向阳坊的成功经验某超市决定在某一时期内对消费者购买一桶食用油赠送一瓶酱油。假设食用油零售价117元,成本80元,酱油零售价5.85元,成本4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三条: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

25、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再思考:如果一个企业为其客户购买了一条香烟和当地的特产板鸭送给这个客户,企业将其列为招费对不对?如果是业务招待费,要不要交增值税?思考一个问题:如果一个企业将购买的照相机送给其客户,要不要交增值税?如果这个企业的产品为免税的呢?购入印刷公司名称的伞、雨衣、衬衫、重大节日发放客户的礼品,会计核算计入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这些费用支出可在税前扣除吗?例:一家饭店开张,免费请大家请一餐,要不要交营业税?要不要交所得税?,10 非正常损失范围调整对企业有利调整问题一:企业购进的存货因台风、冰雹等自然灾害遭受了损失其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吗?原增值税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

26、条例第十条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一)自然灾害损失;(二)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三)其它非正常损失。 新增值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 条例第十条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纳税人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 对非正常损失不允许在增值税前抵扣做了非常狭窄的解释,专,增值税重点变化及应对策略,门指: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这就意味着企业的自然灾害损失或者其他损失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了。这对于企业非常有利。在稽查中要特别注意,企业产品已经销售,却伪造成货物自然灾害的损失。企业应对策略:在自然损失时多报损失! 例:

27、某单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去年年初购进一批价值20万元(不含税)的原材料,进项税金34000元。由于露天堆放,导致雨淋腐蚀毁坏,清理后作价出售,取得含税收入5万元。问:这是自然灾害还是管理不善?如果按管理不善处理:则进项税额需要转出不含税清理收入:50000(117)=42735(元)非正常损失部分157265应转出的进项税:,34000157265200000=26735(元)剩余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3400026735=7265(元)清理收入应缴纳的增值税50000(117)17=7265(元)企业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为0。 (1)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157265 贷:原材料 157265(

28、2)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26735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26735借:银行存款 50000 贷:原材料 42735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265,(4)借:营业外支出非正常损失 184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184000分析:此项业务造成企业现金流出=26735-18400025%=-19265如果做为自然灾害损失需报批: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157265 贷:原材料 157265借:银行存款 50000 贷:原材料 42735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265借:营业外支出-自然灾害损失 157265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157265分析:此项业务造成企业

29、现金流出=-15726525%=-39316.25,思考:甲企业生产药品企业,2008年12月,一批药品过期报废,是否应当将进项税额予以转出?再思考:冷背、滞销的货物是否属于管理不善的损失呢?再思考:此次金融危机给企业带来了哪些机会?,11 建安业务混合销售的新判断实施细则第5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它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本条第一款所称非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

30、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本条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在内.,增值税重点变化及应对策略,前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是指纳税人的货物及应税劳务年销售额与非应税劳务年营业额的合计数中,货物及应税劳务年销售额超过50%,非应税劳务年营业额在50%以下。(一些小企业应注意这里的涉税风险!)国税发2002117号 纳税人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时,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

31、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对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征收增值税,提供建筑业劳务收入征收营业税: (一)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 (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凡不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对纳税人取得的全部收入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以上所称的建筑业劳务收入,以签订的建设工程总包或分包合同上注明的建筑业劳务价款为准.纳税人通过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同时,将建筑业劳务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对其销售的货物和提供的增值税应税劳务征收增值税;同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单

32、位和个人,应扣缴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建筑业劳务收入的营业税. 如果分包人是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单位和个人,总承包人在扣缴建筑业营业税时的营业额为除自产货物、增值税应税劳务以外的价款。 除以上规定的分包人以外的分包人,总承包人在扣缴建筑业营业税时的营业额为分包额。,关于自产货物范围问题 本通知所称自产货物是指: (一)金属结构件:包括活动板房、钢结构房、钢结构产品、金属网架等产品; (二)铝合金门窗; (三)玻璃幕墙; (四)机器设备、电子通讯设备; (五)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自产货物。(防水材料),12 哪些代收费用不属于价外费用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

33、所称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它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1.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费用: 1.经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级政府批准; 2.开具经财政部门批准使用的行政事业收费专用票据;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或者虽不上缴财政但由政府部门监管且专款专用。

34、 (四)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而向购买方,增值税重点变化及应对策略,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1)要注意代垫运费和价外费用的区别。(2)政府收取的费用都不是价外费用吗?(3)价外费用的再探讨例:一家企业因供应商违约,收取供应商违约金1万;因一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质量问题扣供应商质量赔偿金1万,如何做账?是价外费用吗?,13 企业免税权与纳税权的选择策略第三十六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申请免税。 出于反避税的出发点,条例第21条第2款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

35、于免税规定的,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就形成免税单位,一票在手,随便虚开的现象。自2007年10月1日起执行的财税【2007】127号文件的规定与实施细则类似,不过细则将127号文件声明放弃免税权的期限从12个月改为了36个月。筹划空间被大大压缩!免税产品不能开具专用发票,购买者不能获得进项税额抵扣,在,增值税重点变化及应对策略,某些情况下,纳税人要求放弃免税待遇,以换取使用专用发票的待遇,使得下游企业购买产品能够得到抵扣。这里对于企业存在选择,要么开具发票不享受免税,要么免税但不能开具专用发票,加大了下游企业的税收负担。免税企业经营项目,实行放弃免税,实际税负低。 例:以收购免税农产品

36、加工的企业生产的产品仍属免税的农产品,如果企业选择纳税,则:收购农产品的进项是按购价的13%扣除率计算可扣除进项税,而销项是以不含税价计算的,如果产品增值未达到一定程度,很可能进项大于销项,实际不用缴税。 这时候可能就会形成放弃免税,能获得更实在的收益。 一企业含税货物售价是100元,销项税率为13%,则企业的销项税额=100/1.1313%=88.4913%=11.50,企业收购价是90元,则可抵扣进项税额=9013%=11.70,实际上不用缴纳增值税,但可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购货方, 对方能抵扣进项税额,有销路,这才是最终利益的所在。有两类企业通常会宁愿放弃免税待遇:第一类:纳税人是货物或

37、劳务接受对象不是最终消费环节,而是继续生产环节的企业。客户需要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如果该类纳税人享受免税权的话,由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将直接影响产品的销售,乃至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如某大型尿素生产企业,生产的尿素既可以作为农资产品,又可以作为某些化工厂的主要原料。经分析,面向农业作为化肥的销售比重很少,仅占10%,而面向化工厂的销售比重很大,占到了90%.如果申请免税的话,则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下线的化工厂将因为税负加重而不再从该企业购进尿素,销售减少将会造成该企业的严重产能过剩,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从利润最大化着眼,该企业就应选择放弃免税权,选择纳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38、开具权,稳定主要客户。如果主要客户是面向农业的话,不需专用发票的话,则可以继续申请免税。 第二类纳税人是既有应税项目,又有免税项目,由于无法准确分清各自的进项,免税项目需要转出较多进项税的企业。增值税实施细则第26条: 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无法划分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年度终了,纳税人应对按月计算无法划分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进行年度清算并调整。解析:典型的例如生产化肥,一次投料,生产出联产品和副品。(1)其实这个公式是财税【2

39、005】165号文件的翻版,公式不同道理相同。,(2)本公式排除了按照当期实际成本法计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可能性。根据细则27条规定,主要是非正常损失才用实际成本法做进项税额转出。对于生产企业而言,可能存在用成本法与收入法,进项税额转出方法影响税额巨大的情况,但是新实施细则已经明确规定,要按照销售收入方法,也只能这样做。(3)由于按照月度计算的不得抵扣税额可能存在不合理的情况,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进行汇算调整。 但对于某些无法准确划分的企业,此项规定仍解决不了进项税转出较多的问题。,14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降低带来的风险第十二条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征收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第十三条小

40、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将一般纳税人认定纳入了增值税条例。原来的一般纳税人认定没有法律渊源,在行政许可法后,就出现了问题。本次特地将资格认定纳入了条例的范围。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制度不断的发生变化。,增值税重点变化及应对策略,尽量将小规模纳税人纳入一般纳税人征管。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进一步放宽。突破了国税发明电【2004】37号文件。因为小规模纳税人具有重复征税的因素。细则第二十八条 条例第十一条所

41、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二)除本条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本条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中国有多少企业?有多少一般纳税人?有多少小规模纳税人?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数据推算,目前应当有8324万个中小企业。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2003年6月底,各类注册登记企业共计为721万个,其中私营企业为270

42、万个,另有个体工商户2298万户。 细则33条: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虽然旧的细则也是这样规定,但在2005年以前并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屡屡以规范性文件来篡改原实施细则从1998年开始,为了打击商业小型一般纳税人,进行了长达7年的一般纳税人年审,对达不到销售额标准的一率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2005年的财税【2005】165号文件再次强调一经认定,不得转为小规模后,本条款才得到了真正的落实。,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

43、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数据的一般纳税人;(二)除本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外,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纳税人。链接: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5150号)税务机关要加强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对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全面清查,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税务机关应当按规定认定其一般纳税人资格。对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而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纳税人,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专用发票。,点评:本条结合28条的规定,是对企业很大的限制。原企业规定“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要

44、按照法定税率征税,而34条则更加明确的规定“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约束更加明确和刚性。现在是不想当一般纳税人都难!实例:上海一家集团企业在外地设立了很多商贸型的分支机构,其中在某地的销售额超过180万,税务机关稽查后要求其按一般纳税人交纳增值税,但其无进项税额,企业不得不放弃该巿场的销售。,第二十九条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它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一 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3%恢复到17%。二 食用盐仍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其具体范围是指符合食用盐(GB5461-2000)和食用盐卫生标准(G

45、B2721-2003)两项国家标准的食用盐。三、本通知所称金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黑色和有色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除金属矿采选产品以外的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煤炭和盐。四、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增值税转型对大多数企业来说是利好的,但对于煤炭行业来说却是雪上加霜。仅兖州煤业集团由于税率从13%提高至17%,仅此一项一年就要多交增值税6.96万。此次增值税转型政府从保护资源、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角度从发,将金属采选产品及非金,属采选品的增值税税率从13%提高至17%。因此,矿业企业受增值税转型的影响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新购进的设备所含的增值税的抵扣缩小了税基;二是税率的提高

46、增加了税负。但总体而言矿业企业可用于抵扣的进项很少,尤其是矿产品开采企业,由于没有原材料采购环节,能够用于增值税抵扣的只有设备的进项税额,尤其是中西部的矿业企业基本享受不到增值税转型的好处,煤炭的价格实际会降3%左右。在目前这种供需情况下,煤炭行业若想通过提价转移税负实际上是很困难的。根据测算,矿产品增值税率提高了4个百分点,对于单纯以煤炭开采为主业的公司,其业绩由此将下降15%至20%。,关注:哪些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有新优惠政策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一 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 (一)再生水。再生水是指对污水处理厂出水、工业排水(矿井水)、

47、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厂渗透(滤)液等水源进行回收,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水质标准,并在一定范围内重复利用的水资源。再生水应当符合水利部再生水水质标准(SL3682006)的有关规定。 (二)以废旧轮胎为全部生产原料生产的胶粉。胶粉应当符合GB/T192082008规定的性能指标。 (三)翻新轮胎。翻新轮胎应当符合GB70372007、GB146462007或者HG/T39792007规定的性能指标,并且翻新轮胎的胎体100%来自废旧轮胎。 (四)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产品。,特定建材产品,是指砖(不含烧结普通砖)、砌块、陶粒、墙板、管材、混凝土、砂浆、道路井盖、道路护栏、防火材料、耐火材料、保温材料、矿(岩)棉。二 对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污水处理是指将污水加工处理后符合GB189182002有关规定的水质标准的业务。三 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一)以工业废气为原料生产的高纯度二氧化碳产品。高纯度二氧化碳产品,应当符合GB106212006的有关规定。 (二)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垃圾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80%,并且生产排放达到GB132232003第1时段标准或者GB184852001的有关规定。所称垃圾,是指城市生活垃圾、农作物秸杆、树皮废渣、污泥、医疗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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