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 2教导型组织联盟课程服务协议甲方:_上海行动成功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乙方: 本着自愿、合作的原则,乙方选择甲方提供的以下_服务方案及与之对应的课程和服务项目组合,享受甲方教导型组织联盟课程服务,遵守相关约定,履行相关义务,享受相关权益。一、 服务内容2 / 2二、费用及支付方式2.1 乙方应于 2011 年 月 日之前支付 元定金,支付定金后的十五日之内将协议约定的服务费用金额余款全部支付给甲方,否则乙方不再享有本协议第一条中所列的“享受服务项目” ;2.2 乙方如以汇款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则将款项汇入甲方如下账号:户名:上海行动成功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
2、行上海徐家汇支行 账号:1219044475107022.3 乙方在有效期内要求解除本协议的,所付定金不予返还,同时也不再享受本协议第一条中所列的“享受服务项目” ,已消费的课程按照甲方课程实时销售价格计算,甲方将服务费用扣除定金和已消费课程费用后的余款退还给乙方;2.4 乙方须在有效期内将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全部消费完毕,有效期内无法消费完毕的须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内与甲方沟通协商,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酌情延期三个月,否则视同全部消费完毕;2.5 乙方须在课程开始前十五天办理完毕报名手续,确定所参加的期数、时间与地点,若不能参加当期所报课程的,应于课程开始前五日致电甲方咨询顾问办理延期手续。三
3、、双方义务3.1 甲方应按照教导型组织联盟课程服务协议的相应内容向乙方履行义务,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服务应于乙方消费完毕之日兑现完毕;3.2 乙方承诺其所从事的行业不得与甲方相同或类似,且无竞争关系。如有此类情形,则须在报名信息中主动向甲方披露、书面告知甲方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3.3 乙方或所派参加课程人员不得摘抄、复制(包括但不限于拍照、录音、录像等)课程内容、课程模式、场景布局、音乐、图片及其他与课程相关的信息,不得利用课程内容及课程相关信息创作或汇编成文字作品、音像制品或其他制品予以发表、出版、销售,或举行相同或类似内容的课程进行有偿或无偿讲授或网络发布等;3.4 乙方选择参加此次课程前须确
4、认和承诺自己或所派参加课程人员未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及其他可能因强烈情绪或体力运动而引发危险的疾病,其中女性必须确定其没有怀孕。乙方或所派参加课程人员在课程期间如有感到身体不适,应立即告知甲方工作人员,并及时就医。四、违约责任4.1 如甲方需要改变教导型组织联盟课程服务协议中“享受服务项目”的,需与乙方沟通并经乙方同意方可变更,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未消费完毕的服务费用;4.2 如乙方违反了本协议 3.2 条和 3.3 条的,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三十万元人民币,对于违反第 3.3 条的,还须按照发表、出版、销售制品、讲授发布课程的收入总额(无法确定收入总额的,按照五十万元人民币计算)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因该违约金和赔偿金具有惩罚性质,乙方确认自愿接受且不得申请调低;4.3 如乙方违反第 3.4 条的承诺,其自己或所派参加课程人员在课程中出现任何身体健康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五、 其他5.1 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5.2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5.3 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 方:上海行动成功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乙 方:地 址: 地 址:咨询顾问: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