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 洪 应 急 预 案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二八年二月防 洪 应 急 预 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做工程洪涝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工程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有序、高效、科学进行,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因洪涝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标准内洪水高程以下)邕江堤防保护区安全度汛;为做好防御超标准洪水(江北 79.88 米、江南 78.54 米高程以上)的各项准备工作,当邕江发生超标准洪水时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减轻财产损失。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三)适用范围包西项目
2、部 BXS-1(里程桩号 DK360+687.13DK372+049.5)范围内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四)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方针,严格执行行政责制、分级责任制、分管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技术责任制等防汛责任制度,动员全体职工投入防洪工作,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抗洪,以气象水文信息为基础,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确保人员万无一失,工程损失减到最小,安全度汛。三、 组织体系及职责(一)防洪指挥部项目部设立防洪指挥部,项目部领导组织全段的防洪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二)防洪指挥部组织机构1、
3、现场指挥总 指 挥:孙佰峰(项目部经理)副总指挥:周 平(项目部常务副经理)2、义务救援队队 长:邵济华(项目部书记)副队长:刘明光(项目部副经理兼安质部部长)队员:杨杰 刘正伟 刘前明 韩兴权 高华 林腾云 3、现场疏散、警戒组组 长:旦国伟(项目部总工)副组长:曾 华(项目部副总工)4、通讯联络组组 长:张大仓(项目部办公室主任)副组长:张 敏(项目部工程部部长)5、后勤保障组组 长:左玉清(项目部物资部部长)副组长:黄志刚(项目部财务部部长)6、善后处理组组 长:孙佰峰(项目部经理)副组长:邵济华(项目部书记) 旦国伟(项目部总工)(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
4、全市的抗洪抢险、防灾减灾及灾后恢复工作。指挥部下设综合组、技术组、水文气象组、物资组、通信组、供电组、清障组、应急组、内涝治理组、车船调度组、保卫组、后勤组、宣传组、医疗卫生组、材料组、督查组、监察组、部队保障组、财务组、募捐救济组等职能部门。1综合组 负责协调指挥部各个工作组的工作。负责汛情、险情及指令的上传下达,指挥部的文电处理、文印、会议记录等工作。组长由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或副秘书长担任。设两名副组长,一名副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一名领导担任,主要任务是负责指挥部的文件印发和管理,指挥部的文印及会议记录等工作;另一名副组长由市防汛办主任或副主任担任,负责汛情、险情及指令的上传下达,对电话记
5、录拟出初步处理意见后交组长审核,再转有关职能小组办理。 2技术组 负责抗洪抢险有关技术问题的处理及指导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各项技术工作。组长由市水利局局长担任,设两名副组长,一名副组长由珠委西江局总工或副总工担任,另一名副组长由市水利局科技科的领导担任。 3水文气象组 掌握天气、雨情和水情,分析其态势,及时预报洪峰水位、流量和出现的时间。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组长由南宁水文分局一名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气象局一名领导担任。4物资组负责物资调配保障工作。设一名组长和三名副组长,组长由市人民政府一名副秘书长担任,三名副组长分别由市财政局、市经委、市物资集团总公司领导担任。组员由市建委、市供销社
6、、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林业局、市振宁公司、市壮宁公司、市沛宁公司、市红十字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领导组成。5通信组负责抗洪抢险通讯保障工作。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组长由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一名领导担任,副组长广西电信公司南宁分公司一名领导担任。组员由市防汛办、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广西移动通信公司南宁分公司、中国联通南宁分公司等各一名单位领导组成。6供电组负责抗洪抢险期间的供电保障工作。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组长和副组长均由南宁供电局领导担任。7清障组负责邕江及内河河道内障碍物及漂浮物的清除和船只管理工作,防止水面漂浮物及船只对市区河道内桥梁的撞击,确保桥梁安全。组长由市人民政府一名副秘
7、书长担任。设五名副组长,一名副组长由市交通局一名领导担任,主要任务是负责抢险用船保障;一名副组长由市政管理局一名领导担任,主要任务是清除对桥梁有威胁的漂浮物,保证市政桥梁安全;一名副组长由南宁海事局一名领导担任,主要任务是负责水上交通安全、水上交通疏导和船只管理;一名副组长由市水利局一名领导担任,主要任务是清除邕江阻水障碍物和对水上漂浮物进行紧急处置;一名副组长由市农业局一名领导担任,主要任务是负责清除、转移邕江河道内阻水养鱼网箱。当水位达到 73.17 米高程时,由南宁海事局发布封航通告后,清障组开始启动,由水利局组织交通、市政、海事、农业等部门对可能对桥梁、堤防造成威胁的漂浮物实行处置。8
8、应急组负责紧急事态的处理工作。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两名,组长由南宁警备区的一名领导担任,两名副组长分别由市公安局一名领导和武警南宁市支队一名领导担任。9内涝治理组负责市区内涝的排除。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两名,组长由市市政管理局一名领导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市建委和市水利局一名领导担任。10车船调度组负责抗洪抢险的车船调度和保障工作。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两名,组长由市交通局一名领导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市公安局、南宁海事局一名领导担任。洪水期的车船调度按照防汛紧急状态进行,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后,调度组有权根据抢险需要调用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各种车辆和船舶,洪水过后给予适当补偿。11保卫组负责安全保卫及交通疏导
9、工作。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组长和副组长均由市公安局领导担任。12后勤组负责市防汛指挥部后勤保障工作。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组长由市水利局一名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商务局一名领导担任。13宣传组负责抗洪抢险宣传报道,审核各类新闻稿,协调对有关领导的采访。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两名,组长由市委宣传部一名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广电局、南宁日报社各一名领导担任。14医疗卫生组负责抗洪抢险期间的医疗卫生工作。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组长和副组长均由市卫生局领导担任。15材料组负责会议材料、领导讲话稿的起草等工作。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一名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水利局一名领导担任。16督查组负
10、责检查督促各组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组长由市委督查室一名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督查室一名领导担任。17监察组负责抗洪抢险的监察工作。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组长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一名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监察局一名领导担任。18部队保障组负责协调抗洪抢险部队的各项保障工作。设组长一名,副组长四名,组长由市委一名副秘书长担任,一名副组长由市双拥办领导担任,主要任务是做好部队与地方的协调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部队与地方之间的有关问题,一名副组长由市卫生局领导担任,主要任务是负责部队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一名副组长由市商务局领导担任,主要任务是解决部队的饮食和日常生活用品问题,一名副组长由
11、市房产局领导担任,主要任务是解决部队的住宿问题。19财务组负责抗洪抢险经费财务管理工作。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正、副组长均由市财政局领导担任。20募捐救济组负责在抗洪抢险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的物资、资金的募捐及分配工作以及灾区群众的救济和安置工作。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正、副组长均由市民政局领导担任。(四)市四大班子职责市委指导青秀区抗洪抢险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指导兴宁区、西乡塘区的抗洪抢险工作。市人民政府指导江南区抗洪抢险工作。市政协指导邕宁区、良庆区的抗洪抢险工作。(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职责南宁警备区:负责组织军队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市委宣传部:
12、正确把握全市防汛宣传工作导向,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市水利局:归口管理全市防洪工程。负责组织、指导全市防洪工程的建设与管理,督促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防洪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洪水期间负责组织监视邕江河道漂浮物,当水位达到 73.17 米高程时,南宁海事局发布封航通告后,组织交通、市政、海事、农业等部门对可能对桥梁、堤防造成威胁的漂浮物实行处置。武警南宁市支队:负责组织武警部队实施抗洪抢险,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广西水文水资源局南宁分局:负责及时向市防
13、汛抗旱指挥部提供雨情、水情报告和洪水预报。市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并及时提供各地降雨量。对影响汛情的天气形势作出监测、分析和预测。对汛期出现的强降雨天气过程做出及时的预报,当南宁出现洪水或预计即将出现洪水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滚动天气预报。南宁海事局:负责水上搜救,通航环境管理和通航秩序维护,做好船舶靠泊的安全管理工作,尤其是加强对无动力趸船的管理,预防船只失控而发生撞击毁坏堤防和桥梁的事故发生。协助市交通局做好船泊征用工作。负责发布封航通告。市发改委:指导防汛规划和防汛建设项目计划编制工作。负责防汛主要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建设计划的编制和下达、计划实施的协调和检查督促。
14、市经委:负责组织调查经营性防汛物资情况,在紧急情况时,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物资组提供防汛物资信息,以便及时调运防汛物资进行抢险。市公安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实行交通管制,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洪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市民政局:组织、协调全市洪涝灾害的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协调洪涝灾区救灾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市财政局:组织实施全市防汛和救灾
15、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勘察、监测、防治等工作。市建委:负责内涝地段(区)居民、单位的基本生活用水供应工作及临时安置区内的生活用水。按防洪预案做好物资准备工作。协助市市政管理局做好市区的排涝工作。市市政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市区排水管渠的全面清淤疏通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市区防内涝工作。做好市区管辖范围的跨江桥梁的保护工作。市交通局: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公路、水运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防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碍洪设施。协调组织地方有关部门组织运力,做
16、好防汛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协助南宁海事局做好船舶管理工作。市农业局: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洪涝等灾情信息。指导农业防汛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渔业的防洪安全。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市卫生局:负责洪涝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洪涝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医疗救治防病治病工作,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市广电局:负责组织指导各级电台、电视台开展防汛宣传工作。及时准确报道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审定的汛情灾情和各地防汛动态。市人防办:做好市区人防工事的防洪工作。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负责突发
17、性洪涝灾害事件的先期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做好市防汛指挥部及其职能小组进驻市应急联动中心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抗洪抢险通信的准备工作。负责转接市民报告的防汛信息。市供销合作联社:协助市经委做好经营性防汛物资的调查工作。按防洪预案做好防汛物资的准备工作。南宁供电局:负责对堤防及排涝泵站供电线路设备进行检查维修,确保正常供电。在紧急抗洪时组织抢修队伍,及时排除故障保证供电,保证抢险现场的动力及照明用电。按防洪预案做好物资的准备工作。市邕江防洪大堤修建管理处:负责邕江防洪堤及其附属排涝泵站、防洪闸、交通闸、穿堤管等相关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确保正常运行;洪水期间负责监视邕江河道漂浮物,对在指挥部清障组启动前
18、可能对桥梁、堤防造成威胁的漂浮物实行紧急处理。负责按防洪预案做好物资的准备工作。市城市内河管理处:负责对市区内河进行清淤、疏通及清障工作,确保市区内河排水畅通。市物资集团总公司:协助市经委做好经营性防汛物资的调查工作。按防洪预案做好防汛物资的准备工作。市商务局:加强对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负责协调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在汛期特别要加强对水电站、矿山、尾矿坝及其他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监督检查。柳州铁路局南宁办事处:负责所辖工程及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优先运送防汛抢险、防疫、人员和物资、设备。其他部门根据
19、防汛抢险需要完成各自应承担的任务。(六)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承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全市的防汛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有关防汛工作制度;组织制订主要江河的防御洪水方案、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督促各县(区)人民政府制定和实施防御洪水方案;指导、督促各县区和有关部门制定山洪灾害的防御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防汛经费的计划、物资的储备、调配和管理;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市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组织、指导防汛机动抢险队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全市防汛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七)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县(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
20、防汛工作。防汛抗旱指挥部由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负责人等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八)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开发区管委会、水利部门所属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水文部门等,汛期成立相应的防汛抗灾组织,负责本、部门单位的防汛抗灾工作;有防洪任务的水电工程、大中型企业须成立防汛指挥部,具体负责处理防汛应急工作;其它有关单位根据需要成立防汛指挥机构。(九)防汛专家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根据防汛工作需要,成立防汛工作专家组。(十)城市防洪堤分段负责制各城区负责各自行政区域的堤段:青秀区:江北堤的沙牛岭一桥头(桥头防洪任务归兴宁区负责)兴宁区:江北堤的一桥头(桥头防
21、洪任务归兴宁区负责)民生广场(民生广场堤段归西乡塘区负责)西乡塘区:江北堤的民生广场(民生广场堤段归西乡塘区负责)狮子岭江南区:江南堤的尧头岭(南糖专线)三津沙江堤白沙堤每一堤段要落实堤段责任人、巡堤人员和工程技术责任人。各城区在拟制 2007 年防洪应急预案时,要将各自责任堤段再向下分解,落实每一堤段责任人、巡堤人员和工程技术责任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并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同时,各城区还要负责辖区内的乡镇、堤防和水库安全度汛任务。四、预防与预警(一)预测预警信息1气象水文信息气象应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时,市防汛抗
22、旱指挥部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邕江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加强水文监测,及时上报水情、雨情实况,雨情、水情应在 2 小时内报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 30 分钟内报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2工程信息当邕江出现设防水位以上洪水时,市邕江防洪大堤修建管理处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市水利局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堤防、涵闸、泵站等发生险情应尽快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二)预警级别划分及水位分级负责根据邕江洪水情况,将预警级别分为级、四级,分别用红、橙、黄、蓝色表示。1邕江大坑口水位为 69.14 米72.6
23、4 米时,预警级别为级,用蓝色表示。由邕江大堤修建管理处负责防洪工作。2邕江大坑口水位为 72.64 米74.64 米时,预警级别为级,用黄色表示。由市水利局负责主持开展防洪工作。3邕江大坑口水位为 74.64 米78.54 米时,预警级别为级,用橙色表示。由市人民政府主持开展防洪工作。4邕江大坑口水位为 78.54 米以上时,预警级别为级,用红色表示。由市人民政府主持开展防洪工作。(三)预防预警行动1预防预警准备。(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的思想准备。(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队伍,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
24、的建设。(3)工程准备。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及时封闭穿越堤防的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城市防洪预案、洪水预报方案、堤防决口封堵应急方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还要制订工程抢险方案。(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市应急联动中心和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的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
25、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7)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江河、滩涂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强行拆除。2预警行动。(1)当邕江即将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2)当水文部门预报邕江大坑口水位超设防水位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及时向社会发布洪水信息。(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
26、,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五、应急响应(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1按邕江洪水情况,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由重到轻分为、四级)。2进入汛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3洪涝灾害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4洪涝灾害发生后,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任何个人发现堤防发生险情时,应立即报告(报告电话:110)。(二)应急响应分级
27、与行动与预警级别相对应,应急响应分、和共四级。、级应急响应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启动;其他各级应急响应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有关规定启动。级应急响应为最紧急响应,其次是级、级,级为最低级响应。每级响应行动包含低级别应急响应的所有内容。1级响应。(1)出现以下情况的为级响应:邕江大坑口水位为 78.54 米以上时。(2)级响应行动:a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全市的抗洪抢险工作。指挥部正副指挥长、领导成员及各职能小组进驻市应急联动中心,主要领导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视情况报请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实施防御超标准洪水方案,作出防汛应急工作部署,并上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
28、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密切监视汛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和重点工程调度,并及时派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每天在南宁电视台发布汛情通报,报道汛情及抗洪抢险措施。市财政局为抗洪抢险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为抗洪一线紧急调拨防汛物资;市交通局为防汛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市民政局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市卫生局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治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b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支援有关城区抗洪抢险。c相关城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启
29、动级响应,可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相关规定,行使权力。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动员部署防汛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受灾地区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重灾区做好防汛工作。各城区的防汛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城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和抗灾救灾工作。2级响应。(1)出现以下情况的为级响应:邕江大坑口水位为 74.647
30、8.54 米时。(2)级响应行动:a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全市的抗洪抢险工作。指挥部正副指挥长、领导成员及各职能小组进驻市应急联动中心,主要领导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上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汛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和重点工程的调度,并及时派出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抗洪抢险。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不定期在南宁电视台发布汛情通报。市民政局及时救助灾民。市卫生局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帮助医疗救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b各城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根据情况,依
31、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行使相关权力。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受灾城区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工作。各城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城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一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3级响应。(1)出现以下情况的为级响应:邕江大坑口水位为 72.64 米74.64 米时。(2)级响应行动:市水利局领导和工作人员进驻市防洪中心,和市邕江防洪大
32、堤修建管理处职工一起开展防洪工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市水利局局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按南宁市水利局防洪预案开展防洪工作。密切监视汛情发展变化,加强防汛工作的指导,并上报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通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4级响应。(1)出现以下情况的为级响应:邕江大坑口水位为 69:14 米72.64 米时。(2)级响应行动:市邕江大堤修建管理处负责防洪工作,按邕江防洪大堤修建管理处防洪预案开展防洪工作,并上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三)主要应急响应措施1城市排涝。(1)市政管网排涝。市市政管理局和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按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所
33、辖区域的排涝工作。市市政管理局负责对市区内路幅宽度 20 米以上的城市道路、立交桥的排水管道和排水总渠进行全面清淤疏通;各城区人民政府负责对城区分管的 20 米以下(含 20 米)的道路排水管道进行清淤疏通和管辖区域的小区排涝;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管辖区内道路排水管道进行清淤疏通和管辖区内的小区排涝,以保证市内排水排涝管渠畅通,并制定好应急的排涝预案。(2)市内河排涝。市城市内河管理处负责对内河进行清淤疏通及清障工作,确保内河畅通。市邕江防洪大堤修建管理处做好内河出口排涝工作,当邕江水位上涨至设防水位关闭防洪闸后要及时开机抽水排涝,当市区遭强降雨袭击防洪排涝闸没能及时排除洪水时,要在确保泵站设
34、施安全的情况下及时开机抽水排涝。2白沙大道、金鸡公路、西明江副堤三个预留缺口的开始封堵水位。(1)当预报邕江大坑口水位高于 75.94 米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当时的洪水形势作出是否下达封堵白沙大道缺口的命令。(2)当预报邕江大坑口水位高于 77.14 米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当时的洪水形势作出是否下达封堵金鸡公路缺口的命令。(3)当预报邕江大坑口水位高于 76.94 米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当时的洪水形势作出是否下达封堵西明江副堤缺口的命令。3低洼、易涝地带人员物资安全转移。各城区、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对本辖区低洼易涝地带物资人员的安全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做好汛期安全保管使用及转移工作。对易
35、溶、易爆、易挥发、有毒的化工产品、农药、盐、糖等物资要提前转移,妥善存放。尤其对有毒的物质要按市环保局的安全要求,妥善储放在远离居民区的安全地带仓库,严格使用、保管、运输及回收制度,确保万无一失,确保本市及河流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疏散撤离警报发布。当堤防可能决口,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令发布人员、物资撤离警报。警报方式采用市人防办分布在市区的防空警报,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出动车辆用高音喇叭到可能淹没区发布警报,电视台、电台同时发布疏散撤离警报。5临时通行标志印发。当洪水上涨到 77.14 米高程以上时,由市公安局组织对白沙堤、沙江堤实行全线警戒。当洪水上涨到 78.14 米高程以上时,由市公
36、安局组织对防洪大堤实行全线警戒。同时对防洪区域实施临时交通管制,非防汛车、船、人员不得进入防洪区域。在抗洪非常时期,人民警察有权对防洪区域先警戒或现场管制,后报请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抗洪抢险的车、船、人员的临时通行证由市公安局统一印制,并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向有关单位发放。6邕江南宁市区河段上的桥梁保护。为确保邕江南宁市区河段的桥梁和堤防在洪水期间不被船舶撞击而毁坏,南宁海事局要加强邕江河道内的船舶管理,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邕江防洪大堤修建管理处、市市政管理局协助南宁海事局做好洪水期间船舶(特别是无动力趸船)的靠泊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失控撞坏桥梁。市市政管理局、柳铁南宁办事处要分别做好市政
37、桥梁和铁路桥梁桥墩滞留漂浮物的处理工作。当邕江大坑口水位达到 73.14 米高程时,由南宁海事局发布封航通告,禁止非抗洪抢险船舶在该航段内航行,封航水域上游起点定在老口车渡下游 1000 米,止点在六律大桥下游 500米处,预防船只失控而发生撞击毁坏堤防和桥梁事故。7突发性防汛事件的处置。市公安局、武警南宁市支队作为突发性防汛事件的应急单位,应加强对应急队伍的培训,做好应对突发性防汛事件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当接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命令后,要尽快赶赴突发事件现场进行抢险。8在建防洪工程度汛措施。市区目前在建的防洪工程有:江南堤三津至外环高速公路沙井收费站堤路园工程。工程的业主单位要编制好防洪预
38、案,做好在建防洪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9邕宁区、良庆区防汛工作。由于蒲庙镇未设防,没有防洪工程抵御洪水,邕宁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编制好蒲庙镇的防洪预案,认真做好蒲庙镇的安全度汛工作。良庆区也要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编制好防洪预案,做好防汛抗洪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四)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1信息报送与处理。(1)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2)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3)属一般性汛情、工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本级防汛抗旱指挥
39、机构值班室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同志审批后,可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值班室上报。(4)凡经本级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采用和发布的洪涝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5)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特别重大、重大的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市人民政府,并及时续报。(6)信息报告电话。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3126212 市防内涝指挥部办公室:5527906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110、119、120、122邕江防洪大堤修建管理处: 532
40、5502江南区防汛值班:4883437、4887865、4820940青秀区防汛值班:5566201 5566202(传)兴宁区防汛值班: 2431273(白天) 3290313 西乡塘区防汛值班:2825385、2613884、2623314邕宁区防汛值班:4712148良庆区防汛值班:4512978、45063312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1)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
41、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3)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4)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5)出现洪涝灾害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事发地人民政府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3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2、。(1)出现洪涝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2)必要时可通过当地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4信息发布。(1)防汛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2)汛情、洪涝灾情及防汛动态包括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审核和发布。(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通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5应急结束。(1)当洪水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事发地
43、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视汛情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2)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协助当地人民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六、应急保障有关部门(单位)必须按规定的数量储备(或经营性储备)抗洪抢险物资、机械设备(详见附表)。抗洪抢险紧急时
44、,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用。凡抢险急需调用的物资、器材,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批准后,先调用后结算(调用手续要完备,所有调用的物资必须有物资组组长签字才能结算)。抗洪抢险应急保障,工作量大,牵涉面广,内容繁杂,但又是最为重要的工作之一,主要依靠全社会通力合作,确保落实。(一)通信与信息保障汛期通讯以程控电话、移动电话及甚高频通讯作为保障。险段险点通讯,由市移动通信公司、市无线电管委会及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应急保障。(二)用电保障南宁供电局对堤防及排涝泵站供电线路设备进行检查维修,邕江防洪大堤修建管理处对泵站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维修,确保正常供电。南宁供电局在紧急抗洪时组织一支抢修队伍,及时排除故障
45、保证供电。储备抢险应急的电线电杆 15 公里,照明灯具 1000 盏(100 瓦以上灯泡),保证抢险现场的动力及照明用电。(三)交通车船保障当洪水上涨到 74.64 米高程以上时:市交通局牵头,市公安局和南宁海事局协助,组织吨汽车 20 辆、5 吨平板车 5 辆、机动船 10 艘(清川大桥上游 2 艘、清川大桥至二桥之间 2 艘、二桥至铁路桥之间 2 艘、铁路桥至邕江大桥之间 2 艘、一桥至白沙大桥之间 2 艘)、拖船 2 艘待命。船舶准备工作要在封航前完成。市建委协调组织吨汽车 10 辆、自卸汽车 10 辆、推土机 5 台、挖掘机台、装载机台待命。市园林局组织所属公园游艇待命。(四)物资粮食
46、供给保障由市经委、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建委、市粮食局、市物资集团总公司、市供销社、市壮宁公司、市红十字会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物资储备表的任务作经营性储备,应急时也可调用水泥厂的片石和建筑工地的砂石。(五)医疗卫生保障市卫生局抽调 40 名医护人员,组成 10 个医护小组,配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各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做好临时急救和医疗卫生防疫工作。(六)各城区的防汛物资储备根据防汛工作辖区行政首长负责的工作原则,当各城区发生洪涝灾害时,各城区首先要动用辖区所储备的防汛物资进行抢险,当需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支援抢险物资时,由各城区提出申请,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批准后调拨。为此,各城区必须要按最
47、低储备额储备防汛物资,具体储备的数量和品种如下:邕宁区需储备冲锋舟 3 艘、编织袋 3 万条、麻袋 1 万条、救生衣 1000 件、砂 1000 方、片石 1000 方、铁铲 500 把。兴宁区需储备冲锋舟 2 艘、编织袋 2 万条、麻袋 5000 条、救生衣 500 件、砂 500 方、片石500 方、铁铲 250 把。青秀区需储备冲锋舟 2 艘、编织袋 2 万条、麻袋 5000 条、救生衣 500 件、砂 500 方、片石500 方、铁铲 250 把。西乡塘区需储备冲锋舟 2 艘、编织袋 2 万条、麻袋 5000 条、救生衣 500 件、砂 500 方、片石 500 方、铁铲 250 把。
48、江南区需储备冲锋舟 2 艘、编织袋 2 万条、麻袋 5000 条、救生衣 500 件、砂 500 方、片石500 方、铁铲 250 把。良庆区需储备冲锋舟 1 艘、编织袋 1 万条、麻袋 5000 条、救生衣 500 件、砂 500 方、片石500 方、铁铲 250 把。(七)抗洪抢险技术保障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结合实际,组成若干个技术指导小组,加强对本辖区抗洪抢险作业的技术指导,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适时向各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派驻技术指导组。(八)抗洪抢险突击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主要掌握南宁驻军武警的抢险突击队及南宁市民兵抢险队伍共 4000 人。如下表:南宁驻军武警、民兵抢险队伍单 位 人数 带队
49、领导 驻 地 抢险地段驻军武警 武警广西总队 700 原驻地待令 指挥部统一部署南宁警备区 100 原驻地待令 指挥部统一部署武警南宁市支队 200 原驻地待令 指挥部统一部署南宁民兵 西乡塘区 500 西乡塘区武装部部长 西乡塘区定 指挥部统一部署青秀区 500 青秀区武装部部长 青秀区定 指挥部统一部署兴宁区 500 兴宁区武装部部长 兴宁区定 指挥部统一部署江南区 500 江南区武装部部长 江南区定 指挥部统一部署邕宁区 500 邕宁区武装部部长 邕宁区定 指挥部统一部署良庆区 500 良庆区武装部部长 良庆区定 指挥部统一部署合 计 4000南宁驻军武警、民兵抢险队伍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动。当邕江大坑口水位达 76.14米时,可考虑请求驻守在南宁市的武警部队支援抢险。当洪水位达 77.64 米以上时,可考虑请求南宁市以外的驻军支援抢险。各县(城区)还需组织本级调动使用的抢险应急民兵队伍,其人数不少于 500 人。七、后期处置发生洪涝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