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洪、防台风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强化防洪、防台风管理工作,使防洪、防台风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公司、集团公司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防洪、防台风工作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防洪工作方针,立足防洪、防台风,确保员工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和工程顺利进行。第三条 认真贯彻防洪法 ,遵守所在流域的防汛统一规划,服从当地人民政府对防洪、防台风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领导,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信守合同,努力做好本单位防洪、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第四条 项目部所属各单位要
2、齐心协力,切实担负起防洪、防台风的责任,所有员工都应自觉履行参加防洪、防台风的义务。第五条 防汛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管理。防洪、防台风工作的责任由各工区的正职承担(正职外出期间由主管生产的副职承担) 。第六条 本制度适应于项目部各部门、各工区。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第七条 建立健全防洪、防台风组织机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部经理为组长的防洪、防台风领导小组,各工区应成立由第一责任人担任组长的抢险小组,组织抢险队伍等,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第八条 各工区必须根据施工项目部实际进展情况编制当年的防洪、防台风规划,突出防洪、防台风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洪、防
3、台风方案。第九条 各工区要抓好员工的思想教育,提高认识,增强防洪、防台风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充分认识防洪、防台风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第十条 各工区要充分做好防洪、防台风准备工作,做到早抓、早检查、早落实,把好防洪、防台风前检查关,消灭防洪、防台风“死角” ,切忌走过场。防洪、防台风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防洪、防台风组织机构(即:防洪、防台风领导小组、防洪、防台风办公室、抢险队伍)2. 防洪、防台风制度、措施、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是否制定。3.水工建筑物(即:施工围堰、防洪墙等)强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安全可靠。4.动力、通信、交通、供水、排水、消防等设施,是否状况良好,使用可靠;抢险物资是否准备到位。5.对有可能诱发山体滑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