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市雨污分流工程流动检查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人员、设备的配备和相关流动检查制度的执行,实现对全市雨污分流工程全天候的动态监控,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问题,通过现场信息采集、无线传输、问题处置跟踪等工作,确保雨污分流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受控。二、工作步骤1、设备采购(1 月 15 日3 月 31 日)采购维柯客车改装而成的多功能检测车,配备供电系统、现场监察(图像采集和传输系统) 、现场指挥(车内会议系统) 、照明系统、车辆导航及倒车系统、现场监控及视频传输系统等,具备现场检查、指挥、视频传输系统等功能。根据厂家反馈意见,预计改装车辆需时二个半月,一期投资 90万元。2、人
2、员配置(1 月 15 日1 月 20 日)结合工程实施范围、内容、数量等基本情况,配置 46 名流动检查人员和 1 名动态信息中心管理人员,分二或三班巡查在建雨污分流工地。3、制度建立(1 月 15 日1 月 20 日)建立流动检查制度,制定工作流程、程序,规定检查重点为雨污分流工程施工安全、文明管理等情况,突出材料堆放、扬尘污染、噪音扰民、施工现场工序转换清理工作等内容的巡查,现场采取拍照、摄像等手段,采集相关问题资料,随即传输文件至工程指挥部、监管部门和相关责任单位,并在随后的巡查过程中跟踪问题的整改情况。三、工作程序1、现场数据采集现场采取拍照、摄像等手段采集现场问题的图片、图像,通过3
3、G 无线网络传输至市指挥部信息中心并电话补充报告相关情况。2、数据传输根据信息中心的处置意见,传输文件至施工、监理、监管等相关单位,施工单位落实整改、监理单位跟踪检查验收、监管单位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和整改情况进行查处。3、问题整改跟踪对流动检查发现问题的点位、区域要在随后的巡回检查中,有目的性的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记录、建档,整改到位的传输视频、图像资料至信息中心,整改不到位的还需传输至监管部门,由监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查处。四、工作要求1、预计 2 个月时间,市政监督站负责流动检查车辆及相关设备的采购,具备现场监控、数据传输、现场指挥等基本功能的硬件条件。2、市指挥部统筹安排 46 名流动检查人员、信息中心管理人员,并明确工作职责、程序、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