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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例分析——彭州乌木所有权之争.ppt

上传人:scg750829 文档编号:8922545 上传时间:2019-07-17 格式:PPT 页数:8 大小:13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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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行政案例分析 彭州乌木所有权之争,小组成员:杨思行 李秋旺 胡新伟 边意城,什么是乌木,乌木,既阴沉木,由于其浑身乌黑,所以俗称乌木。由地震、洪水、泥石流将地上植物埋入古河床等低洼处,埋入淤泥中的部分树木在缺氧、高压的状态下,在微生物的作用下,经过成千上万年的炭化作用而形成。历代以来,中国人都把乌木作为皮屑之物,“因乘天地灵气,集日月之精华,乃万木之灵,灵木之尊”,从古人对乌木的描述可以看出乌木的地位和价值。以乌木为原料制作的的工艺品价格高昂,利润丰厚。,主题分析 公共权力与私权利的边界,行政主体:四川省彭州市通济镇政府 目的:将吴高亮发现的乌木划归国有 行为:动用国家暴力机关强制挖掘 后果:

2、吴高亮将政府告上法院,“乌木案”引起 广泛关注,原因分析,内因:乌木既不是矿产资源,又不是文物,国家又没有明确的法律对乌木的归属性进行规范。由于乌木的高昂价值,导致地方势力介入干涉,政府必须以保护者的姿态对乌木资源进行管理和保护。 外因:通济镇政府强行将吴高亮发现的乌木挖掘并运走;吴高亮不满政府提出的奖励补偿方案,产生的问题,1、吴高亮不满通济镇政府的做法,并将其告上法院 2、“乌木案”引起全国法律界的广泛关注 3、引发了关于公共权力和私权利的边界问题的讨论,解决措施,法律:尽快出台关于乌木性质的法律法规,使以后的争端有法可循 调解:争取庭外调解吴高亮与通济镇政府之间的矛盾 界限:明确公共权力与私权利的边界,为以后可能出现的类似案件提供成例,案例评价,从法律的层面上来说,当地政府的主张更具有合理性,可是根据媒体所引述的公众舆论来看,多数人还是方队当地政府收回乌木的做法。其原因在于当公司利益发生冲突时,政府的公权力往往是没有节制的,而普通群众的私人利益被极度挤压,普通公民就成为弱势群体,更容易得到舆论的同情和支持。因此,政府在处理此类事件的过程中,一定要做到公开透明,避免社会公众对于公共权力的不信任,将一个法律问题通过法律的手段,合理公平地解决。,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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