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07 4马甸镇 2007 年度集中性孕情监测管理与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及考核意见各村: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性孕情监测管理与服务是夯实计划生育基础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控制出生婴儿性别比的重要抓手。为使我镇2007 年的计划生育工作重新步入正轨,确保集中性孕情监测管理与服务工作更加富有实效,现提出如下实施和考核意见:一、 组织实施1、时间安排按照改革发展的要求,根据市统一规定,2007 年度分别于 2 月、6 月、10 月份集中组织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三次孕情监测管理与服务,确保服务对象每四个月接受一次服务(三类对象
2、除参加集中性孕情监测管理与服务外,必须每月接受一次随访服务)。2、工作要求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各村要建立集中性孕情监测管理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支部书记亲自抓,负总责,村计生员负实责,村其他干部人人参与,人人负责,并制订好专项考核责任制。镇党政联系人,机关分工到村干部,计生站分片人员,具体抓,一包到底。精心组织,全面落实。各村应在开展集中性孕情监测管理与服务活动日前告之应查对象、应查时间和应查地点及不参查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尤其是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要告之其外出前凭身份证到镇计生服务站接受一次孕情监测管理服务,办一份婚育证明,与村签一份流出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管理协议,按照国家规定,将流进人口一
3、并列入本村管理,做到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坚持“三不三个百分之百” 。在全年三次的集中性孕情监测管理与服务活动中,各村对应服务对象必须坚持做到一个不漏、一个不错、一个不假。一、二、三类管理对象参查率达 100%,意外怀孕处理率达 100%,期内节育措施落实率达 100%(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 80%以上)。活动中,不准任何人签字担保,不准尿试妇检,接受服务的对象参查后必须由村支部书记、村主生员、检查医生和育龄妇女本人签字,以确保妇女孕情监测管理与服务是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龙头措施。但活动中还必须结合抓好对已婚育龄妇女的知识普及,节育措施的终止、更换,RTI工程的实施,(2007 年 R
4、TI 工程普查率达 70%以上),随访服务和出生缺陷干预等服务工程的实施。二、 考核办法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本镇工作现状,集中性孕情监测管理与服务活动的具体考核办法是:见一个一、三类对象未查的扣 2 分,二类对象扣 1 分,见一个应落实节育措施未落实的扣 2 分;见一个意外怀孕未处理的扣 4 分(超过 4 个月的扣 6 分),见一个流出、流进已婚育龄妇女未办或查验婚育证明的扣 0.5 分,未与村签订协议的扣 0.5 分。本年度镇党政联系人、机关分工干部、计生办分片人员、村支部书记、计生专职员,每人拿出 300 元参加考核,得分在 95 分以上的奖励每人 200元,得分低于 95 分以下的,每低于 1 分扣每人 20 元,并将考核分数列入村全年百分赛考核计算。马甸镇人民政府二七年二月一日马甸镇 2007 年 2 月份“集中性孕情监测管理与服务”活动日程安排表日程 村别 备注2 月 2 日3 日 大马 永新 中兴2 月 4 日5 日 小马 联杨 苏余2 月 6 日7 日 大何庄 顾阚 西江2 月 8 日9 日 苏 双彭 马甸计生站服务人员常桂萍孔兰芳曹明芳刘 剑赵 慧周建忠马甸镇计划生育办公室2007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