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贵阳市 2009 年度花卉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指南根据市委、市政府对花卉产业“高标准、高品 质、高效益、 规模化”和“稳固提高、稳步发展” 的要求, 为规范贵阳市花卉产业发展项目的管理工作,实现项目申报、推荐、立项的公开、公平、公正性,推动花卉产业整体进步与升级,促进我市花卉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此申报指南。种植大户、花卉企业及花卉协会要按照统一规范的程序和要求上报相关扶持项目,并在实施中管理好、使用好各级花卉扶持资金,促进花卉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一、申报条件:(一)种植大户1、对花卉种植业感兴趣、勤劳、有一定的农业种植能力;2、具有接受花卉技术培训的水平;3、有适合种植花卉的地块和足够
2、的劳动力,种植面积达 20 亩以上(含 20 亩)。(二)花卉企业1、企业在贵阳市辖区内办理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并从事花卉生产、运输、销售、种苗繁育以及新品种研发、试验示范等花卉相关行业;2、企业能够带动至少 50 名花农(农户) 从事花卉生产、加工、储藏、运输和销售,或至少能够吸纳 30 名农民在本企业工作,促进农村劳动力的就地转移,扩大农民就业,有效增加农民收入;3、有研发新技术、新产品的能力和大面积进行推广的能力,产品有较高的科技含量; 4、在组织花农进行花卉栽培管理技术培训,促进花卉产业的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5、无违法行为,对农户无欺诈行为。(三)花卉协会1、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增
3、加农民收入为目的,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2、有规范的章程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独立的会计核算,产权明晰,运行机制合理;3、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服务功能强,为成员提供经济信息、业务培训、基础设施、技术指导和产品营销等稳定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4、无违法行为,对农户无欺诈行为。二、申报内容:(一)户种花卉、本土花卉基地建设项目:支持种植大户、企业,针对国内省内花卉市场,大力发展户种花卉、本土花卉种植。(二)出口花卉基地建设项目:支持花卉企业针对国际花卉市场需求,按照出口花卉质量标准要求,建立出口花卉基地。(三)优质名贵花卉工厂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支持花卉企业针对蝴蝶
4、兰、大花蕙兰等中高档花卉,建立优质名贵花卉工厂化生产基地。(四)野生花卉资源开发项目:支持花卉企业对贵阳市区域内生长的野生花卉进行研发,包括收集野生花卉资源、建立野生花卉资源保护区、发 展地方特色品种。(五)种苗繁育体系建设项目:支持花卉企业在贵阳市区域内建立花卉种苗繁育基地,以实现我市主要花卉品种种苗的自我繁育、自我供应。(六)市场体系建设项目:支持企业在贵阳市建贵阳花卉销售物流中心、花卉市场。三、资金补助范围、方式和补助、补贴标准(一)资金补助范围:2009 年新增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种苗(二)资金支持方式:项目补助、政策性补贴、奖励、贷款贴息等。(三)补助标准1、户种花卉、本土花卉、出口
5、花卉基地建设项目:市级财政资金对花卉基地基础设施(大棚、灌溉系统、补光系统、遮黑系统、排水系统)建设、种苗按投资总额的 50%给予补助;企业自筹资金需申请贷款的,由区级财政资金给予 3 年贷款贴息。2、优质名贵花卉工厂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市级财政资金对基地基础设施(大棚、灌溉系统、补光系统、遮黑系统、排水系统、加温系统)建设按投资总额的 50%给予补助;企业自筹资金需申请贷款的,由区级财政资金给予 3 年贷款贴息。3、野生花卉资源开发项目:花卉企事业单位或科研机构,每研发出一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花卉品种,试种成功,推广面积达 50 亩,一次性给予 30 万元的补助。4、种苗繁育体系建设项目:市
6、级财政资金对基础设施(大棚、苗床、灌溉系统、排水系统、加温系统)建设、母本苗按投资总额的 50%给予补助;企业自筹资金需申请贷款的,由区级财政资金给予 3 年贷款贴息。5、市场体系建设项目:市级财政资金对基础设施(冷库、冷链运输车、采后处理车间、LED 显示屏)建设按投 资总额的 50%给予补助。(四)补贴政策1、鲜切花外销运费补贴政策:本地自产鲜切花销往省外,运费由市级资金补贴每公斤 0.6 元(据实结算);出口外销的运费由市级资金补贴每公斤 2.5 元(据实结算)。2、将带动花卉产业发展面大、辐射农户广的企业优先命名为市级龙头企业,享受市级龙头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四、资金支付方式(一)花卉
7、基地、体系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补助采取按进度下拨的支付方式项目启动、材料进场后,下拨补助总额的 30%;项目完成 50%,资金下拨到补助总额的 50%;项 目完成 80%,资金下拨到补助总额的 80%;项目完成验收后,下拨剩余的 20%。种苗补助实行报账制。(二)政府补贴、奖励项目:项目完成,按要求准备验收材料申请验收,经专 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政府补贴、奖励资金。申报单位必须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可能来申请资金。企业申报的项目,申请资金必须与企业自筹建设资金相匹配。项目申报单位自有资金和所在区(县、市)配套资金落实的,先考虑立项支持。 五、项目申报程序(一)逐级上报:项目申报实行属地管
8、理,逐级上报,不得越级申报。区(市、县)辖区内的申报项目,由区(市、县)花卉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汇总行文上报贵阳市农业局花卉产业处。(二)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主体根据申报指南填写项目申报表(附后) ,审核合格的 项 目要编写实施方案( 总投资超过 100 万元的要写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中应包括:项目建设背景及条件,实施主体,建设地点与时间,建设规模与内容,项目资金组成与安排,项目管理与措施,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分析。(三)申报时间:2008 年 11 月 3-30 日1、2008 年 11 月 3-30 日期间申报的项目,通过审核论证合格后进入市农业局项目库,并纳入 2009 年度花卉项
9、目投资计划;2、超过 2008 年 11 月 30 日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纳入 2009 年度项目资金计划,但经审核合格后作为项目库的储备项目。3、其它要求:通过审核论证合格后的项目,申报主体须与所辖区的花卉主管部门签定花卉种植合同或项目实施合同。附:2009 年贵阳市花卉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表二 OO 八年十月三十日附:2009 年贵阳市花卉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表1、项目名称2、项目申报主体 申报(人)单位:法人代表:单位地址:联系人及电话:3、项目概要(实施地点、内容及规模)4、项目资金筹措 金 额(1)申请市级财政补助(2)区(县、市)财政补助(3)项目申报单位投入(4) 其他资金投入合 计5、项目申报单位意见项目申报(人) 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6、区(县、市)花卉主管部门推荐意见:(公章)年 月 日7、区(市、县)政府部门意见:(公章)年 月 日 8、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公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