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空调购销合同需方:姚安县人民医院 合同编号: 供方:楚雄开发区翔龙制冷设备经营部 签订地点: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 签订时间: 2014 年 月 日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格力空调 KFR-72LW/72579FNBA-A3 套 1 9680.00 9680 3P 变频格力空调 KFR-72LW/C72569BA-3 套 1 7600.00 7600 3P 定频格力空调 KFR-50LW/C50579FNBA-A3 套 1 8160.00 8160 2P 变频格力空调 KFR-50LW/C50569BA-3 套 1 6800.00 6800 2
2、P 定频总台数:2 总计(小写):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负责期限:所供设备必须是符合国家检测标准及实施国家三包政策。空调均免费包修六年(包括压缩机、各类风扇电机、主控板、按收头、温控器及摇控器等家用空调所有零部件) 。三、运输方式及到达目的地的费用负担:由供方免费送货到安装地。四、最终使用单位: 姚安县人民医院 安装地址: 姚安县人民医院 五、需方在供方所购空调,供方免费安装,如遇特殊安装须加长管道,安装插座、开关、特殊开孔、室外机防盗网等,供方可以代办,需方负责费用。铜管加长 5p/150 元/ 米;3p/120 元/米;2P/100 元/ 米;1.5P/80
3、元/米。六、验收标准及方法:设备安装完毕 3 日内由供、需双方派代表到工地验收,需方无正当理由不对该项目进行验收,视为验收合格。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八、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否则一切责任由违约方负责。九、本合同一式叁份,供方二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其他未约定事项,双方协商解决。需 方 供 方单位名称:姚安县人民医院 单位名称:(盖章)楚雄开发区翔龙制冷设备经营部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楚雄开发区紫溪大道 265 号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13908786465 0878-8960050电 话: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楚雄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手 机: 账 号: 2516032609200093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