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食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注 销 申 请 书申请人名称(盖章或签字):张 三申请日期: 2015 年 12 月 1 日敬 告1.申请人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许可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3.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4.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 A4 纸。5.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黑色) 。6.在申请许可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申请
2、书的内容。 2 附申报资料资料名称1.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书;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3.与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有关的其他材料;4.委托他人办理许可注销手续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供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3 食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注 销 申 请 表申请人名 称 凭祥市永和超市许可证编号 12345678910申请人 张 三 联系电话 987654321注销许可原因经营不善、没有盈利、连连亏本,关门停止经营。保证申明申请人承诺,本申请书中所填内容及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均与原件一致。如有不实之处,本人(单位)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申请人签
3、字(盖章):张 三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李 四2015 年 12 月 1 日 2015 年 12 月 1 日 4 委 托 书兹指定(委托) (代表或代理人姓名) 李四 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名称) 凭祥市永和超市 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的相关手续。委托事项及权限:1 同意不同意核对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2 同意不同意修改自备材料中的填写错误;3 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4 同意不同意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有关文书;5其他委托事项及权限(请详细注明): * 指定或者委托的期限:自 2015 年 12 月 1 日至 2016 年 3 月 1 日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李 四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0771-123456 移动电话 12345678910 指定(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张三2015 年 12 月 1 日备注:1.委托人是指申请人。申请人是法人和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或盖章。2.委托事项及权限,由委托人选择“同意”或“不同意” ,并在中打;第 5 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5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