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_建设工程设计咨询合同本合同由如下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 】年【 】月【 】日在【 填写签约地点 】签订: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电话: 传真:地址: 邮政编码:与乙方(设计人): 法定代表人:电话: 传真:地址: 邮政编码:鉴于:1. 甲方是一家外商独资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对本合同目标项目拥有所有权和开发权,现聘请乙方对该项目建设提供工程设计和咨询服务,在本合同中拥有对该项目建设中各项事宜的决定权;2. 乙方是一家中国注册的建筑设计单位,拥有 甲 级设计资质,具备提供建设工程设计、
2、咨询、管理服务的能力,具体包括目标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配合等服务,并承担国家及本合同-_中约定的责任。为此,双方就位于 市的 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咨询服务事宜签署本合同。具体合同条件如下:合同条件目录第一条 定义和释义第二 条 声明第三条 设计依据第四条 工程概况第五条 设计质量要求第六条 乙方的工作范围第七条 设计阶段工作内容及提交工作成果第八条 设计文件文本要求第九条 设计周期第十条 设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第十一条 设计变更第十二条 设计人员及现场服务第十三条 甲方的义务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第十六条 知识产权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_第十八条 通知与联络第十九条
3、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第二十一条 其他第一条 定义和释义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1.1 定义1.1.1.“甲方”是指根据本合同委托乙方承担本项目建设工程的设计工作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 公司。1.1.2 “乙方”是指根据本合同承担本项目建设工程的设计及设计咨询工作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 公司。1.1.3 “本合同”是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 项目设计合同正文、补充协议及其全部附件。1.1.4 “本项目”是指 。1.1.5.“本项目建设用地”是指 。1.1.6.“本项目工程”是指本项目的建设工程,亦指甲方根据合同委托乙方承担设计及设计咨询工作的工程。有关本项目工程的概况参见本合同
4、第四条“工程概况” 。1.1.7.“专业顾问”是指甲方为本项目工程另行聘请的其他专业设计顾问。1.1.8.“设计工作”是指乙方根据本合同承担的本项目工程的总体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图/文件制作及招标配合、施工现场配合及参与竣工验收 (根据合同具体情况选填或补充) 等全部相关的设计及设计咨询服务工作。1.1.9.“设计文件”是指乙方承担本项目工程的设计及设计咨询工作时所出具的任何工作成果,包括图纸、说明书、概算书、立面材料清单以及相关技术资料-_等。1.1.10.“批准文件”是指相关政府主管部门针对本项目工程出具的设计文件而作出的任何批准、批复或其他书面文件。1.1.11
5、.“本项目工程有关单位”是指除甲、乙双方以外参与本项目工程的各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勘察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商和各工程分包商以及工程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各供应商等。1.1.12.“中国”特指中国大陆境内以及香港、台湾、澳门。1.2.释义1.2.1.本合同项下的条、款和段落的标题只为方便而设立,不应影响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1.2.2.在解释本合同条件的内容时,当提及条款和附件时即指本合同中的条款和附件。1.2.3.除非本合同中另有约定或双方形成新的补充协议,提及本合同条件时应包括本合同的任何附件。第二条 声明每一方特此向另一方声明如下:1)其依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组
6、建;2) 就其所知,不存在任何未决或即将进行的诉讼或仲裁或清算要求,以致对该方履行其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产生严重不利影响;3)其完全有权签署本合同且能够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并且4) 其完全有权并能够执行第十九条规定的争议解决程序。该条项下所作的判决、裁定和补救措施对该方是有效的且可强制执行。第三条 设计依据乙方根据本合同承担本项目工程的设计工作应适用以下的设计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_3.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3.3.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有关本项目及本项目工程的各阶段批准文件。3.4.相关政府
7、主管部门对本项目工程提出的实际要求。3.5.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3.6.如针对本合同项下的设计工作中的任何内容,目前中国境内尚无相应的规范、标准规制或该等规范、标准尚不完善时,乙方可与甲方共同协商,并经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后,参照或采用国外的相应规范、标准进行设计。3.7.在满足上述全部设计依据的前提下,乙方依据本合同进行设计工作时必须充分考虑甲方的意见,并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及其他设计要求进行设计。若甲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或设计要求不够具体的部分,乙方应提出详细建议,经甲方确认后作为设计依据。第四条 工程概况4.1.工程名称:4.2.工程地点:4.3.工程性质:4.4.项目
8、规划指标:物业类型 建筑面积(平方米)住宅商住地上商业地下商业地下其他建筑面积上述各项建筑面积以甲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及乙方根据实际设计情况而提出新的建筑面积后甲方提供新的设计任务书为准。4.5.开发进度和乙方服务进度:甲方将分为 期对该项目进行开发,从而在设计上也将分期进行设计。第-_一阶段先对整个项目进行总体规划设计,然后对一期项目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进行其他对应服务;之后各阶段对当期项目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进行其他对应服务。第二阶段及之后各阶段的设计任务在接到甲方设计任务书后开始。第五条 设计质量要求5.1.乙方根据本合同向甲方所提供的任何设计文件必须符
9、合中国现行的设计规范和有关标准及项目所在地相关地方标准中的规定(如国家与地方的标准不一致时,以较高标准为准) ,以及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其深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08 年版) ,并满足项目所在地有关审批部门及施工的要求。如本项目根据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需要进行设计招标的,乙方投标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相关规定。5.2.乙方所提供的任何设计文件的质量还应达到以下的质量要求:1)符合甲方开发和建设本项目的总体思路,以市场和客户为导向,均衡质量、造价、时间等因素;2)符合甲方在各设计阶段提出的设计任务及设计要求中的
10、全部内容(尤其在施工图设计过程中) ,同时应满足甲方对设计深度所制定的要求;3)必须签署齐全、图文清楚、图面清晰;4)必须完整、准确、标准统一,满足施工要求。第六条 乙方的工作范围6.1.本合同工作范围如下 (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选填或补充 ):1)总体规划设计2)方案设计3)初步设计(各专业)4)施工图设计(各专业)5)招标图/文件制作及招标配合6)施工现场配合及参与竣工验收乙方在上述各阶段中的具体工作内容参见本合同第七条。-_6.2.除应参与本合同 6.1 条项下各阶段的设计工作外,乙方还应为本项目工程完成如下工作:1)乙方应审核及校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保证各专业图纸间相互吻合,同时须巡视工
11、地,协助甲方控制施工及材料品质,保证施工图纸及施工效果充分体现甲方对于最终效果的要求;2)负责向甲方提供全部报送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所需的图纸、设计文件资料,包括报送园林、交通管理、人防、消防及其他各政府主管部门,以及在办理本项目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等报批手续中所需图纸的制作工作,但甲方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配合甲方的报批工作。3)某些特殊专业由甲方委托其它单位设计或由相关专业公司设计时,乙方要协助甲方做方案审核并协调合理布局,并承担总体责任。第七条 设计阶段工作内容及提交工作成果( 此部分内容供参考,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选填或补充 )7.1.总体规划阶段在总体规划阶段
12、,乙方应完成如下工作:1)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有创意、有前瞻性同时符合现在及未来市场需求的设计方案。2)提出三种以上可能性的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每一个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布置图、建筑平面示意图(单元户型平面示意图 、地下室总体布局方案、功能分区及布局、分期开发示意图、景观概念分析革图、相关示意性图片和照片等。乙方应对三种方案进行比较和探讨,以求合理解决各项功能要求直至甲方满意。7.2.方案设计阶段在方案设计阶段,乙方应完成如下工作:1)编制方案设计文件,方案设计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说明书、总平面图、现状分析图、道路交通及人流分析图(包括人车出入口位置、竖向规划示意
13、图、停车位置等)、绿地系统规划图、景观视线分析图、日照分析图、管网规划示意图、单体建筑各层平面图、单体建筑剖面图、单体建筑立面图、屋顶平面图、-_建筑单体效果图、鸟瞰图(含景观效果)及渲染图、建筑物理模型、分期开发示意图经济技术指标计算及其它根据规定应提交的图纸、文件和各种设计成果。(若为城市区域供热或区域煤气调压站,还应包括热能动力专业的设计图纸) 。2)在甲方就本项目工程的方案设计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报批时,乙方应密切予以配合,协助甲方就方案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进行调整、修改, 直至方案设计文件获得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为止。3)提供机电系统方案设计示意图及必要之说明文件。4)对重大技术问题的
14、解决方案进行综合技术分析,包括使用性和可靠性,并配合工料测量师的经济分析,完成项目的投资估算。5)针对结构、设备、电气等专业提出的方案进行对比性分析。6)协助甲方对项目所需的市政配套设施提供初步资料,协助甲方与市政管理部门进行沟通。7)与商业招商顾问的方案讨论,并在设计中充分体现招商部门的要求。8)提供资料供勘测单位使用。9)面积测算(包含经济技术指标及各分项面积统计) 。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进行计算。7.3.初步设计阶段在初步设计阶段,乙方应完成如下工作:1)完成本项目工程建筑、结构、机电等各专业的初步设计并按合同规定提交图纸、文件和各种设计成果,包括但不
15、限于设计说明书、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主要设备或材料表、工程概算书、有关专业计算书、外幕墙设计概念及要求等。2)协助甲方就本项目工程的初步设计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报批(包括协助甲方收集必要的基础资料),并调整、修改, 直至初步设计获得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3)审查提供的设计图纸(设计深化图) ,并最终完成初设深度的各专业图纸。4)配合甲方提供满足项目的销售、招商、租赁部门等需要的电子版图纸。5)面积测算(包含经济技术指标及各分项面积统计) 。6)各专业技术(设计)分析。-_7)针对建筑、结构、设备、电气等专业提出的初设方案进行对比性分析。8)针对初步设计进行经济性比较论证。9)配合其他顾问工
16、作,定期主持设计协调/顾问工作会议。7.4.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应该按照项目当地有关部门阶段性审批的要求进行针对设计,如消防审核阶段报批设计文件内容、人防报批阶段设计文件内容、施工图审查阶段报审设计文件内容等。此阶段乙方应完成如下工作:1)完成本项目各相关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并按合同规定提供全部正式图纸、文件和各种设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各专业全套施工图纸、机电设备明细表、工程预算书、各专业计算书等。2)按照国家及地方所要求的节能标准进行设计,并提供节能建筑计算书,供施工图报建审查。3)与甲方一起充分进行技术讨论,以协助甲方详细了解施工图纸中各系统的意图、深度及依据是否合理、符合要求。与甲
17、方一起充分讨论各专业、系统的系统说明、系统图及各种机电设备明细表、施工平面图布置等。4)协助甲方与各电、热、水、燃气等专业市政公司进行技术交流,协助甲方与审批部门和图纸审查部门进行积极沟通和技术交流,以期寻找最为合理的技术解决方案。5)出席技术交底及实施讨论会议,主持设计协调会。6)配合甲方提供项目报批和审查过程中应出具的各类报批文件,直至满足政府审批要求。7.5.招标图/文件制作及招标配合阶段在招标图/文件制作及招标配合阶段,乙方应完成如下工作:1)根据甲方要求编制、提供该项目的建筑、外立面、机电各专业系统的工作范围、技术标准、设备清单等以便进行招标。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外立面材料和其他特殊工
18、艺材料的样板或样本。2)按甲方要求完成与施工图相关的招标图纸。3)协助工料测量师对项目造价进行控制及编制招标文件。4)对回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评选,提供书面报告给甲方以作确定。-_5)应要求出席有关咨询会议及设计/技术交底会议,以及招投标答疑、议标等相关会议。7.6.施工现场配合及参与竣工验收在施工现场配合及参与竣工验收阶段,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完成如下工作,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或代表甲方向本项目的有关单位出具任何文件。1)根据本合同第12.3条中的相关约定,完成各项施工现场配合工作。2)协助甲方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详图、深化图纸,报审样本、设备及材料。3)在本项目工程的施工
19、过程中出现问题或困难时,乙方应负责编制并及时向甲方提供补充或修改的施工详图,并在图纸上标明施工图的出图版本、修改的内容及范围,圈出修改部分。4)参与本项目工程中阶段性施工和工程整体竣工的验收工作,对本项目工程设计文件的执行情况及相关建筑材料、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评定,并出具书面意见。5)向甲方提供一份最后版本的设计图纸,并及时对本项目工程的竣工图提供书面审核意见。6)根据甲方的要求,对施工中出现的、在本合同委托范围内、与设计相关的问题及时处理并根据工程进度的需要及时出具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7)对总包、指定分包及指定供应商提供修改洽商的建议,进行审核并提交书面意见给甲方。8)根据甲方要求,回复有关
20、承包方对设计上的提问。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回复提出疑问及建议。9)协助甲方确定验收测试的要求,协助主要设备验收测试并对系统的移交提供意见。7.7.乙方各阶段向甲方提交成果1)乙方在各阶段向甲方提交成果如下:序号 设计阶段 设计成果-_1 总体规划阶段 1.1 各种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比较论证文件2.1 设计最终设计文件 A3 文本 套(总平面比例为: ,平立剖面比例为: )2.2 灯光设计概念2.3 沿街、鸟瞰和主要出入口效果图(日景/夜景) 张2.4 建筑单体效果图 张2.5 最终设计方案实体模型 个(比例尺为 )2.6 中间成果 套2 方案设计阶段2.7 设计估算书 套3.1 初步设计文件 套(
21、 建筑专业)3.2 初步设计文件 套(结构机电专业)3.3 外幕墙设计示意图 3.4 工程概算书 套3 初步设计阶段3.5 提供材料样板(室外) 套4.1 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图纸 套4 施工图设计阶段 4.2 各专业详细的计算书 套5.1 总包及各分包招标技术标文件各 套5 施工招标阶段5.2 技术标评标文件 套6 施工阶段 6.1 提供现场服务会议纪要;工地巡查报告2)在设计各个阶段向甲方提供建筑面积说明书, 包括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每栋楼建筑面积、每套房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及每间房使用面积、实际容积率(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按照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测绘技术标准执行,由测绘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22、并保证其最终的准确性。3)各阶段所有报批用图纸、文件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内容和数量提供。4)本合同项下任何一个设计阶段完成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包含该设计阶段内全部设计文件的电子版光盘 套。上述电子文件应包括Sketch-up 或3DMax(如有)或类似三维文件。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应同时提交,电子文件应包括全套图纸的DWF及PDF 版本。5)如甲方在上述设计文件原件总数之外,要求乙方另行提供额外的设计文件原件时,则甲方应就额外部分向乙方支付成本费用,收费标准为:A0 纸每张 元,A1纸每张 元,A2纸每张 元,A3纸每张 元,A4纸每张 元。-_第八条 设计文件文本要求8.1.除本合同另有特殊约
23、定外,乙方根据本合同向甲方提交的任何打印版本的设计文件,包括任何文本文件、图纸、说明书及技术资料,均应当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按如下形式提交给甲方:1)文本文件、说明书及技术资料应使用 A3 或 A4 尺寸大小的纸张印制,并装订成册;2)设计图纸应使用 A0、A1、A2 或 A3(含其加长版)尺寸大小的纸张印制。8.2.乙方根据本合同向甲方提交的电子版本的设计文件应适用如下标准:1)文字处理应当使用 Microsoft Word 及 Excel 软件,文件格式使用 doc 或 xls格式,应用字体为宋体。2).图纸绘制应当使用 AutoCAD2004 或 AutoCAD2006,文件格式使用 dw
24、g 格式,应用字体为宋体;设计变更可用 DWF 格式。3)提供 CAD 图纸的同时应提供所有图纸中所使用的字体文件;如有外部引用,必须包含所有外部引用的全部文件及字体;文件名必须与图名相对应,每个文件对应一张图并注明版本号。4)彩色透视图、效果图或鸟瞰图应使用 jpg 格式。8.3.乙方根据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任何设计文件,包括文本文件、图纸、说明书及技术资料均应使用中文,采用公制单位及阿拉伯数字。8.4.乙方提供的方案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的图纸、文件、资料等设计成果,应甲方要求提供中文和英文 (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填写 ) 两种版本。如中、英文版本的意思表达不一致时,以中文版本为准。第九条 设计周
25、期9.1.本项目各阶段设计周期及起始时间如下:设计阶段 时间 起始点总体规划阶段 甲方第一次付款且提交该阶段基础材料之日起方案设计阶段甲方书面确认概念性设计方案且提交该阶段基础材料之日起-_初步设计阶段乙方收到甲方要求开始初步设计的书面通知且甲方提交该阶段基础材料之日起施工图设计阶段乙方收到甲方要求开始施工图设计的书面通知且甲方提交该阶段基础材料之日起施工招标阶段 按甲方工程进度施工配合阶段 按甲方工程进度合同总周期9.2. 以上时间安排仅为正常情况下的最长设计周期,甲方由于工程进度需要,有可能在全部设计完成之前,提前进行土方开挖、桩基、售楼处等施工工作,乙方应给予充分理解,在国家相关规定允许
26、的范围内,尽力配合甲方完成有关设计、招投标和施工管理等工作,使工作在合理期限内完成。对于甲方在设计过程中可能提出的建议或调整,乙方应本着专业精神积极配合,并及时给予反馈。第十条 设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0.1.甲方应就乙方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设计及服务工作,向乙方支付设计服务费用人民币 元整(RMB ) 。该费用构成如下:单项名称 建筑面积 设计单价(元/平米) 价格(元) 备注总计上述建筑面积均为预估,最终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记明的获批准建筑面积及各类建筑相应的设计单价结算总价,多退少补。-_10.2. 除了10.6条的规定,甲乙双方在此确认上述金额为甲方依据合同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
27、设计费用。包括乙方必须缴纳的全部税项、办公费、电讯费、邮递费、管理费提供要求份数报告的复印费及装订费等,以及乙方按第10.3、10.4条规定需承担的任何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等所有费用。10.3. 总服务费内已包括乙方团队的人员 人次(每次不少于2天并且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2小时,每次出差应事先获得甲方同意)出差至项目所在地或国内其它需要考察地而发生的交通、食宿费和其他相关费用。若应甲方的要求超过以上服务次数,则甲方按实际发生金额予以支付交通及人工费用。超出服务次数的出差费用标准见附件一。10.4.总服务费内已包括乙方团队的人员应甲方的要求至指定的会议地点参加会议而发生的交通、食宿费和其他相关
28、费用。10.5. 总服务费内不包括以下内容, 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发票等票据证明的实际发生金额予以报销以下费用:1)本合同未约定之用于项目推广及销售的展示模型效果图及三维多媒体动画;2)驻地建筑师费用;如需提供驻地建筑师,其费用为每人每工作日 元,驻地结构工程师每人每工作日 元,驻地设备、机电工程师每人每工作日 元,上述已包括食宿,交通及办公电脑等其他全部驻地相关费用。10.6. 服务周期延长导致的设计费调整:服务时间超过合同总周期,需经双方协商后共同商定延长期间顾问服务补偿费。10.7.付款方式1)甲方根据以下条件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付款条件 费用(万元) 费用百分比 总百分比本合同生效后 日
29、内支付预付款本项目将分 期进行开发,根据各期最终确定的建筑面积以及合同单价,分别按如下步骤支付:完成方案设计并报规通过-_(报规通过为工作完成节点)完成各专业初步设计并通过审查(审图通过为工作完成节点)完成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审图通过为工作完成节点)完成招投标配合主体出地面结构封顶外装完成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如果项目按本合同第二十条而终止时,双方应以上述付款比例为依据按实际工作完成量结算设计费用。2)本合同项下甲方应支付的任何一笔设计服务费用达到付款条件时,乙方应首先向甲方发出付款申请书,并在付款申请书中注明要求甲方支付的顾问服务费用数额及付款账号。经甲方对付款条件及付款申请书中注
30、明的数额进行审核并确认,乙方则应在收到上述甲方同意付款的通知后,立即按照通知书中注明的设计费用数额向甲方开出正式发票。甲方应自收到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后 日内,向乙方进行支付。如提交的设计成果未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或不满足本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合理要求,需修改后重新提交,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账户信息甲方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支付的任何费用,均应支付到如下账户之内:开户人:开户银行:账号:第十一条 设计变更11.1.设计变更是指甲方书面确认乙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后,由于招商等原因要求-_乙方对设计文件进行重大修改或变更。11.2.在甲方书面确认乙方提供的设计文件之前,对于甲方提出修改意
31、见、审查意见、深化设计指示等要求乙方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的,不属于设计变更的范畴,乙方应予以免费配合。11.3.甲方变更设计的任务、要求、相关文件和资料,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1.4.甲方要求设计变更的,乙方应予以配合,乙方有权收取额外设计费。额外设计费包括人工费、图纸及文件工本费。乙方设计人员进行变更设计按每小时元计费。第十二条 设计人员及现场服务12.1.乙方工作组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及项目具体情况自其内部选派建筑、结构、机电等各专业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并具有丰富设计经验的建筑师、工程师组成工作组,承担本项目工程的设计工作。乙方工作组的人员组成、组织架构及主要成员简历参见附件二。乙方所有
32、直接参与本项目的设计人员均需甲方书面认可,并在本合同签订前确定。2)甲方可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工作组中的任何工作人员,但必须阐述正当理由并与乙方协商。协商一致后,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上述书面通知后 日内,更换该工作人员并同时向甲方书面通报替代人选,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视为完成更换事项。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工作组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设计主持人,甲方有权扣除设计费的 3%,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各专业设计师,甲方有权扣除设计费的 1%。12.2.乙方总负责人及项目经理1).乙方确认本项目的乙方总负责人为 (授权书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三) ,负责乙方根据本
33、合同所出具的任何设计文件的最终审核工作,并代表乙方与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就本项目工程设计各专业的相关问题进行联络和沟通。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的任何与本合同相关的行为,均视为乙方的行为,甲方将相关资料交付给该负责人,视为交付给乙方。-_2)乙方确认本项目的乙方项目经理为 (授权书及联系方式见附件三) ,代表乙方与甲方沟通,并负责协调管理本项目设计的所有工作。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的任何与本合同相关的行为,均视为乙方的行为,甲方将相关资料交付给该负责人,视为交付给乙方。12.3.乙方应配合本项目工程的施工进度,根据工程进展的需要,委派相关设计人员完成施工现场配合工作,乙方工作内容如下:1)如甲方或监理单位召
34、开任何与本项目工程的设计有关的例会或协调会(监理单位召开的工地会议以及甲方召开的协调会)时,如需乙方项目经理参加,应提前通知。乙方项目经理如出席会议,应在会上及时解决应由乙方解决的本合同委托范围内与设计相关的问题。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无特殊情况不得出现中间缺席、早退等现象。2)乙方相关专业设计人员应参与本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重要节点(开挖、隐蔽工程验收、封顶)的验收工作以及本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并代表乙方签署任何需要乙方签署的文件。乙方拟派出的相关专业设计人员规格、数量、派出时间等应报甲方批准。第十三条 甲方的义务13.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本项目的完整条件和如下必要的基础资料(由
35、乙方列出需要甲方提供材料清单并标明提供阶段):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有关内容及要求12345表中文件及相关设计依据性文件应在各阶段设计工作开始之前提交,政府部门对各设计阶段的批准文件应在甲方拿到批文后尽快提供。-_13.2. 甲方按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资料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性设计规范及相关政府审批文件进行设计;否则,甲方在乙方进行方案设计之后须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正式批复(包含会议记录等) ,如果不能获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正式批复且甲方继续要求乙方进行设计,则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不需要为此承担违约责任。13.3. 在本合同项下各设计阶
36、段中,甲方应负责向规划、建设、供电、电讯、供水、煤气、热力、消防、人防、交通、园林、排水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报批工作,并获取有关接线和管道走向位置,创造条件,使设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但审批过程中技术和方案上的有关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13.4.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期限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设计费。13.5. 乙方为履行设计服务需与其他顾问、设计单位及承包商联络时,向甲方申请,由甲方发出书面通知或出面组织协调,并主持相关会议。甲方由其项目部负责与乙方保持日常的工作联系,负责协调并处理设计与施工及各市政配套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和矛盾,为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条件。13.6. 本合同履行期间,
37、甲方不得委托其他的设计单位对本合同设计内容进行同样的设计工作。第十四条 乙方的义务14.1. 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设计进度、设计工作内容和设计文件数量、质量要求,完成其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全部设计服务工作。保证方案设计的及时性、合理性、科学性及适用性。14.2. 甲方因本项目的销售或成本控制的特殊需要,就本项目工程的任何设计文件提出任何修改意见或要求进行设计变更时,乙方可在不影响本项目工程的安全和使用功能,且不违反本合同条件第三条项下的设计依据及第五条中规定的设计质量要求的前提下,提出建议,并与各专业顾问共同完成设计文件的修改工作。14.3. 对于甲方就乙方提供的设计文件所提出的合理审查意
38、见,乙方应及时进行反馈,并在双方协商一致后约定的时间范围内提供补充或修改的设计文件,-_并在图纸上标明出图版本。甲方另行委托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乙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设计文件时,乙方应全力配合审查单位的工作并提供方便。14.4. 乙方应协助甲方确定本工程与城市市政配套总体布局相关的设计条件, 以使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14.5. 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做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期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等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14.6.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其对本项目工程的地质勘察的基本要求
39、。14.7. 在本项目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如实际备选的材料或设备与设计文件中的规。定发生差异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书面文件,确认其是否能够达到本项目工程施工图中的技术要求。14.8.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如甲方拟在本项目工程中采用外国的先进技术、材料或设备,而中国国内尚无有关该等技术、材料、设备的规范、标准时,乙方可就上述技术、材料、设备等提供专业意见并协助甲方报请相关政府管理部门, 经其批准后在本项目工程的设计文件中采用。14.9. 在初步设计阶段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推荐本项目工程所需要的主要材料及
40、设备清单,以便甲方确定本项目工程所需的各类材料及设备。乙方所推荐的材料、设备应符合甲方的成本控制要求,必须是性能先进、便于施工、便于使用的产品。乙方可协助甲方进行技术评判,提供选型和参考意见。14.10. 乙方应配合本项目销售工作, 在本职工作范围内提供销售所需的图纸和其它设计文件。14.11. 关于本项目的总承包工程招标, 乙方须按合同约定提供满足甲方要求的扩初招标图纸及工程技术要求。对于图纸中需要专业公司进行二次设计的地方要在设计说明中明确列表表示,并负责对二次设计提供建议。进行施工图设计时须按初步设计招标图进行设计,减少相关变动。-_14.12. 设计洽商必须经各专业会签,由于一个专业引
41、起的其他专业的修改也必须一并出具。14.13. 如本项目由于政府的要求需要进行设计招投标,乙方负责提供投标方案,甲方负责设计招投标手续的办理和相关费用的支付,乙方制作投标方案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约定的总设计服务费之中。14.14. 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或乙方的设计人员不能进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设计工作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14.15. 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向第三方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任何文件、资料、说明、澄清或其他任何涉及甲方权利义务的文件资料,必须事先通过甲方审核和确认。甲方审核、确认并不减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任何义务和责任。14.16.乙方设计所需的标准图集由乙方自行购买。14.17.乙
42、方保证其自身及所派出的工作人员均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工作的相应资质和等级。14.1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能将本合同中内容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15.1. 本合同任何一方直接或间接违反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不按照本合同中的约定及时充分地履行本合同项下其应承担的任何义务,即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要求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违约方应自收到守约方的书面通知后,采取充分、有效且及时的措施,纠正违约行为,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受的任何损失。在违约方完成各项补救措施之前,守约方可暂时停止履行相应义务,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在此期间所遭受
43、的损失。15.2.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应按照合同付清已完成阶段设计任务对应的设计费,若日后工程仍再度进行,甲方与乙方应就尚未履行的原合同或新的服务范围,协商新的收费方式或重新签订合同。甲方上级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应付的设计费。15.3.乙方按工作进度分阶段提交帐单/发票,甲方核审无误后,收到发票后 -_日内支付乙方。逾期超过 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15.4. 乙方因自身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或导致甲方按照第 20.3 条规定或合同其他规定解除合同者,应退还全部设计费。甲方享有乙方已交付的设计文件及图纸的在本工程
44、项目的使用权。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超过三天的,则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相应阶段应收设计费的 %。15.5.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因设计遗漏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因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支付的赔偿金最多不超过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 %。第十六条 知识产权16.1.乙方应保证甲方不因使用由乙方所提供的任何设计文件而遭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有关知识产
45、权的请求或索赔。如出现前述情况,应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赔偿责任。(知识产权归甲方时)16.2.甲方付清每一阶段设计服务费款项后,乙方根据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该阶段任何设计文件的全部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这些文件用于其它工程项目。工程完成后或双方协商提前终止合同时,乙方为项目绘制的一切图纸及编制的技术资料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也不得将这些图纸和技术资料转让给第三方或用作其他项目(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知识产权甲乙双方共有时)16.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设计文件,系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专用于本工程,与设计成果相关的知识产权甲乙双方共同所有。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
46、这些文件(尤其是涉及建筑外立面、大堂等公共部位的设计文件)用于其他工-_程项目。乙方对设计文件的使用不得损害甲方的任何权益。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作为违约金。16.3.甲方有权为本合同及本项目建设、开发、销售及经营等目的而使用乙方提供的全部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将该等设计文件提出给本项目工程有关单位,或在已方宣传用的印刷品或其他商业出版物上进行转载。乙方亦有权在己方宣传用的印刷品或其他商业出版物上公布其在本项目工程出具的任何设计文件,但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16.4. 除为政府部门审批而批露乙方的各项信息外,甲方可以在其天柱山项目(暂定名)的任何推广销售宣传活动中免费使用乙方
47、的名称、商业标识、主要设计人员的名称及肖像等而不需要向乙方及或该个人取得许可和支付费用。16.5.保密条款:乙方在执行本合同设计服务的全过程,必须对甲方严格履行保密责任(详见附件四-保密承诺书) 。对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其他经营信息及乙方因本次合作得到或知悉的任何有关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未对外公开之任何资料与信息,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上述内容泄漏给协议以外的第三方。同时,乙方有义务要求参加项目工作的职员及委托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资料泄露,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17.1.如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无法继续
48、履行本合同,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地壳陷落、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战争、暴动、起义、兵变、瘟疫、社会动乱或恐怖主义活动。17.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先马上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进行补救,并在四十八(48)小时内将该事件的情形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提交由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当地的公正机关公正的证明文件以及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本合同的书面报告。-_17.3.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双方应在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根据本合同第 17.2 条向另一方提供的证明文件和书面报告送达另一方后,立即开始协商,以便于确定:1)是否延期履行本合同。2)是否部分或全部免除一方或各方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义务。3)是否终止本合同。第十八条 通知与联络18.1.任何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任何联络,均须以书面形式作出。上述书面通知或其它联络,以及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向另一方出具的书面文件,均应以专人递、预付邮资邮递或传真的方式,发送至双方下列的地址或传真号码(或收件人在 日前以书面通知其他方的其他地址或传真号码):甲 方:通信地址:电 话:传 真:联 系 人:乙 方:通信地址:电 话: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