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为了提高我院的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护患者、医生、医院的利益,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医务部负责值班、交接班制度的制定和在全院的管理实施,并定期检查本制度的落实情况,促进值班、交接班制度的贯彻执行,并持续改进;各临床及相关医技部门负责在本科室内贯彻落实本制度,各级临床医师须严格遵守本制度。一、医生值班及交接班制度:各科室在夜间及节假日,须设值班医师。1、值班医师应提前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新入院病人、危重病人、手术病人必须交班,其他病人如出现病情变化也应交班。交班医
2、师应把交班内容记录于值班、交接班记录本,交接班医师执行双签字。2、交班时交接班医师应一起巡视全病房病人,危重病人和当天新入院病人、手术病人,于床前交班。3、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新入院患者予以及时检查和医疗处置,并及时书写病历。值班医师亦应将新入院病人、危重病人、手术病人及其他需要交班的病人情况与处理扼要记录于值班、交接班记录本。4、值班医师如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及时请上级医师处理。5、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随便找人顶替,确有特殊情况时经科主任批准并交待工作后方可调换。6、值班医师若因会诊、手术等医疗事务需暂时离开,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并保持通
3、讯通畅,当护理人员请叫时应立即前往诊视。7、值班医师因抢救病人或其他特殊原因未能按时下班,过后酌情予以适当补休。8、每日晨交班会上,值班医师将病员病情及处理情况向各级医师和主任医师报告,重点报告新入院病人、危重病人、手术病人及其他需要交班的病人。9、值班医师负责值班室的清扫。10、代班主任负责值班期间会诊及急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如处理困难则负责联系专科二线值班人员或科主任。二、辅助科室值班交接班制度1、药剂、检验、放射等科室的值班人员,应提前到岗,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内容详见各科值班制度)。2、做好所用器械和仪器等交班工作并记入值班本。3、尽职尽责,完成班内所有工作,以保证临床医疗工作顺利进行。4、遇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科室时,应向院总值班说明去向并保持通讯通畅,以便寻找,避免影响医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