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天 津 市 居 住 用 地 电 力 规 划 综 合 负 荷 密 度 指 标及 10KV 公 用 配 电 站 选 站 的 设 置 要 求规市字2012302 号为 规 范 住 宅 项 目 规 划 设 计 ,依 据 天 津 市 10KV 及 以 下 配电 网 建 设 与 改 造 技 术 原 则 、10KV 及 以 下 变 电 所 设 计 规 范(GB50053-94)、供 配 电 系 统 设 计 规 范 (GB50052-95),并 参照 天 津 市 超 高 层 居 民 住 宅 建 筑 公 用 电 力 配 套 技 术 规 定 ,对原 有 天 津 市 居 住 用 地 电 力 规 划 综 合 负
2、 荷 密 度 指 标 及 10KV 公用 配 电 站 选 站 的 设 置 要 求 (规 程 字 2009946 号 )进 行 修 订 ,作 为 天 津 市 城 市 住 宅 设 计 标 准 (电 气 设 计 部 分 )出 台 前 规 划设 计 的 依 据 。一 、各 类 居 住 项 目 ,规 划 单 位 建 筑 面 积 电 力 综 合 负 荷 密 度指 标(一 )综 合 负 荷 密 度 指 标多 层 建 筑 (6 层 以 下 ):50 瓦 /平 方 米 ;设 置 电 梯 的 多 层 建 筑 (6 层 以 下 ):65 瓦 /平 方 米 ;中 高 层 建 筑 (7 层 以 上 12 层 以 下 )
3、:70 瓦 /平 方 米 ;高 层 建 筑 (主 体 高 度 大 于 24 米 ,小 于 100 米 ):80 瓦 /平 方米 ; 2 超 高 层 建 筑 (主 体 高 度 大 于 100 米 ):根 据 实 际 负 荷 需 要 计算 。(二 )各 类 民 用 居 住 项 目 的 规 划 范 围 内 ,当 小 型 商 业 、公 建和 配 套 设 施 等 负 荷 密 度 有 可 能 超 出 规 定 值 ,且 规 划 期 间 难 以确 定 时 ,在 选 择 配 电 站 数 量 和 计 算 变 压 器 最 终 装 建 容 量 时 ,可在 上 述 综 合 负 荷 密 度 指 标 的 基 础 上 增 加
4、 20%计 算 裕 度 。待 施工 阶 段 确 定 后 ,在 符 合 规 划 的 基 础 上 可 以 向 下 微 调 。二 、规 划 居 住 区 配 电 站 的 选 站 原 则(一 )配 电 站 进 楼 设 置1.配 电 站 进 楼 设 置 宜 设 置 在 建 筑 物 首 层 。2.建 筑 物 有 地 下 2 层 的 ,须 设 置 在 地 下 1 层 ,同 时 应 满 足国 家 强 制 性 标 准 和 地 方 标 准 及 行 业 标 准 。3.配 电 站 进 楼 应 具 有 独 立 的 维 护 和 电 器 设 备 搬 运 通 道 。楼内 设 置 的 配 电 站 应 满 足 配 电 设 备 的
5、消 防 、通 风 、防 水 、降 低 噪音 、电 磁 屏 蔽 、搬 运 、维 护 通 道 等 要 求 。(二 )独 立 设 置 的 土 建 配 电 站1.独 立 设 置 的 土 建 配 电 站 应 满 足 对 负 荷 的 供 电 半 径 要 求 ,其 外 立 面 和 色 彩 宜 与 居 住 小 区 整 体 景 观 相 协 调 。2.独 立 设 置 的 土 建 配 电 站 ,应 临 近 可 通 行 设 备 运 输 车 辆 的小 区 道 路 。3.独 立 设 置 的 土 建 配 电 站 规 格 参 照 下 表 进 行 规 划 。 3 名 称 变 压 器 容 量(kVA)长 *宽 (m) 建 筑 面
6、 积(m2)控 制 用 地面 积 (m2)两 台 油 变 2630 17.58.6 150 238四 台 油 变 4630 26.58.6 228 342两 台 干 变 2800/21000 16.57.8 128 194四 台 干 变14(500-1000) 22.58.6 194 295四 台 干 变24(500-1000) 18.510.4 192 288箱 变 630 5.52.65 14.6 14.6注 :*箱 变 建 筑 面 积 按 照 其 基 础 占 地 考 虑 。*楼 内 设 置 的 变 电 站 进 楼 设 置 的 四 台 干 变 配 电 站 点 占 地 参 考 面 积 为22
7、0m2,由 于 构 造 柱 、承 重 过 梁 及 轴 线 具 有 不 确 定 因 素 影 响 ,其 面 积 仅 为参 考 值 ,具 体 占 地 面 积 和 电 缆 通 道 和 竖 井 等 附 属 构 筑 物 应 根 据 实 际 区 域建 筑 构 造 和 报 建 情 况 进 行 调 整 。(三 )箱 式 配 电 站1.对 于 多 层 居 住 区 、多 层 与 高 层 、中 高 层 复 合 型 居 住 区 ,箱 式 配 电 站 可 以 与 土 建 配 电 站 混 合 设 置 ,但 土 建 配 电 站 应 位于 高 层 、中 高 层 供 电 区 域 。2.高 层 、中 高 层 、超 高 层 居 住
8、区 不 设 置 箱 式 配 电 站 。(四 )配 电 站 进 出 线 通 道1.配 电 站 站 址 区 域 进 出 线 电 缆 ,其 管 线 综 合 应 能 满 足 各 类管 线 相 互 接 近 的 规 范 要 求 ,满 足 进 出 线 最 终 规 模 。 4 2.配 电 站 供 电 区 域 ,室 外 采 用 直 埋 敷 设 方 式 ,室 内 进 楼 应采 用 专 用 的 沟 槽 、电 缆 桥 架 和 竖 井 等 敷 设 方 式 。三 、配 电 站 变 压 器 容 量 及 数 量(一 )为 超 高 层 居 住 建 筑 供 电 的 土 建 配 电 站 内 单 台 变 压 器容 量 不 得 超 过
9、 800KVA;为 多 层 、中 高 层 、高 层 居 住 建 筑 供 电的 土 建 配 电 站 内 单 台 变 压 器 容 量 不 得 超 过 1000KVA;箱 式 配电 站 变 压 器 最 大 容 量 为 630KVA。(二 )每 座 配 电 站 中 变 压 器 数 量 不 得 超 过 4 台 ,箱 式 配 电 站只 配 置 单 台 变 压 器 。(三 )配 电 站 数 量 根 据 实 际 负 荷 需 要 计 算 。四 、低 压 供 电 半 径居 住 区 配 电 站 低 压 线 路 供 电 半 径 不 宜 大 于 200 米 。配 电 站距 负 荷 端 (建 筑 物 )最 远 线 缆 距 离 :多 层 及 中 高 层 居 住 区 室 外 土建 配 电 站 、箱 式 站 低 压 线 缆 距 离 不 宜 大 于 200 米 ;高 层 居 住 区室 外 土 建 配 电 站 线 缆 距 离 不 宜 大 于 150 米 ;超 高 层 居 住 区 低 压线 缆 距 离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确 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