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区居民非生活垃圾清运收费的通知尊敬的业主/住户:为了确保小区居民有一个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切实解决居民非生活垃圾清运处理的问题,根据市物价局、市绿化市容局和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居民非生活垃圾清运收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就有关事宜温馨提醒广大业主/住户:1、物业公司对生活垃圾房旁边的原非生活垃圾堆放点进行了改造和标识,请自行将非生活垃圾运至堆放点,确保垃圾堆放有序、小区环境整洁;2、为了保证垃圾能及时清运处理,原垃圾清运单位 K 公司继续提供非生活垃圾清运服务,服务标准为;3、K 公司垃圾清运为有偿服务,根据通知 规定收费标准为.;4、物业公司受 K 公司委托,代收垃圾清运费,发票由 K 公司提供,物业公司不收取业主手续费;5、业主可以委托物业公司或 K 公司进行搬运服务,有偿服务费用依据通知规定标准收取;业主也可自行选择有偿服务;6、垃圾清运收费工作自 2014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7、投诉举报电话:021-12345678,欢迎广大业主监督。请相互转告,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丙物业服务企业小区物业管理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