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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 EN 755-1铝及铝合金 挤压杆、条、管和型材 第1部分 交货技术条件(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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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欧洲标准 EN 755-11997 年 4 月铝及铝合金 挤压杆、条、管和型材 第 1 部分 检查交货技术条件代替 1983 年 2 月年编制的 DIN1748-2,DIN EN754-1,1997 年 8 月编制代替1983 年 2 月编制的 DIN1746-2 和 DIN1747-2欧洲标准 EN755-1:1997 年纳入 DIN 标准体系欧洲标准 EN 755-11997 年 4 月ICS 77.150.10描述词:铝,铝合金,锻制品,挤压制品,金属棒,金属管,金属零件,交货,检验,测试,规范英文版本铝以及铝合金挤压棒材,管材,以及型材第一部分:检验与交货技术规范此欧洲标准是由 CEN

2、 于 1997 年 3 月 10 日批准的。CEN 成员必然要遵守CEN/CENELEC 国际规则。CEN/CENELEC 国际规则保证了不需要任何改动而给与此欧洲标准一个国家标准地位的条件。关于那些国家标准的最新清单与著书目录参考书目可以通过向中央秘书处或任何一个成员申请获得。此欧洲标准包括三个官方版本(英文,法文,德文) 。一个任何其他语言的版本,由一个 CEN 成员负责译成其自己的语言而形成,并通知中央秘书处后,具有与官方版本同样的地位。CEN 成员由下列国家的国家标准团体组成: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

3、瑞士,以及英国。CEN欧洲标准化委员会中央秘书处:B-1050 布鲁塞尔,RUE DE 大街 36 号1997 CEN CEN 国家成员保留在世界范围内以任何形式手段开发利用的所有权利参考序列号:EN 755-1: 1997 E序 言该欧洲标准是由铝以及铝合金技术委员会 CEN/TC 132 筹备的。该技术委员会的秘书处由 AFNOR 控制的。最迟到 1997 年 10 月,无论是通过出版同样的文字内容,或者通过签署文件认可,应该给与该欧洲标准一个国家标准的地位,且最迟到 1997 年 10 月应撤消与此相矛盾的国家标准。在其工作计划内,技术委员会 CEN/TC 132 委托挤压及拉制制品(委

4、员会)CEN/TC 132/WG 5 准备下列标准:EN 755-1 铝以及铝合金 挤压棒材,管材以及型材第一部分:检验与交货技术规范此标准为一组 9 个标准中的一部分。其他标准涉及到:EN 755-2 铝以及铝合金 挤压棒材,管材以及型材第二部分:机械性能EN 755-3 铝以及铝合金挤压棒材,管材以及型材第三部分:圆棒料,尺寸与形状公差EN 755-4 铝以及铝合金挤压棒材,管材以及型材第四部分:方棒料,尺寸与形状公差EN 755-5 铝以及铝合金 挤压棒材,管材以及型材第五部分:矩形棒料,尺寸与形状公差EN 755-6 铝以及铝合金 挤压棒材,管材以及型材第六部分:六角棒料,尺寸与形状公

5、差EN 755-7 铝以及铝合金 挤压棒材,管材以及型材第七部分:无缝管料,尺寸与形状公差EN 755-8 铝以及铝合金 挤压棒材,管材以及型材第八部分:多孔管料,尺寸与形状公差EN 755-9 铝以及铝合金 挤压棒材,管材以及型材第九部分:型材,尺寸与形状公差根据 CEN/CENELEC 国际规则,下列国家的国家标准组织一定要执行此欧洲标准: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以及英国。目 录1 范围 62 参考标准 63 定义 74 订单或投标书 85 要求 116 试验方法 127 检验文件(单据) 158

6、产品的标记 159 包装 16EN755-1第 1 页1、范围EN 755 的这一部分规定了用于普通工程的锻制铝以及铝合金挤压棒材,管材以及型材的检验与交货技术规范。此技术规范不包括锻造用坯,由 EN AW-6060/ENAW-6063 挤压制成的精密型材以及以卷材交付的产品。2、参考标准此欧洲标准结合了来自其他出版物的注明日期的或没有注明日期的参考书目与规定。这些参考标准在文中的合适位置被引用,并将相关的出版物列在下面。对于注明日期的参考书目,这些出版物中任何一个的后续修正或校订,只有当修正或校订合并在内时适用于此欧洲标准。对于没有标明日期的参考书目,使用所涉及出版物的最新版本。EN 515

7、 铝及铝合金-锻制品-回火规定EN 573-3 铝及铝合金-锻制品的化学成分和形状 -第三部分:化学成分EN 755-2 铝以及铝合金挤压棒材,管材以及型材第二部分:机械性能EN 755-3 铝以及铝合金挤压棒材,管材以及型材第三部分:圆棒料,尺寸与形状公差EN 755-4 铝以及铝合金挤压棒材,管材以及型材第四部分:方棒料,尺寸与形状公差EN 755-5 铝以及铝合金挤压棒材,管材以及型材第五部分:矩形棒料,尺寸与形状公差EN 755-6 铝以及铝合金挤压棒材,管材以及型材第六部分:六角棒料,尺寸与形状公差prEN 755-7 铝以及铝合金挤压棒材,管材以及型材第七部分:无缝管料,尺寸与形状

8、公差prEN 755-8 铝以及铝合金挤压棒材,管材以及型材第八部分:多孔管料,尺寸与形状公差prEN 755-9 铝以及铝合金挤压棒材,管材以及型材第九部分:型材,尺寸与形状公差EN 10002-1 金属材料拉伸试验实验方法(环境温度下)EN 10204 金属制品检验文件(单据)的类型EN755-1第 2 页3、定义鉴于该标准的目的,使用以下定义:3.1 挤压棒材在其整个长度上具有同一横截面的实心挤压产品。杆通常直径或较小的尺寸小于 6mm,棒通常直径或较小的尺寸大于 6mm.注释 1:这些横截面为圆形,正方形,长方形,或正六角形。具有正方形、长方形、正六角形横截面的产品在其整个长度上可以有

9、方角。注释 2:对横截面为长方形的棒材:-厚度应超过宽度的十分之一;-术语“ 矩形棒料”包括压扁的圆环与改良的矩形,其中两个对边为凸起的圆弧,另两个对边为直线,平行且等长。3.2 挤压管材挤压制成的中空产品,整个长度上具有同一横截面,横截面上只有一个封闭的空间,具有同一壁厚。横截面可以是圆,正方形,长方形,正六角形以及正八角形。具有正方形、长方形、正六角形或正八角形横截面的产品在其整个长度上可以有方角。3.3 无缝管没有裂缝,且没有纵向边缘通过压力、熔融或机械互锁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管材。3.4 多孔/桥式管挤压实心坯体通过异形孔/桥式孔型挤压模生产出的管材。3.5 异形孔/桥式孔型挤压模包括一

10、个芯棒的挤压模具,芯棒为模具总成整体的一个部分。注:桥式,星形,自脱模模具都是异形孔/桥式孔型挤压模的特殊形式。3.6 型材在其整个长度上具有同一横截面,且其横截面不是棒,丝,管,薄片或带。3.7 中空型材横截面带有一个封闭的孔洞,但是不同于管的横截面,或者具有不止一个封闭孔洞的挤压形材。3.8 实心型材横截面没有任何封闭孔洞的挤压型材。EN755-1第 3 页3.9 检验批量用来检验的一次交货量,或一次交货量的一部分,包括同种级别的,同种合金的,同一种型式的,同一回火的,同一形状的,同一厚度或同一横截面且以同种方式处理过的产品。3.10 热处理批量同种级别的或同种合金的,同一种型式的,同一厚

11、度或同一横截面,且以同种方法生产的产品,在同一炉膛热负荷中进行热处理的产品,或在同一个炉膛热负荷中进行溶解处理以及后续沉淀处理的产品的量。沉淀炉膛热负荷可以包含不止一个溶解处理批量。3.11 样品取自一个检验批量中的一个或多个产品。3.12 样本为了制造试件的目的,而取自样品中的每一个产品的一块或多块(材料)。3.13 试件取自每一个样本,且为试验做好准备的块(材料)。3.14 试验为了对一个特性测试或分等级而对试件进行的操作。4、订单或投标书订单或投标书应该对所要的产品进行明确定义,并且应包含下列信息内容:a)产品的型式与种类-产品的型式(挤压棒材,管材或型材) 。如果是管材,应说明是无缝管

12、还是异孔型/桥式管;-铝或铝合金的型号;-顾客要求。特别当顾客要进行后续阳极化处理时,应在订货单中明确说明。b)根据 EN515 的规定对要交付的材料进行回火,并且,如有不同,说明所使用的回火;c)欧洲标准的序号,或技术规范的序号,如果没有的话,注明买卖双方达成协议的特性。d)产品的尺寸与形状EN755-1第 4 页圆型管-内外直径-壁厚-长度2)圆棒-直径-长度正方形棒料或六角形棒料-截面宽度-长度长方形棒料-宽度-厚度-长度5)其他情况-横截面图-长度e)尺寸与形状公差,如果图中没有指定的话,请参考合适的欧洲标准。f)数量-重量-件数-总长-数量允许误差g)对合格证明书的要求,对试验与(或

13、)分析报告的要求,以及对检验证明的要求。h)任何经由买卖双方同意的特殊要求:-产品标记-参考图,零件号,等等;-附加或特殊试验-表面光洁度要求-表面保护措施-包装-交货前的检验i)对于顾客要进行阳极化处理的产品,订单中应包括下列信息内容:EN755-1第 5 页-进行的特殊表面处理(根据相应的欧洲标准) 。EN755-1第 6 页5、要求5.1 生产制造过程除非订货单中另有说明,生产制造过程应由制造商自行决定。除非在订货单中有明确说明,制造商没有义务对后续的类似订单采用同样的生产加工过程。5.2 质量控制供应厂商应负责在产品装运前进行相关欧洲标准要求的与(或)特殊说明所要的所有检验与测试。如果

14、买方想要在制造商的工厂检验产品,应在下订单时通知供应厂商。5.3 化学成份化学成份应符合 EN 573-3 中的规定。如果买方所要求的元素含量的极限在上述标准中没有指定,应由买卖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在订货单中说明这些极限。5.4 机械性能机械性能应符合 EN 755-2 中的规定或符合买卖双方达成的并在订货单中有所说明的协议。5.5 避免表面缺陷挤压表面应避免有损于其合适用途的缺陷。产品应具有光滑清洁的表面。然而,通常来说在产品表面允许有小的表面缺陷,比如说轻微的划痕、凹痕、起鳞、止动环、热处理引起的褪色与不均匀表面外形等等。这些常常不能完全避免。同时不允许进行操作来掩盖瑕疵。除了可见表面以外

15、,当尺寸偏差与材料属性继续满足规定时,允许除去表面瑕疵。对要进行表面处理的产品,在表面处理后,表面缺陷(机械或组织的脱色作用)不应扩大到损伤表面的装饰外观。买卖双方可就极限样品达成协议。5.6 尺寸及形状公差对于不同形状的产品,如果买卖双方没有其他协议的话,尺寸与形状公差应该符合相关的欧洲标准 EN 755-3, EN 755-4, EN 755-5, EN 755-6, EN 755-7, EN 755-8 以及 EN 755-9。除非另有协议,买方只可以拒收尺寸不符合所规定的公差的产品。EN755-1第 7 页5.7 其他要求附加要求应由买卖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在订货单中进行说明。6、试验方

16、法6.1 采样6.1.1 化学分析样本化学分析的样本应在浇铸时进行选取。应设计其形状以及生产条件(成型模具的设计,冷却速度,质量,等等) ,使其成分均匀且适合于所用的分析方法。6.1.2 机械性能试验样本6.1.2.1 位置与尺寸从样品中取样本时,应该按照 6.1.2.2 中的规定,根据产品选取试件的方位成为可能。样本应足够大,使得可以加工要求的试验所必需的试件,并应该有足够的金属来加工任何重复试验所需的试件。6.1.2.2 方向所有的产品均应进行纵向试验,以保证机械性能。也可以进行其他方向的试验以及建立特性极限。然而,这需要由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并在订货单中进行说明。应该注意的是所获得的机械性能

17、可能会不同于相关标准中引用的纵向机械性能。6.1.2.3 识别(方法)每一样本都应进行标记,保证移动后,总可以识别出其所取自的检验批量,如果需要的话,还要能识别出取样位置与方向。如果在后续操作过程中,去除标记不可避免,应在原来的标记去除前做出新的标记。6.1.2.4 准备应该在产品交货前应进行的所有机械处理及热处理(这些处理可能影响其机械性能)完成后,从样品中选取样本。在不能这样取样的情况下,可以在更早的阶段选取样品或样本,但是这些样品或样本必须要经过与相关产品同样的处理。注:如果买方要将材料的最终回火改造成不同于所提供的回火,买方可能会要求附加试验来使确认材料可以满足所指定的最终回火特性。卖

18、方只需要证明所选的样本在卖方的实验室条件下经热处理后满足买方指定的最终回火特性。进行切割时应不改变准备取试件的那部分样本的特性。因此,样本的尺寸应留有机械加工余量以便去除受到切割影响的区域。EN755-1第 8 页不应对样本进行任何会改变其机械性能的切削加工或其他处理。任何必要的矫直工作必须要非常小心地进行,最好手工完成。6.1.2.5 数量除非另外有说明,样本的最小数量应该如下:-如果产品的名义重量小于等于每米 1kg,每 1000kg 取一个样品或零件小于 1000kg 的每个零件取一个样本。-如果产品的名义重量大于每米 1kg 且小于等于每米 5kg,每 2000kg 取一个样品,或零件

19、小于 2000kg 的每个零件取一个样本。-如果产品的名义重量大于每米 5kg,每 3000kg 取一个样品,或零件小于3000kg 的每个零件取一个样本。任何一个检验批量所取样本不得少于一个,同样,任何热处理批量所取样本不得少于一个。6.1.3 拉伸试验试件6.1.3.1 标识每一个试件均应进行标记,使得能辨别出试件取自的检验批量,如果有要求的话,还有能辨别出其在产品中的位置与方向。如果一个试件的识别是靠打钢印,钢印不应打在干扰后续试验的部位。如果不方便标记一个试件,可以贴一个识别标签。6.1.3.2 切削加工如果有必要进行切削加工,加工时不应改变试件的金属特性。6.1.3.3 数量每一个样

20、本取一个试件。推荐的试件形状与尺寸在 EN 10002-1 中有所规定。6.1.3.4 类型与位置附录 A 与 B 分别给出了试件类型与位置的详细说明。6.2 试验方法6.2.1 化学成分分析方法由供应厂商自行决定。万一对化学成分有争议,应根据相关欧洲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仲裁试验,且通过这些方法得到的试验结果应该被接受。6.2.2 拉伸试验拉伸试验应按照 EN 10002-1 进行。6.2.3 尺寸的测量应该使用尺寸以及尺寸公差所要求精度的测量仪器来测量尺寸。所有的EN755-1第 9 页尺寸应在车间或试验室室温下进行测量,万一有争议,在 1525之间的某一温度进行测量。6.2.4 表面光洁度除

21、非另有说明,应在交货前不借助放大仪器对产品表面外观进行检查。对要进行阳极化处理的产品,推荐在交货前由产品的生产者进行阳极化试验。试验的频率与条件可由买卖双方达成协议。6.2.5 其它试验如果对其他机械性能试验或物理试验有所要求,买卖双方应对这些试验达成一致意见。这些试验应按照现有欧洲标准或经由买卖双方同意的方法进行。6.3 重复试验6.3.1 化学成分如果任何一个分析不满足成分要求,应报废该浇铸批量。注:如果在请求特许后得到买方书面协议,个别的分析超出指定的成分极限并不会导致该批量的报废。6.3.2 机械性能如果第一次选择的试件中任何一个不满足机械性能试验的要求,应该进行下列步骤:-如果可以明

22、确识别出试件准备过程中或试验过程中的错误,可以不理会相应的结果,并重新开始最初要求的试验;-如果不是这样,应从同一检测批量中再取两个样本,其中一个要取自与原来样本来自的产品(棒,管,或型材)相同的单元,除非该产品单元已由供应厂商撤回。如果来自这些附加样本的试件满足要求,他们所代表的检验批量应该被认为是符合标准这一部分的要求。如果其中一个试件不满足要求:-该检验批量被认为不符合标准这一部分的要求。-或,如果可行的话,可对该批量进行附加的机械加工或热处理,然后作为一新批量进行重复测试。6.3.3 其它特性其它特性的重复试验方法过程应由买卖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见 6.25) 。7、检验文件(单据)7.

23、1 普通(检验文件)如果买方在订货单中有所要求,卖方应提供下列文件单据中适用的一种EN755-1第 10 页或多种文件单据。7.2 在由参与生产制造过程与(或)属于质量控制部门的合格人员进行的检验以及试验基础上形成的文件(单据)7.2.1 合格证明供应厂商根据检验及典型试验结果,用来证明交付的产品符合相关标准以及订单中的附加要求(如果有的话) 。7.2.2 测试报告供应厂商用来证明所交付的产品符合订货单中规定的要求。此文件单据详述了当前对采用同样方法制造的、与要交付的产品相同的产品所进行的产品控制,但不必是对要交付的产品本身所进行的产品控制。7.2.3 特殊测试报告供应厂商用来证明所交付的产品

24、符合订货单中规定的要求。此文件单据详述了化学组成、所规定的机械性能试验的结果以及订货单中规定的其他试验的结构。特殊试验报告建立在其样本取自要交付的产品本身的试验基础上。交割这样一个证明书通常意味着对每一批量进行检验测试。7.3 在由组织上独立于制造部门的合格人员根据订货单上规定的要求对要交付的产品或相关的检验批量进行或监督的检验与测试的基础上形成的文件(单据)检验文件单据依照 EN 10204:-3.1.A:应根据法定规范指定一个检验员,依照这些以及相应的技术规范签署及确认该证明书。-3.1.B:应由独立于制造部门的部门来签署该证明书,并由经过授权的独立于生产部门的制造商代表确认。-3.1.C

25、:应由经过授权的买方代表依照订货单中的规定签署及确认该证明书。8、产品的标记当标准中有所指定或买卖双方达成协议且在订货单中有所说明时,将对产品进行标记。此标记不应对产品的最终使用产生不良影响。标记所要求的详细信息应由买卖双方达成一致意见。9、包装除非在有关特殊产品的欧洲标准或订单中另有详细说明,包装的类型应由供应厂商指定。供应厂商应该采取所有合适的预防措施来保证,在正常运输条件下,产品应在适于后续使用的状态下交付。EN755-1第 11 页当运送交货时,通常产品不做防腐蚀处理。如果需要这种处理,应该在订单上明确指出并经供应厂商同意。所使用的防腐蚀类型应经由买卖双方同意。10、仲裁万一对(是否)

26、符合此欧洲标准的要求或订货单上的规格(要求)发生争执,在报废产品之前,应由买卖双方共同达成协议,选出一个仲裁者,进行测试与试验。仲裁者的决定应该为最终决定。EN755-1第 12 页附录 A (标准)试件类型总长 L=200mm标距长度 L0=50mm图 A.1 完整横截面管材试件图 A.2 矩形试件表 A.1尺寸单位为毫米说明 标准试件符号名义幅度 125L0 标距长度 500.5W 宽度 12.50.10T 厚度 材料厚度R 过渡圆角的最小半径12.5L 最小总长 200A 约化部位的最小长度57B 夹紧部位的最小长度50C 夹紧部位的最小宽度20EN755-1第 13 页第 10 页EN

27、 755-1: 1997图 A.3 圆形试件表 A.2尺寸单位为毫米说明标准试件尺寸符号名义直径1382 10 8 6 4L0DRA标距长度直径过渡圆角半径约化部分的最小长度6900.513.820.10137650.00.510.00.1096040.00.58.00.1084830.00.56.00.1063620.00.54.00.10424EN755-1第 14 页附录 B (标准)试件位置B.1 圆棒料,方棒料以及六角形棒料当 D 或 S 小于等于 40mm:应该使用一个取自棒料中心部位的圆形标准试件(直径为 10mm 或更小) 。D:直径S:相对平面间的宽度图 B.1 圆形,方形,

28、以及六角形棒料当 D 大于 40mm: 应该使用一个直径为 10mm 的圆形标准试件,选取位置如下图所示:图 B.2 圆形,方形,以及六角形棒料B.2 矩形棒料当厚度小于等于 12.5mm:应该使用一个矩形试件。准备试件时,应将两个装配表面保留不做任何改变。当厚度大于 12.5mm 并小于等于 40mm:应该使用一个圆形标准试件(直径为 10mm 或更小) ,选取位置如下图所示:图 B.3 矩形棒料当厚度超过 40mm:应该使用一个直径为 10mm 圆形标准试件,选取位置如下图所示:图 B.4 矩形棒料EN755-1第 15 页第 12 页EN 755-1: 1997B.3 管材对管材试件的要

29、求列在下表中:表 B.1说明 圆管 方管 椭圆形,矩形以及多边形管完整截面试件面积小于等于 150mm2且 D 小于等于25mm面积小于等于 150mm2且 D 小于等于25mm已加工过的矩形试件壁厚小于等于 12.5mm壁厚小于等于 12.5mm壁厚小于等于 12.5mm已加工过的圆形试件壁厚大于12.5mm壁厚大于12.5mm壁厚大于12.5mmB.4 型材当 T=12.5mm:矩形试件。准备试件时,应将两个装配表面包括在内且不做任何改变。当厚度大于 12.5mm 并小于等于 40mm: 应该使用一个直径为 10mm 的圆形标准试件,选取位置如下图所示:图 B.5 型材当厚度超过 40mm:应该使用一个直径为 10mm 圆形标准试件,选取位置如下图所示:图 B.6 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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