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美教师”评选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营造爱岗敬业的校园氛围,推进学校科学和谐发展,传递正能量,凝聚精气神,经学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最美教师”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最美教师”评选活动,树立、宣传一批典型的高素质教师楷模,对他们奉献教育的情怀给予褒扬和鼓励,为广大教师树立起身边的榜样,努力建设“才正品高人和德美”“厚生乐教 博闻善导”的教师队伍,进一步掀起人人争做“最美教师”的热潮。 二、参评对象 全体教职工。 三、评选名额 1.最美教师:3 人; 2.最美教师提名奖:6 人。 四、评选标准 (一)为人师表,能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
2、,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关心集体,能团结协作,有较好的合作意识。 (二)爱岗敬业,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能注重学生品德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因材施教,效果良好,业绩突出。在学生及家长中享有较高威信。 (三)事迹典型、有代表性,能展现永宁路人倾心教育,于平凡、平静、平常之中默默耕耘、无私奉献、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风采。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最美教师”评选活动 1.教学过程中有体罚和或者变相体罚行为造成影响的;擅自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乱收费的; 2.班级管理中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3.利用职务之便让家长办私事,有违师德形象的; 4.推诿学校的工作安排,无辜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或者
3、不完成学校布置的任务; 5.经常请假、迟到、早退,有旷课、旷职现象的; 6.与同事关系紧张,与家庭关系紧张,影响教师队伍声誉的; 五、评选程序 1.报名推荐:各年级组根据评选标准,每组推荐 3 名 “最美教师”人选。被推荐者需填写“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申报表、事迹材料(见附件、事迹材料 2000 字左右)。 2.初选审查:活动评审小组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查,确定“最美教师”候选人共 9 名。 3.投票测评:全体教师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测评;任教班级学生和家长测评;评审小组测评。 4.结果公示:教职工直接投票占 50%,学生和家长测评占 20%,评审小组投票占 30%的比例计入总分,各项投票无异议后进行
4、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5.表彰奖励:举行颁奖仪式,为 3 名当选 “最美教师”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为 6 名获得“最美教师 ”提名奖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六、组织机构 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成立“最美教师”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评选活动办公室设在学校校长办公室,由副校长林、政教处黄主任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最美教师”活动是我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打造优秀教师团队、促进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要高度重视,由组长负责,认真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活动期间各处室、年级组要大力宣传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意义,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到推荐、评选、学习“最美教师”活动中来,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3.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程序,严格把关,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推荐人选要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夸大拔高等现象,要真正把德能兼备的“最美教师”推荐出来。 4.综合各方面测评结果,确定推选出 1 名优秀人员上报潮阳区教育局评选。 汕头市初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