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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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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摘要通过对美国三权分立制度的审视,了解其制度的内涵、成因与启示,从中得出三权分立制度四美国特定的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的产物,是资产阶级集团内部的民主政治。中国有自己独特的国情,因而决不能照搬照抄其政治制度模式。我们应该结合自己的实际,以开放心态共享人类政治文明的成果,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但我们也应该看到美国三权分立制度消极的一面,辩证地看待。关键词三权分立制度,原因,作用、启示一、美国三权分立制度的内涵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是美国国家权力组成和运行的基本制度,核心内容是对权力的分离和制衡,形成一个制约权力的政府,并防止政府侵犯公民权力。就像建国者说:“假如人都是神,政

2、府就没有必要存在了;如果能够以神来统治人,那么无论外部或内部的政府制约也就没有必要存在了。要形成一个以人管理人的政府,最大的困难在于,你首先必须使政府能够控制被统治者,其次,必须破事政府控制自己。对政府的首要控制乃是依赖人民。 ”1“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和制衡被认为是美国宪法的一个重要原则,并构成美国宪法的基础。 ”2首先,美国的三权分立体制是指总统、国会和联邦法院这三个权力主体独立行使自己权限范围内的权力,不受其他权力主体的干涉。为了切实保障这种独立性,美国宪法做出了明确规定:(1) 宪法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明确规定, “本宪法所授予的各项立法权,均属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合众国国会

3、”, “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总统” , “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以及国会随时规定和设立的低级法院” ,并分别叙述各自的人员产生、任期及职权等内容,从而使联邦政府三个部门之间的平等地位有了宪法保障。(2) 三个权力主体的组成人员通过不同方式产生,任何个人不得同时为一个以上权力主体的成员,从而避免某一权力主体在人事任免问题上受其他权力主体控制。当然,由于权力协作的必要性, “三权分立之义,非谓三机关人员完全隔绝也, ”3经由不同方式产生的这几个部门的人员之间仍可以存在较多的沟通与交流,如总统与国会议员就经常对立法问题进行正式与非正式的磋商。(3) 三个权力主体人员的任期各有特点,短期内不可

4、能同时更换三个部门的所有成员这可以避免使具有同样政治观点的某一派别或集团垄断三权,借以谋取本派别或集团的私利。(4) 给予各部门的主管以抵制其他部门侵犯的必要法定手段, 4从而防止权力逐渐集中于某一部门而形成专制。这类手段有很多,如总统对国会立法的否决权,总统对联邦法官的提名与任命权,国会对总统所提名的政府官员、驻外使节、联邦法官人选的批准权,国会对总统所签订的对外条约的批准权,最高法院对国会立法和总统行政命令、行政措施的违宪审查权等。 其次,三权分立还包括三个权力主体之间的相互制约,以防止专权与独裁。尽管相互制约会使联邦政府内各部门之间的对抗成为不可避免,但在制宪者们看来,这种对抗所可能导致

5、的恶果应被看作是保护民众自由所必须付出的代价。因此,假使国会通过不利于总统的法案,总统可以运用宪法所赋予他的否决权,阻止该法案成为法律;假使总统滥用否决权,国会可以力争推翻总统否决,维护国会在立法上的权力;假使国会制定损害联邦法院权力的法律,最高法院可以宣布该法律违宪;假使联邦最高法院宣布国会某项立法违宪,国会可以寻求宪法修正案的形式,使该项立法成为宪法的组成部分。此外,从总统与联邦最高法院之间的关系来看,总统可以通过掌握最高法院法官的提名和任命权来影响最高法院;而最高法院通过其在宪法解释方面的独有权力,可以宣布总统的行政命令或具体行政行为不符合宪法而应予撤消。从上述说明来看,三权之间的制约是

6、真实而有效的,其中折射出任何权力都应该始终受到限制这样一种宪政观。 再次,三权分立还包括三个权力主体之间的相互协调和平衡。这一点也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只有权力制约的话,专权虽然能够避免,权力有效行使却无法确保,这样就会使三权分立的制度安排仅有消极作用而没有积极作用。当然,三权之间的平衡并非指三种权力在量上的平等,而是指一种协作完成国家职能的态势。从美国政治制度的实际运行情况来看,三权之间的平衡是通过如下两种方式达到的:(1) 当任意两个权力主体之间出现意见分歧时,彼此都会尽量保持克制。这种克制是以制度上所规定的相互制约作为前提的,每一个权力主体都清醒地意识到,在另一权力主体拥有对抗自己的手段之时

7、,如果不进行自我克制,不作必要的让步和妥协,则其自身的目的将非常难于达到。仍以总统否决权的行使为例,总统的否决威胁有时会使国会屈服压力而不通过某些法案,但对国会两院以压倒多数通过的法案,总统一般不会随意否决,以免否决被推翻而损害自己的威信。当然,不可否认,这种克制与各权力主体之间存在广泛共识也是密不可分的,毕竟他们所维护的利益没有本质上的差异。(2) 在任意两个权力主体之间出现严重分歧时,另一个权力主体会在其中起协调作用,力争取得新的平衡。二、美国三权分立制度确立的原因(一)孟德斯鸠三权分立思想的影响三权分立的思想最早应追溯到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他认为国家的职能分为议事、行政和审判三个方面,这

8、可以说是对国家权力进行分工的雏形。波里在亚里士多德的思想基础上,进一步指出国家的这三种权力一方面进行分工,另外又要相互牵制,从而权力能够平衡发展。至此,权力制衡的思想开始出现。17 世纪,英国人洛克则创立了资产阶级分权思想的先河。他认为,政治权利应该分为立法、执行和外交三方面。立法权是处于最高地位,而执行、外交权可以通过委托,让政府代为行使。真正对美国三权分立体制有直接影响的是孟德斯鸠。他在论法的精神中对三权分立的思想进行了详细论述。根据孟德斯鸠的思想,立法权、行政权与司法权分属于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已达到相互制约,防止权力滥用。同时,他认为封建专制的重要特点就是权力集中,王权的行使缺乏监督和

9、制约,从而导致了权力的滥用。因此,孟德斯鸠说:“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 ”5(二)邦联时期权力分配的深刻教训在独立战争过程中,北美 13 州在 1777 年邦联条例的基础上形成了松散的结合体,这就是合众国成立前的邦联时期。组成邦联的各州开始是按照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进行分权,但基于对英国殖民统治带来的行政专制的恐惧,各州把政府的主要权力赋予立法机关,使得立法、行政、司法机关的权力极不平衡,而且缺失了相互制约。(三)社会背景的影响独立战争后,由于民族矛盾已经解决,美国的国内矛盾出现。不同阶级之间和不同利益集团间的斗争相当激烈。尤其是在建立一个什么样的政府的问题

10、上,君主专制政体和资产阶级民主政体的观点也在激烈地碰撞。最后,实力雄厚的资产阶级取得优势。但是各州从维护本州统治集团的利益,使原先联邦政府名存实亡。从国外的形势来看,以英国为首的国外势力对美国的独立虎视眈眈。在这种复杂的社会背景下,各州一方面竭力维护本州统治集团的利益,是原先邦联名存实亡;另一方面,各州又意识到组成一个统一的国家政权,以维持新兴主权国家的生存的必要性。因此,美国开始把孟德斯鸠的理论进一步系统化和美国化,确立了分权制衡的原则。美国必须建立一个统一的强有力的国家政权,但又不能建立一个高度集权主义的政府。这种情况不仅反映在联邦制地方权力第中央权力的制约上,而且也反映在权力机构设置上的

11、分权制衡,即立法、司法、行政权的相互牵制,这就使得各个集团感到了自己对别人的制约和对自己利益的保护。 6基于现实的需要,13 个州迫切需要一种适当的形式结合在一起以解决内有外患,三权分立就成为立宪者最好的选择。三、美国三权分立制度的作用及启示三权分立制度在美国的确立,给世人以崭新的视角去分析国家权力,让刚刚经受了英国专制政权迫害的美国人看到了民主的希望。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其自身内容。在三权分立体制的维系下,美国在过去的 200 多年里政治格局基本稳定,没有出现过专权,基本实现了制宪者的初衷。因此,我们应该从它的成功之中受到启发,使其为我国的政治制度建设服务。首先,以“权力

12、制约权力”的制衡思想,是三权分立制度的核心。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秉承这一思想,设定了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美国对权力制衡进行了充分的体现。立法权、行政权与司法权在分工明确权属范围的前提下,彼此之间又进行制约,因此,具有两个特点:一是,制约的相互性、双向性,即三权之间任何一方都不拥有凌驾于其他两权之上的优势。权力制约不是单向的,而是双向制衡,以保持三权的平衡发展。二是限制行政权是是宪法的一个主题。为了防止总统权力的滥用,宪法通过权力分享、严格行政程序等形式加以限制。其实,这种“权力约束权力”的宪法理念得到了比较好的贯彻落实,对维护美国国家权力运行机制、防止权力集中和专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其次,美

13、国三权分立制度中体现了法治精神,确立并维护了司法独立地原则,为美国的法制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法制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要树立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的权威,使司法的行使免受其他权力的干扰。三权分立制度恰恰迎合了这一要求。当美国人民在反对英国殖民统治的独立战争中取得胜利的时候,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传到了美国,其精神内核深深打动了美国人民。于是,三权分立学说被美国人民应用于实践,并通过宪法加以确认和保障,从而实现了从内容到形式上对美国法制的影响。 7美国的三权分立原则为司法独立原则的确立奠定了基础。三权的制衡中,相对而言,对司法权的限制较少。其原因主要是保护司法的独立性,免受其他两权的干扰。所以美国宪法不

14、仅为司法机关的独立提供了保障,而且为法官个人的独立提供了保障条件,这就为法官的独立行使司法权找到了宪法依据。当然,美国的司法独立是在美国三权分立的模式下成长起来的,司法权行使的独立性并不意味着与立法权、行政权完全隔离,它与其他两种权力维持着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关系,从而健全了三权分立制度。再次,司法审查制度的确立提高了司法权地位,维护了宪法的权威性,经过实践证明是国家权力运行过程中一项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形成和发展,重新构成了权力的三角结构,司法真正具有了抗衡立法权与行政权的能力。司法审查制度的核心内容,就是要赋予最高法院有审查国会、总统行为是否合宪的权力。我国人民法院不享有

15、违宪审查权,而且法院不直接援引宪法作为裁判的依据。因此,我国有必要借鉴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经验。第一,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维护宪法至上的宪政理念是可以学习的。第二,赋予法院宪法的司法适用权。第三,在我国人们代表大会制度下,不宜授予法院司法审查权,但可以考虑成立专门的宪法监督机关。最后,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以分权的形式将国家权力分配到不同的机关,三机关各司其职,互相制约,但又保持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在国家管理上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资产阶级的三权分立原则顺应社会分工的要求,提供了许多国家管理方面的有效经验。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通过分权的形式来防止集权的出现,从而保证美国政治制度沿着现代文明的方向前进。这一制度

16、虽然形式上将国家权力分配到不同部门行使,但是这种分工是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前提下进行的。所以,无论三权如何争斗,都没有离开维护资产阶级的整体利益这一根本目的,而这对于保持政局的稳定是至关重要的。结语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也是这样。这项制度首次在美国实现其宪法价值,可见在美国政治制度的重要性。它对于维护美国资产阶级的利益,调整不同利益集团的冲突,防止权力滥用和集中,保障公民权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不断发展完善其内容,使其具有时代特征。但同时,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又存在诸多不足和缺陷。权力的制制衡造成权力行使的效率低下、权力的相互倾轧、权力配合的缺失

17、等。这些缺陷是资本主义制度自身无法克服的,对于其不足我们也要给予充分重视。参考文献1美汉密尔顿等,程逢如等译, 联邦党人文集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年第 51 页。2钱福臣, 美国宪法生成的深层背景 ,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年 6 月第 1 期,第 7页。3英赖斯基, 政治典范 (第 2 卷)M,张士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30 年,第5 页。4 美汉密尔顿等,程逢如等译, 联邦党人文集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年,第 264页。5张定河, 美国分权体制的确立及其演变 , 文史哲 ,2000 年第 1 期。6赵德平, 试论美国宪法中的“三权分立”原则,宝鸡文理学院学报 (哲社版) ,1995 年第 4 期。7方拯,许清清, 三权分立制衡原则与美国法制J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4 年 6 月第 3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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