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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_纳税筹划案例题(复习整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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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筹划案例分析题 1 / 4第一章:1.刘先生是一位知名撰稿人,年收入预计在 60 万元左右。在与报社合作方式上有以下三种方式可供选择:调入报社;兼职专栏作家;自由撰稿人。请分析刘先生采取哪种筹划方式最合算。答案:对刘先生的 60 万元收入来说,三种合作方式下所适用的税目、税率是完全不同的,因而使其应缴税款会有很大差别,为他留下很大筹划空间。三种合作方式的税负比较如下:第一, 调入报社。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其收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刘先生的年收入预计在 60 万元左右,则月收入为 5 万元,实际适用税率为 30。应缴税款为:(500002000)30%3375

2、 12=132300(元)第二,兼职专栏作家。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其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如果按月平均支付,适用税率为 30。应缴税款为: 50000(120%)30%2000 12=120000(元)第三,自由撰稿人。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其收入属于稿酬所得,预计适用税率为 20,并可享受减征 30的税收优惠,则其实际适用税率为 14。应缴税款:600000(120%)20%(130%)=67200(元)由计算结果可知,如果仅从税负的角度考虑,刘先生作为自由撰稿人的身份获得收入所适用的税率最低,应纳税额最少,税负最低。比作为兼职专栏作家节税 52800 元(12000067200);比调入报社节税

3、 65100元(13230067200)。第二章:1.王先生承租经营一家餐饮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人数为 20 人)。该企业将全部资产(资产总额 300 000 元)租赁给王先生使用,王先生每年上缴租赁费 100 000 元,缴完租赁费后的经营成果全部归王先生个人所有。2009 年该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为 190 000 元,王先生在企业不领取工资。试计算比较王先生如何利用不同的企业性质进行筹划?答案:方案一:如果王先生仍使用原企业的营业执照,按税法规定其经营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的有关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0 的所得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的条

4、件如下:第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 10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3000 万元;第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 8 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l 000 万元),而且其税后所得还要再按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 5一 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在不考虑其他调整因素的情况下,企业纳税情况如下: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190 00020 38 000 (元)王先生承租经营所得190 000-100 000-38 000 = 52 000 (元)王先生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52 000-2 00012 )20 -1 250

5、= 4 350 (元)王先生实际获得的税后收益52 000-4 350 = 47 650 (元)方案二:如果王先生将原企业的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则其承租经营所得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应直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不考虑其他调整因素的情况下,王先生纳税情况如下: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90 000-100 000-2 000l2 )35-6750=16350 (元)王先生获得的税后收益190 000-100 000-16 350 = 73 650 (元)通过比较,王先生采纳方案二可以多获利 26 000 元(73 650 一 47 650 )。2.假设某商业批发企业主要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服装

6、进行批发,年销售额为 100 万元(不含税销售额),其中可抵扣进项增值税的购入项目金额为 50 万元,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增值税税款为 1.5 万元。分析该企业采取什么方式节税比较有利。答案:根据税法规定,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对这两类纳税人征收增值税时,其计税方法和征管要求不同。一般将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劳务的小规模企业和企业性单位,账簿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并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经企业申请,税务部门

7、可将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实行进项税额抵扣制,而小规模纳税人必须按照适用的简易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实行进项税额抵扣制。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比较,税负轻重不是绝对的。由于一般纳税人应缴税款实际上是以其增值额乘以适用税率确定的,而小规模纳税人应缴税款则是以全部销售额乘以征收率确定的,因此,比较两种纳税人税负轻重需要根据应税销售额的增值率来确定。当纳税人应税销售额的增值率低于税负平衡点的增值率时,一般纳税人税负轻于小规模纳税人;当纳税人应税销售额的增值率高于税负平衡点的增值率时,一般纳税人税负重于小规模纳税人。根据这种平衡关系,经营者可以合理合法选择税负较轻的纳税人身份。纳税筹划案例分

8、析题 2 / 4按照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该企业年销售额超过 80 万元,应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并缴纳 15.5 万元(10017一 1.5)的增值税。但如果该企业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要缴纳 3 万元(1003%)的增值税。因此,该企业可以将原企业分设为两个批发企业,年销售额均控制在 80 万元以下,这样当税务机关进行年检时,两个企业将分别被重新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并按照 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通过企业分立实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变为小规模纳税人,节约税款 12.5 万元。第三章:1.某食品零售企业年零售含税销售额为 150 万元,会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适用 1

9、7 的增值税税率。该企业年购货金额为 80 万元(不含税),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企业应如何进行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筹划?答案:该企业支付购进食品价税合计80 ( l 十 17 % ) = 93 . 6 (万元)收取销售食品价税合计150 (万元)应缴纳增值税税额(150/1+17%)17%-8017%=8.19(万元)税后利润(150/1+17%)-80=48.2(万元)增值率(含税)(150-93.6/150)100%=37.6%查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表后发现该企业的增值率较高,超过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 20.05 % (含税增值率),所以成为小规模纳税人可比一般纳税人减少增值税税款的缴纳。可

10、以将该企业分设成两个零售企业,各自作为独立核算单位。假定分设后两企业的年销售额均为 75 万元(含税销售额),都符合小规模纳税人条件,适用 3 征收率。此时:两个企业支付购入食品价税合计80 ( l 十 17 % ) = 93.6 (万元)两个企业收取销售食品价税合计150 (万元)两个企业共应缴纳增值税税额(150/1)3%=4.37(万元)分设后两企业税后净利润合计(150/1+3%)-93.6=52.03(万元)经过纳税人身份的转变,企业净利润增加了 52.01-48.2=3.83 万元。第四章:1.某卷烟厂生产的卷烟每条调拨价格 75 元,当月销售 6 000 条。这批卷烟的生产成本为

11、 29.5 元条,当月分摊在这批卷烟上的期间费用为 8 000 元。假设企业将卷烟每条调拨价格调低至 68 元呢?(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对卷烟在首先征收一道从量税的基础上,再按价格不同征收不同的比例税率。对于每条调拨价格在 70 元以上(含 70 元)的卷烟,比例税率为 56 % ;对于每条调拨价格在 70 元以下(不含 70 元)的卷烟,比例税率为 36 。)计算分析该卷烟厂应如何进行筹划减轻消费税税负(在不考虑其他税种的情况下)?答案: 该卷烟厂如果不进行纳税筹划,则应按 56 的税率缴纳消费税。企业当月的应纳税款和盈利情况分别为:应纳消费税税额(6000/250) 150+75600056

12、%=255600(元)销售利润756 000 一 29 . 56 000 一 255 600 一 8 000 = 9 400 (元)不难看出,该厂生产的卷烟价格为 75 元,与临界点 70 元相差不大,但适用税率相差 20 。企业如果主动将价格调低至 70 元以下,可能大大减轻税负,弥补价格下降带来的损失。 假设企业将卷烟每条调拨价格调低至 68 元,那么企业当月的纳税和盈利情况分别为:应纳消费税(6000/250)150+68600036%=150480(元)销售利润686 000 一 29 . 56 000 一 150 480 一 8 000 = 72 520 (元)通过比较可以发现,企业

13、降低调拨价格后,销售收人减少 42 000 元(75 6000-686 000 ) ,但应纳消费税款减少 105 120 元(255 600 一 150 480 ) ,税款减少远远大于销售收入的减少,从而使销售利润增加了 63 120 元(72 520 一 9 400 )。2. 某化妆品公司生产并销售系列化妆品和护肤护发产品,公司新研制出一款面霜,为推销该新产品,公司把几种销路比较好的产品和该款面霜组套销售,其中包括:售价 40 元的洗面奶,售价 90 元的眼影、售价80 元的粉饼以及该款售价 120 元的新面霜,包装盒费用为 20 元,组套销售定价为 350 元。(以上均为不含税价款,根据现

14、行消费税税法规定,化妆品的税率为 30 % ,护肤护发品免征消费税)。计算分析该公司应如何进行消费税的筹划?答案:以上产品中,洗面奶和面霜是护肤护发品,不属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眼影和粉饼属于化妆品,适用 30 税率。如果采用组套销售方式,公司每销售一套产品,都需缴纳消费税。应纳税额=(350/1-30%)30%=150 元。纳税筹划案例分析题 3 / 4而如果改变做法,化妆品公司在将其生产的商品销售给商家时,暂时不组套(配比好各种商品的数量),并按不同商品的销售额分别核算,分别开具发票,由商家按照设计组套包装后再销售(实际上只是将组套包装的地点、环节调整厂一下,向后推移),则:化妆品公司应缴纳

15、的消费税为每套(80+90/1-30%)30%=72.86 元 。两种情况相比,第二种方法每套产品可以节约税款 77.14 元(150-72.86 )。第五章:1.某建材销售公司主要从事建材销售业务,同时为客户提供一些简单的装修服务。该公司财务核算健全,被当地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 年,该公司取得建材销售和装修工程收入共计 292 万元,其中装修工程收入 80 万元,均为含税收入。建材进货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17 . 44 万元。请为该公司设计纳税筹划方案并进行分析。答案:如果该公司未将建材销售收入与装修工程收入分开核算,两项收入一并计算缴纳增值税,应纳税款为:应纳增值税税

16、额292/(1+17%)17%-17.44=24.99(万元)如果该公司将建材销售收入与装修工程收入分开核算,则装修工程收入可以单独计算缴纳营业税,适用税率为 3 。共应缴纳流转税:应纳增值税税额(292-80)/(1+17%)17%-17.44=13.36(万元)应纳营业税税额80 3 % = 2 . 4 (万元)共应缴纳流转税13 . 36 十 2 . 4 = 15 . 76 (万元)比未分别核算少缴流转税24 . 99 一 15 . 76 = 9 . 23 (万元)从本案例可以看出,通常企业兼营营业税应税劳务和增值税应税货物销售时 ,如不分开核算,所有收入会一并按照增值税计算缴税,适用税

17、率很高(17 % ) ,而劳务收入部分通常很少有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故实际税收负担很重。纳税人如果将两类业务收入分开核算,劳务收入部分即可按营业税计税,适用税率仅为 3 % (或 5 % ) ,可以明显降低企业的实际税负。第六章:1.个人投资者李先生欲投资设立一小型工业企业,预计年应纳税所得额为 18 万元。该企业人员及资产总额均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适用 20 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分析李先生以什么身份纳税比较合适。答案:李先生如成立公司制企业,则: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180 000 20% = 36 000 (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80 000( l-20 % ) 20 % = 28 8

18、00 (元)共应纳所得税税额36 000 + 28 800 = 64 800 (元)所得税税负64800/180000100%=36%李先生如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则: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80 000 35 -6 750 = 56 250 (元)所得税税负56250/180000100%=31.25%可见,成立公司制企业比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多缴所得税 8 550 元(64 800-56 250 ) ,税负增加4.75 % ( 36 -31.25 % )。2.某企业为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决定通过当地民政部门向某贫困地区捐赠 300 万元,2009 年和 2010 年预计企业会计利润分别 为 1 000

19、 万元和 2 000 万元,企业所得税率为 25 。该企业制定了两个方案:方案一,2009 年底将 300 万全部捐赠;方案二,2009 年底捐赠 100 万元,2010 年再捐赠 200 万元。从纳税筹划角度来分析两个方案哪个对更有利。答案:方案一:该企业 2009 年底捐赠 300 万元,只能在税前扣除 120 万元(1 000 12 % ) , 超过 120 万元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方案二:该企业分两年进行捐赠,由于 2009 年和 2010 年的会计利润分别为 1 000 万元和 2 000 万元,因此两年分别捐赠的 100 万元、200 万元均没有超过扣除限额,均可在税前扣除。通过

20、比较,该企业采用方案二与采用方案一对外捐赠金额相同,但方案二可以节税 45 万元(18025%)。第七章:1.2009 年 11 月,某明星与甲企业签订了一份一年的形象代言合同。合同中规定,该明星在 2009 年 12 月到 2010 年 12 月期间为甲企业提供形象代言劳务,每年亲自参加企业安排的四次(每季度一次)广告宣传活动,并且允许企业利用该明星的姓名、肖像。甲企业分两次支付代言费用,每次支付 100 万元(不含税),合同总金额为 200 万元由甲企业负责代扣代缴该明星的个人所得税。(假设仅考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题 4 / 4由于在签订的合同中没有明确具体划分各种所得所占的比重

21、,因此应当统一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一年中甲企业累计应扣缴个人所得税 (1 168 235.2940-7000 )2=920 588.23 (元)请对该项合同进行纳税筹划以降低税负。答案:本案例中明星直接参加的广告宣传活动取得的所得应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而明星将自己的姓名、肖像有偿提供给企业则应该属于明星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如果甲企业能够将合同一分为二,即先签订一份参加广告宣传活动的合同,每次向明星支付不含税收入 20 万元,再签订一份姓名、肖像权使用的合同,向明星支付不含税收入 120 万元。则支付总额保持不变,只是签订了两份不同应税项目的合同。实施此方案后,甲企业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

22、计算如下:( l )甲企业应当扣缴该明星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200000-7000)(1-20%) / 1-40%(1-20%) 40%-7000=335294.12(元)( 2 )甲企业应当扣缴该明星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率只有一档 20 % )1200000(1-20%) / 1-20%(1-20%) 20%=228571.43(元)合计应扣缴个人所得税335 294 . 12 + 228 571 . 43 = 563 865 . 55 (元)由此可以看出,按劳务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分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比合并缴纳,共节约税款 356 722 . 68 元(920

23、 588 . 23 -563 865 . 55 )。第八章:1.某公司拥有一幢库房,原值 1 000 万元。如何运用这幢房产进行经营,有两种选择:第一,将其出租,每年可获得租金收入 120 万元;第二,为客户提供仓储保管服务,每年收取服务费 120 万元。从流转税和房产税筹划看,哪个方案对企业更为有利(房产税计税扣除率 30%,城建税税率 7%,教育附加费率 3%)?答案:方案一:应纳营业税税额120000O5 % = 60000 (元)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60 000( 7%十 3 % ) = 6 000 (元)应纳房产税税额120000O12 % = 144000 (元)应纳税款

24、合计金额60 000 + 6 000 + 144 000 = 210000 (元)方案二:应纳营业税税额120000O5 % = 60000 (元)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60 000( 7%十 3 % ) = 6 000 (元)应纳房产税税额10 000 000( l 一 30 % )1.2 % = 84 000 (元)应纳税款合计金额60 000 + 6 000 + 84 000 = 150000 (元)可节省税费210 000 一 150 000 = 60 000 (元)2.甲房地产公司新建一栋商品楼,现已建成并完成竣工验收。该商品楼一层是商务用房,账面价值 1 000 万元。有三

25、个经营方案,一是对外出租,年租金 120 万元;二是本公司开办商场;三是以商务用房对外投资。计算分析哪种方案对甲公司比较有利。答案:方案一:对外出租应纳营业税税额=12000005%=60000(元)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60000(7%+3%)=6000(元)应纳印花税税额=12000000.1%=1200(元)应纳房产税税额=120000012%=144000(元)应纳税款合计金额=60000+6000+1200+144000=211200(元)方案二:甲公司自己开办商场,则只缴纳房产税应纳房产税税额=10000000(1-30%)1.2%=84000(元)节省税费=211200-84000=127200(元)其中,房产税节省 60000 元。方案三:以房产投资,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由被投资方按房产原值作为计税依据缴纳房产税,缴纳的房产税同方案二。但本方案投资方不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如果甲公司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投资风险,这实际上是以联营投资名义变相出租房产,根据税法规定,出租方应按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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