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EQ东风汽车公司企业标准Q/EQC-1185-2011代替 EQC-1185-2007 汽车产品材料禁用物质的使用规定 2011-11-25 发布 2011-11-25 实施东风汽车公司技术标准化委员会 发布 1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C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EQC-1185-2007。 本标准由东风汽车公司技术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东风汽车公司技术标准化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风汽车公司技术中心材料技术室 本标准起草人:黄江玲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EQC-1185-200 7 首次发布。 2 汽车产品材料禁用
2、物质的使用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零部件及材料中禁止使用的物质(简称禁用物质)、禁用物质的检测方法以及合格判定基准。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的汽车零部件产品及材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IEC 62321 电子电器产品中禁用的六种物质含量的检测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3.1 禁用物质 指对人体健康、动植物生命安全及环境具有危害及潜在危险,
3、在汽车产品中禁止使用的物质。 3.2 均质材料 指通过拧开、切割、碾压及研磨等机械手段不能进一步拆分,且各部分组成相同的材料,如陶瓷、玻璃、金属、塑料、纸、木板以及涂料等。 3.3 检测单元 指经过拆分和取样,可以直接进行检测分析的材料;根据材料的均匀性,检测单元可以分为均质检测单元和非均质检测单元。 3.4 非均质检测单元 指由若干种材料组成,无需或难以进一步机械拆分的材料。 3.5 新认证车型 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新上公告的车型。 4. 汽车产品材料中禁用物质的种类及技术要求 4.1 禁用物质的种类 本标准涉及的禁用物质特指以下六种物质: 1) 铅及其化合物 2) 汞及其化合物 3) 镉及
4、其化合物 34) 六价铬 5) 多溴联苯(PBBs) 6) 多溴联苯醚(PBDEs) 4.2 禁用物质浓度限值要求 除附录A中规定的在一定期限内豁免的零部件及材料以外,汽车零部件产品中每一均质材料的铅、 汞、六价铬、多溴联苯以及多溴联苯醚的含量不得超过其质量百分数的0.1%;镉的含量不能超过其质量百分数的0.01%。 4.3 对禁用物质使用的豁免 4.3.1 一般豁免条件 根据中国当前汽车产品的技术和使用材料的现状,附录A中规定了部分零部件及材料对禁用物质 的豁免条件。 附录A中规定的零部件及材料、范围及豁免期限,将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适时作 出调整。 豁免期限到期后,对汽车零部件
5、的再使用、再制造产品仍然给予豁免。 4.3.2 其它豁免条件 对于附录A中没有列出的汽车零部件及材料,如果符合下列情况之一,零部件供应商可以提出对禁用物质的豁免申请 1) 产品中禁用物质由于技术上的原因,尚不能由其它物质或材料所替代; 2) 禁用物质被禁用后将降低产品的安全性能; 3) 禁用物质被禁用后将影响产品的正常使用和维护保养; 4) 禁用物质被禁用后将显著缩短产品的使用寿命; 5) 禁用物质被禁用后将使产品的生产成本或销售成本显著增加。 4.4 其它要求 零部件供应商应该按照附录B的格式和要求提供禁用物质使用承诺书, 并以纸质文件的形式提交至东风汽车公司相关部门。 5.禁用物质的检测
6、5.1 检测单元 对汽车零部件及材料的检测原则上以均质材料为检测单元,针对以下情况,处理如下: 1) 同一生产厂生产的同一功能、同一规格(参数)的多个模块、零部件或材料可以归为一类,只选取有代 表性的零部件或材料进行检测; 2) 颜色不同的零部件应为不同的检测单元; 3) 当检测对象难以进一步拆分且质量10mg时,作为非均质检测单元,直接进行检测; 4) 当检测单元难以进一步拆分且体积1.2mm3时,作为非均质检测单元,直接进行检测; 5) 表面处理应尽量分离(如涂层),对于确实无法分离的表面(如镀层),可以对表面处理层进行初筛 (例如使用X荧光射线光谱仪) ,筛选合格则不细分,如筛选不合格,
7、则需要采用化学方法进行分离测试。 6) 对于有多层表面处理的材料,可以将表面处理材料作为一个检测单元,但是当涂层分为有机和无机材料 时应分成不同的检测单元。 5.2 检测方法 按照IEC 62321的相应条款进行检测。 5.3 合格判定 4 汽车零部件产品的所有检测单元中,禁用物质的含量经检测均满足4.2条的要求,则判定该零部件产品合格,如果任何一个检测单元不满足4.2条的要求,则判定为不合格。 附 录A (规范性附录) 汽车禁用物质豁免清单 56 7附 录 B (规范性性附录) 对禁用物质使用的承诺书 公司名称: 零件或材料编号: 地址 : 供应商代码: 零件或材料名称: 东风汽车公司 :
8、本公司郑重承诺: 对上述总成及零件,本公司已经了解相关法规及法律的要求,如实申报禁用或限用物质的含量及存在,优先使用可回收材料和工艺,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承担责任。 本公司保证: 上述产品符合中国政府对铅、汞、镉、六价铬、PBBs 和 PBDEs 的使用限制,并负责保证原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完全满足上述要求,除政府指令或东风汽车公司标准中详细列出的豁免情况以外。 本公司还保证: 已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确保提供的上述产品符合东风汽车公司的相关技术要求。 法人代表签名+公司印章: 年 月 日 8 附 录C (资料性附录) 编制说明 C.1 任务来源 本标准是技术中心 2011 年标准制修
9、订计划之一。 C.2 标准修订的原因,目的及作用 世界性的环境污染和资源短缺问题越来越突出,我国一直在积极制定有关汽车回收利用和控制环境污染的相关政策及强制性标准,例如汽车禁用物质要求 ,并有可能在 2013 后实施,相关法规标准的出台将对汽车市场的准入产生重要影响。 EQC-1185-2007 为汽车回收利用方面的重要企业标准,但其禁用物质的要求主要基于欧盟的法规要求,与中国将实施的法规政策要求有差异,因此有必要对标准进行修订,以更好的指导产品开发过程中的零部件选材和定义。 C.3 标准编制原则 符合 EQCB-5-2008 关于企业标准的格式及内容要求 充分考虑了目前国家关于汽车禁用物质的
10、相关要求。 C.4 标准内容的说明 C.4.1 将标准名称由“关于材料使用限制的规定”更改为“汽车产品材料禁用物质的使用规定”,使标准名称与标准内容保持一致; C.4.2 引用文件中,删除了文本里没有引用的 EQCB-318 标准,删除了欧盟法规 CE 2000/53,由于我国的禁用物质检测方法标准尚未正式出台发布,因此引用标准 IEC 62321 电子电器产品中禁用的六种物质含量的检测方法作为禁用物质的检测方法,我国相关标准正式发布后,再对本标准进行适时修订。 C.4.3 新增了“禁用物质”、“均质材料”、“检测单元”、“非均质检测单元”和“新认证车型”五个术语定义。 C.4.4 根据正在报批中的国家强制性标准汽车禁用物质要求,规定了汽车材料中六种有害物质的限值,即增加了对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两种禁限用物质的要求。 C.4.5 对汽车车身和零部件涂料中限用的乙二醇类物质和邻苯二甲酸二异辛酯的相关要求,国家已经出台了强制性标准 GB24409-2009汽车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本标准不再重复这方面的要求,这类零部件和材料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 GB24409-2009 的要求。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