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中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经费报销说明 20170522各项目负责人:2017 年国创计划第一批经费已经下拨,现将经费报销相关要求说明如下:1.本批次报账时间:2017 年 5 月 23 日-6 月 5 日2.本批次报销金额上限:项目总经费 50%3.劳务酬金:每个项目组可申请将 30%经费转账至项目负责人中国银行卡号,由教务处统一办理转账手续。若项目组不需要该笔酬金,可在 5 月 31 日前向教务处程凯老师明确说明。无说明则视为需要转账。劳务酬金为现金,可用于调研劳务费、加班费等劳务性支出。支出时须登记领取人姓名、手机号(学生登记学号、华师教职工登记工号、校外人员登记身份证号)、领取
2、人本人签名。4.其他支出:凭正规发票或校内转账凭证,实报实销。4.1 差旅费:往返车票、机票;目的地住宿发票;学院签字盖章的调研函、会议通知或培训通知。硬卧以下、高铁动车二等座以下、飞机经济舱。如果无目的地住宿发票或交通票据无法形成武汉往返的闭环(即只有从武汉出发、或只有返回武汉的交通票据),请填写附件华中师范大学差旅费报销特殊情况说明,写明未住宿、无法形成交通闭环原因,学院签字盖章。4.2 购买图书费用:携带正规购书发票、购书清单,至新图书馆完成图书验收手续后报销。4.3 打印复印费:正规机打发票,可以正常报销;打印复印定额发票,可以报销,但打印复印定额发票总额不超过500 元。4.4 文具
3、、电脑耗材费发票须附物品清单。4.5 武汉通充值发票,总额不超过 200 元。4.5 餐馆发票、食品发票、礼品发票、手机充值发票、汽车加油发票、接待费:不能报销。5.除劳务酬金外的报销手续,咨询本院教学秘书或报账员,填写经费报销单或差旅费报销单时,以下内容填写参考:单位名称:教务处经费项目所属单位名称和代码:教务处 220经费项目名称:17 本科生基本科研业务经费项目代码:220-20205170353报销人姓名:国创计划项目负责人姓名报销人电话:国创计划项目负责人手机中行卡号:国创计划项目负责人学号工行卡号:不填经费项目负责人:国创计划项目负责人经办人姓名及电话:国创计划负责人、手机号码6.
4、各项目负责人填写经费报销单、 差旅费报销单,粘贴好报销票据,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报销单及报销票据,单个项目提交,教务处不予受理。各项目负责人在提交所有报销票据之前,须拍照或扫描留底备查,作为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的经费使用凭证。7.请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销单及票据,逾期不予受理。因学院提交材料延迟,导致经费被收回,教务处不承担责任。8.国创计划经费报销说明不定期更新,以最新说明为准,由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负责解释。2017 年 5 月 22 日附件:华中师范大学差旅费报销特殊情况说明单位名称:教务处项目名称:运行费特殊事项说明:特此说明说明人:(签字)年 月 日兹证明该事项真实有效,本人愿意 为此承担责任。项目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单位审批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经费使用承担监督和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