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学生早操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培养学生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学生身体素质,规范学生早操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管理规定。一、出操范围凡我院住校学生均应出操,走读学生由各院系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出操。二、早操时间早操时间从学期开始至期末考试前两周。如遇特殊情况不出操,另行通知。三、组织管理1、学生早操由学生处负责安排、管理和监督,各院系部具体负责本院、系部学生早操的组织、检查和管理。2、凡在出操范围内的学生,均应按时出操。对无故不出早操的学生,各院、系部要严格按照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学生考勤规定中相关条款及时处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不出操:(1)执行学校公务者;(
2、2)因病或有特殊原因已请假者(以请假条为准);(3)赴校外实习、见习者。3、学生集合、出操要严格按照规定地点和线路进行,要服从管理,不准冒名顶替出操,严禁穿拖鞋出操。如有以上情况,将根据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严肃处理。四、早操考核早操的考核有学生处负责,学院学生会体育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1、早操实行每天检查,每周汇总公布,考核成绩按百分计。2、学生早操出勤率占 60%,出操秩序和 质量占 40%。3、各院系部早操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组织早操活动。4、因早操组织差、秩序乱等,受到通报批评的院、系部,每次扣一分。5、早操成绩记入年终对院、系部的考核成绩。五、要求1、每学期开学前,各院、系部要提前安排好早操值班人员(同晚自习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2、各院、系部负责对学生出操前的安全教育工作。3、各院、系部学生会体育部要督促本院、系部学生准时集合、按时出操,并检查学生出操情况,负责维持好学生早操秩序,4、各班级体育委员负责整理本班级队伍和带操,出操学生要做到精神振奋、队伍整齐、口号有力。5、学院学生会检查各院、系部早操时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保证检查成绩的真实准确。6、学生处每周定期将早操成绩反馈给各院、系部。本规定解释权归学生处,自三月二十一日起执行。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学生工作部(处)二一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