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我校北门展板摆放和条幅悬挂的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校园内展板摆放及条幅悬挂的秩序,维护良好的校园环境。由共青团济宁学院委员会发起,济宁学院学生委员制定此制度,具体管理细则如下::一、展板摆放:1 按展板编号外借,而且外借展板时需登记所借展板的编号,借出时间,返还时间,借用部门,借用人员及联系方式,借用事由等。2 借用时间按活动的情况所定,使用完毕后应及时返还,归还时需将展板粘贴材料进行清理,若超出登记时间则必须另外申请并说明原因。3 各个系社团原则上无权借用学生会展板,如需借用应先向学生会社团管理中心申请,然后拿着学生会财务外借申请表向学生会办公室资产管理部说明情况,之后办公室登记完(登记人员必
2、须是部长以上级)方可借用。4 展板一律摆放在北门花坛两侧,不可因位置的优劣而遮挡其他展板,展板摆放时应置于同一直线,不可偏斜,不得影响交通,不得影响校容校貌。5 展板内容要健康,不可出现大面积的有关赞助商广告,如需出现必须写在右下角以小字标注,如展板不符合要求,我们有权力对其进行清除。6 如在展板使用期间发现展板倒地、损坏而无人管理时,我们将收回展板并追究借用人员责任。7 展板上标注有“济宁学院学生会”标志的,其他部门不得擅自使用。8 所有展板都必须按规定的期限摆放。全校性活动的展板摆放期不能超过 7 天,校级以下展板摆放期不能超过 5 天,带有商业广告性质的展板摆放期不能超过 3 天。展板摆
3、放时间以申请审批表为准,如有过期展板我们安排人员及时拆除。二、条幅悬挂:1 条幅内容必须积极健康,格调高雅,主体部分不得出现与赞助商有关的信息,如有需要可在右下角以小字标注。2 主要通道、教学区内禁止悬挂一切与商家有关的条幅。3 条幅悬挂在树上时应与地面保持 1.5 米左右的的距离,不能有高有低,悬挂时应注意整齐、整洁,不得随意悬挂,影响学校形象。4 悬挂条幅所使用的带条可以使用旧条幅但不能打结或加长,需注意美观。5 条幅悬挂一般可在活动开始前一个星期左右,活动结束后,三天内必须摘下,否则我们将追究其负责人责任。6 悬挂人员要定期前去查看条幅,要保证其整齐,如果损坏、掉落等,要及时修补,否则我们将对其进行清除。7 未按要求悬挂条幅的部门我们将通知负责人进行修改,如在接到通知后未修改的我们将清除该条幅。8 条幅使用完拆卸时要保证树干、地面等干净,不得随意乱丢废弃物。注: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济宁学院学生会所有。济宁学院学生委员会2010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