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一、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 号)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人。监理服务招标应优先考虑监理单位的资信程度、监理方案的优劣等技术因素。第三条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第四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
2、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第五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 20%。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收费额。第六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由于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节省投资,缩短工期,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根据合同约定奖励监理人。第七条监理人应当按照关于商品
3、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告知发包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依据,以及收费标准。第八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内容、质量要求和相应的收费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在监理与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第九条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监理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第十条由于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量增加或减少的,发包人应当按合同约定与监理人协商另行支付或扣减相应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用。第十一条由于监理人原因造成监理与
4、相关服务工作量增加的,发包人不另行支付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用。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提供的监理服务人员、执业水平和服务时间未达到监理工作要求的,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的,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减相应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用。由于监理人工作失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监理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十二条违反本规定和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第十三条本规定及所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建设部负责解释。第十四条本规定自 2
5、007年 5月 1日起施行,规定生效之日前已签订服务合同及在建项目的相关收费不再调整。原国家物价局与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1992价费字 479号)同时废止。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各地制定的相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2 -附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1 总则1.0.1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接受发包人的委托,提供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勘察、设计、设备监造、保修等阶段的相关工程服务;各阶段的工作内容见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主要内容 (附表一) 。1.0.
6、2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为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以下简称“施工监理” )服务收费与勘察、设计、设备监造、保修等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以下简称“其他阶段的相关服务” )收费之和。1.0.3 施工监理收费一般按照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法收费。铁路、水运、公路、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监理收费按建筑安装工程费分档计费方式计算收费,对机电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联合试运转费之和占工程概算投资额 30%以上的工程项目,双方可协商确定计费方式和收费额。1.0.4 其他阶段的相关服务收费一般按相关服务工作所需工日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人工日费用标准 (附表四)的规定收费。1.0.5
7、施工监理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1)施工监理收费=施工监理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2)施工监理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1.0.6 施工监理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计算出的施工监理基准收费额,发包人与监理人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范围内协商确定施工监理收费合同额。1.0.7 施工监理收费基价施工监理收费基价是完成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规定的施工阶段基本监理服务内容的酬金。施工监理收费基价按施工监理收费基价表 (附表二)中确定,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施工监理收费基价。1.0.8 施工监理计费额
8、施工监理收费以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为计费额的,计费额为经过批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工程中有利用原有设备并进行安装调试服务的,以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时同类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施工监理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缓配设备的,应扣除签订监理合同时同类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施工监理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引进设备的,按照购进设备的离岸价格折换成人民币作为施工监理收费的计费额。施工监理收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为计费额的,计费额为经过批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作为施工监理收费计费额的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均指每个监理合同中约定的工
9、程项目范围的投资额。1.0.9 施工监理收费调整系数施工监理收费标准的调整系数包括: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和附加调整系数。- 3 -(1)专业调整系数是对不同专业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工作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计算施工监理收费时,专业调整系数在施工监理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 (附表三)中查找确定。(2)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是对同一专业不同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工程复杂程度分为一般、较复杂和复杂三个等级,其调整系数分别为:一般(级)0.85;较复杂(级)1.0;复杂(级)1.15。计算施工监理收费时,工程复杂程度在相应章节的工程复杂程度表
10、中查找确定。(3)附加调整系数是对施工监理的自然条件、作业内容,以及专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尚不能调整的因素进行补充调整的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分别列于总则和有关章节中。附加调整系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调整系数不能连乘。将各附加调整系数相加,减去附加调整系数的个数,加上定值 1,作为附加调整系数值。1.0.10 在海拔高程超过 2000m地区进行施工监理工作时,高程附加调整系数如下:海拔高程 20003000m 为 1.1海拔高程 30013500m 为 1.2海拔高程 35004000m 为 1.3海拔高程 4001m 以上的,高程附加调整系数在以上基础上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
11、1.0.11 改扩建和技术改造建设工程项目,附加调整系数为 1.11.2。1.0.12 发包人将施工监理基本服务中的某一部分工作单独发包给监理人,则按照其占施工监理基本服务工作量的比例计算施工监理收费,具体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13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监理人承担的,各监理人按照其占施工监理基本服务工作量的比例计算施工监理收费。发包人委托其中一 4E2A监理人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总负责的,该监理人按照各监理人合计监理费的 57%加收总体协调费。1.0.14 本收费标准不包括本总则 1.0.1以外的其他服务收费。其他服务收费,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国家没有收费规定的,由发包人
12、与监理人协商确定。2矿山采选工程2.1矿山采选工程范围适用于有色金属、黑色冶金、化学、非金属、黄金、铀、煤炭以及其他矿种采选工程。2.2 矿山采选工程复杂程度2.2.1 坑内采矿工程坑内采矿工程复杂程度表 表 2.2-1等级 工程特征I级地形、地质、水文条件简单;开拓运输系统单一,斜井串车,平硐溜井,主、副、风井条数3 条;矿石品种单一,不分采的采矿工程II级地形、地质、水文条件较复杂;缓倾斜薄矿体或埋藏深度500m 的矿体;开拓运输系统较复杂,斜井箕斗,主、副、风井条数4 条,有系统的顶板管理设施;两种矿石品种,有分采、分贮、分运设施的采矿工程- 4 -III级地形、地质、水文条件复杂;缓倾
13、斜中厚矿体或大水矿床;开拓运输系统复杂,斜井胶带,联合开拓运输系统,有复杂的疏干、排水系统及设施;两种以上矿石品种,有分采、分贮、分运设施,采用充填采矿法或特殊采矿法的各类采矿工程;铀矿采矿工程2.2.2 露天采矿工程露天采矿工程复杂程度表 表 2.2-2等级 工程特征I级地形、地质、水文条件简单;矿体埋藏垂深3000m 的高山矿床,含流沙矿床;有防寒保温或治理流沙设施,有露天转坑内措施;两种以上矿石品种或含有用元素,有矿石倒装及分采、分贮、分运设施的采矿工程;水深9m 采金船或阶地采金工程2.2.3选矿工程选矿工程复杂程度表 表 2.2-3等级 工程特征I级处理易选矿石;一段磨矿;单一选矿方
14、法,单一产品的选矿工程II级处理两种矿石;两段磨矿;两种选矿方法,两种产品的选矿工程- 5 -III级处理两种以上矿石;两段以上磨矿;两种以上选矿方法,两种以上产品;采用重介质,反浮选冷结晶等方法的选矿工程2.2.4 煤炭矿井工程 煤炭矿井工程复杂程度表 表 2.2-4等级 工程特征I级地形较平坦,地质构造简单,褶曲宽缓,断层稀少,工程地质条件简单;煤层、煤质稳定,全区可采,无岩浆岩侵入,无自然发火;矿床充水条件简单;地压、地温正常,煤层及瓦斯无突出的采矿工程;井筒深度不小于 300米;表土层厚小于 150米;II级地形起伏不大,地质构造较复杂,褶曲、断层不影响采区划分,无不良工程地质现象;煤
15、层在可采范围内厚度变化不大,全区大部分可采,偶见少量岩浆岩,自然发火倾向小;矿床充水条件较复杂,沙漠地区有溃水溃沙;地压呈现强,地温正常,瓦斯含量低的采矿工程;井筒深度 300800米;表土层厚 150-300米;III级地形复杂,地质构造复杂,褶曲、断层较密集,第四系地层稳定性差;煤层倾角、厚度、煤质变化大,局部不可采, 且结构复杂,有岩浆岩侵入,有自然发火危险;矿床充水条件复杂,水患严重;地压大,地温局部偏高,高瓦斯需抽放,煤层及瓦斯突出的采矿工程;井筒深度大于 800米;表土层厚大于 300米。2.2.5 煤炭露天矿工程煤炭露天矿工程复杂程度表 表 2.2-5等级 工程特征I级地质构造简
16、单,矿田地形为 I类;煤层赋存条件属 I类,煤层单一,煤层埋藏深度50m;采用单一开采工艺,技术一般的采矿工程II级地质构造较复杂,矿田地形为 II类;煤层赋存条件属于 II类,煤层结构较复杂,煤质变化较大,可采煤层 2层,煤层埋藏深度 50100m;采用单一开采工艺,技术较复杂的采矿工程III级地质构造复杂,矿田地形为 III类及以上;煤层赋存条件属 III类,煤层结构复杂,煤质变化大,可采煤层多于 2层,煤层埋藏深度100m;采用综合开采工艺,技术复杂的采矿工程2.2.6 选煤厂工程选煤厂工程复杂程度表 表 2.3-6- 6 -等级 工程特征I级 新建筛选厂(车间)工程;II级 新建入洗下
17、限25mm 选煤厂工程; III级 新建入洗下限25mm 选煤厂工程; 水煤浆制备及燃烧应用工程加工冶炼工程3.1加工冶炼工程范围适用于机械、船舶、兵器、航空、航天、电子、核加工、轻工、纺织、林产、农业、 (粮食) 、内贸、建材、钢铁、有色等各类加工工程,钢铁、有色等冶炼工程。3.1.1 加工冶炼工程示例加工冶炼工程示例表 表 3.1-1工程类别 工程示例机械矿山、交通、铁道、港口、工程、石油、化工、电力、纺织、医疗、农业、环保、通用、食品及包装等机械,汽车、电机、电器、电材、仪器仪表、机床工具、磨料磨具、机械基础件,社会公共安全产品及衡器等船舶 船舶制造,船坞、船台、滑道等兵器 枪炮、坦克、
18、步兵战车,光学、光电、电子兵器,弹、引信、靶厂、防化器材、民爆器材等航空 航空主机、辅机、零部件、航空维修、试验室等航天 航天产品总装、部装、零部件、试验、测试等电子 微电子、通信设备、电子器件、电子终端产品等核加工 核燃料元(组)件、铀浓缩、核技术及同位素应用等轻工 制浆造纸、日用机械、日用硅酸盐、日用化学制品、制盐、食品、皮革毛皮及制品、塑料原料及制品、家用电器、烟草等纺织 纺织、印染、服装加工等林产 木材加工、人造板、林产化工等农业(粮食)内贸粮油饲料、果蔬、畜牧水产、种子加工,农、副、水产品等仓储、保鲜、冷藏,制冰厂、屠宰厂等建材 水泥及水泥制品、玻璃、陶瓷、耐火材料、建筑材料等- 7
19、 -钢铁 烧结球团、炼铁、炼钢、铁合金、轧钢、钢铁加工、焦化耐火材料等有色 重金属、轻金属、稀有金属、稀土、半导体材料、粉未冶金及硬质合金等冶炼与加工工程3.2加工冶炼工程复杂程度加工冶炼工程复杂程度表 表 3.2-1等级 工程特征I级一般机械辅机及配套厂工程;船舶辅机及配套厂,船舶普航仪器厂,10000t 坞修车间、船台滑道、干船坞,船模试验水池,海洋开发工程设备厂、水声设备及水中兵器厂、精密航海仪器厂工程;火炸药及火工品工程、弹箭引信工程;航空主机厂、装配厂、维修厂,航空试验测试工程;航天产品总装厂、部装厂、航天试验测试工程;微电子器件、显示器件、电子玻璃、电子终端产品生产厂,洁净度高于
20、1000级的洁净厂房工程;核燃料元/组件、铀浓缩、核技术及同位素应用;- 8 -等级 工程特征制浆造纸、日用化学制品、日用陶瓷、塑料原料、电池、感光材料、制糖、盐化工工程;印染、非织造布工程;大型林产加工厂、技术复杂或者采用新技术的林产加工工程;大型冷库、屠宰厂、制冰厂,技术复杂的农业(粮食)与内贸加工工程;2000t 的水泥生产线,浮法玻璃生产线,池窑拉丝玻璃纤维、特种纤维,新型建材,特种陶瓷生产线工程;规模较大的焦化、耐火材料、烧结球团、钢铁冶炼、连铸、轧钢、有色冶炼、冶炼等辅助工程、加工及配套辅助工程4石油化工工程4.1石油化工工程范围适用于石油、天然气、石油化工、化工、火化工、核化工、
21、化纤、医药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复杂程度石油化工工程复杂程度表 表 4.2-1等级 工程特征I级油气田井口装置和内部集输管线,油气计量站、接转站等场站、总容积60%的引调水建筑物工程;2. 丘陵、山区、沙漠地区管线长度之和与建设项目中所有渠道管线长度之和的比例60%的引调水渠道管线工程;3 堤防等级 I、II 级的河道治理建(构)筑物及河道堤防工程;4. 护岸、防波堤、围堰、人工岛、围垦工程,城镇防洪、河口整治工程注:引调水渠道或管道、河道堤防工程附加调整系数为 0.85;灌区田间工程附加调整系数为0.25;水土保持工程附加调整系数 0.7;河道治理及引调水工程建筑物、构筑物附加调整系数为1.3;
22、工程地处深山峡谷且距交通枢纽 200KM以上附加调整系数为 1.1。5.3 水库和水电工程复杂程度赋分水库和水电工程复杂程度赋分表 表 5.3-1项目 工程特征 赋分值一个坝址或一条坝线方案 -10两个坝址或两条坝线方案 5枢纽布置方案比较三个坝址或三条坝线方案 10有副坝 -1土石坝、常规重力坝 2有地下洞室 6两种坝型或两种厂型 7建筑物新坝型,拱坝、混凝土面板堆石坝、碾压混凝土坝 7防洪、发电、灌溉、供水、航运、减淤、养殖具备一项 16防洪、发电、灌溉、供水、航运、减淤、养殖具备两项 1防洪、发电、灌溉、供水、航运、减淤、养殖具备三项 2防洪、发电、灌溉、供水、航运、减淤、养殖具备四项
23、4综合利用防洪、发电、灌溉、供水、航运、减淤、养殖具备五项及以上 6环保要求简单 -3环保环保要求一般 1- 11 -项目 工程特征 赋分值环保有特殊要求 3少泥沙河流 -4泥沙多泥沙河流 5冰凌 有冰凌问题 5坝高150m 6小于 300MW 2300600MW 4装机容量大于 600MW 6长度小于 4km 2长度 410km 4隧洞长度大于 10km 6地震设防 地震设防烈度7 度 4简单:地质条件好或不需进行地基处理 -4中等:按常规进行地基处理 1基础处理复杂:地质条件复杂,需进行特殊地基处理 4下泄流量 窄河谷坝高在 70m以上、下泄流量 25000m/s以上 46 交通运输工程6
24、.1交通运输工程范围适用于铁路、公路、水运、城市交通、民用机场、索道工程。6.2 交通运输工程复杂程度6.2.1 铁路工程铁路工程复杂程度表 表 6.2-1等级 工程特征I级 、级铁路II级 时速 200KM客货共线;级铁路;货运专线;独立特大桥;独立隧道III级 客运专线;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注:1. 复杂程度调整系数级为 0.85,级为 1,为 0.61;2.复杂等级为级的新建双线另乘 0.85;3. 由建设单位提供办公及设备费,复杂等级为、级的另乘 0.84,复杂等级级的另乘 0.92。6.2.2 公路、城市道路、轨道交通、索道工程公路、城市道路、轨道交通、过道工程复杂程度表 表 6.2-
25、2等级 工程特征I级 1. 三级、四级公路及相应的机电工程;- 12 -II级 1. 二级公路及相应的机电工程;2. 城市街区道路、次干路工程III级1.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工程及相应的机电工程;2. 城市主干路、快速路、城市地铁、轻轨、广场、停车场工程;3. 客(货)运索道工程注:1. 公路机电工程的附加调整系数为 0.9;2.城市道路通过地下管网密集区的,附加调整系数为 1.05。3. 公路工程项目穿越山岭重丘区的部分附加调整系数为 1.1。6.2.3 公路桥梁、城市桥梁和隧道工程公路桥梁、城市桥梁和隧道工程复杂程度表 表 6.2-3等级 工程特征I级 1 总长1000m,水深15m,单孔
26、跨径为 30m以上的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及单孔跨径 250m以下的其它桥梁;2. 地质构造简单,长度在 5001000m的隧道工程;城市立交桥、人行天桥、地下通道、涵洞工程III级1. 单孔跨径为 250m以上的桥梁;2. 地质构造复杂,长度1000m 的隧道工程;3. 全苜蓿叶型、双喇叭型、枢纽型等各类独立的互通式立体交叉工程注: 1.桥梁、隧道通过地下管网密集区的,附加调整系数为 1.1;2. 主跨 250米以上钢筋混凝土拱桥、单跨 250米以上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结构、400 米以上斜拉桥、800 米以上悬索桥等结构复杂的独立特大桥工程附加调整系数为 1.15;3大于 3000米的独立特长隧道
27、及 2000米以上桥梁项目附加调整系数为 1.05。6.2.4 水运工程水运工程复杂程度表 表 6.2-4工程项目 计量单位 沿海 吨级 50000 50000集装箱内河 吨级 5001000 1000沿海 吨级 5000 500030000 30000散 货内河 吨级 500 5001000 1000沿海 吨级 3000 300010000 10000件杂货、滚装、客运等多用途 内河 吨级 500 5001000 1000沿海 吨级 30000 30000码头原 油 内河 吨级 10001000化学品、成品油、气等危险品 吨级 1000 1000防波堤、导流堤、海上人工岛等水上工程 最大水深
28、(米) 6 6港口工程护岸、引堤、海墙等建筑防护 最大水深(米) 3 35 5船坞 船舶吨位 3000 300010000 10000修造船厂水工 船台、滑道船体重量(吨)1000 10005000 5000- 13 -工程项目 计量单位 工程 舾装码头 吨级 3000 300010000 10000渠化枢纽、船闸 通航吨级 300 3001000 1000通航建筑工程 升船机 通航吨级 300 300沿海 通航吨级 30000 30000内河整治 通航吨级 300 3001000 1000航道工程疏浚与吹填 工程量(万方) 50 50200 200航标工程 投资(万元) 1000 1000船
29、舶交通管理系统工程水上交通管制工程 水上通信导航系统工程 投资(万元) 3000 3000注:1.孤岛作业的海洋水运工程项目和远离岸线的海、河水运工程附加调整系数为 1.2;2. 开敞式的沿海水运工程附加调整系数为 1.1;3.在枯水期作业的航道工程附加调整系数为 1.1。6.2.5 民用机场工程民用机场工程复杂程度表 表 6.2-5等级 工程特征I级 3C及以下场道及空中交通管制工程(项目单一或规模较小工程) ;II级 4C、4D 场道及空中交通管制工程(中等规模工程) ;III级 4E及以上场道及空中交通管制工程(大型综合工程含配套措施) 。注:工程项目规模划分标准见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
30、 。7 建筑市政工程7.1建筑市政工程范围适用于建筑、人防、市政公路、园林绿化、电信、广播电视、邮电工程。7.2 建筑市政工程复杂程度7.2.1 建筑、人防工程建筑、人防工程复杂程度表 表 7.2-1等级 工程特征I级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小型公共建筑工程;高度50m 的公共建筑工程;20层以上居住建筑和 20层及以下高标准居住建筑工程;高标准的古建筑、保护性建筑和地下建筑工程;高标准的建筑环境和室外工程;相当于四、五星级饭店标准的室内装修,特殊声学装修工程;防护级别为三级以上或者建筑面积10000m的人防工程;注:1. 大型建筑工程指 20001 m以上的建筑,中型指 500120000
31、m的建筑,小型指 5000 m以下的建筑;2. 古建筑、保护性建筑等,根据具体情况,附加调整系数为 1.11.3。7.2.2 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复杂程度表 表 7.2-2等级 工程特征I级 一般标准的道路绿化工程;片林、风景林等工程II级 标准较高的道路绿化工程;一般标准的风景区、公共建筑环境、企事业单位与居住区的绿化工程III级高标准的城市重点道路绿化工程;高标准的风景区、公共建筑环境、企事业单位与居住区的绿化工程;公园、度假村、高尔夫球场、广场、街心花园、园林小品、屋顶花园、室内花园等绿化工程7.2.3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复杂程度表 表 7.2-3等级 工程特征I级庭院户内燃气管
32、道工程;一般给排水地下管线(DN100t/天的大型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机械化快速堆肥工程;2MW 的小型换热站工程III级城市超高压调压站,市内管线及加压站,穿、跨越管网,5000 户气化站、 混气站,500 m储配站、门站、气源厂、加气站工程;大型复杂给排水管线,市政管网,大型泵站、水闸等构筑物,净水厂,污水处理厂工程;垃圾系统工程及综合处理与利用、焚烧工程;锅炉房,穿、跨越供热管网,2MW 换热站工程;海底排污管线,海水取排水、淡化及处理工程7.2.4 广播电视、邮政、电信工程广播电视、邮政、电信工程复杂程度表 表 7.2-4等级 工程特征I级广播电视中心设备( 广播 1套,电视 12
33、套)工程;中波发射台设备(单机功率 P1KW)工程;短波发射台设备(单机功率 P50KW)工程;电视、调频发射塔(台)设备(单机功率 P1KW)工程;广播电视收测台设备工程;三级邮件处理中心工艺工程II级广播电视中心设备(广播 23套,电视 35套)工程;中波发射台设备(单机功率 1KW20KW)工程;短波发射台设备(单机功率 P150KW)工程;电视、调频发射塔(台)设备(单机功率 P10KW,塔高200m)工程;电声设备、演播厅、录(播)音馆、摄影棚设备工程;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微波站设备工程;广播电视光缆、电缆节目传输工程;一级邮件处理中心工艺工程8 农业林业工程8.1农业林业工程范围适
34、用于农业、林业工程。8.2 农业林业工程复杂程度农业林业工程复杂程度表 表 8.2-1- 16 -等级 工程特征I级适应动植物生长特性的小型工程设施;平原区高差50m 或坡降1/100、土壤水文地质条件差的农业综合开发工程;饲养管理、环境控制全自动化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的畜牧兽医工程;采用工厂化养殖、水循环回用、自动化程度高的水产养殖工程;较复杂的科研或观光型温室及农业设施工程; 高差1000m 的高山地区、林区边缘距公路或铁路30km,总面积为 350000ha、年产量300000 m的林业局(场)、木材运输和贮木场工程;规模较大、技术复杂、工作环境差或有特殊工艺要求的其他林业工程附表一建设工
35、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服务阶段 具体服务范围构成 备注- 17 -勘察阶段 协助业主编制勘察要求、选择勘察单位,核查勘察方案并监督实施和进行相应的控制,参与验收勘察成果。勘察阶段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的具体内容按照国家或行业有关规范、规定执行设计阶段协助业主编制设计要求、选择设计单位,组织评选设计方案,对各设计单位进行协调管理,监督合同履行,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设计大纲和设计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合理性,提出设计评估报告(包括各阶段设计的核查意见和优化建议) ,协助审核设计概算 。设计阶段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的具体内容按照国家或行业有关规范、规定执行施工阶段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
36、投资的目标控制,安全、合同、信息管理及现场协调。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具体内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规定执行设备采购监造阶段协助业主编制设备采购方案和计划,参与设备采购的招标活动,协助业主签订设备制造合同,对设备的设计、零部件采购与生产、安装、调试、保修期运行等过程实施监督、管理、控制和协调。保修阶段 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附表二施工监理收费基价表单位:万元 序号 计费额 收费基价1 500 16.52 1000 30.13 3000 78.14 5000 120.85 8000 181.06 100
37、00 218.67 20000 393.48 40000 708.29 60000 991.410 80000 1255.811 100000 1507.012 200000 2712.513 400000 4882.614 600000 6835.615 800000 8658.416 1000000 10390.1- 18 -附表三施工监理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工程类型 专业调整系数黑色、有色、黄金、化学、非金属及其他矿采选工程 0.9矿井工程,选煤及其他煤炭工程 1.01矿山采选工程铀矿采选工程 1.1船舶水工工程 1.0各类加工、冶炼工程 1.02.加工冶炼工程核加工工程 1.2石油工程
38、0.9化工、石化、化纤、医药工程 1.03.石油化工工程核化工工程 1.3风力发电、其他水利工程 0.9火电工程、送变电工程 1.0核电常规岛、水电、水库工程 1.24.水利电力工程核能工程 1.3机场场道、机场空管和助航灯光工程 0.9铁路、公路、城市道路、轻轨工程 1.05.交通运输工程水运、地铁、桥梁、隧道、索道工程 1.1邮电、电信、广电工艺工程 0.9建筑、人防、市政工程 1.06.建筑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0.8农业工程 0.97.农业林业工程 林业工程 0.9附表四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人工日费用标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职级 工日费用标准(元)一、高级专家 100012
39、00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 8001000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 600800四、初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 300600- 19 -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 号)第一条 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各类招标代理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
40、,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第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收取服务费用的,必须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第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符合招标人的技术、质量要求。第六条 招标代理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为为招标人强制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或强制具有自行招标资格的单位接受代理并收取费用。第七条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照招标代理业务性质分为:各类
41、土木工程、建筑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建设以及附带服务的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原材料、产品、设备和固态、液态和气态物体和电力等货物及其附带服务的货物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监理、矿业权、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保险等工程和货物以外的服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第八条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第九条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累进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按本办法附件规定执行,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 20%。具体收费额由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委托人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第十条 招标代理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 。工程招标委托人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可计入工程前期费用
42、。货物招标和服务招标委托人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列支。第十一条 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收取代理费用和出售招标文件后,不得再要求招标委托人无偿提供食宿、交通等或收取其他费用。第十二条 招标代理业务中有超出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与招标委托人就所增加的工作量,另行协商确定服务费用。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纠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第十四条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其授权、委托的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招标投标管理职能分工规定履行监督职能,要求招标当事人履行审批、备案及其他手续的,一律不得收费。违反前款规定,擅自设立收费
43、项目、制定收费标准以及收取管理性费用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予以处罚。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查处。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国家计委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 2003年 1月 1日起执行。国家计委及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凡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自本办法生效之日起废止。- 20 -附 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100以下 1.5% 1.5% 1.0%100-500 1.1% 0.8% 0.7%500-1000 0.8% 0.45% 0.
44、55%1000-5000 0.5% 0.25% 0.35%5000-10000 0.25% 0.1% 0.2%10000-100000 0.05% 0.05% 0.05%1000000以上 0.01% 0.01% 0.01%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 30%计收。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1 万元;(500100)万元0.7%2.8 万元;(1000-500)万元0.55%2.75 万元;(50
45、00-1000)万元0.35%14 万元;(6000-5000)万元0.2%2 万元;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 万元说明: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2003/09/15)规定:一、删去计价格20021980 号文第二自然段的内容。二、将办法第十条中“招标代理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 ”,修改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应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21 -三、关于规范全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暂行)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41765 号)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计委) 、
46、物价局:根据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管理的通知 (国清20026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计价格19992225 号)规定 (以下简称通知 ) ,为适应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实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社会化,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收费行为,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有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通知下:一、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是指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 、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指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接受建设单位和个人的委托时,对其提供的建设工程投资估算
47、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预)算、工程清单、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建设项目各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工程造价的投资鉴证;工程造价的信息、技术经济咨询、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服务活动所收取的费用。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接受委托人进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时,应按照国家法律、技术经济政策规定,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提供符合业务规程、质量合格的服务,满足委托人的技术、质量、工期要求,可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向服务对象收取一定的费用(具体收费标准附后)。具体收费标准按规定执行,向上浮
48、动幅度不超过 10%,具体由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与委托方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其管理和审批权限属省发展改革委。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应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式、收费标准等。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 ,亮证收费。凡不按本通知规定收费的,属价格违法行为,由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四、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当地的实际,针对目前各类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涉及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进行清理。凡没有与政府部门脱钩和工商注册登记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不得从事其业务和收费。对仍行使或变相行使行政监督和管理职能的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参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活动。五、本通知自 2004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原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概、预决算咨询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 (豫价房1997016 号) 、 (豫价房1997340 号)文件中附表二:社会审计业务收费标准第 8项中所引用的(豫价房1997016 号)文件的收费标准同时废止。- 22 -附表 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暂行)标准划分标准(万元)序号 服务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