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商品房销售价目表和商品房销售相关信息公示表的填写说明一、填写方法:商品房销售价目表1、户型:指商品房套内的区间间隔,即 X 厅 X 房 X 卫。2、建筑面积套(单元)内建筑面积公用分摊建筑面积。3、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单价总售价套内建筑面 积商品房销售相关信息公示表1、商品房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指提供物业服务的具体事项;服务标准:指按照行业规范提供的物业服务所达到的标准;收费标准:指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前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2、代收代付收费项目、标准及收费依据指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过程中向购房者代收代付的各项费用,需列出委托单位、收 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3、各
2、种付款方式对应的优惠折扣需列明预付或首付、一次性付款、分期支付的金额,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实行优惠折扣的需详列折扣办法清单,供购房者选择。4、其他指上述各项之外,须诚实信用地告知购房者的有关价格事项。2二、填写注意事项:商品房销售价目表每页都需注明“监制机关” 、“价格举报投诉电话:12358”、“企业物价员” 、“企业投诉电话”等项目内容。商品房销售相关信息公示表第三点中的有关收费标准必须按照以下收费标准执行:1、物业管理服务收费1)住宅: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的住宅(不含别墅)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佛山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单位: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月类别 等级 基准价 备注
3、一 1.00二 0.70一、无电梯住宅三 0.40一 1.55二 1.20二、有电梯住宅三 1.00结合小区绿地覆盖率、设施配套、管理服务、物业规模、物业使用时间及浮动幅度等实际情况约定收费标准。注:小区绿地覆盖率按建设规划部门设计规定计算全区各类、各等级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的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 30%,下浮幅度不限。32)车位:已售车位的管理费收费标准为:二楼及以上封闭式的最高 1.2 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月;半沉、地下式的最高 1.4 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月;首层架空的最高 1 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月;3)商铺、别墅、 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的住宅及其它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2、
4、装修按金收费标准房屋交付使用并经业主办理装修申报手续后,物业管理企业可分别向装修企业收取 2000 元,业主 1000 元装修按金;若业主不聘请装修企业自行施工的按每户收取装修按金 2000 元。物业管理企业收取的按金待装修完工后,如未造成楼宇和公共设施损坏的,应在一个月内如数退还。3、装修垃圾清运费装修期内产生的垃圾由业主自行清运,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收取清运费。若业 主委托物业管理企业代为清运,有关费用由双方协定。4、装修管理费4业主在装修期内如需拆改墙体和隐蔽工程(水、电、气)施工的,在办理相关报批装修手续后,物业管理企业在约定的施工期限内,按依法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的原则,确保每天两次派出熟悉装修业务人员到现场做好巡查记录,并为业主提供装修方面的咨询服务,在协助业主做好装修工程验收的前提下,由物业管理企业向装修企业或业主(具体由业主与装修企业商定),每天收取不超过 5 元的装修管理费。拆改墙体和隐蔽工程施工完毕后不得再收取装修管理费。5、水电预收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水费、电费的,除业主自愿,物业管理企业可预收水电费并逐月扣减外,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收取水电周转金等与水电费缴交相关的费用。6、若“前期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内容没有在公示表中说明,需附上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