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吳王闔廬的人物形象暨南國際大學中國語文學系四年級 謝苗琳暨南國際大學比較教育學系一年級 黃愛嘉一、緒論吳王闔廬,又稱吳王闔閭、公子光、光等。吳王闔廬的生卒年約當在西元前525 年至西元前 496 年, 1其在位十九年(魯昭公二十八年至魯定公十四年)。 2至於筆者為何以吳王闔廬作為傳主呢?筆者可以引下文作為一個楔子:吳王光大概是吳國歷史上最有作為的一位國君,也是吳所有國君中在左傳中描述最多和評價最高的一位。與春秋之際列國的國君相比,吳王光在左傳中的形象可說別具一格。 3到底吳王闔廬在左傳中的形象如何別具一格呢?以下筆者將從原典入手,以左傳引文為主,將吳王闔廬的事蹟按照左傳編年的方式輯出,並配合史
2、記的諸侯年表作為對照,(此部分的對照見資料長編中 的部分) 將吳王闔廬的一生作一個呈現。餘以經、史、子、集作為補充,此部分的補充能與左傳和史記的編年相配合的引文就依春秋、左傳、史記、經、史、子、集的順序羅列,其他的部分則一律置於吳王闔廬死後,魯哀公元年後的資料長編。據此整理出一個吳王闔廬的資料長編,此第一部分之資料長編主要是以春秋左傳人物譜中的表格為基本架構。據此資料長編來分析吳王闔廬的人物形象。一一一 資料長編出 處 編年 引文春秋公羊傳襄公二十九年 故謁也死,餘祭也立;餘祭也死;夷昧也立;夷昧也死,則國宜之季子者也。季子使而亡焉,僚者長庶也,即之。季子使而反。至,而君之爾。闔廬曰:先君之所
3、以不與子國,而與弟者,凡為季子故也。將從先君之命與,則國1 方朝暉:春秋左傳人物譜(濟南:齊魯書社,2001 年),頁 955。2 楊家駱主編:新校本史記三家注並附編二種卷四十二十二諸侯年表(台北:鼎文書局,1997 年 10 月 10 版),頁 654671。3 方朝暉:春秋左傳人物譜,頁 955。左傳期末報告2宜之季子者也,如不從先君之命與,則我宜立者也,僚惡得為君乎?於是使專諸刺僚,而致國乎季子,季子不受,曰:爾弒吾君,吾受爾國,是吾與爾為篡也, 爾殺吾兄,吾又殺爾,是父子兄弟相殺,終身無已也。去之延陵,終身不入吳國。故君子以其不受為義,以其不殺為仁。新校本史記卷十四十二諸侯年表第 二昭
4、公十六年 吳僚元年。春 秋 昭公十七年 楚人及吳爭戰於長岸。左 傳 昭公十七年 吳伐楚。陽匄為令尹,卜戰,不吉。司馬子魚曰:我得上流,何故不吉? 且楚故,司馬令龜,我請改卜。令曰:魴也以其屬死之,楚師繼之,尚大克之!吉。戰于長岸,子魚先死,楚師繼之,大敗吳師,獲其乘舟餘皇。使隨人與後至者守之,環而塹之,及泉,盈其隧炭,陳以待命。吳公子光請於其眾,曰:喪先王之乘舟,豈唯光之罪,眾亦有焉。請藉取之以救死。眾許之。使長鬣者三人潛伏於舟側,曰:我呼餘皇,則對。師夜從之。三呼,皆迭對。楚人從而殺之。楚師亂,吳人大敗之,取餘皇以歸。新校本史記卷十四十二諸侯年表第 二昭公十七年 興楚戰。(吳王僚二年)新校本
5、史記世家卷王僚二年,公子光伐楚,敗而亡王舟。光懼,襲楚,復得王舟而還。謝苗琳、黃愛嘉/ 吳 王闔盧的人物形象3三十一吳太伯世家第 一春秋 昭公二十年左傳 昭公二十年 三月,大子建奔宋。王召奮揚,奮揚使城父人執己以至。王曰:言出於余口,入於爾耳,誰告建也?對曰:臣告之。君王命臣曰:事建如事余。臣不佞,不能苟貳。奉初以還,不忍後命,故遣之,既而悔之,亦無及巳。王曰:而敢來,何也?對曰:使而失命,召而不來,是再奸也。逃無所入。王曰:歸,從政如他日。無極曰:奢之子材,若在吳,必憂楚國,盍以免其父召之。彼仁,必來。不然,將為患。王使召之,曰:來,吾免而父。棠君尚謂其弟員曰:爾適吳,我將歸死。吾知不逮,我
6、能死,爾能報。聞免父之命,不可以莫之奔也;親戚為戮,不可以莫之報也。奔死免父,孝也;度功而行,仁也;擇任 而往,知也;知死不辟,勇也。父不可棄,名不可廢,爾其勉之!相從為愈。伍尚歸。奢聞員不來,曰:楚君、大夫其旰食乎!楚人皆殺之。員如吳,言伐楚之利於州于。公子光曰:是宗為戮,而欲反其讎,不可從也。員曰:彼將有他志,余姑為之求士,而鄙以待之。乃見鱄設諸焉,而耕於鄙。新校本史記卷十四十二諸侯年表第 二昭公二十年 伍員來奔。(吳王僚五年)新校本史記列傳卷六十伍胥既至宋,宋有華氏之亂,乃與太子建俱奔於鄭。鄭人甚善之。太子建又適晉,晉頃公曰:太子既善鄭,鄭信太子。太子能為我內應,而我攻其外,滅鄭必矣。滅
7、鄭而封太子。太子乃還鄭。事未會,會自私欲殺其從者,從者知其謀,乃告之於鄭。鄭定公與子產誅殺太子建。建左傳期末報告4五伍子胥列傳第 六有子名勝。伍胥懼,乃與勝俱奔吳。到昭關,昭關欲執之。伍胥遂與勝獨身步走,幾不得脫。追者在後。至江,江上有一漁父乘船,知伍胥之急,乃渡伍胥。伍胥既渡,解其劍曰:此劍直百金,以與父。父曰:楚國之法,得伍胥者賜粟五萬石,爵執珪,豈徒百金劍邪!不受。伍胥未至吳而疾,止中道,乞食。至於吳,吳王僚方用事,公子光為將。伍胥乃因公子光以求見吳王。春 秋 昭公二十三年 戊辰,吳敗頓、胡、沈、蔡、陳、許之師於雞父。胡子髠、沈子逞滅,獲陳夏齧。左 傳 昭公二十三年 吳人伐州來,楚薳越帥
8、師及諸侯之師奔命救州來,吳人禦諸鍾離。子瑕卒,楚師熸。吳公子光曰:諸侯從於楚者眾,而皆小國也,畏楚而不獲巳,是以來。吾聞之曰:作事威克其愛,雖小,必濟。胡沈之君幼而狂,陳大夫齧壯而頑,頓與許、蔡疾楚政。楚令尹死,其師熸。帥賤、多寵,政令不壹。七國同役而不同心,帥賤而不能整,無大威命,楚可敗也。若分師先以犯胡、沈與陳,必先奔。三國敗,諸侯之師乃搖心矣。諸侯乖亂,楚必大奔。請先者去備薄威,後者敦陳整旅。吳子從之。戊辰晦,戰于雞父。吳子以罪人三千先犯胡、沈與陳,三國爭之。吳為三軍以繫於後,中軍從王,光帥右,掩餘帥左。吳之罪人或奔或止,三國亂,吳師擊之,三國敗,獲胡、沈之君及陳大夫。舍胡、沈之囚使奔許
9、與蔡、頓,曰:吾君死矣!師譟而從之,三國奔,楚師大奔。書曰胡子髠、沈子逞滅,獲陳夏齧,君臣之辭也。不言戰,楚未陳也。新校本史記卷十四十二諸侯年表第 二昭公二十三年 公子光敗楚。(吳王僚八年)新 校本 史記 世家 卷八年,吳使公子光伐楚,敗楚師,迎楚故太子建母於居巢以歸。因北伐,敗陳、蔡之師。九年,公子光伐楚,拔居巢、鍾離。初,楚邊邑卑梁氏之處女與吳邊邑之女爭桑,二女家怒相滅,兩國邊邑長聞之,怒而相攻,滅吳之謝苗琳、黃愛嘉/ 吳 王闔盧的人物形象5三 十一 吳太 伯世 家第 一 邊邑。吳王怒,故遂伐楚,取兩都而去。新校本史記世家卷三十六陳杞世家第六十年,陳火。十五年,吳王僚使公子光伐陳,取胡、沈
10、而去。二十八年,吳王闔閭與子胥敗楚入郢。是年,惠公卒,子懷公柳立。新 校本 史記 世家 卷四 十楚 世家 第十十年,楚太子建母在居巢,開吳。吳使公子光伐楚,遂敗陳、蔡,取太子建母而去。楚恐,城郢。初,吳之邊邑卑梁與楚邊邑鍾離小童爭桑,兩家交怒相攻,滅卑梁人。卑梁大夫怒,發邑兵攻鍾離。楚王聞之怒,發國兵滅卑梁。吳王聞之大怒,亦發兵,使公子光因建母家攻楚,遂滅鍾離、居巢。楚乃恐而城郢。新 校本 史記 列傳 卷六 十五 伍子 胥列 傳第 六久之,楚平王以其邊邑鍾離與吳邊邑卑梁氏俱蠶,兩女子爭桑相攻,乃大 怒,至於兩國舉兵相伐。吳使公子光伐楚,拔其鍾離、居巢而歸。春 秋 昭公二十七年 夏四月,吳弒其君
11、僚。左 傳 昭公二十七年 吳子欲因楚喪而伐之,使公子掩餘、公子燭庸帥師圍潛,使延州來季子聘于上國,遂聘于晉,以觀諸侯,楚莠尹然、工尹麇帥師救潛,左司馬沈尹戌帥都君子與王馬之屬以濟師,與吳師遇于窮,令尹子常以舟師及沙汭而還。左傳期末報告6左尹郤宛、工尹壽帥師至于潛,吳師不能退。吳公子光曰:此時也,弗可失也。告鱄設諸曰:上國有言曰 : 不索,何獲?我,王嗣也,吾欲求之。事若克,季子雖至,不吾廢也。鱄設諸曰:王可弒也。母老、子弱,是無若我何?光曰:我,爾身也。夏四月,光伏甲於堀室而享王。王使甲坐於道及其門。門、階、戶、席皆王親也,夾之以鈹。羞者獻體改服於門外。執羞者坐行而入,執鈹者夾承之,及體,以相
12、授也。光偽足疾,入于堀室。鱄設諸寘劍於魚中以進,抽劍刺王,鈹交於胷,遂弒王。闔廬以其子為卿。季子至,曰:苟先君無廢祀,民人無廢主,社稷有奉,國家無傾,乃吾君也,吾誰敢怨?哀死事生,以待天命。非我生亂,立者從之,先人之道也。復命哭墓,復位而待。吳公子掩餘奔徐,公子燭庸奔鍾吾。楚師聞吳亂而還。新校本史記卷十四十二諸侯年表第 二昭公二十七年 公子光使專諸殺僚,自立。(吳王僚十二年)尚書古文疏證卷六上秦穆公使人弔公子重耳曰:亦不可乆也,時亦不可失也。晋語姜氏告公子亦曰:時不可失。吳子因楚而伐之師不能退,吳公子光曰:此時也,弗可失也。皆爭取人國者之辭,若武王代紂有天下,自所謂迫而起不得已,而應亦何至出語
13、如秦穆?吳闔廬曰:時哉!弗可失哉!縱上文有永清四海,志在天下,然渉急欲有功之心,非武王也。讀者其更味之,又按湯誓有爾尚輔予一人,下不過曰:致天之罰而已。泰誓爾尚弼予一人,下則曰:永清四海時哉!弗可。新校本史記世家卷【索隱述贊】太伯作吳,高讓雄圖。周章受國,別封於虞。壽夢初霸,始用兵車。三子遞立,延陵不居。光既篡位,是稱闔閭。王僚見殺,賊由專諸。夫差輕越,取敗姑蘇。甬東之恥,空 漸 伍胥。謝苗琳、黃愛嘉/ 吳 王闔盧的人物形象7三十一吳太伯世家第 一史 記列 傳卷 一百 三十 太史 公自 序第 七十太伯避歷,江蠻是適;文武攸興,古公王跡。闔廬弒僚,賓服荊楚;夫差 克齊,子胥鴟夷;信嚭親越,吳國既
14、滅。嘉伯之讓,作吳世家第一。史記卷三十一吳太伯世家第一五年,楚之亡臣伍子胥來犇,公子光客之。公子光者,王諸樊之子也。常以為吾父兄弟四人,當傳至季子。季子即不受國,光父先立,即不傳季子,光當立。陰納賢士,欲以襲王僚。伍子胥之初犇吳 ,說吳王僚以伐楚之利。公子光曰:胥之父兄為僇於楚,欲自報其仇耳。未見其利。於是伍員知光有他志,乃求勇士專諸,見之光。光喜,乃客伍子胥。子胥退而耕於野,以待專諸之事。十二年冬,楚平王卒。十三年春,吳欲因楚喪而伐之,使公子蓋餘、燭庸以兵圍楚之六、灊。使季札於晉,以觀諸侯之變。楚發兵絕吳兵後,吳兵不得還。於是吳公子光曰:此時不可失也。告專諸曰:不索何獲!我真王嗣, 當立,吾
15、欲求之。季子雖至,不吾廢也。專諸曰:王僚可殺也。母老子弱,而兩公子將兵攻楚,楚絕其路。方今吳外困於楚,而內空無骨鯁之臣,是無柰我何。光曰:我身,子之身也。四月丙子,光伏甲士於窟室,而謁王僚飲。王僚使兵陳於道,自王宮至光之家,門階戶席,皆王僚之親也,人夾持鈹。公子光詳為足疾,入于窟室,使專諸置匕首於炙魚之中以進食。手匕首刺王僚,鈹交於匈,遂弒王僚。公子光竟代立為王,是為吳王闔廬。闔廬乃以專諸子為卿。新 校本 史伍子胥說吳王僚曰:楚可破也。願復遣公子光。公子光謂吳王曰:彼伍胥父兄為戮於楚,而勸王伐楚者,左傳期末報告8記 列傳 卷六 十五 伍子 胥列 傳第 六欲以自報其讎耳。伐楚未可破也。伍胥知公子
16、光有內志,欲殺王而自立,未可說以外事,乃進專諸於公子光,退而與太子建之子勝耕於野。五年而楚平王卒。初,平王所奪太子建秦女生子軫,及平王卒,軫竟立為後,是為昭王。吳王僚因楚喪,使二公子將兵往襲楚。楚發兵絕吳兵之後,不得歸。吳國內空,而公子光乃令專諸襲刺吳王僚而自立,是為吳王闔廬。闔廬既立,得志,乃召伍員以為行人,而與謀國事。新 校本 史記 列傳 卷八 十六 刺客 列傳 第二 十六 專諸專諸者,吳堂邑人也。伍子胥之亡楚而如吳也,知專諸之能。伍子胥既見吳王僚,說以伐楚之利。吳公子光曰:彼伍員父兄皆死於楚而員言伐楚,欲自為報私讎也,非能為吳。吳王乃止。伍子胥知公子光之欲殺吳王僚,乃曰:彼光將有內志,未
17、可說以外事。乃進專諸於公子光。光之父曰吳王諸樊。樊弟三人:次曰餘祭,次曰夷眛,次曰季子札。諸樊知季子札賢而不立太子,以次傳三弟,欲卒致國于季子札。諸樊既死,傳餘祭。 餘祭死,傳夷眛。夷眛死,當傳季子札;季子札逃不肯立,吳人乃立夷眛之子僚為王。公子光曰:使以兄弟次邪,季子當立;必以子乎,則光真適嗣,當立。故嘗陰養謀臣以求立。光既得專諸,善客待之。九年而楚平王死。春,吳王僚欲因楚喪,使其二弟公子蓋餘、屬庸將兵圍楚之灊;使延陵季子於晉,以觀諸侯之變。楚發兵絕吳將蓋餘、屬庸路,吳兵不得還。於是公子光謂專諸曰:此時不可失,不求何獲!且光真王嗣,當立,季子雖來,不吾廢也。專諸曰:王僚可殺也。母老子弱,而兩
18、弟將兵伐楚,楚絕其後。方今吳外困於楚,而內空無骨鯁之臣,是無如我何。公子光頓首曰:光之身,子之身也。四月丙子,光伏甲士於窟室中,而具酒請王僚。王僚使兵陳自宮至光之家, 門戶階陛左右,皆王僚之親戚也。夾立侍,皆持長鈹。酒既酣,公子光詳為足疾,入窟室中,使專諸置匕首魚炙之腹中而進之。既至王前,專諸擘魚,因以匕首刺王僚,王僚立死。左右亦殺專諸,王人擾亂。公子光出其伏甲以攻王僚之徒,盡滅之,遂自立為王,是為闔閭。闔閭乃封專諸之子以為上卿。新 校本 晉臣聞魚懸由於甘餌,勇夫死於重報。故荊軻慕燕丹之義,專諸感闔閭之愛,匕首振於秦庭,吳刀耀於魚腹,視死如謝苗琳、黃愛嘉/ 吳 王闔盧的人物形象9書 卷四 十八
19、 列傳 第十 八段 灼歸,豈不有由也哉!夫功名重賞,士之所競,不平致怨,由來久矣。詩云:尸鳩在桑,其子七兮。淑人君子,其儀一兮。臣以為此等宜蒙爵封。新 校本 史記 卷十 四十 二諸 侯年 表第 二昭公二十八年 吳闔閭元年。史 記卷 三十 一吳 太伯 世家 第一王闔廬元年,舉伍子胥為行人而與謀國事。春 秋 昭公三十年 冬,十有二月,吳靈徐,徐子章羽奔楚。左 傳 昭公三十年 吳子使徐人執掩餘,使鍾吾人執燭庸,二公子奔楚。楚子大封,而定其徙,使監馬尹大心逆吳公子,使居養,莠尹然、左司馬沈尹戌城之;取於城父與胡田以與之,將以害吳也。子西諫曰:吳光新得國,而親其民,視民如子,辛苦同之,將用之也。若好吳邊
20、疆,使柔服焉,猶懼其至,吾又疆其讎,以重怒之,無乃不可乎!吳,周之冑裔也,而棄在海濱,不與姬通,今而始大,比于諸華。光又甚文,將自同於先王。不知天將以為虐乎,使翦喪吳國而封大異姓乎,其抑亦將卒以祚吳乎,其終不遠矣。我盍姑億吾鬼神,而寧吾族姓,以待其歸,將焉用自播揚焉?王弗聽。吳子怒。冬十二月,吳子執鍾吳子。遂伐徐,防山以水之。己卯,滅徐。子章禹斷其髮,攜其夫人以逆吳子。吳子唁而送之,使其邇臣從之,遂奔楚。楚沈尹戌帥師救徐,弗及。遂城夷,使徐子處之。左傳期末報告10吳子問於伍員曰:初而言伐楚,余知其可也,而恐其使余往也,又惡人之有余之功也。今余將自有之矣。伐楚何如?對曰:楚執政而乖,莫適任患。若
21、為三師之肄焉,一師至,彼必皆出。彼出則歸,彼歸則出,楚必道敝。亟肄以罷之,多方以誤之。既罷而後以三軍繼之,必大克之。闔廬從之,楚於是乎始病。新 校本 史記 卷十 四十 二諸 侯年 表第 二昭公三十年 三公子奔楚。(吳闔閭三年)春 秋 昭公三十一年左 傳 昭公三十一年 秋,吳人侵楚,伐夷,侵潛、六。楚沈尹戌帥師救潛,吳師還。楚師遷潛於南岡而還。吳師圍弦,左司馬戌、右司馬稽帥師救弦,及豫章,吳師還。始用子胥之謀也。新校本史記卷十四十二諸侯年表第 二昭公三十一年 伐楚六、潛。(吳闔閭四年)史記卷三十一吳太伯世家第一四年,伐楚,取六與灊。春秋 昭公三十二年 夏,吳伐越。左傳 昭公三十二年 夏,吳發越,始用師於越也。史墨曰:不及四十年,越其有吳乎!越得歲而吳伐之,必受其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