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休閒運動設施滿意度對運動公園相關性探究王怡捷 1 林坤和 2 王建臺 3中華醫事科技大學體育室 1, 2*長榮大學運動休閒管理學系 3摘 要本文旨在探討因城市空間的發展隨著都市化的現象逐漸在擴張,各種空間也逐漸的受到限制,在空間有限的情況下,我們該如何除了讓城市發展的更好之餘,還能顧全民眾的休閒品質,運動公園的空間利用便突顯出重要性。經審慎分析後,提出相關見解,提供相關單位參考的依據。本文先蒐集相關理論、議題、趨勢與過去相關學者研究的成果和文獻,並將所蒐集的資料文獻加以整理、歸納、分析、解釋,作為本文推論之依據。本文結果發現:運動公園應開放各項休閒運動設施,提供社區民眾使用,以主動的精神,周
2、詳的計畫,發揮運動公園休閒運動設施的功能,奠定全民身心的基礎。其次,縣市政府應積極輔導地區的運動公園朝向多功能發展,並實施參與者及地區滿意度調查,來充分了解使用者意向,達到改建與評鑑的依據。並透過再調查,舉辦適當的休閒活動與運動方案,達到在硬體不足之對策。關鍵詞:休閒運動設施、運動公園、滿意度The Relation of Satisfaction of Leisure Sport Facilities and Sport ParkWang, I-Chieh1 Lin, Kun-He2* Wang Gain-Tai3Office of Physical Education, Chung Hwa
3、 University of Medical Technology1, 2*Office of Physical Education, Chang Jung Christian University3AbstractThe purpose of the study is to discuss how we can look after both sides of city development and leisure quality of citizen. As the result, the use sport park space is very important. This arti
4、cle collected the theories, researches, and documents about exercise and 通訊地址:台南縣仁德鄉文華一街 89 號2leisure, then generalized, analyzed, explained them as the basis of the research. The results were as follow:sport park should open kinds of leisure sport equipment for citizens. Sport parks should be activ
5、e and well-planning to bring the function of leisure sport equipment.Keywords:Leisure Exercise Equipment, Sport Park, Satisfaction壹、前言我國自 2001 年開始全面實施週休二日制,政府期望國人能透過參與休閒運動的過程,達到健康、快樂、活力的目標。行政院體育委員會(1999)以及教育部(1999)在訂定國家體育建設中長程發展計畫,以及整建或增建有關休閒運動場所計畫中,也特別將推展休閒運動列為發展重點。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並從 2001 年 4 月開始,陸續在全國各縣市成
6、立休閒運動中心,專致於推展、負責休閒運動等相關業務,提供民眾更多與休閒相關的資訊、服務,以利順應人們的需要及時代的潮流(洪昭坤,2001) 。然而,政府為持續推展全民運動,鼓勵民眾投入正常休閒活動,近年來除規劃各種體育活動供民眾參與,鼓勵民間體育團體舉辦體育活動外,更投入大量的經費建設各種休閒運動場地,以為民眾平日參與休閒運動奠定良好礎石(沈易利,2000)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1994)在一項針對台灣地區國民休閒生活的調查結果中亦指出:民眾希望政府多建設休閒設施,其中,有 69.8 %的人希望政府興建動態性的休閒場所,如社區公園,運動場所,遊泳池等。顯示現代人對於動態性休閒活動場所的需求日增
7、。姑且不論坊間形形色色的休閒相關產業,單就公共設施來看,分別有各縣市相繼規劃設置的文化中心、運動公園、綠地、各式的運動場館等;另外,為配合政府國家建設計畫,擁有多元功能的休閒運動公園更是相繼規劃建設(行政院體委會,2001) 。張良漢(1999)曾提到,從一個國家體育運動設施的數量多寡、規模大小、使用率高低、是否有完善的科學管理等現況,就足以反映出該國體育運動發達的水準,更可看出該國經濟、文化水平以及國力雄厚的程度(黃文忠,1992) 。但是,由於各地地緣因素的考量,各個地方性運動公園的規劃及設施內容,也因為地理位置、地理產業屬性,以及居民職業屬性等因素,而有很大的不同。再者,城市空間的發展隨
8、著都市化的現象逐漸在擴張,各種空間也逐漸的受到限制,在空間有限的情況下,我們該如何除了讓城市發展的更好之餘還能顧全民眾的休閒品質,運動公園的空間利用便突顯出重要性,此為本文探討之主要動機。3貳、運動公園之釋義林國棟(1996) 指出,運動設施不能僅將其視為靜態的物體,應將其視為有機體,加以多元化的運作。從宏觀的角度,了解運動設施之功能,可做為推動體育事業的基石,就體育運動設施的功能而言,應包含下列幾點:(一)促進體育事業發展:良好完善的運動設施,可以吸引民眾自動參與運動,可以讓運動員放心創造佳績。所以,運動設施是體育事業的固定資產,它決定了體育事業的發展規模和速度。(二) 提昇運動人口與風氣:
9、有運動設施就會有人去運動,運動設施設置得越普遍、越舒適,運動人可自然會越多,運動風氣也會越興旺。(三)提高運動成績與水準:運動設施不但會吸引人們參與運動,良好完善的運動設施更能提供優良的訓練環境,運動訓練效果自能提昇,運動技術水準更可提高。(四) 做為教育場所,具有運動教育的功能:運動設施不論是什麼樣的人來使用,都是一個教育場所。在學校裡,它是體育教學的教室;在社會裡,它是運動學習或訓練的場所。(五)做為訓練場所,具有運動訓練的功能:學校體育除教學外,課外訓練、代表隊選手訓練,少不了運動設施。因此,運動設施是運動訓練的場所,具有訓練的功能。(六)做為鍛鍊場所,具有運動鍛鍊的功能:運動設施不但是
10、運動者必要的條件,完善的運動設施更可誘使運動者積極、主動參與。因此,運動設施在身心健康的鍛鍊上,其扮演場所、環境的角色,具有鍛鍊功能。(七) 作為比賽場所,具有競技運動的功能:運動競技是人和運動設施共同構成的物質運動過程,人佔有一定位置,運動設施也有一定的規模與地位。所以,運動設施不論是學校的或社會的,都可作為比賽的場所,具有競技運動的功能。(八) 作為休憩場所,具有休閒活動的功能:休閒活動是人類生活中的基本需要,不但可以娛樂身心,甚至可以達到個人發展及社會成就的狀態。而休閒活動中,與運動有關的內容,自然是在運動設施上實行;非運動性的休閒活動內容,也經常利用運動設施來實施。所以,運動設施可作為
11、休閒活動的休憩場所,能提供休閒活動的功能。林艷汝(2003)將運動公園定義為同時包含運動設施與造園景觀,主要目的在於提供民眾運動、休閒及遊憩等多元功能之公立公園。黃明福(1981)將運動公園定義為以運動設施為主體融入天然或人工的造園技術,達成運動、休閒、遊憩、娛樂與教育功能並重之理想公園。教育部(1993)將運動公園定義為以綠地或樹木為建設主體,並包括運動、休閒及遊憩等設施,且兼具一般公園之直接及間接功能與效益,可供一般民眾平日或假日之運動及休閒活動使用為目的。運動公園不同於一般運動場或社區公園,它是以運動設施為主體再融入天然或人工的造園技術,對於運動場所加以綠化與美化之手法,以促進人們的活動
12、與自然環境結合,達成運動、休閒、遊憩、娛樂與教育功能並重之理想公園(黃明福,1981) 。劉田修(1992)在歐洲運動公園之規劃與管理報告書中,特別將運動公園的類型及規模定義如下:41.社區運動設施有室內外場地之分,地理位置以居民住處步行 20 分鐘以內,或以騎自行車 10 分鐘以內為宜。運動項目依民眾的興趣與需求所籌建,面積依居民人口多寡而定,一般而言室外運動場約 15 面足球場大小,室外運動場約13 面籃球場大小。2.委託私人公司經營型態的綜合運動公園為舉辦大型運動賽會所籌建於都會區之中的運動設施,其主要建築含田徑場(可兼足球場) 、體育館、游泳池及其他附屬專用運動設施,觀眾席位至少在 2
13、,000 人以上,整體面積在 10 公頃以上。3.休閒運動公園面積在 30 公頃以上,位於大城市區域內或近郊及小鎮附近,提供臨近城市居民日常休憩或周末假日休閒渡假之活動場。公園內以樹林、草坪、湖泊或河流為主,專項運動設施或大型運動場館為輔。陳邁(1992)將運動公園之概念與目標設定為:運動公園包括主要參與的體育,以及被動性、觀賞性休閒活動所需之空間。主要參與的體育活動應該包含室內外球場、田徑場、游泳池等;而休閒活動場所則包括綠地公園、觀賞看臺、露天劇場等。此處所指的運動公園是超出兒童遊戲場功能或社區遊樂場形式之硬體設施範圍,亦即超越社區性且具有運動設施的公園。其主要功能是供民眾從事各種運動及休
14、憩之用,並作為國外競賽,及訓練之用並重。因此,其設施應達一定的競賽規格或標準。因此,廣義的運動公園定義為:係一種公有、動態、康樂性之都市遊憩設施,提供運動設施,以綠地或樹林為建設為主體。除運動設施之外,運動公園還需具備一般都市公園之休閒娛樂設施與環境綠化、美化設施,才能為市民提供運動、休閒、娛樂、教育等多種活動參與機會(韓鴻恩,2001)。筆者提出方美玉(2006)對運動公園之釋意表(表 1) 。表 1 運動公園相關研究研究者 研究題目或項目 研究內容中華民國建築師協會(1992)運動公園及體育設施之規劃與設計研討會討論體育設施的需求、開發、推廣、使用、經營管理及資源整合。費宗澄(1992)
15、體育設施之發展未來兼談國內大型體育場及運動公園的規劃 探討運動趨勢、運動與社會關係,並介紹國外成功案例。劉田修(1992) 休閒運動公園之規劃與管理 參考法、德、英國多處休閒運動公園,闡述值得思考學習之處。5劉田修、徐元民(1993)委託私人公司經營型態的綜合運動公園以個案方式介紹德國及英國三處委託私人公司經營的綜合型運動公園。李敏玲(1996) 運動公園規劃與經營管理之現況描述以羅東運動公園為例 以探索研究方式研究營運現況、人力資源,並以 SWOT 分析建議。林淑惠(2001) 林淑惠(2001) 。運動場館整體規劃報告以新莊運動公園為例 對新莊體育場暨運動園區的規劃、週邊配置、營運,作出探
16、討並建議。韓鴻恩(2001) 運動公園用後評估之研究以竹南運動公園為例 探討設計者與使用者使用感受的差異。謝文偉(2002) 臺北縣立新莊體育場營運績效評估指標之研究 以量表為工具,探討活動承辦人員及規劃管理人員的績效。林豔汝(2003) 臺灣地區大型運動公園服務品質之實證研究以服務品質模式檢驗台灣地區 14 座大型運動公園的管理、服務及使用者,對服務品質的探討。郭滿州(2003)民眾對都會型運動公園功能適切性與滿意度之調查研究以台北天母運動公園為例針對天母運動公園使用者對公園功能之需求及滿意度進行調查研究。王慶堂(2005) 休閒運動園區開發策略研究由政策法令、財物及組織四面向,探討台灣地區
17、休閒運動園區之開發模式。(資料來源:轉引自方美玉,2006)有鑑於此,教育部在 1991 年為了補助地方政府籌建運動公園,定了補助地方政府籌建運動公園申請作業要點,以落實輔導補助地方政府籌建運動公園,提昇國民良好休閒運動場所;此為我國對運動公園設置之首次補助政策,該實施要點係依據行政院體育委員會(2001)國家體育建設中程計畫及國家建設六年計畫而訂定。王慶堂(2005)也指出:我國運動設施之設置政策,主要由1989 年開始推動之國家體育建設中程計畫開始,對運動公園才開始有正式之名稱與內容規劃,有關運動公園之規劃、大型體育館籌建計畫等,均為我國近年重要之體育政策與初始。行政院體育委員會(2002
18、)研究指出,依據國內場館及設施發展現況、全運會競賽會場跨縣市籌畫經驗、國外舉辦亞奧運大型運動競技賽會之經驗,以及配合國土綜合開發計畫架構及國家發展政策方針,提出體育運動園區設置之發展原則與策略如下:(1)發展原則1.追求區域發展均衡是世界各國國土綜合發展政策及計畫的重點,亦是理想社會6發展的訴求核心,更是政治合法性的壓力來源;故體育運動園區之設置規劃應視為整體社會資源在國土空間的分派,以達國土均衡發展的重要手段。2.世界各國有其國土發展形成之獨特自然、社會、歷史、文化與政治脈絡因素,體育運動園區不但可視為區域及都市再發展之重要工具外,亦是彰顯設置地點原本之獨特自然與人文資源特色,以及活化地方經
19、濟發展之重要機制。(2)發展策略1.策略一:北部運動生活圈以台北、桃園、新竹縣為主軸發展。2.策略二:中部運動生活圈以台中縣、台中市、彰化縣為主軸發展。3.策略三:南部運動生活圈以高雄縣、高雄市與屏東縣為主軸發展。4.策略四:配合體育運動園區之設置規劃,同時推展都市運動休閒次文化極限運動場地建設。綜觀上述所論,運動公園的設置也應該考量設置區域的人口屬性以及可用面積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設置準則(教育部,1993);不同類型的運動公園,更應該依照地方特性、使用者背景,以及有利的地理環境因素,規劃並設置適合的休閒設施,提升使用率與滿意度。其次,優良的休憩設施會帶給使用者在滿意度上的提升,增加使用者的回
20、遊率,若是能再加上良好的經營管理及維護,提供使用者最愉悅的使用方式及使用感受,則使用者滿意度將大大提昇(方美玉,2006)。參、休閒運動設施滿意度對運動公園之價值需求是指個人生理的、心理的或社會的不平衡狀態。換言之,需求是反映生理的、心理的及社會的理想狀態與個體目前狀況間的差距(顏妙桂譯,2002)。黃文俊(1998)以心理學家的角度解釋,所謂內在動機是指個體從事7活動是純粹由本身內在的興趣驅使,並沒有受到外界任何的酬賞或誘因所影響,例如:現在社會中,有不少的人會利用時間到運動場或公園或空地進行運動,純粹為的是要享受從事運動的樂趣或利益。胡淑雲(1988)也指出,民眾使用運動公園在心理層面上有
21、以下五點需求:1.自我滿足:追求精神愉快,增加生活樂趣。2.安全上:打發時間、排除無聊、煩悶、減輕心理壓力及緊張情緒。3.教育上:滿足好奇心、學習運動。4.美學上:觀賞風景、欣賞花木。5.社會學上:陪小孩玩、家人同樂、與朋友相聚。Maw 和 Lavery(引自劉碧雯, 2002)指出,不論遊客是否實際使用遊憩區中的設施,或參與其中的遊憩活動,遊憩需求泛指遊客對於遊憩區現有設施的使用和活動參與,以及未來使用、參與的欲望或需要(鄭琦玉,1995);鄭琦玉(1995)則將遊憩需求定義為:遊憩者個人參與遊憩活動之心理與生理上之需要或慾望。Driver(1978)在從事遊憩行為取向之實証研究時,曾將遊客
22、對休閒機會的需求,依可查覺及測量的難易程度,區分為四種需求品質水準:1.水準一:單純對遊憩活動之需求,其中牽涉到各項休閒活動所需要的資源特性也應一併考量。2.水準二:對從事休閒活動過程中,周圍環境資源之需求,包括對自然環境、社會環境、遊憩區經營環境的需求等。3.水準三:希望從參與休閒遊憩活動過程中獲得的心理體驗。4.水準四:希望在參與休閒遊憩活動後所獲得的滿足體驗,有助於提高或改善往後某種目的之達成。上述四種需求水準的可測量性雖是依次遞減,但對需求品質優良之影響卻8是漸次增加(陳昭明,1981)。劉碧雯(2002)指出,遊憩活動的空間模式係由人、設施、資源與空間四者組合而成,設施、資源、空間、
23、人也將影響遊憩者滿意度;因此,遊憩需求即可視為遊憩者對於某項特定遊憩活動,並表現出的滿意度依據。Dorfman1979指出:滿意的體驗,因個人的偏好、期望、知覺、動機等不同而有差異,亦因各因子對該滿意體驗之貢獻強度不同而有異,使得影響需求滿意之因素更形複雜。侯錦雄(1990)綜合國內學者對滿意度的定義為:遊客參與戶外遊憩是對其“遊憩行為目標” 的執行,以及希望其結果能達到滿意水準。滿意是針對特定交易的情緒反應,是獲得產品或在消費經驗中驚訝的評價、一種不配合期望的情緒,當它與之前消費經驗同時存在時所產生的綜合心理狀態(王敏華,2005)。蔡伯勳(1986)認為:滿意度是由個人認知所獲得的結果,和
24、他想要或想像應得結果間的差異而定。在任何情形下,滿意度將影響遊憩者之參與決策。決策是指在評估可的方案後,所進行的選擇;從各種消費者研究的文獻中可以歸納出消費者決策型態通常有三種方法(陳俊賓,2007): (一)生活型態/心理描繪法(lifestyle/psychographic):剖析市場、描述市場或區隔市場的消費者行為。(二)消費者類型態法(the consumer typology):對消費者型態的研究重點,在尋求各式各式各樣的消費者型態。(三)消費者特性法(the consumer characteristics approach):以有關消費者在決策時之認知與情緒導向為焦點,為測量消費
25、者決策制定之心理導向的最適方法。Sproles與Kendall於1986年所發展出的消費者決策型態量表(Consumer Style Inventory,簡稱CSI 量表)就是根據此消費者特性法。根據Sprole (1985)指出,消費者決策型態為消費者的心情感與認知導向,能一致的支配消費者的選擇,大部分消費者選擇產品或務時會受到一個或多個特別決策型態之影響,這些型態會控制消費者的決策,而且它是存在的、可預測的,是消費者的人格特徵,似一種心特徵。有鑑於此,遊憩者決策行為的定義,可視為一種選擇過程;且遊憩者在進行決策過程中,滿意度都是提供遊憩者決策的訊息,再由遊憩者自己來決定要不要行動。而在決策
26、的過程中,遊憩者再決定最後的具體行動。據此,休閒設施滿意度對於遊憩者相當重要,簡言之,遊憩者在參與運動公園9之決策與行動,休閒設施滿意度也將提供遊憩者決策的重要依據。肆、結語從體育企業化的觀點,邱金松(1991)指出:體育設施應具有競技、訓練、休閒、測驗、觀賞、教育等六種功能,且欲使功能得以充分發揮,其應涵蓋:場地設施、經營管理、民眾需求等三要素,透過此三要素做一通盤考慮,並加以整合、運用方能有所成效。誠然,運動公園應開放各項休閒運動設施,提供社區民眾使用,以主動的精神,周詳的計畫,發揮運動公園休閒運動設施的功能,奠定全民身心的基礎。其次,縣市政府應積極輔導地區的運動公園朝向多功能發展,並實施
27、參與者及地區滿意度調查,來充分了解使用者意象,達到改建與評鑑的依據。並透過次調查,舉辦適當的休閒活動與運動方案,達到在硬體不足之對策。參考文獻方美玉(2006)。斗六運動公園休閒設施需求與滿意度之相關研究。休閒運動 研究所碩士論文。國立雲林科技大學,雲林。王敏華(2005)。自然公園使用者休閒效益與休閒設施滿意度之研究以台北 市富陽公園為例。運動與休閒管理研究所在職碩士班碩士論文。國立台灣 師範大學,台北。王慶堂(2005)。休閒運動園區開發策略研究,體育學系在職進修碩士班碩士 論文。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台北。行政院主計處(1994)。青少年狀況調查報告。台北:行政院主計處。行政院體育委員會(1
28、999)。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88 年施政計劃。台北:行政院體委會。行政院體育委員會(2001)。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國家體育建設中程施政計畫。 台北:行政院體委會。行政院體育委員會(2002)。體育園區規劃設置之研究報告書。台北:行政院 體育委員會。沈 易 利 ( 2000) 。 台台 灣灣 省省 民民 眾眾 休休 閒閒 活活 動動 參參 與與 和和 需需 求求 之之 研研 究究 ( 以以 北北 、 中中 、 南南 地地 區區 為為 例例 ) 。 國 立 台 灣 體 育 學 院 體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 台 中 。10林國棟(1996) 。學校體育之運動設施事業。大專體育,28,29
29、 -45。林豔汝(2003)。臺灣地區大型運動公園服務品質之實證研究。運動休閒與管 理研究所碩士論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台北。邱金松(1991) 。我國體育專業人力之培養、供需與管理系統規劃研究。教育部 八十學年度專案研究成果報告書。台北:教育部體育司。侯錦雄(1990)。休閒區遊憩動機與遊憩認知關係之研究。園藝學研究所博士 論文。國立台灣大學,台北。洪昭坤(2001)。南投縣高中職學生休閒運動設施需求暨休閒運動態度之調查 研究。體育研究所碩士論文。國立臺灣體育學院,桃園。胡淑雲(1988)。台北市民居利用公園的行為地理研究。地理研究所碩士論文,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台北。張良漢(1999)。規劃
30、設計綜合運動場館之探討。台灣體育,103。教育部(1993)。運動公園規劃準則。台北:教育部。教育部(1999)。提升學生體適能中程計劃(333 計劃)。台北:教育部。陳 邁(1992)。體育公園的規畫與設計。建築師雜誌,1992 年 6 月。陳俊賓(2007)。台北市中正運動中心參與者之消費者決策型態與購買行為之 研究。休閒運動研究所碩士論文。國立雲林科技大學,雲林。陳昭明(1981)。台灣森林遊樂需求、資源、經營之調查與分析。台北:台灣 省林務局。黃文忠(1992)。運動設施規劃之重要性。國民體育季刊,21(4),15。黃文俊(1998)。我國運動社會的問題。台灣體育,97。黃明福(1981)。運動公園美化設計之研究。實業計劃(農學組)研究所碩士 論文。中國文化大學,台北。劉田修(1992)。休閒運動公園之規劃與管理。國民體育季刊,21(4),25-37。劉碧雯(2002)。國人對高爾夫球場遊憩認知與需求之研究。休閒事業管理系 碩士論文。朝陽科技大學,彰化。蔡伯勳(1986)。遊憩需求與滿意度分析之研究-以獅頭山風景遊憩區實例調 查。園藝所碩士論文。國立台灣大學:台北市。